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李安的要求,湯唯坐、立、行的姿勢和身段都要糾正。可能由於湯唯參加過環球小姐比賽的緣故,現實中的她走路總是帶點貓步的姿態,尤其是在穿旗袍的時候習慣性地擺胯,起初穿著旗袍擺胯的動作都沒有引起大家的異議,包括李安。「但現代人對於穿旗袍走路的姿勢都有一個誤解,覺得一扭一扭的特別有懷舊風情,所以湯唯第一次穿著旗袍走路的時候就把胯擺得特別誇張,但事實上那個時代的女人不會這樣在街上走,會讓人覺得在賣弄風騷,而應該在穿旗袍時講究四平八穩,上半身肯定是不能扭的,肩膀一定要平的,也不能誇張地擺胯。」從最簡單的一個走路看起,能看到李安對這個片子的精益求精的要求已經到了何等程度。湯唯態度刻苦的練習加上李安精益求精的要求,《色·戒》最後的精彩呈現大概就是一種必然了。
「這部戲的成敗就在湯唯身上。」李安講話很溫柔,作為導演卻以嚴苛出名,「《色·戒》一共拍了118天的戲,114天都在拍湯唯。」由此可見湯唯對於李安的重要性。
拍攝過程中,酸甜苦辣輪番上演,作為導演和演員的關係,李安無疑對湯唯有著完全的控制權,他總有各種各樣的手段去調動演員的情緒,因此也折磨得湯唯又哭又笑,有時就像個瘋子一般。眾所周知,湯唯在進組前就不停地練習各種「淑女做派」,拍攝的幾個月都在不停地練,一個星期7天從來都不休息,其間湯唯父母也都沒能去探班。
最不順的一次拍攝,湯唯NG了37次!那是一個單人的鏡頭,燈光、攝像都要追求完美。那場戲拍完,不僅湯唯淚流滿面,就連平日儒雅的李安也興奮得大吼大叫。
湯唯尊稱李安為「校長」,她說:「校長隨時隨地都在教人。好幾場重頭戲,他邊導邊教,最後自己也哭了。」她時刻記著「校長」的忠告,「湯唯是微不足道的,真正有價值的是王佳芝」。湯唯眼中的王佳芝,有一份置之死地而後生的感情,「有感情的女人最性感」。
小說《色·戒》中有句露骨的話:「通往女人心裡的是陰道。」最早公佈的片花就能看出《色·戒》的激情戲相當大膽,而李安一刀未剪,以至於《色·戒》在美國上映被列為NG-17——比傳統的R級更「成人」。首次進軍大銀幕,就有多場激情戲,湯唯十分坦然。「被拍攝的時候,我就是王佳芝,我沒有去想別的,按照導演的要求,這些場景都是順其自然出現的。」她說,「我完全信任導演,我把自己都交給了他!」
終於在所有人的共同努力下,影片大獲成功。《色·戒》在香港上映後,首個週末就贏得了4880萬元港幣(折合620萬美元)的收入,全球票房收入超過1.39億元,成為2007年最賣座的華語電影。與此同時,第64屆威尼斯電影節上,《色·戒》也一舉奪得最佳影片金獅獎,這不僅是李安繼《斷背山》之後,第二次獲得威尼斯電影節的最高榮譽,也是華人導演連續三年獲得該獎項。
作為女主角,湯唯也憑借該片獲得第44屆台灣金馬獎「最佳新演員獎」,並獲得「最佳女主角」提名。她也因此成為第13屆亞太影視博覽會年度亞洲女星、美國《洛杉磯》雜誌年度最佳女主角、日本《映畫》年度最佳外國女演員大獎,以及第61屆法國戛納電影節的ChopardTrophy獎之「蕭邦表2008耀目女演員大獎」。
3.全面「消失」?
《色·戒》火了,隨之而來關於湯唯在色戒中裸露鏡頭的爭議也鋪天蓋地。一部分人表示了對湯唯的支持,認為這是為了藝術作出必要的犧牲,但更多的人認為這更像是一次以肉體搏出位的策劃,所謂「一脫成名」——更糟糕的是,持有類似觀點的,並非僅限於普通觀眾。
2008年3月7日,中國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發佈了《關於重申電影審查標準的通知》,《通知》說,影片中應刪剪修改的內容包括:夾雜淫穢和庸俗低級內容,展現淫亂、強姦、賣淫、嫖娼、性行為、性變態、同性戀、自慰等情節及男女性器官等其他隱秘部位等。這一通知被張貼於廣電總局的網站上。
湯唯連原定於3月28日連同梁朝偉、梁詠琪、楊采妮、莫文蔚等一起為Farrago八十週年上海禮擔任嘉賓的活動邀約,也宣佈告吹。
湯唯為之代言的護膚品品牌大中國區副總裁曾錫文,也在其廣告被撤後表示:「我們也正在研究,我覺得這個事情首先我們不清楚背景,為什麼被撤,我們不知道,但我們作為在中國運營的公司,首先肯定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雖然對產品有影響,但遵守規則更重要。」
那段時間,顧長衛導演的新片《世外桃源》正在建組,曾有傳聞說他考慮用湯唯做女主角。於是記者們立即給顧導演打電話,他的助手接聽了電話,表示對湯唯「消失」一事非常吃驚,並向記者確認:「她確實是我們考慮的女主角人選,但是我們還沒有確認此事。如果是真的,那我們只能觀望這個事情的後續了。」
對此,湯唯的經紀人Cind一直不接聽記者電話。湯唯所屬的安樂公司宣傳負責人稱自己並不主管藝人,對此事一無所知,也拒絕了進一步回應此事。
危機時刻,只有李安為愛徒挺身而出。根據香港《東方日報》2008年3月9日的報道:「一手捧紅湯唯的李安,昨日親自以中、英文兩種版本,發表書面聲明,力撐湯唯,指會盡一切所能支持湯唯,與對方共度時艱!至於李安撰寫之聲明標題為『職責所在的聲明』,內文則是:『一、因這項決定而導致湯唯受到傷害,我感到失望。二、她在這部正當製作及發行之電影中,有極佳表演。三、在此困難時刻,我們將會盡一切所能支持她。』」
美國權威的《好萊塢報道》(TheHollywoodReporter)也刊出了大篇幅的報道,除了刊登李安的英文聲明之外,還詳細敘述了湯唯「消失」的前後經過,同時指出湯唯當時的廣告酬勞約為600多萬港幣。可想而知,這一事件對一個演藝事業剛剛起步的新人來說,絕對是一次重創。
另外,台灣《聯合晚報》則指出,不少圈中人認為湯唯成了《色·戒》事件的代罪羔羊。
對此,金庸老先生的話比較中肯,他說:湯唯「美講不上,是可愛的」,李安之所以選擇湯唯,是「李安要新鮮面孔呢,新人又什麼都做」,「那麼多人之中,只有湯唯達到他的要求」。
儘管圈內圈外都不乏支持湯唯的人,儘管李安表示力挺湯唯到底,但是,那段非常時期,終究沒人能為湯唯力挽狂瀾。她的「消失」,還在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