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中行散文-生活卷 第41章 消費的我行我素
    一個忘年交的年輕人來,異想天開,問我錢多了怎麼花。我說:「你要改為這樣說,『如果你有了比較多的錢,願意怎麼花?』但作答,也將一言難盡。」這是因為,錢,即使不推崇為能通神,也總當承認,必貫穿於生活的各個方面。以古賢哲說的飲食男女為限並為例,紅燒鯉魚,我所欲也,如意佳人,亦我所欲也,有錢則容易如願,無錢則難得如願。所以剛強如子路,也不免有「傷哉貧也」之歎。我是常人,不幸而一生多處於傷哉貧也的境遇中,因而提到錢,意見加感慨,就不難寫成一部大著作。為篇幅所限,只好損之又損,單單說一種或應稱為偏見的主張,是:如果有了想講究一些也有力支付的錢數,我也決不參加富麗競賽。我這樣說,是因為眼見耳聞,有不少(或說絕大多數)人參加了,勞民傷財,我以為大可不必。依聖訓,應躬自厚而薄責於人,所以還是以多說自己為是。自己的,有事有理,先說事,後說理。

    事太多,用就地取材法,乾脆由室內腳所踏的地說起。這是水泥的,修建交工時的原樣,現時已成為稀有,因為鄰居人家,有來往的人家,絕大多數經過裝修,上面鋪了什麼,硬邦邦變為軟綿綿。我的腳下由前些年的多數變為目前的少數。但我仍不想從眾,為什麼?理由由小到大,不少。一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裝修可以少折騰。二是入門不必換鞋,以長年計就真是利莫大焉。三是省錢。四最重大,是尋常車馬之客,今雨居然來了,滿腳黃泥,我就可以開門迎入而面無難色;如果水泥面上加了純毛地毯,主客都怕,「今夕復何夕,共此燈燭光」的詩意就破壞殆盡。也就因為想到有此數利,所以我曾說,即使有人惜老憐貧,願意代為裝修,我也將婉言辭謝。其次說地一角之上的床,仍是半個世紀以前置辦的兩條板凳支撐的幾塊木板,北京稱為鋪板。

    這有如水泥地,也是硬的,可是多加一層褥子,睡慣了也沒覺得不舒適,所以也就不想換成彈簧的甚至席夢思。有的年輕人不同意這樣守舊,說幾十年前的簡陋,不合新潮,也不好看。我說,好看不好看是為別人著想,此門一開事就多了,所以不如我行我素。地和床都是身外物,再說一種身內的,或說入肚的,酒。我有時喝一點點酒,也許所求是比未喝時更加迷離恍惚吧?卻因此而有的人也送來酒。大多是有名的,甚至是茅台、五糧液之類。可是我常入唇的卻是二鍋頭,一瓶二元五角。有人問為什麼放著好酒不喝,是不是捨不得。我說也是也不是。是,因為如茅台,一滿杯下去要20元,如果用稿酬換就真捨不得。還有不是的理由,是我舌鈍,喝茅台,並沒覺得比二鍋頭好多少,而引來迷離恍惚之力,二鍋頭也並未甘拜下風。總之,用加減法一算,尤其自己破費的時候,我還是寧可喝二元五角一瓶的。

    事瑣碎,不宜於多嘮叨,改為說理。再說一遍,我是常人,也接受常識的樂比苦好,因而也就不像佛門那樣,全面反對享受。但同時要知道,享受不是無條件的好。比如說,它要適度,又其所得,不當建築在旁人的所失之上。至少我看,有些人的有些享受,很明顯地不合乎這兩個條件。其次是,享受與富麗可以相合而經常並不相合,如楊女士玉環,吃遠地鮮荔枝,享受與富麗合,滿頭珠翠,享受與富麗不合。用此標準衡量有些人的生活享用,也許顯示富麗(俗語所謂擺闊)的成分遠遠超過實際享受吧?這追到根柢,不過是把有錢看做榮譽。錢,可以來自正路,也可以來自邪路,所以錢的本身不能等於榮譽。而不幸把錢看做榮譽竟成為世風,其結果就顯而易見,或正如舉目所見,有不少的人,為弄錢,為擺闊,就赴湯蹈火,在所不辭了。理還可以加一項,是由近來看到的多種花樣繁多而石質不佳的劣硯引起的,是質樸美,反之是似美而實俗。可惜此意,莫逆於心者也不多了。那就只好各行其是,競賽富麗之場,不論如何熱鬧,我是即使有錢也不參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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