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連傑說:「事實上,早在1997年我就有了隱退之心。當時我在亞洲影壇擁有頂級的名聲,賺的錢夠我一家人用到下輩子。在這種狀況下,我開始思考人生的去向以及生命的意義。我去請教佛教大師,他說阿傑你不能退休,要繼續工作,想想你身上的責任,不是對你自己,而是對這個世界。當時我不明白,他要我自己慢慢去領悟。我返家後不久,華納兄弟公司就打來電話說為我準備了一個頭等艙的位置,來好萊塢吧。那天是我人生的一個轉折點。我在好萊塢展開了新的電影事業,但我從未停止過學佛。我在1998年皈依佛門,不拍電影的時候,就去拜佛學習,這使我對世界和生命有了更深的認識。」
2.好萊塢「奸角」
為什麼叫JetLi?說來還有一段故事。1982年李連傑的第一部影片《少林寺》完成了。在菲律賓,某個公司購買了這部影片的發佈權,當然,也負責其宣傳工作。當他們看到「LianjieLi」時,他們覺得這名字太難念了,也不夠吸引人。「為什麼要加『Lian』?」他們這樣想,於是他們就去掉了「Lian」,他們覺得「JieLi」會比較好記。後來又有人提議:「這個中國孩子只拍了一本電影,全亞洲的每個人都立刻認識了他。也許我們應該把『Jie』也換掉!不如叫Jet(意為馬力十足的引擎,迅猛的速度,強悍有力)。」於是他們就把「JetLi」寫在了電影海報上。很快,人們都用這個新名字來稱呼李連傑。
到了好萊塢發展的李連傑在演藝事業上更是如魚得水。2000年李連傑接拍了呂克·貝松的《龍之吻》:關於一個男人對女人的承諾以及他如何為了捍衛那個承諾而面臨挑戰。主角只是個普通人,當然最後還是贏了,但是觀眾會看到他如何處理危機,如何面對自己的恐懼,觀眾會去關心主角的生與死。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部片子是李連傑獻給太太利智的對十年承諾的一個解釋。為什麼是十年?「一個承諾要很理性,如果我們倆戀愛,到十年以後仍然有這種戀愛的衝動和這種感情,他才牢固。我們要那時候結婚,因為那時候已經證明了十年的感情都是如此,那他將會維持到生命的結束,他是一種更慎重的態度。」
當然《龍之吻》在歐美大賣,導演給了李連傑950萬美元的片酬外加提成。《龍之吻》宣傳時,李連傑竟對青少年宣傳不要看此片,有些暴力。這個舉動讓西方國家各界一致好評,稱讚李連傑是一條真正的中華龍。
而在之後,我們看到李連傑所參與的影片越來越暴力。2007年的《遊俠》更是把拳頭暴力發揮到了極致,簡直可以用血腥來表達,這是不是代表著李連傑為了好萊塢名聲和國際身價,一方面做著正義的宣傳一方面又行著血腥的冷酷。當然在劇中李連傑依然是一個富有爭議的壞人角色,他對此辯解說:「這部影片中我扮演的是一個殺手。說實話,在此之前我還沒有演過類似的角色。我也不知道這個角色應該歸為好人還是壞人。這還得各位觀眾看後自己來判斷。這個角色非常的暴力,不過他有他的原則。他的心中始終有一種信念。這不同於以往我所扮演的角色,要麼是好人、警察之類,要麼是一代武學宗師。」
有網友悲憤地說:「我們的民族英雄黃飛鴻、方世玉到了好萊塢就成了功夫的傀儡,成了好萊塢的新寵奸角。」對於一波又一波的質疑,李連傑如此解釋:「我只是一個演員,我是一個普通人,我演一些英雄人物,但我不是英雄,我演壞人,我也不是壞人。電影是個藝術,怎麼樣能夠把那個電影的角色趨向完美,那是最主要的。」
李連傑一度表示他熱愛電影事業,他拍電影是為了正面宣傳武術而非暴力。「武術的最高境界是愛。武術是用來平息爭鬥的。」在他演的暴力角色遭到質疑時他又說他是演員,他要遵從的是影片的市場性和票房,電影是商業性的,而他只是盡了做演員的本分。
李連傑在好萊塢的事業發展得順風順水,李連傑在好萊塢的奸角演的如火如荼,李連傑的片酬步步攀升。
同樣在好萊塢用拳頭打天下的還有成龍。1994年,成龍憑借影片《紅番區》正式打入國際市場,在美國上映時創下高票房紀錄,進而接下第一部好萊塢電影《尖峰時刻》,亦獲得極高的票房,並登上《時代》雜誌封面,終而奠定成龍今日在國際上的地位。成龍曾經表示,其實好萊塢並不是他的天下,只有回到香港成龍才是如魚得水的。2007年在北美上映的《尖峰時刻3》仍創下將近1億4千萬美元的票房紀錄,總計《尖峰時刻》系列三部在北美累積票房超過5億美元、全球累積8億3千5百萬美元。目前為止,尚沒有其他亞洲演員領銜主演的電影能在國際上達到同等成績。如今成龍已經創造了無數的奇跡和神話,他在日本是家喻戶曉的人物,美國洛杉磯、舊金山和加利福尼亞都定有「成龍日」,舊金山影展曾授予他特別傑出獎。1989年英國授予他MBE爵士勳章,1990年法國授予他榮譽騎士勳章,這些都是成龍走向國際而獲得的重要榮譽和嘉獎。當好萊塢市場提出要成龍演奸角時成龍表示我是一個中國人,我不會做出有損於中華民族的事情,多次拒演高片酬高票房的奸角角色,以自己獨特的詼諧式武打稱雄於國際電影界,被譽為香港電影界的驕傲,被亞洲演藝界的人尊稱為大哥。
成龍2005年為電影《神話》在韓國做宣傳,一個日本人挑釁地問道:「成龍先生,您以前幾乎一直在好萊塢打拼,為什麼又回到國內發展?是不是因為您在好萊塢不景氣?」
成龍表示:「我是一個中國人,永遠也不會忘本,在好萊塢打拼如何也不妨礙我在國內發展,我們中國人不像有些國家,因為一部電影在好萊塢略有影響就改了國籍。像我、李連傑、楊紫瓊等不管在好萊塢發展如何都會回到國內獻給影迷們一些作品,這是我們中國人的品德。」
相比較成龍而言,李連傑的言行表現得似乎太矛盾,處處表示自己是一個中國人,「其實無論你走到哪裡,你永遠不要做傷害這個民族和這個國家的事情,這是我的底線。」卻被指改變國籍,成為新加坡籍華人,在好萊塢做著功夫打手和亞洲奸角。有人說:「李連傑已經淪為了好萊塢的功夫木偶,眼裡看到的只是片酬和自己的國際名聲。」
這不得不說李連傑還是傷到了這個民族和國家。有人說他是功夫皇帝,有人說他是功夫傀儡。作為中國製造的出自名門正派的武俠大師,他已經不再是純粹的民族英雄黃飛鴻、方世玉、霍元甲。到了好萊塢他就成了奸角,陪襯在一群大塊頭之間,做著打和被打的無奈,李連傑對此解釋說很多事就是陰和陽的差別,看你從哪個角度去分析,此觀點不代表彼觀點。
接連幾年李連傑又拍了《TheOne》等大片,片酬升至千萬美元,躋身國際一線巨星行列。之後李連傑又將工作的重心轉回了內地市場。
2002年12月14日,《英雄》北美上映,連續幾周登頂票房冠軍。說起《英雄》還有一點小插曲。當時張藝謀為了請李連傑出山先後採用了拋磚引玉和苦肉計,先發出英雄帖,但李連傑遲遲不接招,同時張藝謀也在為李連傑的高片酬頭疼,張藝謀怎麼算都無法給李連傑國際身價,而李連傑對於低於好萊塢1500萬美元的片酬也是模稜兩可,讓張藝謀一等再等,最後決定試一試不行就邀請成龍出山,而成龍不計較片酬多少,放言只希望和張藝謀合作,無論什麼價位都無所謂。
最後張藝謀給利智一封信,請她放行李連傑,並希望她能勸李連傑出山,拍一部中國人引以為傲的電影。又給李連傑一封信,闡述了自己對武俠的認識,希望拍這樣一部武俠電影,既重「武」又重「俠」,既能在動作和畫面上有非常出色的部分,又能通過一種很通俗的角度去向觀眾傳遞什麼是俠,真正的高手、英雄和俠都是胸懷天下的人,希望能共同打造一部為信念、為理想、為做人的境界和格調去打的武俠戲。
張藝謀的此舉果然奏效,一番言論一下子擊中李連傑的命門,於是李連傑進入《英雄》劇組,以一億元的片酬「友情」接演無名,不負眾望的是《英雄》在全國以及全球大獲全勝,第一次使中國電影在北美市場戰勝了好萊塢大片,連續兩周成為北美的票房冠軍,但李連傑的片酬用去了整個影片成本的1/3。對此,張藝謀說:「李連傑體諒劇組後期經費的艱辛,主動提出少要2000萬元,只拿了1億元的酬勞,比起好萊塢片酬少了好幾千萬。」
2002年李連傑接拍《龍潭虎穴》(又名《從搖籃到墳墓》、《致命搖籃》)。在拍片的過程中,李連傑發現西方對中國的武術有著一定的誤解,認為武術就是功夫,一看到中國人就是「中國功夫,打打打打。」在西方人的觀點中認為武術就是單純的拳腳與刀劍上的打鬥,沒有意識到功夫和武術之間的差別。更有老外嘲笑中國的太極。這時的李連傑產生了一個大膽的想法,拍攝一部關於中國武術的電影,並和導演呂克·貝松之間達成了共識,當時的西方電影已經開始採用影片中真實的打鬥,展現人物的硬底子功夫,就這樣在2004年,李連傑拍攝了《狼犬丹尼》。
在影片中李連傑隱晦地展示著功夫和武術之間的差別,功夫只是單純的打打殺殺,而武術有著思想,武術帶有一定的禪道,有著和平美好,有種鋤強扶弱,匡扶正義的俠義精神,但依然有著血腥和極度暴力的場面,這似乎和影片的主題有點相悖了。如果武術講究一種大愛,最厲害的功夫是微笑,那還要用拳頭去討回正義嗎?
在之後,2005年拍攝的影片《霍元甲》,李連傑為投資方之一,他更是全力地展示中國功夫的淵源和功夫的真諦。武者是一個智者,並不是四肢發達頭腦簡單的一介武夫。武術不僅僅是強身健體,它更是一種民族豪情、血肉親情、朋友之情及美滿愛情。
李連傑說:「《霍元甲》裡面的思想、力度完全是一個意識形態的東西。我一直不想給外國人一個印象,中國人就會打,李小龍會打,成龍會打,李連傑會打,楊紫瓊會打,反正走出來的中國演員就是會打架,除了打以外沒有更深的東西。其實我們幾千年來除了打之外,還有更深的文化,比如武這個字,就是止戈,已經有了反戰的意味和更大的東方的智慧情懷。武術不是以暴制暴,而應該是以德服人。《霍元甲》中蘊涵著對中國武術和武學精神的終極闡釋。有人認為《霍元甲》言語多過打鬥,沒以往刺激,說教多了。這我理解,但我就是這樣說,還是有人不懂我說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