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中行散文-生活卷 第37章 詐騙的另一涵義
    以假充真,意在取利,是詐騙,正如許多事物一樣,古已有之。開頭的話是定義性質,判定為詐騙,缺一不可。如各種形式的倚市叫賣,都意在取利,可是未必以假充真,就不是詐騙。向垂危病人輕描淡寫,意在減輕病人痛苦,當然就更不能算詐騙。兩者俱全,就性質說是一,就表現形式說就多到無限,如果有精通內情的大手筆,就可以寫成《辭源》《辭海》那樣一部大書吧?長話只好短說。詐騙是一種合二為一的現象,二指兩方,詐騙者與受詐騙者。詐騙的施方,圖像單純,可以存而不論。只說受方,想到何以會如此,就大有文章可做。古有「君子可欺以其方」的說法,所以受騙未必就是智力方面有什麼缺欠。但絕大多數就不是這樣。自然也可以分為由上至下若乾等,這裡我想著重說下而又下的。

    下由比較來,所以也宜於先說一些上的。為篇幅所限,只說自己親歷的一種。一個年輕人拿來一個文征明款的小行書字條,說是用相當高的價錢買的,讓我看看怎麼樣。我說我的鑒定能力有限,但也可以斷定不真,因為與真品的距離相當遠。這個年輕人當做真品買,原因可能有輕重兩種:輕是對於中國的書法還相當隔膜,也就不能分辨好壞;重是很少見到甚至沒有見過文征明的真品,也就談不上分辨真假了。熟悉真品,尤其通書法,都需要長時間和較深的功底,不容易,因而受騙,縱使不是什麼好事,寬厚些說是在情理之中,多數人總會認可吧?

    許許多多下下的就不是這樣,而是在情理之外。也舉親見或親聞的一些事為例。一種是買偽劣商品。一次是我到懷柔看朋友,坐長途汽車回北京,到北京近郊,車忽然停住,上來個賣眼鏡的,說是美國貨,原價70元,減價賣50元。剛介紹完,過來兩個人,便服,說是工商局的,抓住那個賣眼鏡的,說他犯法,眼鏡沒收,當場處理,每副10元。稍有常識就會知道這是一夥騙子,可是我座位前的一個老太太還是買了,說是回去給外甥。幾個騙子下車以後,旁邊一個人說,這樣的眼鏡,地攤上8角就可以買。又一種是得病亂投醫。這是電視上看到的,北京市查抄傳單診所幾十家,說都是不通醫道的,用胡吹假藥騙人,而且收費不低,多的一次幾百元。奇怪的是,全市查抄,電視播,這樣大張旗鼓,沒過多久,電視又播,再查抄,還是幾十家。

    這證明不只詐騙者沒有退讓,受詐騙者同樣沒有退讓,是順著貼於電線桿的傳單之線,心甘情願去受騙。這樣的受騙還有特號的,為上海《新民晚報》所載,一個農民閉門家中坐,一個江湖郎中找上門,說他有不治之症,想起死回生,要用貴重藥,於是用1000元買郎中一包藥,晚上打開看,才知道一年種草莓的所得只換一包鋸末。再說一種是占卜。人生於世,愛福怕禍,可以諒解,從而願意趨福避禍,也就可以諒解。趨避之道,問題很複雜,因為自己不能完全做主。有些人不甘於這樣被動,於是乞援於神秘,找自吹能預知的人,什麼瞎子、什麼鐵嘴之流,問未來的吉凶,或更進一步,照占卜人的囑咐,如何行動。這就非常可笑,原因是,未來的果是過去和現在的無限因決定的,你自己鬧不清楚,你自己以外的人怎麼能知道?不知而推想為知,所以也是自願受騙。

    受騙,現在是盛行的世態的一種,司空見慣,就使我們不能不想到一些問題。或者仍從兩方著眼。詐騙者多,淺嘗,表示世風不佳,深追呢,不會不涉及國民的素質吧?可見問題不小。另一方是受詐騙者更多,因為一人施騙,受騙者必不只一個。比如是一與十之比,數目就不只是可觀,而且是可怕了。何以可怕?試想,一個國家竟有這樣多的人,連人情世態的常識也沒有,這是個什麼問題?我以為,尤其在忙於向錢看、追享受的時候,更不該把這個問題扔在腦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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