死神之眼 第7章   肢解狂魔 (1)
    我興高采烈地投入到了工作中,結果,真像伯林漢小姐所說的那樣——很費時間。兩個半小時的速寫——大概每分鐘一百字,的確需要很長的時間將它轉換成正常的文字。我只能立刻開始工作,否則明天是不能準時交出筆記的。

    想到這裡,我絲毫不敢耽擱,剛剛踏進診所不到五分鐘,我已經坐在書桌跟前,將那些潦草的簡寫字改寫成工整、可以辨識的正體字了。

    假如不是因為有愛,這種事情實在談不上有趣。當我再次記錄那些字句的時候,伯林漢小姐溫柔的聲音也再度傳入我的耳中,頓時讓這件苦差事變得有趣起來。而我,彷彿對生命有了新的認識,我跨進了一個嶄新的世界——一個有著伯林漢小姐的世界;而那些不時打斷我思緒的病患,雖然讓我得到了暫時的休息,但是我一點也不感謝他們。

    一個晚上過去了,奈維爾巷始終沒有傳來任何消息。我開始擔心起來,難道伯林漢先生始終無法打消他的疑慮嗎?實際上,我並不是特別關心遺囑副本,我只是比較在意伯林漢小姐今晚是否能來。哪怕她只能與我相處片刻,我也會非常滿足。

    7點30分左右,「砰」的一聲診所大門被打開了,我滿懷期待的心立刻打蔫了——進來的是奧蔓小姐,只見她手裡拿著藍色的大信封,滿臉嚴肅地將信遞給我,說道:

    「這是伯林漢小姐讓我轉交給你的,信封裡還張有紙條。」

    「我可以看看嗎,奧蔓小姐?」我多少有些失望。

    「簡直就是個愚蠢的男人!」她大聲叫了起來,「我帶它來就是要給你的。」

    對啊,看來我真的有些糊塗了。於是,感謝她之後,我便拿出裡面的紙條看了起來。內容只有簡單的一句話,同意我將遺囑副本拿給桑戴克博士。當我若有所思地抬起頭時,發現奧蔓小姐正不以為然地盯著我看。

    「看來你得到了某人的歡心了。」她譏諷地說道。

    「我一向都很招人喜歡,天生的!」

    「才怪!」她不屑地哼了一聲。

    「難道你覺得我人緣不好嗎?」我笑著問道。

    「油嘴滑舌!」奧蔓小姐瞥了我一眼,然後看了看桌上的筆記說,「你在忙這些?看來你真的變了不少。」

    「是的,一個令人愉快的改變。你一定讀過艾薩克博士所寫的那首『如果撒旦能夠……』的聖詩吧?」

    「你所說的是『游手好閒』那首嗎?」她回答,「看來我得奉勸你一句了,千萬不能游手好閒太長時間。我非常懷疑那塊夾板的真正作用,你應該明白我的意思。」我還沒來得及跟她辯論,她已經趁著幾名病患進門的空隙離開了。

    晚上8點30分左右,診所就要關門了;時間一到,阿多弗就會關上診所的大門,今晚也不例外。他做完最後一項工作之後,將煤氣燈關小了一些,然後跟我打了一個招呼,便離開了。

    他的腳步聲越來越遠,接著傳來一陣關門聲,這表示他已經離開診所了。我站起來伸了個懶腰,桌子上躺著那個裝著遺囑副本的信封,我突然想到,應該盡早將這個交給桑戴克博士,並且只能由我親自送去。

    我看了看那些筆記,接近兩個小時的抄寫,進度已經相當顯著了;只不過剩下的部分,還需要繼續拚命。我想了一會兒,決定睡覺之前再抄一會兒,剩下的明早再有兩個小時就能弄完。於是,我將攤開的筆記本原封不動地挪進了書桌抽屜,然後將其鎖上,這才拿起信封,動身趕往桑戴克那裡。

    當舊財政部敲響9點的鐘聲時,我正拿著手杖輕輕敲著桑戴克辦公室那道厚重的橡木門,裡面一直沒有回應。這時,我突然想起快要到這裡時,看見窗口並沒有燈光;我想也許他在樓上的實驗室裡。就在這時,石階上傳來一陣熟悉的腳步聲。

    「你好,拜克裡!」桑戴克禮貌地招呼道,「等了很久嗎?彼得正在樓上研究他的新發明呢!以後如果你發現辦公室沒人,就去直接去試驗室吧!他幾乎每個晚上都在那裡。」

    「並沒有等太久。」我說,「我正準備去打擾他呢,結果你就來了。」

    「哈哈,就應該這麼做!」桑戴克一邊說著,一邊將煤氣燈開得更亮一些,「有新的進展嗎?我似乎看見有只藍色的信封正躍躍欲試呢!」

    「是的,一點也沒錯。」

    「是遺囑的副本?」

    我點了點頭,接著說道:

    「我已經得到允許,將副本拿給你看了。」

    「看我說得沒錯吧!」裡維斯大聲叫道,「只要副本真的存在,他肯定能弄到手!」

    「是的,我們承認你有這樣預知的能力,但是也不用自誇吧?」桑戴克望著我說,「你仔細看過了嗎,拜克裡?」

    「沒有,連信封都沒有打開呢!」

    「你的意思是說,我們都是第一次看了?好的,讓我們來確認一下,它與你的描述是否一樣。」

    說完,他在煤氣燈周圍擺放了三張椅子。裡維斯看著他的舉動,笑著說:

    「看來桑戴克又找到好玩的東西了。對他而言,又有什麼能比內容複雜難解的遺囑更有趣呢?尤其是它還可能牽扯某種卑鄙的陰謀。」

    「我不能確定這份遺囑是否表達得明確。」我將話題轉向正軌,「但是,也許它的問題就在於它的要求太過明確了。反正,我將它拿來了。」說著,我將信封遞給了桑戴克。

    「我想這份副本應該沒有問題,」他抽出裡面的文件看了看,說道,「是的,沒錯。這的確是葛德菲爾·伯林漢所持有的副本,不但與原件相同,而且還簽了名。裡維斯,請你逐字逐句地將它念出來,我會大概地抄寫一些內容作為參考。咱們先輕鬆一下,抽會兒煙斗再看吧!」

    他準備好記事本,我們點燃煙斗,坐穩之後,裡維斯打開文件,清了清喉嚨開始念了起來:

    奉天父之名,阿門。本文是由約翰·伯林漢先生於1892年9月21日,在密德塞克斯郡倫敦市倫斯拜瑞區聖喬治教堂教區立下的最終遺囑。

    1.住在密德塞克斯郡倫敦市林肯法學院新廣場184號的亞瑟·傑裡柯律師,將得到我全部的印璽和聖甲蟲寶飾,以及編號為A、B、D櫃中的收藏品,外加兩千英鎊財產,並免繳遺產稅。剩餘的古董收藏品全部捐贈給大英博物館。

    另外,住在肯特郡艾爾森白楊大道的表弟喬治·赫伯特,將得到五千英鎊,並免繳遺產稅;我的弟弟葛德菲爾·伯林漢,將得到其他所有的地產、房產,以及私人物品,假如他在我之前死亡,以上所有財產將轉贈給他的女兒露絲·伯林漢。

    2.將我的遺體與我的祖先們一起葬在聖喬治大教堂教區墓園;假如不能如此,就將我的遺體葬於聖安德魯大教堂、聖喬治大教堂、布倫斯拜瑞區聖喬治教堂,或者聖吉爾斯教堂所屬區內;或者上述教區任何一個教堂、禮拜堂的墓園,以及任何一個允許埋葬死者遺體的合法場所。但是,如果以上條款均不能達成,則——

    3.將上述地產、房產改贈給我的表弟喬治·赫伯特所有;另外,在此之前,本人所立的全部遺囑將自動失效。在此,我指定亞瑟·傑裡柯成為這份遺囑的執行者;主要受益人和剩餘遺產受益人為共同執行者。假如所述第二個條款得以實施,那麼葛德菲爾·伯林漢為遺囑的共同執行者;假如第二個條款無法實施,那麼喬治·赫伯特為共同執行者。

    約翰·伯林漢

    最後,此文件由立遺囑者約翰·伯林漢簽署;並由我,以及在場數人共同作證、簽署。

    菲德列克·威爾頓,執事,倫敦北區梅弗路16號

    詹姆斯·巴柏,執事,倫敦西南區新月廣場魏伯瑞街32號

    裡維斯放下了手裡的文件,說:「就是這些了。」同時,桑戴克也將記事本最後一頁撕了下來,裡維斯接著說,「我見過很多愚蠢的遺囑,但是沒有哪個比這個更荒謬了!我實在不明白,這份遺囑將怎麼執行。共同執行者在兩個遺囑中二選一,這是多麼不切實際的做法,就像無解的數學難題。」

    「我倒覺得這並不難辦到。」桑戴克若有所思地說。

    「我覺得很難,幾乎沒有辦法做到!」裡維斯反駁道,「假如在某個地方找到屍體,那麼就由A擔任執行者;如果沒有找到,就由B來擔任執行者。可是,目前為止並沒有人知道屍體的下落,也沒有什麼能證明屍體在某個特定的地點,而屍體是不會自己出現的。」

    「裡維斯,你將問題想得太複雜了。」桑戴克說,「是的,屍體也許就在某個角落,假如不是在那兩個教區之內,就是在那以外的地方。假如屍體被棄置於那兩個教區之內,那麼,只要調查一下失蹤者生前最後一次活動,以及那天之後的所有喪葬證明;或者查詢兩個教區的墓園登記,立刻就清楚了。假如在這兩個教區內,都找不到任何有關的土葬記錄,那麼這件事情可以由法院采證,判定這兩個地方沒有舉行過相關的土葬儀式。所以,屍體肯定是被棄置在了其他地方。因此,喬治·赫伯特就成了遺囑的共同執行者,以及剩餘遺產的受益人。」

    「你朋友這下可鬱悶了,拜克裡。」裡維斯說,「有一點可以確定,屍體並沒有被埋在這兩個教區之內的墓園裡。」

    「是的,」我沮喪地說道,「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哪個笨蛋會拿自己的臭皮囊大做文章呢?人都已經死了,葬在哪裡又有什麼不同呢?」

    「現在的年輕人真是太沒有禮貌了!」桑戴克看著我們笑著說,「你說這話可有些不公平了,拜克裡。專業訓練讓我們變成了唯物主義者,因此也讓我們對於那些懷有單純信仰和情感的人少了些理解和同情。有一位受人尊敬的牧師來我們解剖室參觀,他曾跟我說,天天面對這些支離破碎的肢體,他很難想像學生們還會對永生或者復活有著深刻的認識。他這個人,有著相當厲害的心理分析能力。事實上,在這個世界上,除瞭解剖室以外,沒有哪個地方會比這更加死寂;而靜靜地面對人體被解剖的過程——就像分解老時鐘或者廢舊的引擎一樣——並不會讓人聯想到如永生、復活這樣的教義。」

    「是的,一點都沒錯。可是堅持必須將自己埋葬於某個特定地點的荒謬心理,與宗教信仰根本毫無關聯,這只不過是一種可笑的情感罷了。」

    「嗯,我也贊同這是一種情感,」桑戴克說,「但是我並不覺得它可笑。這種情感不但流傳久遠而且分佈也很廣泛,我們必須以敬重的心態去對待它,並將它視為人類天性的一部分。約翰·伯林漢肯定這麼想過,古埃及人一生的願望就是追求長生不老,他們絞盡腦汁為了達成這一目的而努力。想一想大金字塔或是阿孟霍特普四世金字塔,那裡面的迷宮暗道,以及隱藏的墓穴密室;雅各布死後為了與父親葬在一起,不遠萬里回到迦南地;還有莎士比亞,為了能夠在墓中獲得安寧,向後人立下神聖誓約。拜克裡,這絕對不是可笑的情感。當然,我跟你一樣,並不在乎自己這身臭皮囊會被怎麼處置,但是,我能夠理解有些人為什麼如此執著,如此看重它。」

    「可是,」我說,「就算他渴望死後能夠埋葬在一個特定的墓地,那麼,也應該以合理的方式去達成吧!」

    「這個我當然贊同!」桑戴克回答,「這份遺囑的確很荒唐,它不僅帶來了很多難題,而且在立遺囑的人失蹤之後,它也變得離奇的重要。」

    「為什麼這麼說,這是什麼意思?」裡維斯驚訝地問道。

    「現在我們來仔細研究研究這份遺囑吧!」桑戴克說,「我首先要提醒你們的是,立遺囑的人有一個資歷很深的律師可以咨詢。」

    「可是傑裡柯先生根本不贊同遺囑的內容,而且他也強烈地建議過約翰·伯林漢草擬一份更合理的遺囑。」我反對道。

    「但是我們仍然要注意這一點。」桑戴克的態度很堅決,「對於這份遺囑的條款,最引人注目的地方應該是這其中極大的不公平性。葛德菲爾·伯林漢的繼承權,因遺囑人遺體的處置變化而受到影響。可是,這種事情又不是葛德菲爾能夠控制的,遺囑人也有可能死於船難、火災或者意外爆炸,或者死在另外一個國家,並埋葬在某個不知名的墓園中。這種可能實在太多了,更別提要找到屍體了。

    「而且,就算找到了屍體,也會存在另外一個難題。遺囑上提到的那幾個教區的墓園,很早以前就已經關閉了。除非可以得到特別的許可,否則根本不可能重新開啟使用。而且當局也絕對不會核發這種許可。假如是火葬,問題也許可以簡單一些,但是沒有人可以肯定這一點;更何況,葛德菲爾·伯林漢也不能決定這一點。所以,不管怎樣只要有一個條件不符要求,他都不會擁有繼承權。」

    「這太不公平了,真是可惡到了極點!」我氣憤地大聲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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