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旦的黑名單 第40章 第25章 真相大白 (1)
    六月二十日,星期四,晚上九點

    當晚,洗過了土耳其浴,也用完了晚餐之後,生性耿直的馬克漢、宜然自得的萬斯和我三個人在史蒂文森俱樂部大廳的一個角落裡坐了下來。

    我們先坐在那裡吸了半個多小時的煙,然後萬斯開始說話了:「悲哀,就是有像希茲這樣的傢伙,才會引起罪犯和社會大眾之間的矛盾和對抗,他們頑固而又缺乏想像力。」

    「英雄?當今的社會已經找不到了,要是有,人家會當警察嗎?」馬克漢說。

    「有時也會因為身體的緣故被拒之門外,但是他們很熱衷於這份光榮的職業。當然,據我所知警察必須強壯,所以他們是按身高體重的標準來錄取的——就好像暴動和幫派械鬥就是他們唯一對付的罪惡一樣。美國人不論在藝術、建築、飲食或警員各方面都認為碩大便是美,她們這樣偉大的理想,真讓人難以置信。」

    「他完全原諒了你,不管怎麼樣,希茲確實很寬宏大量,」馬克漢開始為他辯護。

    萬斯微微的笑,「今天晚報上報道了他,都是功勞與讚揚,這樣一來讓他心腸軟了,甚至原諒了少校對他施以的暴力。希茲身體很結實,所以他這麼快就可以恢復了……腓普西比較可憐!這輩子他一定不會忘記這腹痛之苦。」

    馬克漢說,「你確實猜對了少校的反應,他真是凶性大發了。我都快被你那些與心理有關的理論說服了,這樣的推論引導了你正確破案的方向。」他停頓了一下,充滿好奇地眼睛一直望著萬斯,「那請你原原本本告訴我你是怎麼從一開始就懷疑少校是本案兇手的?」

    萬斯往椅背上一靠,神秘地一笑:「首先要考慮與這件兇殺案有關的一切特徵,即使蛛絲馬跡也不能放棄。很明顯班森和少校這時正在談話或者這時已經發生了一些爭執,然後少校才開槍的——一個坐著,另一個站著。班森說完想說的話了,他假裝看書,想通過閱讀來終止他們之間的談話,通常一個人在閱讀那肯定表明了他不想談話,除非他是另有目的。兇手是有備而來,見到事情根本沒有了轉機,於是他就掏出槍對準了班森的太陽穴……。槍殺了班森之後,他把所有的燈都關上然後走了出去……這就是他全部的犯罪經過。」

    萬斯吸了幾口煙,看起來很用力:「現在我來分析一下……我以前也說過,死者的身體並沒有被兇手當作目標,雖然命中率比較大,但致死的機率卻很小。他直接無懼的作風致使他選擇了最困難與最危險的方式,只有一種人才會用這種勇往直前且大無畏的手法,那就是有鋼鐵般意志和賭徒性格的人;最後,從兇嫌名單中消失的人全部都是緊張、衝動和膽小之人。他的犯案手法乾淨利落並且很職業化,根本沒留下任何可以讓我們指控他的充分的證據,他幹什麼事情都是在冷靜計劃部署之下進行的,所以證明了他是一個相當自信且愛冒險的人。馬克漢,你覺得你是一個可以理解人類天性的好法官嗎?」

    「你的推論,我想我是明白的。」馬克漢遲疑了一下說。

    「很好,」萬斯繼續說,「只要能找到一個思想性情相近的人,就能判斷人類行為的心理傾向,他之所以會一點都不猶豫地做出相同的事情來,是因為在相同的情況下。我在命案發生前就認識少校,所以那天早上我看到現場就想到了是他幹的。他的個性和最佳心理狀態都是從這案件的各方面的顧慮和特色看出來的。就算我不認識這個人,因為我已經掌握了這個人的個性,一樣可以從嫌疑人中把他挑出來。」

    「也有可能是由一個跟少校性格相同的人做的啊?」馬克漢問。

    「雖然偶然會有兩個人性情相似,但一般來說兩個人的性格是不會相同的,」萬斯解釋道,「但是就目前這個案子來說,是另外一個跟少校性情相同的人做的可能性幾乎沒有,即使在法律面前也不可能證明。如果有兩位在本能和性格上都相似的人在紐約市,那麼他們都不一定會有殺死班森的理由和機會。這時凡菲出現了,其實我不認識他,但我早就清楚他是一個賭徒和狩獵者,於是我趁機調查他的資歷;凡菲很快喪失了戰鬥力,是因為我向奧斯查爾上校打聽他的消息,他告訴我很多有關於他的內容。」

    「但是這件事與他自身的利益很有關係,並且他也是個有膽量衝動的投機者。」馬克漢不同意。

    「一個是冒失易衝動的投機者,而另一個是像少校一樣大膽、頭腦清晰而穩健的賭徒,他們在心理上的差距是很大的。其實他們的特徵完全不同,懼怕、盼望和私慾是投機者的推動力;而頭腦冷靜的賭徒則是靠權宜利害、自信和判斷力來行事;他們一個是情緒,而另一個是智力。但是少校和凡菲不一樣,他天生就是賭徒,而且相當自信,雖然兩者表面上看來非常相像,但是這種自信和冒失易衝動卻又不一樣了。弗洛伊德所說的自卑情結,在他身上沒有任何表現,它全都是建立在個人對自身能力的深信不疑上;凡菲沒有這種自信,但少校有。所以說凡菲是無辜的,我是通過嫌疑犯擁有的這些特徵來證明。」

    馬克漢想了一會兒說,「有點糊塗了我。」

    「嗯,還有一些徵兆是心理上和其他方面的,」萬斯繼續,「我知道是班森本人允許兇手進入屋內的,這一點能從衣冠不整的屍體、樓上房間的假牙和假髮、兇手對室內隔間的熟悉程度推斷出來;再加上兇手知道班森會在那一段時間裡獨自一人在家中,所有這些因素都指向了少校。還有一點原因就是兇手的身高和少校相符合,雖然這個事實不重要的;即使是相符合的,我也會認為那只是子彈偏斜的緣故;我不會受海德恩隊長的影響,不管對全世界說出什麼意見,我一樣不會改變我的看法。」

    「你怎麼認定兇手不是女人?」

    「首先:這不是女人所犯的刑事案,女人不會用這種手法作案。即使是一個最有智慧的女人面臨取要取他人性命時,也一定會情緒激動,這從我們所瞭解的人類本能上就能得知。從五至六英尺外瞄準太陽穴射擊——頭腦這麼冷靜地安排殺人計劃並且用這麼職業化的乾淨利落的手法是女人不可能做到的。女人認為坐下來比較有安全感的,所以通常他們不會站在坐著的仇家面前與他爭辯,女人坐著時講話比較流暢,而男人是站著。即使是一個女人站在班森面前,當她拿出槍瞄準時,他不可能不抬頭。男人平常的一個自然的動作就是喜歡把手****口袋裡,而女人不是這樣,他們的衣服沒有口袋,除了挎包可以把槍藏起來。當一個女人在他面前憤怒的打開挎包時,這時男人當然會提高警覺,有所防備。另外,兇手不是女人,你看看案發現場班森的禿頭和腳上的拖鞋就會明白。」

    馬克漢說,「不久前你才說了兇手是那天夜裡臨時覺得槍殺行動的,但是你怎麼又認為這案件案是他精心策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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