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中行散文-生活卷 第53章 人告之以有過則喜
    天熱,仍不能享受莊子的「佚我以老」,只好找閒書看。新書(包括期刊)版面上半裸的美人太多,唯恐動搖道心,於是找舊的。而一碰就碰到科舉時代讀書人寢饋其中的《四書章句集注》。隨便翻一頁,目注一行,讀,是:

    孟子曰:「子路,人告之以有過則喜。」

    不敢怠慢也入聖廟的朱子,接著讀集注。注不少,只抄引周敦頤的:

    周子曰:「仲由喜聞過,令名無窮焉。今人有過,不喜人規,如諱疾而忌醫,寧滅其身而無悟也。噫!」

    老習慣,讀而繼以思。子路是好勇的戰國年間人,行事,有時欠妥善,願意與人為善的人當面說「你錯了」,他不惱羞成怒,反而高高興興。這是一種情況。另一種情況,是畫太極圖的宋朝人說的今人,錯了,人勸不聽,並且至死不承認有錯。古今對比,差別很大,有沒有值得說說的教育意義?像是值得說說,語雲,乘風使船,即以之為題,拉扯幾句。

    也是孟子所曰,「人恆過」,恆是經常,這就是亞聖也承認,犯錯誤是難免的事。何以難免?原因很多,想由大到小說三種。其一,說大,是因為來自本性。這本性,《禮記·中庸》說「天命之謂性」,不錯;但沒有《荀子》說得直截了當,是「人生而有欲」。在這種地方,吾從眾,也是認為進口貨超過國產的,那是精神分析學家弗洛伊德所主張,人同樣是具有多種慾望的動物,於是為求滿足,如果沒有節制的力量,或有而力量不夠大,他(或她)就會胡來。歷代帝王(包括武則天)的亂殺人即一證也。人殺鳥獸,食其肉寢其皮呢?由鳥獸看也是錯誤;人本位,只好視而不見。其二,或由於客觀,條件複雜或有變化,或由於主觀,不智甚至無智,判斷有失誤。仍以皇帝為例,隋文帝廢楊勇而改立楊廣為太子,以致疾大漸時被拉殺,寵愛的宣華夫人立即被搶入新君的寢宮,就是因為認人不清而判斷有誤。其三是任壞的舊習自流,如《聊齋誌異》所寫《酒狂》之類,大醉後倒了霉,自怨自艾,再見酒忍不住,還是那樣喝。總之,原因多種,結果則單一,是生而為人,錯誤是難免的,分別只在於有大有小,有多有少,以及同樣的錯誤是否再而三。

    如何對待呢?前面引文說是有相反的兩種態度,聞過則喜和諱疾忌醫。聞過則喜是子路,陪孔子入聖廟的人物,喜是自信改之後更可以接近無過。至於我們常人,就難得這樣高攀,我的想法,能夠真心接受也就夠了;蓋接受就有寡其過的可能,這就很好。可惜是這也大不易,因為既要有自知之明,又要有自訟之勇。自訟之勇也來於自知之明,所以最難是有自知之明。比如青年男女,領其帶、高其跟的,幾乎都自信為才子佳人,聽到吹捧,男,才高八斗,女,環肥燕瘦,心裡舒服;如果反其道而行,說男的並不高明,女的並不美麗,就會受不了。不能自知,也就不能自訟,再向前一步,尤其有高名高位的,就必致成為諱疾忌醫。唐明皇即其一證也,信任楊門男女將,胡來,以致險些亡國,到「孤燈挑盡未成眠」的時候,也不會承認自己有錯吧?「日光之下並無新事」,後代不少坐寶座的人物,憑靈機一動而胡來,禍國殃民,直到蓋棺之前,心裡怎麼想不知道,總之是決不承認自己錯了。不承認有錯,當然聞過就不喜;不喜而擴之為行,就成為說「告之」的人錯了,應該處治。其結果是高名高位的人就不再有過,其實是也就永遠不會改過。

    所以,無論什麼人,為了不一誤再誤,應該有自知之明,然後更進一步,向子路學習,聞過則喜。但這是「理」,至於「行」,單說我自己,四五年之前寫過一篇《錯錯錯》,是略有自知之明,可是現在董理舊跡,仍是「欲寡其過而未能」,慚愧慚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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