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十五日,星期六,下午四點
馬克漢打電話將審訊的內容告知希茲之後,我們便再次來到史蒂文森俱樂部。通常情況下,檢察官的辦公室都是在週六下午一點休息的,不過今天是個例外,因為聖·克萊爾小姐的到訪而將下班時間推後了。一路上馬克漢始終一言未發,直到我們到達俱樂部,坐在沙發上的時候,他才憤憤地說道:「該死!我真不該將她放走……我到現在都還覺得她有罪。」
萬斯裝出一副崇拜的樣子說:「噢,上帝!你肯定是一位通靈者,生來就擁有特異功能。你通常是不是都能夢想成真?你想著誰是不是就能立刻接到誰的電話?真是厲害啊,那你一定會看手相了?……怎麼不用星座來判斷那位女士是不是兇手?」
「可是我找不出其它可以證明她無罪的證據,除了你的直覺。」馬克漢立即反駁道。
「不過,」萬斯宣稱,「我敢肯定,她一定是無辜的,因為罪犯不可能是女人。」
「你不要蠢到認為女人不會使用這種點四五柯爾特自動手槍。」
「噢,」萬斯聳聳肩,說道,「對於這件案子的實質性證據我完全不屑理會,就將那些垃圾全都留給你們吧——這些律師和一些肌肉發達的傢伙,我自有我的辦法,你以射殺班森的罪名將任何女人逮捕都是極其唐突的,你這是犯了一個極大的錯誤。」
馬克漢的聲音變得嘶啞,他憤怒地說:「你到現在居然還拒絕相信任何足以揭發真相的推論,還要將那套人類心智運作的信念一再重申。」
「噢,這難道是上帝子民所說的話嗎?!」萬斯感到異常驚訝,「馬克漢,你真是太頑固了!難道你的原則是『所有你不知道的』都不能算數,因此既然你不想要去將它弄明白,也就沒有必要有所解釋了。這個觀點倒是挺不錯的,它能夠將所有的憂慮與不可知統統化解。在你看來,這個世界很美嗎?」
馬克漢忍受著他的奚落,繼續道:「中午在用餐的時候,你曾說過一個方法,可以絕對正確地將罪犯查出來,能否讓我這個不足稱道的小檢察官知道一點關於你這個深奧無比的秘密?」
萬斯聽了這話,誇張地向檢察官鞠了一躬。
「噢,當然,我非常樂意。它被我歸為人類性格與心理分析的科學方法。包括你我在內的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一套行事的方式。人的一切行為,不論大小,都是其個性的體現。從一個人的行事方式上就可以看出這個人的性情如何,因此,音樂家可以通過一節樂章得知此曲的作者是貝多芬、舒伯特或者肖邦;藝術家能夠從一幅畫作中看出作畫者是阿比尼斯、柯爾,或者林布蘭、哈爾斯。世界上沒有兩張完全相同的臉孔,當然也不會存在兩種完全相同的性格,這樣,同一件東西在二十位畫家的手中,會因每個人想要表達的思想的不同而呈現出不同的結果,每一件作品都是畫家個人直覺的體現……這是個非常簡單的道理。」
「關於你舉的藝術家的例子,我非常能夠理解,」馬克漢的話語中帶有諷刺意味,「然而,對於我這個粗人而言,這種抽像又細膩的技巧似乎是行不通的。」
「每個人都傾向於相信那些自己想要相信的事情。」萬斯低語道。
「是啊,藝術同犯罪相比,還是有很多不同之處的。」馬克漢說。
「其實它們在精神上完全沒有不同,」萬斯立即給與了糾正,「犯罪與藝術有著共同的基本要素,那就是接觸、技巧、觀念、想像力、下手、方法與組織能力。更為關鍵的是,犯罪的佈局和藝術品毫無二致,無論是在一樁精心策劃的謀殺,還是一幅精美的繪畫作品中,都能夠強烈地表現出個人風格,藝術鑒賞家可以通過對畫的性格的分析告訴你畫的原創者;心理學家亦可以通過對一件犯罪事實的分析告訴你真兇是誰——他能夠通過分析找出罪犯行為的特徵……親愛的老夥計,這就是發掘人類犯罪的唯一辦法,其他的猜測全都是不科學的,甚至是十分危險的。」
萬斯在整個解說過程中始終保持著輕鬆的語調,他的態度十分沉穩而肯切,這就使得他的分析聽上去更具權威性。馬克漢饒有興致地盯著他看,似乎並沒有將萬斯的理論當回事,他反駁道:「你完全忽略了罪犯的犯罪動機。」
「是的,」萬斯回答的很乾脆,「因為在我看來,在兇案中,犯罪動機是最不相干的因素。親愛的老夥計,一百個人裡大概有九十九個人都曾有過想要殺死一大幫人的動機。如果一個人被殺死了,估計最少有一打無辜的人會與真兇有著相同的動機;因此,動機並不能代表什麼,懷疑一個有殺人動機的人就是真兇,就好比是懷疑一個人跟別人的老婆跑了,只因他也有兩條能跑會跳的腿!這多麼滑稽!有的人會真的動手來殺死一個,有的人不會,這和個人的心理因素及性情的差異有關……此外,倘若一個人有著非常強烈的動機,他通常都會將自己的想法掩飾得很好,不會輕易被別人發現。或許他會掩飾個數十年,只等有一天……或者忽然發覺十年前的一些事實,在五分鐘之內突起殺機……因此,一件缺乏明顯動機的案子似乎比有動機的更加麻煩。」
「如果從辦案的角度來看,想要將『何人得益』的想法摒棄是十分困難的。」
「我敢說你所謂的『何人得益』的想法是非常無稽的,因為很多時候一個人的死亡總會帶給許多人好處的。」
「不管怎樣,」馬克漢依然堅持著自己的看法,「動機仍然是犯罪中至關重要的因素,環境與當下的情況跟某些人的犯罪有著非常密切的關係。」
「噢,這簡直太荒謬了!」萬斯說,「仔細想想看,每一天我們有多少機會可以將自己討厭的人除掉:就在幾天前,我在公寓裡舉辦了一場禮儀性的晚宴,那真是一場無聊透頂的聚會,我幾乎是用了極大的抑制力才克制自己沒在飲料中下砒霜。你知道柏吉斯同我是完全不同類型的兩種人,一旦我想要下毒手,就會像十五世紀意大利智慧過人的貴族那樣製造出一些機會……等磨擦產生了,就可以製造出機會或者通過偽造的不在場證據來掩飾自己的罪行。還記得有這樣一個案子,兇手在未動手之前,打電話到警察局,聲稱懷疑被害人家中有事發生,之後在警察抵達前,他便入室刺殺了被害人。」
「那麼,怎樣才能證明兇案發生時嫌犯的確在案發現場出現過?」
「看來你又被誤導了!」萬斯斷言道,「一個罪犯常常善於利用現場的無辜者來進行自我保護,而聰明的罪犯可以在千里之外對兇案現場進行遙控,他會巧妙地安排不在場證明,而在案發之後重返現場,並大膽地參與討論。對於罪犯來說,製造一個不在場的借口實在太容易了,反之亦然……不過,人類的個性與特質是永遠無法被掩飾的。所以,一切的犯罪事實最終都歸咎於人類的心理——這根本就是基於難以偽裝的根本。」
「呵呵,這麼說來乾脆將百分之九十的警力都撤掉,直接安裝上兩部測謊儀就可以破案了!」馬克漢說。
萬斯沒說什麼,沉思著抽了一會兒煙。
「報上那篇關於那個有意思的小玩意兒的報導我看過了,受測者把目光從那些陳腔濫調轉移到法蘭克·凱恩博士的球面三角學上,這樣的話還有誰不會緊張呢!即使是一個真正的無辜者,如果他身上被插上一堆管線、電流計、電磁體,然後你再問他一大堆問題,想必誰都無法不緊張而影響到測試效果的。」
馬克漢得意地笑了一下,說:「你是說有嫌疑的人接受測試就會完全沒有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