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他指著我說,「音符也是同樣。如果你聽得夠投入,就會發現每個音符裡都居住著一個世界。音符與你和我一樣都是有生命的,它們也需要呼吸。整首歌曲決定了它們需要多少空氣。沒有嚴格的規定,但通常情況下,你彈得越快,音符持續的時間就越短。反之亦然。
「我這次想讓你跟著音樂呼吸。再聽一遍這首歌,每次呼吸都要隨著貝司手的每個音符進行,這會讓你明白我所說的話。」
「然後,我想讓你隨著這首曲子彈奏,並隨著你自己的音符呼吸。如果你改變音符的長度,你也要相應地改變呼吸的長度。試著這麼做,看看對你和音樂會有什麼樣的影響。今晚至少做兩次後再睡覺。我們明天再繼續。如果你不介意的話,我想把包放在這兒。」
還沒等我回答,邁克就戴上頭盔,拉下護面罩,轉過身拿著滑板從前門走出去了。
我盯著關上的門呆呆地坐著,愣了好一會兒神,回想著這個奇怪的人所說的話。我已經從他那兒學到了很多,很難相信我只是那天早上才第一次見到他的。
「隨著音樂呼吸。」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呢?我從未如此聽過或彈過任何音樂,但真照他的話做了的時候,事情開始改變了。隨著音樂呼吸讓我用一種全新的方式去聆聽和感覺這首樂曲。我可以感覺到音符與我的心跳融為一體,就像冥想一般。不知因為是我慢節奏的呼吸還是什麼,但不管是什麼,它都讓我第一次去理解門羅先生的音樂。儘管我不願承認,但是我真的很喜歡這麼做。
至於這位邁克,他可是夠狡猾的。十多分鐘過後,我才意識到我實際上正在學如何彈蘭草樂。為了能隨著音樂呼吸,我必須要去學這種音樂。他誘騙我去做了一件我原本會直接拒絕去做的事。他那時肯定在微笑,反正我是。
要上床睡覺的時候,我看到邁克的包掉在了地板上,好像是從椅子的扶手上滑落的。包裡的書露出一半。我努力地讓自己不去注意這本書,但是那本書的一部分標題讓我好奇。
《——的科學及藝術》,有一部分被書包擋住了,看不清。我當時真想看清標題,但我不知道是不是該把那本書從他包裡拿出來。我不想隨便亂動他的東西,但這本書已經露出了半個身子,我的好奇心完全佔了上風,我不知道為什麼,但確實是如此。只是偷瞄一下題目應該不是什麼大錯吧?我想以去洗手間刷牙來轉移自己的注意力,但是並沒起作用。「什麼的科學及藝術?」我大聲地問了出來。
好吧,就瞄一眼。我默默地下定決心。我幾乎是從洗手間跑到書包那兒的。我潛意識裡可能在暗自期望發生點不一樣的事兒,但是那個包還是躺在原地,半本書露在外面。
我絞盡腦汁想給自己找個借口,我想:邁克是個怪人,我也許再也見不著他了,而他也很可能是故意把書留在這兒讓我看的。於是我告訴自己只看一眼一定沒問題的。
這本書是小湯姆·布朗寫的《追蹤的科學及藝術》,可這卻把我搞糊塗了。這是一本關於追蹤動物及人的書,我不太明白邁克拿這樣一本書幹什麼,但這本書好像還挺有趣的。雖然我從小非常喜歡扮成偵探,但對追蹤仍然知之甚少。
我和一個叫湯姆·布朗的小號手交情不錯,坦白地說,我雖然喜歡他演奏的音樂,可是我並不確定自己是否會去讀一本描寫他的書,深入地去瞭解他。至於追蹤者小湯姆·布朗嘛,嗯,讓我們來看看吧。
一小時後,我強迫自己別再讀下去了。因為我不想讓邁克知道我碰過他的東西,我像邦德一樣輕手輕腳地把書放回了原處。「他絕對不會發現的。」我輕聲地自言自語,就怕有人聽見。
我的大腦已經超出負荷了,於是我疲倦地上床睡覺,睡得很沉。
早上我是被敲門聲吵醒的。我睜眼看了看表,才五點一刻。我還沒聽過哪位音樂家要這個點就得起床的,於是我翻了個身,打算繼續睡覺。就在那時我聽見了他的聲音。
「讓我進去!讓我進去!我找不到鑰匙了!」我在屋裡都能聽到門外傳來他的大笑聲。
我爬起來給他開門。我不得不承認,邁克的樣子有趣極了,可是我並不歡迎他那麼早來,所以一絲笑容也擠不出來。我睡眼惺忪,可是他似乎並不在意。他身穿褐色寬鬆短褲、深綠色襯衫、黑色長靴,頭上戴著一頂黃褐色的休閒帽,腰上掛著腰包,左手臂下夾著滑板,跳著華爾茲舞步轉進屋裡。
他說:「該出發了!」
我根本不知道這大清早的除了回屋睡覺還能去哪兒,於是我問:「去哪兒啊?」
「去追蹤,但是我們得趕緊行動。太陽快升起來了,現在正是最適合的時候。你讀那本書了嗎?」
「呃,沒有啊,哪本書?」我並不是故意說謊,這話是順嘴說出來的。我也不知道他到底是故意用這種方法來套我的話還是發現了什麼蛛絲馬跡。
他看著我,露出他的招牌笑容,從地上撿起一件襯衫扔給我,然後轉身走向門口。「咱們走吧!」
我也開始清醒了,穿上襯衫跟他出門。「你那個滑板上還有我的地方嗎?」我忍不住笑著問。
「它可能會花很長時間,但是可以順便觀光。」他非常認真地回答。
我和邁克跳上我的車,在40號州際公路上一路向西。納什維爾是個令全國遊客,尤其是音樂家嚮往的勝地,這個城市不大也不小,許多大城市的人都賣掉了原來的小房子,到納什維爾購置大房子,這裡離市區並不遠,而且開車幾分鐘後就能看到森林,這也是我喜歡納什維爾的原因之一。
我一直都想去森林裡轉轉,但平時總是東奔西走地演奏,所以一直沒有機會。但其實這不過是我的借口罷了。我總是夢想著有一天能在森林裡擁有一間自己的小木屋。
我們沿著奇特姆縣蜿蜒的公路行駛,道路兩旁的景色十分怡人:東邊是連綿的山脈,西邊有狹長的哈佩斯河。清晨的陽光斜灑在白櫟樹上,光影交錯,空氣中瀰漫著山核桃葉奇特的芬芳。
碧綠的河水潺潺流動,蜿蜒向前,讓我們情不自禁地欣賞起對岸的美麗景色。他讓我把車停在右手邊靠近河灣的地方。然後我們選擇了一條陡峭的、人跡罕至的山路向梅斯崖的頂峰前進。
梅斯崖很高,山頂鬱鬱蔥蔥的矮松和雪松靜靜地俯視著山下的河流,山腳茂密的常青籐組成了保護大山的屏障,幾乎沒有登山者可以徒步穿過這道屏障。
山頂的一塊巨岩上雕刻著一些圖案,被稱之為梅斯崖岩石壁畫。專家們研究了許多年卻不能確定這些圖案到底是什麼,只知道它是北美印第安人留下來的,距今幾百年了。而我只知道從山頂俯看山下的景色,美得讓人窒息!
邁克閉上眼睛,雙手舉過頭頂,慢慢地做了三次深呼吸。我不知道自己應該做什麼,所以只是站在那裡看著。我知道這對他來說是一個神聖的地方,他一定有很多話要對我說。而我最想聽的就是那塊岩石上圖案的故事。可是,他做完深呼吸後就若無其事地坐在那個岩石壁畫上面,指向河對岸,好像那些圖案不存在似的。
「你看,穿過樹林就是一個叫做『山丘之底』的地方了,幾百年前那裡曾是北美印第安人的聖地,到現在還有一些印第安人會去那裡。」
我不知道他指的是現在還活著的印第安人還是已故的印第安人的靈魂。我在納什維爾沒見過什麼印第安人,所以如果他們的靈魂還會來這兒附近的話,他又是怎麼知道的呢?他是能看見,還是能感覺得到呢?或者他是隨便說說的?他為什麼要說這些呢,因為他本應該講音樂的,但我也沒有說出自己的疑問。
我看到有十三個大小各異的山丘圍成了一個圈,中間有一個最大的山丘。聽說這個山丘有二十多英尺高,它們佔了很大一塊地方,但從我們這個角度看,它們不過是地面上隆起的幾個小土包而已,很難相信它們真有那麼大。
「這些就是音符,是大音符。」邁克邊說邊看著那些山丘點頭。
「你什麼意思?」我問道。
「這些是土著居民留給我們的記號,它們就像一些大大的音符,只不過我們必須站得遠一些才能看出來。小湯姆·布朗是一名追蹤者,所以他把它們稱做痕跡;但我是音樂家,所以我把它們稱做音符。如果一名好的追蹤者可以從痕跡中讀出留下痕跡者的信息,那麼一名出色的音樂家也應該做到這點。
我沉思了幾分鐘後,邁克打破了沉默。
「留下痕跡的時候就像在寫曲子;解讀足跡的時候就像是在解讀曲子。不管你是在自然世界還是在音樂世界裡行走,你一定都會留下痕跡。你每走一步,寫下一個音符,也就留下了自己的痕跡。這沒有辦法避免。」
他凝視著那片山丘繼續說道:「如果一個追蹤者夠好的話,他可以直接解讀留下足跡者的內心,瞭解他的想法、感覺,知道他在做什麼,一名好的音樂家也可以做到同樣的事。但這需要你付出時間、努力並有一定的感知力,不過,既然現在你已經可以解讀音樂了,所以做起來就會相對容易一些。
我聽說過讀手相、讀茶葉占卜、通過解讀髮根的毛囊和眼睛來占卜,布朗甚至還在書中提過解讀足跡,但是我從來沒聽說過要解讀音樂,至少不是以這種方式。
「好好看看這些山丘,」邁克邊說邊用手比畫著,「整體上看,這些山丘就如同一首曲子。一位出色的音樂鑒賞家只要看看樂譜就知道曲子的整體效果了。現在為了獲得曲子的更多細節,我們需要走近一些。咱們走吧!」
他毫不猶豫地就朝山下跑去,蹦蹦跳跳的樣子像頭小鹿,我使勁地想跟上他,可是還是落下了,等我到達山腳下的時候,他已經在過河,並朝山丘的方向邁進了。而等我最後趕上他時,他已經站在最大的山丘頂上了。我那時才發現:這個山丘的頂部是平的,就像一個小高原一樣。我們從這個角度可以清晰地看到其他小一些的山丘在大山丘周圍形成了一個馬蹄形。
「曲調。」邁克說道。
「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