謅文,題目宜於簡化,以上所寫就是如此,說全了應該是,我也喜歡吃家鄉飯,甚至更喜歡吃家鄉飯。明眼的讀者一眼便可以看出,我是舊病復發,想說粗茶淡飯可以比高級餐館的珍羞甚至勝過高級餐館的珍羞的偏見。是不是這樣?難答,因為三言兩語說不清楚。只好顧左右而言他,即述而不答。是幾天以前,承有四輪車階級某君的好意,接往京東香河縣的故鄉過中秋節。我雖然雜事不少,卻樂得去。理由可以高雅,詩云「月是故鄉明」是也。也可以不高雅,即不花車錢而可以吃幾頓家鄉飯。家鄉飯也略有家鄉的花樣,只說其中的一頓晚飯,是我看到廚房之側小屋陳列的新白薯、新花生、嫩玉米之後點的。我說:「中午酒足飯飽,晚飯不管你們吃什麼,我一定是這陳列的三種,外加一碗玉米粥。」主人慨然應允,是因為還記得我剛說過的「狐死首丘」的理論和心情。
說起狐死首丘,也是一言難盡。我們家鄉離北京不遠,可是語音有小別。小別有難於說清楚的,是韻味。極少數有顯著分別,如「看不出來」,普通話或京腔,「來」讀陽平,我們家鄉讀陰平。普通話不用這個音,所以撇京腔的人聽了會覺得怯;我則仍堅守月是故鄉明的原則,不只不覺得怯,反而感到親切。總之,回到家鄉,白天逛集市,雜人入目,雜話入耳,都覺得好;入夜,不只月明,連蟋蟀叫聲也顯得特別清靈。話扯遠了,還是說題內的吃。我老了,己身的一切零件都降級,包括胃口,具體說是連烤鴨都像是不那麼好吃了。有時遇見惜老憐貧的好心人,包括家門之內的,問想吃點什麼,我總是不假思索就回答,「想吃小時候在家鄉吃的,當然沒有。」這也許是狐死首丘的心理在起作用,但又不全是,因為心理之外還有道理。
道理之一是份量輕的,來自感覺。家鄉飯,以我想吃而吃不著的為限,也頗有一些。舉一點點為例。一種是中秋節的芝麻紅糖夾心蒸餅,一種是黃米面豆餡的黏火燒,都很好吃,論料,很平常;論工,不細,可是在家鄉之外沒見過。而且不只此也,即以玉米粥而論,我們家鄉是用大鍋燒柴煮,火停還不吃,任灶膛內的余火烤。還記得小時候,願意爭第一個去鏟鍋底,吃稠而帶鍋巴的,兼聽鏟下急促的咕嘟咕嘟的聲音。所有這些,都不值常出入高級餐館的諸位一笑,那就算做阿Q的偏愛未莊精神也好,反正我喜歡,不當說假的。
道理之二是份量重的,涉及風氣,是至少我認為,關於吃,不管是什麼人,什麼場面,都應該吸取家鄉精神,就是:主要是求飽,也可以求好;但不必再加碼,追求不必要的浪費。所以這樣說,需要略加解釋。由浪費說起。這有來自形的,比如把蘿蔔削成各種花,讓魚高舉尾巴,名為松鼠,我就以為大可不必,因為到嘴裡還是同樣的味道。浪費有來於料的,如死魚翅,比活鯉魚價貴百倍,吃,尤其請客,看重前者而輕視後者,我也以為大可不必。浪費還有來於量的,更常見,是凡名為宴的,都要以菜多為勝,以致嘗到一半就不想再舉箸。我們家鄉飯就不是這樣,比如吃京東名產的肉餅,就只此一味,至多再加一碗湯或一碗粥而已。就一定不及皇家的一百二十品嗎?我看也未必。仍以己身的感受為例,是吃過新白薯、新花生、嫩玉米以及玉米粥之後,我回到北京,承某公好意,請吃四川菜,一桌不足十人,菜大大小小總不少於二十幾品吧,只記得東坡肘子味道不壞,其他都忘了,因為肚子不需要,也就沒有覺得好吃。
肚子不需要而仍上菜不止,主人的心態大概是,熊掌已經吃不下,還要上駝蹄羹,只有這樣才能表現「我有嘉賓,鼓瑟吹笙」的盛意。用意似乎未可厚非。其實內涵並不這樣簡單,因為用上菜不止的辦法以表現敬客的用意,已經成為風,就不能不有更深的根。這根,至少我看,是一種價值觀,具體說是:錢和享受就是榮譽。我們都知道,引導兼督促人,幹這個不幹那個,榮譽信念的力量是如何大。歷史上,有不少可敬的人為昏君死了,有不少可愛的人為尚未謀面的名義上的丈夫死了,因為這樣可以獲得榮譽。不錯,推崇忠貞的時代,富厚也不能算做壞事;但其時的價值觀不是單一的,比如說,寒素,儉樸,至少是有些人,包括大名人司馬溫公在內,以為也頗不壞。現在不同了,價值觀幾乎成為單一,比如說,十萬元戶比萬元戶,價值必高十倍;吸進口煙,用千元以上打火機,自己也覺得飄飄在天上了。語雲,草上之風必偃,於是而吃,就以入高級餐館,上貴菜不止,吃少量,剩大量為榮了。什麼榮?說穿了不過是,我有錢,可以擺超過一般人的譜兒。也許是因為我沒錢,嫉妒人有,對於用錢擺譜兒,如在公共車上所見,十指戴四五個金戒指,餐館中所見,山珍海味堆滿桌,總是不免於頓生厭惡之感。
顯然,這樣的不禮貌話會引起有些人的反感,所以還需要辯解幾句。古人說:「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我是常人,自然也要飲食男女。因而也就不反對變茹毛飲血為(間或)吃烤鴨,(更間或)吃紅燒魚翅,變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為花前月下卿卿我我。這說堂皇了是由野蠻趨向文明,除禪師以外是都應該贊成的吧?還是單說吃,我反對的是以多花錢為榮譽,即擺譜兒。理由有淺深兩種。淺是放眼全國,看大眾,我們還不配,也就不應該。深呢,可說的像是不少,只說兩點。其一是就文明或向上說,如果視擺譜兒為榮譽居然成為風氣,歷來書面上傳為有價值的,如知識、道德、科學、藝術之類,也就無影無蹤了吧?其二是就詩意說,算做偏見也罷,我總覺得,相知,少則三二,多則三五,相聚,把酒閒談,詩意總是與下酒物的簡約有不解緣的,所謂「盤飧市遠無兼味,樽酒家貧只舊醅」是也。到此,既已請來杜老助威,我就無妨來一句總而言之的大話,是,家鄉飯,不只好吃,還可以上升為精神,使在吃的方面慣於擺譜兒的諸公對照著想想。
說起想,由家鄉飯不由得又引來一陣悵惘,一不做,二不休,也就說一說。讀者諸君大概會以為,這是因為想吃而吃不著,所以因嘴饞而心煩。但情況並不如此單純。說來也有三四年了,一位鄉友凌公住在城內我住處的附近,他夫人一半居鄉,一半來京城,每到在城內,一定在星期三(我二、三、四在城內)招待我吃晚飯。言明是家鄉飯。凌夫人年過花甲,長期居鄉,自然也只能做家鄉飯。但做得好,比如特產的京東肉餅,她加些青菜,反而比家鄉名餐館純肉的好吃。且說近三四年來,已經記不清有多少次,在凌公的家裡吃家鄉飯。所吃也有些花樣,其中有些是由家鄉帶來的,都市見不到,就既感到新鮮,又可以溫兒時之夢,所以特別有意思。有意思就值得描寫,只述說有那麼一次,凌夫人剛從家鄉來,當然要帶來一些土產,我照例去吃晚飯。依家鄉舊習,凌夫人是先做而後(在廚房)吃,我和凌公是先吃而不做。
下酒菜是家鄉帶來的,一冷,拌豆腐絲,一熱,炸咯喳盒。白酒,凌公三兩,我半兩,之後是肉餅,最後是玉米粥。吃時的感受不好說,只好說吃後,是還想吃,可惜肚子已經不能容納。參加各種形式的宴會沒有這種感覺,而是菜嘗到一半就沒有興趣再下箸,可見原因未必是不合口味,而是違背了聖人之道,所謂過猶不及。家鄉飯簡,不過;味道有鄉土氣息,至少是我覺得,有張季鷹的詩意。然而不幸,我這鱸魚蓴菜的美夢做得照常興高采烈的時候,忽然傳來消息,凌夫人病了,送往醫院。記得是星期二上午,我趕往醫院。知道是腦溢血,在急救室搶救。我同親屬多人圍在病床四周,都默默地看著。忽然凌公像是想起什麼,衝著我說:「前天還算計,這個星期三吃什麼,想不到……」他落了淚,我也落了淚。凌夫人終於沒有救過來,不久就乘靈車回家鄉了。從此,在北京我就不再有吃家鄉飯的機會,也就不能不更加增強了對家鄉飯以及其精神的懷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