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台戲有了主創人員,怎少得了主角。1990年《舞台與銀幕》著名記者鍾路明在該報撰寫了一篇題為《廣州流行歌壇點將錄》的文章,提到當時歌壇最受歡迎的11位歌手,分別是廖百威、王建業、陳汝佳、李達成、湯莉、陳丹虹、唐彪、安李、陳少雄、吳丹力、李華勇。文章指出彼時的廣東流行樂壇已經進入「造星」時代;為配合這個「造星」工作,廣東還率先在全國引進了歌手簽約制度,最早興起「包裝」,出現了以上第一批「包裝」歌手。而此時「中唱」、「太平洋」、「新時代」和「白天鵝」日漸成為廣東樂壇的四大唱片公司,各自旗下都擁有一批重量級歌手。而且那時製作唱片的成本低、利潤高,一首歌寫出來,可賣出100多萬盒磁帶,可賺三四百萬元,CD可賺七八百萬元,所有與之相關的行業都盛極一時,磁帶、CD、VCD、歌舞廳、電視台、電台、報紙、雜誌、出版社……形成一個巨大的音樂產業鏈。正是由於有這個音樂產業鏈支持,才使得「造星」工程不斷深入。
1992年新時代影音公司通過像「輕輕地告訴你」、「藍藍的天」之類的歌將楊鈺瑩包裝為「甜妹子」與僅一首「濤聲依舊」便橫掃歌壇的毛寧組成了「金童玉女」,這無疑吸引了無數眼球、也拉開了新生代歌手潮流的序幕。1993年,南方又一「另類」流行歌曲——陳琳的《你的柔情我永遠不懂》傳唱開來。推出這首歌的中唱廣州公司成立了企劃部,詞曲作者陳小奇開始帶著旗下的歌手甘平、李春波、張萌萌、臣民北上上海、北京精心大規模的宣傳。
在這過程中,媒體成了活躍的角色。1987年10月,祖國內地第一本全面系統地介紹流行音樂的大型刊物《音像世界》創刊之後,在以後很長的一段時間內一直保持了「只此一家」的地位。但是在1994年前後,其他同行業雜誌《歌迷大世界》、《當代歌壇》、《中國百老匯》、《演藝圈》、《歌迷》等都相繼問世了;各省、市的各家電台都紛紛創辦了原創歌曲榜,一時間打榜、領獎成為歌壇最熱鬧的風景之一。這一年中,「包裝」、「簽約」、「度身訂做」這三個詞成為娛樂媒體中用得最為頻繁的詞語。而這些年中每一個歌手都在忙於四處為自己尋找一個唱片公司作為自己的後盾,新生代每一個歌手的背後都有一個公司在支撐,因此1994年前後也被稱之為「簽約時代」。
當時任職「新時代」老總的吳建邦日後接受《海口晚報》的採訪時就回憶了他們是如何包裝「甜姐兒」楊鈺瑩。
造星第1式·更名轉運
當年,楊鈺瑩從江西南昌來到廣州,簽約「新時代」時剛滿18歲,那是1990年,那時她的名字叫「楊崗麗」。
「當時全國正刮起甜歌風潮,像鄧麗君、韓寶儀的歌在大陸很風行,所以我們也希望能打造一個屬於大陸的甜歌歌手。雖然這女孩有點土,但勝在夠清純,聲音也非常甜美。」
楊崗麗成了「新時代」第一位簽約歌手後,吳建邦首先想到要做的就是給她改名,「楊崗麗這名字太男性化了。當時有個出版社編輯,他對名字這方面挺有研究,他拿著一本叫《姓名與命運》的書,對著書一個個字拆解,最終把楊崗麗改成楊鈺瑩。」
造星第2式·央視平台
「在那個年代,還從來沒有一個流行歌手能登上央視的舞台,所以我們就決定做一個當時被認為很大膽的創舉,就是投入10萬元,在央視黃金時段做了10天廣告,每天10分鐘,放楊鈺瑩的歌曲和影像。」
20年前的10萬元,是一個天文數字,吳建邦說,當時一盤盒帶的批發價是4.1元,你想想要賣多少盤盒帶才能賺回10萬?所以當時在唱片行業裡,幾乎沒人敢這樣投入。」而這次創舉的最終結果,則是讓楊鈺瑩一夜爆紅,她首張個人專輯《為愛幸福》成功賣出上百萬張。
造星第3式·影音互利
楊鈺瑩紅了,但吳建邦還不滿足於此。「當時還做了另一個同樣很大投入的決定,就是想辦法為楊鈺瑩爭取唱影視劇主題歌的機會」。當時,吳建邦跟一些影視公司談成合作,利用「新時代」在音樂方面的資源,免費為該公司的影視劇製作配樂、創作主題歌,但條件是必須要讓楊鈺瑩演唱主題歌,因此楊鈺瑩就有了那首唱得街知巷聞的《外來妹》。
楊鈺瑩被炒紅了,新時代也獲得了豐厚的市場回報。這場「造星」工程就在可觀的市場前景下不斷深入。同時,隨著歌手不斷的南下,競爭也日趨白熱化。
爭歌大戰
當時,與廣州相比,上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中國北方無論是從經濟實力還是社會開放程度都望其項背。
著名音樂人金兆均在接受《三聯生活週刊》採訪時回憶,「那時候東北已經落後得不行了。東北作為傳統的重工業基地完全適應不了現代化的情況,1982年的時候,東北工人發工資是發軸承,窮啊。而且沒什麼機會,相對來說當時東北的娛樂業很不發達,高級點的娛樂業都不發達,永遠是二人轉。」他描述,「那會兒東北的歌手一般都是先到北京來。比如說張咪,她家基本就是在最北了,黑龍江的農村。一路走著走著,先走到哈爾濱,從哈爾濱奔瀋陽,再從瀋陽進北京。然後可能人家說廣州更好,掙得錢更多,張咪就去廣州了。」
「瀋陽—北京—廣州。」金兆均給上世紀90年代的一批東北歌手畫出了這樣一條路線圖。
「東北歌手去南方沒別的,就是打工掙錢嘛。」金兆均說,「而且當時北京對這種場所裡面的限制很多,巡視啊、公安啊、消防啊,管得都很嚴,包括對歌手的資格啊,相對都管得嚴,南方就好得多。」
大批東北籍的歌手,在廣州、深圳遍地開花的歌舞廳裡駐唱,成為一支很重要的力量。「當年南下廣州的歌手裡,毛寧是東北的,那英是東北的,還有李春波、金學峰、火風……」著名音樂人朱德榮說,「那時候火風、那英、我、程前,我們4個人都住在太平洋影音公司的招待所。招待所是兩套打通的。總共只有4間房。兩個衛生間,一個大廳。所以我們經常在一起。那英就住我隔壁,這邊隔壁是火風,再隔壁是程前。」
那英是火風的「小妹」,是火風介紹過來的。後來,那英又帶來了金學峰。他們當時都在廣州東山賓館的「卜通100」歌舞廳做駐唱歌手。
「卜通100」的名字是台灣音樂人侯德健起的,老闆叫做陳凱,現在成都經營夜總會。至於「卜通100」到底什麼意思,廣州的音樂人眾說不一。李廣平的解釋是,「卜通」是心跳聲,形容心跳得非常快。朱德榮的解釋是,「卜通」是入水聲,是把錢扔在水裡,上百上百地扔。
上世紀90年代的中國,100塊錢算得上是大數額,金兆均回憶說,那時,他一個月的工資也不過200多塊:「那時廣州、深圳的趕場歌手,每人配輛摩托車,在一場匆匆忙忙唱倆歌,然後趕下一場,再下一場,反正要唱到半夜去。好一點兒的歌手一晚上能掙1000塊錢。」而在當時曾任太平洋影音公司副總經理的陳小奇告訴《三聯生活週刊》,當時在「卜通100」伴奏的樂隊成員,每天晚上都能拿到80-100塊錢,遠遠高於當時工薪階層的生活水平。
後來,吳建邦回憶,當時毛寧也是1990年在一個歌廳裡發掘到的,比楊鈺瑩稍遲一些簽約。如果說楊鈺瑩的出道,是靠「新時代」大把大把的錢砸出來的,毛寧就沒那麼幸運,剛出道時一直發展得不理想。他的走紅甚至和一次爭歌事件聯繫在了一起,這次事件也改變了另一個「紅星」張咪的前途。
張咪與毛寧在「爭歌」之前,其實已經相識。倆人也是由張咪當時的男友郭大煒介紹認識的,郭大煒和毛寧是同鄉,也算是很要好的哥們。張咪與毛寧認識的時候已經很出名了,而毛寧還未真正踏入歌壇。在其後由張咪搭橋,毛寧才從酒吧駐唱開始步入歌壇嶄露頭角,成為新時代公司的簽約歌手。
當時,倆人已經成為圈內好友,但是,卻在爭奪《藍藍的夜,藍藍的夢》這首歌時發生爭執並反目成仇。
1991年張咪受邀參加中央電視台元旦晚會,音樂人張全復和畢小世為她量身定做了《藍藍的夜,藍藍的夢》這首歌,但是,那一次節目卻因為服裝問題被砍了。之後,張咪去湖南演出與毛寧同台,毛寧聽了張咪的《藍藍的夜,藍藍的夢》也非常喜歡。新時代音樂公司就讓毛寧也唱了這首歌,並且收錄在他的磁帶中。陳小奇回憶說,「這首歌當時是放在A面的第五首,很不顯眼的位置。雖然說那歌在廣東這邊的歌廳都已經有很多人在唱了,但在全國還沒有很大的影響。」他說,「按照畢小世和張全復的說法是,他們先給張咪唱,但是,並沒有跟她簽任何的約定,就是給她唱了而已。我們那個時候沒什麼版權概念,我們寫了歌,誰合適就給誰唱了,就是這樣子的。而且當時給張咪唱的時候,還沒有實行簽約歌手制度,所以更隨便,只要能把歌唱出來就行。只不過那時簽了毛寧,這個歌給毛寧也不錯,就把這個歌收到了毛寧的專輯裡。這樣,張咪那邊就有點意見了,而且兩個人就產生了一點矛盾。其實按道理,他們之間本應該沒有什麼矛盾。」
但是,因為這首歌而產生的矛盾卻在之後被升級了。
1992年,張咪和毛寧都被邀請參加廣州電視台的一次節目,倆人不約而同地選擇了《藍藍的夜,藍藍的夢》這首歌。當張咪在舞台上與舞蹈演員排練結束後看見毛寧從外面進來,就像重逢久別的老朋友上前跟他打招呼。但見毛寧非常衝動、非常生氣地說:「別跟我說話!你就是個大傻冒!」當時張咪還來不及反應,更有些摸不著頭腦,就用麥克風打了毛寧一下。此事過後,毛寧私下向張咪道歉,兩人並未因此發生矛盾。兩人一起演出、一起謝幕,第二天上午又一起去中山公園演出,一切都很好,一切均如故。
張咪回到北京後,在和郭大煒聊天的時候,也提及與毛寧之間發生的那次誤會。在陳小奇眼中郭大煒是「火氣挺爆的一個人,有點匪氣」。郭大煒也是東北人,他演唱過最知名的一首歌,是「太陽神」廣告裡的「當太陽升起的時候」。陳小奇戲稱:「他是整首歌都不行就這一句唱得特別好,有力度在裡邊。因為他整個歌完整性把握不好,就沒再混下去了。」
後來有一天郭大煒在梅地亞賓館的咖啡廳巧遇毛寧,倆人寒暄了幾句之後郭大煒開始問毛寧在廣州體育館那會兒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兒,並問毛寧:「你是不是罵張咪了?」毛寧說:「是。」郭大煒聽後有些生氣,毛寧也不示弱,倆人就撕扯起來。郭大煒還狠狠打了毛寧一頓,在這過程中,中央電視台的人來了,毛寧所屬公司的人也來了。當時毛寧正準備上春節晚會,推薦的曲目就是《藍藍的夜,藍藍的夢》。
此後幾天,各大報紙上紛紛以「梅地亞事件」為頭版頭條,大幅標題《張咪在中央台與毛寧大打出手》、《張咪指使男友為爭唱「藍藍的夜,藍藍的夢」一曲大打出手》、《張咪與毛寧爭唱「藍藍的夜,藍藍的夢」》」、「張咪原型畢露」、「張咪與黑社會有染」等等,那段時間全國各大報紙都在爭相轉載刊登著張咪與毛寧的所謂「爭歌事件」。但是,在那些大量批判張咪的文章裡,有大半的篇章是介紹新時代公司即將推出的兩位金童玉女——毛寧與楊鈺瑩。
後來,湖南的一位記者透露,新時代唱片公司是以買廣告版面的形式來刊登這些文章的,目的就是想借炒作捧紅毛寧和楊鈺瑩。最有意思的是,當年拍攝《孤星》電視連續劇的導演李路在廣州當律師的老同學說,張咪和毛寧的事件,他是法律策劃與文字策劃者。
在那個娛樂炒作還不盛行的年代,這樣的新聞無疑引起了軒然大波。
經過一輪媒體轟炸與之後「金童玉女」的組合推出,毛寧的知名度迅速提升,事業蒸蒸日上。但是,張咪卻因此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打擊。
她從一個曾經備受歡迎的歌星淪落為一個默默無聞的人,甚至走在街上、商場裡經常被人指指點點地謾罵。伴隨著事業跌落谷底,他的男友郭大煒也背棄了她。在日後接受《生活報》採訪的時候,張咪回憶「我可以說是中國第一位被封殺的女歌手,當時一切演出活動都被迫停止,只有兩條出路:要麼出國,要麼自殺。好在我意志比較堅強,所以選擇了出國。不過,那段時間我的情緒特別低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