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查有實據,也為了省力,先作文抄公:
黑體大標題:「鐵路系統狠剎亂收費之風」,接著還有副標題「停止二百七十二項不合理項目」,以下正文:「本報訊北京消息:中國鐵路系統針對旅客貨主反映強烈的亂加價亂收費問題,強化清理措施,加大清理力度,截至九月底,停止不合理、不合法收費項目二百七十二項。……」(《新民晚報》1993年10月13日第九版)
看了這樣的消息,我們知道許多「不合理、不合法」已經「停止」,這當然是好事。「好事」來於「一」思。再思、三思呢,問題就不這樣簡單。用不著面壁冥搜,我們也會想到以下一些情況。
其一是「停止」之前,曾經「不合理、不合法」,而且多到「二百七十二」。多長時間呢?鐵路系統知道。旅客貨主更知道,因為他們曾經「反映」,而且「強烈」。如果時間不很短,甚至相當長,這就說明,「好事」之前曾經有份量更重的「壞事」。容許壞事孳生、綿延,作為問題,總不能說是微不足道吧?
其二,「不合理、不合法」的「停止」,決定性的力量是「鐵路系統」的「狠剎」,不是「旅客貨主」的「反映強烈」。因為可以想見,第一號「不合理、不合法」出世的時候,旅客貨主也不會欣然接受,可是不只沒有停止,反而發展滋長,直到「二百七十二」。這就使我們不能不擔心,「狠剎」是「上有政策」,會不會如人人所習聞,引來「下有對策」呢?比如「提前進站費」改為「優先入座費」,「狠剎」項目中沒有,甚至旅客願意拿,不反映,還能夠「停止」嗎?
其三,「二百七十二」致成行路難。這二百七十二想來是見於「規定」的,依照晉惠帝的分類法,屬於「官」。那就必還有私的一面,由剛到柔,我想到三種,像是不會因狠剎而就停止。剛是所謂車匪路霸,報紙上「屢」見,可證即使並未癒抓愈多,也總是並未「停止」。中是所謂票販子,不只被打擊的消息報上「屢」見,連被處理的「偉大」場面也是在電視熒屏上「屢」見。這樣,我推想,即使不能根絕,也總當極隱蔽並很少見了。然而不然,不久前送人往天津,我到很久不去的北京站,一進售票處前面的廣場就大吃一驚。因為萬沒想到,高聲問「要票嗎?廣州的」,「要票嗎?上海的」,等等,竟是一個連一個。
離天津旅遊特快發車時間還有十六七分鐘,我們趕往售票處,兩個隊,前面都有十幾個人,剛想去排,一個女的過來問:「有天津票,要嗎?」友人有經驗,問:「加多少錢?」答:「五塊。」友人心急,趕緊掏出18塊錢,換得車票,跑向進站口。回來的路上我禁不住想,原來抓票販子比我寫不三不四的文章容易得多,不知道為什麼高喊抓,明而且大量的在眼前卻並不抓。剛和中之後還有柔,是既非規定又不強制,而是有不少人樂得送上門。這是因為有的人有可此可彼之權,決定於張三有利,張三就甘心意思意思,決定於李四有利,李四也就不得不意思意思。連憲法上都大書「權利」,可見「權」和「利」是近鄰,那麼,一陣風狠剎之後,「權」依然,行路難的情況究竟能夠改變多少,也就只能走著瞧了。
還有其四,是思得更遠,或說用「宏觀」的眼看到的,逕直說,是對於我們炎黃子孫的創造力之強,我們不能不震驚之後繼以讚歎。比如與我們的祖先相比,包括生活的各個方面,上下數千年,值得伸出拇指誇耀的發明創造不過火藥、印刷術等四項,而我們,只是在鐵路多收點費這小範圍之內,上下也許不足十年吧,發明創造竟多到「二百七十二」,為四項的約七十倍!唯一的遺憾是難得用伸出拇指之法誇耀。現在是,以報上的白紙黑字為據,狠剎了,其結果,這「二百七十二」就真會減少甚至化為零嗎?推想,至少旅客貨主會說,但願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