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他又繼續說,“這就是你能這麼自然地說英語的原因。”
“那麼,你的意思是說我應該停止練習嗎?”我想讓自己在談話中重占上風,於是略帶諷刺地反問道。
“我並不是在說你該還是不該做什麼事。我只是在比較兩種語言和它們的學習過程。如果音樂和英語都是語言的話,那你為什麼不用你成功學會英語的方法來學習音樂呢?”
意識到我已經完全失去了談話的主導權後,我最終完全放松下來並決定向他屈服。
我問他:“我要怎麼才能做到呢?”
他答道:“你要怎麼才能做到呢?”
我想了一會兒,很快就想出了一個答案。
“我小的時候,周圍的人都說英語。在出生前,我可能就已經聽到過英語了。我每天都能聽到人們說英語,被英語圍繞著,所以學起來就很容易了。你覺得呢?”
“這是個好的開始,繼續說。”
“好吧。因為我每天都聽到別人說英語,因此我自然而然就會說了。”我越說越快,也越來越自信,“我沒有思考,也沒有練習,僅僅是聽到英語後再說出來。我說得越多,就說得越好。”
“太棒了!你看,你終於明白了。我就是希望你能這樣自然而然地找到答案。我真是個稱職的老師。”他微笑著說。
“喜劇演員?挺稱職!老師?不確定!”我開心地反駁道。
“那怎樣將這種方法用於音樂呢?”邁克問道。
“我不清楚。大多數時候,我也是被音樂圍繞的,差不多每個地方都會放一些音樂,這點與英語類似,但是我肯定忽略了一些東西,所以我的音樂不如英語那麼好。”
我想了一會兒。
“啊,我知道了。我每天都說英語,卻不是每天都彈貝司。如果我可以做到每天都彈貝司的話,我的音樂就會和英語一樣好了,是不是這樣?”
“在你還是小嬰兒的時候也是每天都說英語嗎?”他問。
“啊,好像不是。”顯然,接下來他有很多要跟我說了。
“你需要每天講英語來提高英語嗎?”他問。
“不,不需要。”
“那麼,你忽略了哪些因素呢?”
“我不知道,”我的失落感再次湧上心頭,“你告訴我吧。”
“交流!”他輕輕地點了下頭說道。
“什麼?”
“交流。”他又重復了一遍。“這就是你所忽略的一點。在你還是嬰孩的時候,你就可以用英語交流,你不僅可以,而且還被鼓勵去用英語交流。更可貴的是,你是在和專業人士交流。你出生後,接觸的每個人都算得上是說英語的大師,因此,你才能也成為英語大師。”
“大師?”我不解地問道。
“真正的大師,”他肯定地說道,“你之所以沒被稱為大師是因為別人的英語和你說得一樣好。每個人都是英語大師。想一想,如果你的音樂造詣和你的英語水平一樣的話,那你肯定會被當成一位音樂大師的。是不是呢?”
“天啊!你說得太對了!”我的激情再一次身不由己地迸發了出來。這些話似乎是不受我的控制,自己從嘴裡跑了出來似的。他講的道理都非常正確,我真是不知道為什麼自己以前就沒想到。
“謝謝誇獎,但請繼續聽。”這個陌生人繼續說道,“只有兩個原因可以讓你在小小年紀就成為英語大師。只有這兩點:一是處於英語環境中,二是用英語與人交流。就是這樣,你才能輕而易舉地學會英語。你告訴過我,你同樣擁有音樂環境,因此一定是第二個因素的問題了。”
“如果我們讓初學者每天都與專業人士接觸的話,他們要等上二十年才能學好嗎?絕對不是這樣的,他們可能用不了十年就學會了,也許學上四五年就會很棒了。”
“相反,我們讓初學者在初級班學幾年,在中級班學幾年,再去高級班進修幾年,他們必須一步一步地往上學習直至被人當做高級班水平的樂手,一旦他們在高級班階段待了幾年後,就不被人約束了。他們就會在別的地方接著苦學。想一下,他們練了這麼多年,到頭來還是要苦苦地學。學語言為什麼要這麼辛苦呢?你在學英語的過程中吃了多少苦啊?”
聽起來邁克還有很多有趣的東西要說。我不再爭奪談話的主導權,而是在沙發上坐直了身體。我這樣做唯一的解釋就是想更好地理解他所說的話。如果他願意,我可以整天都聽他說,可是他突然停了下來,好像想讓我說些什麼。
“我知道你的意思了,”我說,“但不是所有人都能接觸到專業音樂大師。我不能給赫比·漢考克[赫比·漢考克:爵士鋼琴大師,1940年4月12日出生於芝加哥。
]或邁克·斯登[邁克·斯登:世界上最著名並且最受矚目的混合爵士樂吉他手之一,被公認為當今樂壇的“吉他之王”,四次獲得格萊美獎提名。
]打個電話說:‘嘿,我想過去找你,能交流一下嗎?’所以現在應該做什麼呢?在我無法與專業音樂人切磋的時候該怎麼辦呢?”
“你當時應該選擇投胎在一個音樂世家就好了。”他說話時毫無表情,讓我很難判斷他是不是認真的。
“這個恐怕太遲了。”
“我覺得也是。但總會有下次的。但你也可以將一些音樂家們帶到這兒來呀。”
“現在可以嗎?怎麼做?”我和他的邏輯漸行漸遠了。
“你想和誰一起演奏呢?”
“啊,我一直都想和邁爾斯·戴維斯[邁爾斯·戴維斯:小號手,爵士樂演奏家,作曲家,指揮家,20世紀最有影響力的音樂人之一。他是冷酷爵士樂創始人,也是最早演奏波普爵士樂的爵士音樂家之一。
]合奏。”我半開玩笑半認真地笑著說。
他把滑板放在地板上,一下子滑到書架旁,抽出了一張戴維斯的光盤,就好像這張光盤是他放在那兒的。我當時沒多想這個問題。然後他把光盤放在唱機裡,按下播放鍵,向我點點頭。
我不解:“你想讓我做什麼?”
他說:“彈奏。”
“彈什麼?”
“邁爾斯讓你彈什麼?”
“‘邁爾斯讓我彈什麼?’什麼意思?”
“我想你說過音樂是一門語言。你現在居然不知道邁爾斯讓你演奏什麼嗎?”
“呃,我不知道。”我歎著氣說。說實話我被問得有點窘。
他關上CD播放機,拿起了那把一直被放在角落裡當衣架的木吉他。這把吉他又破又舊,很久都沒被碰過了,更別提調音了,甚至它連商標都沒了。我就管它叫“日本吉他”,因為它的產地是日本。我想,這吉他大概不能再彈了。
他坐下來,把腳放在滑板上,連一絲猶豫都沒有,就彈奏出了最讓人驚歎的音樂。在邁克指下流淌出的音樂簡直太美了。那是……天哪……那是邁爾斯·戴維斯!
“彈啊!”他命令我。
“什麼調?”我邊問邊拿起我的貝司。
他根本不理會我的問題,直視著我的眼睛,更堅決地說了一聲:“彈!”
我很快就知道那首歌是什麼了。它是《泛藍調調》專輯中的那首《那又如何》,但我抓不住他的調。我一點點摸索著,最後終於找到了,而我一找到,他就不再彈了。
“你是哪兒的人?”他突然問我。
“弗吉尼亞州。”我說。
很快,他又彈了起來,就好像他根本不在乎我的回答,但這次,他的調子變了。
“彈!”他又命令道。
“什麼調?”我重復了剛才的問題。
他停了下來,這次問我鞋號是多少。
“42碼。”我摸不著頭腦地答道。
“彈!”他更大聲地命令道,同時繼續彈著吉他。
我知道了,最好不要再問調的事情,所以,我又開始了摸索直到找到他的調。
“你的貝司是哪種?”他問了我一個莫名其妙的問題。
“是Univox品牌形似小提琴的那款。它是一把……”
還沒等我說完,他就堅決地說:“為什麼每次我口頭上問你問題時,你總是馬上而且直接就給出答案呢?但是當我問你這個——”他開始又換了個調進行演奏,“你看起來不知道怎麼答。你不知道這首歌嗎?”
“我知道,但——”
“那是什麼讓你停下來了?彈啊!”他幾乎是叫喊著。
“但我得先找到調!”我試圖掩飾我的挫敗感,但他還是感受到了,而且看起來根本不在乎。
“噢,我知道了。如果你不先找到調,你就不能演奏。太幼稚了!”他站了起來,向我坐的地方走來。我想他這麼做是為了要居高臨下地對我講話。“你要調干什麼呢?你覺得你的聽眾會有耐心等你找到調嗎?”
“可是,通常我在演奏開始之前就知道調了。”我有點猶豫地答道。
“那是不是每次你在開口之前也都知道你要說什麼?”
“不是。”
“那這有沒有阻止你開口說話呢?”
“基本沒有。”
“很好,那就彈啊!”
然後他坐了回去,又換了一個調開始彈奏。這是第一次他看上去好像有點生氣,可是於我而言,事情並沒有因此而進展得更容易。我深吸一口氣,加入他,並盡最大努力跟上他。
我摸索著,試圖找到調子,以便我能更好地演奏,但很快我就灰心地放下了貝司。
“這真是糟透了!”我咕噥著。
“你可能需要一些幫助,但我們最終會一起完成的。”他溫和地說道。他這時是笑著的,好像突然又對我感到滿意了。“你在彈奏的時候想的是什麼呢?”
“我一直都在試圖找到正確的調。”
“那麼你需要在演奏前就找到正確的調嗎?”
“那應該會有幫助。”
“為什麼?”
“因為我需要找到正確的調才能彈出正確的音符。”
“我知道了。音符就那麼重要,以至於你要找不到正確的音符,所有的音樂都得停下來?”
“我沒那麼說。”
“不,你說了。你用你的貝司說的。”
“那告訴我,什麼時候我應該找正確的音符呢?”
“你不應該找。”
“我不應該找?”
“是!至少一開始不應該。你一開始該找的是一些更重要的東西。”
“是什麼?”
“律動!”
“律動?等等,也就是說我開始演奏時,應該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律動?”那對我可真是個新聞。
“不!你應該在演奏之前就找到。你知不知道曲目都沒關系。如果你需要,可以在開始的幾小節內找到律動的感覺,一旦你有了這種動感,那麼出來的是什麼音符就不重要了。對於聽眾而言,他們會感覺很對味。不管怎樣,人們都是感覺在先聽覺在後的。如果找到調對你那麼重要,至少要在你有了動感時再去找。”
我想反駁些什麼,但又找不出他錯了的證據。我只是目不轉睛地看著他,擺弄著我的貝司。
“別管你的樂器,”他看著我說道,“別管調子、別管技巧,去傾聽並感受音樂的律動。然後讓你自己成為音樂的一部分。”
他又開始彈奏了。他的身子向前微傾,頭部隨著節奏輕點。我知道我瞪眼瞪不過他,於是干脆閉上了眼睛,靜靜等待著,試圖想出要做的事情。我決定屈服,按他建議的做——傾聽,傾聽音樂的律動。
然後,奇怪的事發生了。
傾聽音樂的律動讓我聽到了音樂中的更多東西。突然,隨著邁克的吉他聲,我可以聽到鼓點聲及鋼琴聲。還能聽到邁爾斯的小號聲。甚至我能聽到自己演奏貝司的聲音,盡管我手上根本沒有拿著它。
就像他正在傾聽我正在聽的那些東西,他十分溫和地說:“彈吧。”
我仍然閉著眼睛,拿起貝司開始彈奏。我不知道我彈的第一個音符是對是錯,但我肯定它發出的聲音聽起來還不錯,真的不錯!我驚訝極了。我想抓住這種感覺,所以繼續彈了下去。我沉浸在了音樂中,忘記了房間中還有一個藍眼睛的陌生人。我在和邁爾斯·戴維斯合奏!
我張開眼睛,發現邁克早就停止了演奏並已經放下了吉他。他在為我鼓掌,並大呼:“太棒了!太棒了!”
我為自己感到自豪!“我是怎麼做到的呢?”我問他。
“你是怎麼做到的呢?”邁克繼續以問制問。
“我也不太清楚,但我覺得聽起來還不錯。我想,我只是感覺到了律動。我根本就沒考慮音符的事兒,但好像一切都進行得很順利。”
“那就對了。一切順利是因為你在演奏之前就已經有了動感。”他說道。
“彈奏之前就要有動感。”我決心把這個新概念刻在腦海裡。
“我這有句話,”邁克說,“我覺得你應該記住:‘永遠不要為了找一個音符而失去律動。’”
“我喜歡這個說法,我想我明白它的意思。你是說律動要比彈奏正確的音符重要吧?”
“不要過早下結論。音樂的所有元素都同樣重要,或者都不重要。”
“‘音樂的元素’?那是什麼?”
“音樂元素就是指組成音樂的每個部分。很多音樂家都像你一樣在掙扎,這是因為你們對這些元素不夠熟悉。在演奏時,你們最多只會運用其中的一兩個。這種演奏方法是通向失敗的捷徑。一個音樂家如果會運用大部分的元素,那麼即使他沒有意識到他正在使用它們,他也會成為最偉大的音樂家之一。相反,如果不運用所有的元素就想成為偉大的音樂家,幾乎是不可能的。”
盡管我並沒有完全理解他的話,但還是覺得很有意思。畢竟“元素”這個詞,我以前很少把它和音樂連在一起。
“那能不能多跟我講講這些元素,還有怎麼使用它們?”我太想了解這些了。
一抹狡黠的笑在他臉上一閃而過,他向前探了探身,在我耳邊小聲說道:
“你覺得我為什麼來這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