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中行散文-生活卷 第24章 先 我 而 去 (2)
    十、楊功勳,1988年8月24日作古。懷念的這些人裡,只有他,是我在堂上講、他在堂下聽認識的。那是1936年暑後,我在進德中學為人代課,至多一個月吧,建立了師生關係。其時我自然不記得他,後來仍是不記得,以何因緣就有了來往。他是山西洪洞縣人,具有山西人的地域特性,細緻穩重,保守少變,因而敬我為師長,數十年如一日。其實我長於他至多只是十歲,既然他執弟子禮甚恭,我也就只能待之如半友。他也讀書,但文的方面先天後天都不高,所以如其先君,走了貨殖的路。知道我窮苦,有好的入口腹之物,如山西醋、陳年酒之類,必儘先給我。近些年來,我們老夫婦倚老賣老,每到老伴的誕辰(我的算做附庸,合併到一天),家裡就聚餐一次,至時他們夫婦必登門,提著壽桃之類,舉杯前行禮如儀,祝壽。自他走後,至時家裡人仍聚餐,就不再有行禮如儀之事了。他在世時,常同我談及洪洞縣的舊事,大槐樹和蘇三監獄之類,不久前我去看,在洪洞賓館舉杯時想到他,不由得悲從中來,心裡說,真想不到,他卻先走了,不能陪我在他熟悉的地方轉轉,如果他有知,也會落淚吧。

    十一、劉慎之,1991年4月12日作古。他辭世後,我曾以「劉慎之」為題,寫了他(收入《負暄三話》)。我懷念他,主要是因為:一、性格溫厚,像他這樣的,世間稀有;二、視我為《後漢書·範式傳》中說的「死友」,我們心中都懷有深深的知遇之情。他受家教,通國學,不像我,謅打油詩,說「何如新擇術,巷口賣西瓜」,卻未能改行,他是真改了行,解放後成為花木工人。可惜是天不假以健康,內臟多病,而且逐漸加重,入80年代,就只能閉門坐斗室或臥斗室,服藥,希望下降不過速了。記得是80年代末,他住在前門外華仁路他的長女家養病,我們夫婦曾去看他一次。不久他遷回他的住處,新街口外文慧北園,我還常常想到他,只是因為忙,又無代步,就未能去看他。直到他作古之後,問他家裡人病危時的情況,才知道常說,就是想我。他仍視我為「死友」,我卻未能,至少是素車白馬,送他走,幾年來每一想到,就為愧對這樣一位「死友」而痛心。

    十二、韓文佑,1991年7月24日作古。他長於我一年有半,就年歲說是貨真價實的兄長,可是換為看品德和學識,我應該稱他為師長。我們是在天津南開中學結識的,多有來往是1936年夏回到北京以後。共書,共酒,共苦樂,共是非,至少是心情上,成為同生共死的朋友。50年代前期,他調往天津師範學院(後改為河北大學)任教,來往不能如以前那樣多了,可是韓伯母仍舊住在北京,他有時要來探親,我天津親友多,有時要到那裡去,來來往往,就仍舊可以聚會,飲白酒,為半日之談。文化大革命時期,韓伯母病逝,我們二人恭送往東郊平房火葬場火化,他回天津就以莫須有的特務嫌疑被趕入牛棚。大革命之後,如許多牛棚中人,又經一次解放,名譽恢復,可是健康卻一去而不復返,也就不再到北京來。

    幸而我還能擠公交車,至少每年的中秋要到天津住幾天,也就一定要去看他,比如中午到,總要次日走,為的是能夠挑燈夜話。這樣的聚會,最後一次是1988年10月,也是住一夜,挑燈夜話。其時他的身體已經很不行,秋風送爽之後就不敢下樓,因為一著涼就感冒,一感冒就要輸氧。他住在南開區的西湖村,記得是住一夜的次日上午,我們夫婦辭出,往南,行由徑,入天津大學去看倪表弟。他們夫婦送到天津大學界,我們走出很遠,回頭看,他們還是在那裡站著。沒想到這就是最後一面。此後我們就沒有再到天津去,因為他走了,就不再有勇氣在南開一帶徘徊。如何悼念他呢?寫,想到他的品德和學識,我們的情誼,感到太難,所以直到一年之後才完篇。寫完,唸唸,覺得很不夠,力止於此,也就勉強收入《負暄三話》,希望對我還能起些鞭策作用,即處順境的時候不敢忘其所以是也。

    最後寫加說的一位,楊沫,她小於我將近五年,於1995年12月2日作古,反而比我先走了,也可以說是意外吧。過了20天,即同年同月的22日下午,在八寶山舉行遺體告別儀式,我未參加。相識的,不相識的,不少人,有閒心在這類事情上尋根索隱,希望我說說不參加的理由。我本打算沉默到底的,繼而想,寫回想錄之類,應該以真面目見人,又,就說是小人物(指我自己)吧,關於史跡,能多真總是好的,所以決定到最後破一次例,說說。而人事,也如河道之有源有流,欲明其究竟,就不能不從源頭說起。時間長,為避免繁瑣,盡量簡化。

    站在最前的是合和分。合是常,分是變,好事者更想聽的大概是變。可是變會帶來傷痕,觸及難免不舒適,又關於致傷的來由,前面「婚事」一題裡已大致表過,所以這裡從略。

    其後是抗戰時期,我們天各一方,斷了音問。解放以後,她回到北京,我們見過幾面。50年代,她寫了長篇小說《青春之歌》,主觀,她怎麼想的,我不知道,客觀,看(書及電影)的人都以為其中醜化的余某是指我。我未在意,因為:一、我一生總是認為自己缺點很多,受些咒罵正是應該;二、她當面向我解釋,小說是小說,不該當做歷史看。聽到她的解釋,我沒說什麼,只是心裡想,如果我寫小說,我不會這樣做。

    文化大革命中外調風正盛的時候,是北京市文聯吧,來人調查她。依通例,是希望我說壞話,四堂會審,威嚇,辱罵,讓我照他們要求的說。其實這一套惡作劇我看慣了,心裡報之以冷笑,嘴裡仍是合情合理。最後黔驢技窮,讓我寫材料,我仍是說,她直爽,熱情,有濟世救民的理想,並且有求其實現的魄力。這材料,後來她看見了,曾給我來信,說想不到我還說她的好話,對於我的公正表示欽佩。可見她是以為我會懷恨在心的,我笑了笑,心裡說,原來我們並不相知。

    但對人,尤其曾經朝夕與共的,有恩怨,應該多記恩,少記怨。直到90年代初,有關我們之間的事,我都是這樣對待的。所以80年代前期,我寫憶舊的小文,其中《沙灘的住》(收入《負暄瑣話》)末尾曾引《世說新語》「木猶如此,人何以堪」的話,以表示懷念。

    70年代末,我們的唯一的女兒與我有了來往,連帶的我們的交往也就增多。都是她主動,因為她是名人,扯著名人,尤其女名人的褲腳,以求自己的聲名能夠升級,我是羞於做的。她像是也沒忘舊,比如送我照片,新拍的幾張之中,夾一張我們未分時期的,並且說明,因為只有一張,是翻拍的。

    是80年代後期,有個我原來並不認識的人寫了一篇談她早年感情生活的文章,觸及上面提到的傷痕,她懷疑是我主使,一再著文聲辯,主旨是我負心,可憎,她才離開我。這些文本,都是關心我的人送來,我看了。我沉默,因為:一、對於鬥爭我一向缺少興趣;二、我不願意為閒情難忍的人供應談資;三、她仍然以為我心中有恨,所以尋找機會報復,這是把她自己看做我的對立面,移到我的眼裡,她是失之把自己看得太重了。

    但就是這樣,我還是淡然視之。她像是也沒把這類揚己的文章深印於心。比如90年代初,我的一本拙作《禪外說禪》出版,她還讓女兒來要。記得我給她一本,扉頁上還題了「共參之」一類的話。

    其後過了有兩年吧,又有好心人送來她的新著,曰《青藍園》。是回想錄性質,其中寫了她的先後三個愛人。我大致看了看,感到很意外,是怎麼也想不到,寫前兩個(第三個不知為不知)仍然用小說筆法。為了浮名竟至於這樣,使我不能不想到品德問題。有人勸我也寫幾句,我仍然不改沉默的舊家風,說既無精力又無興趣。可是心裡有些淒苦,是感到有所失,失了什麼?是她不再是,或早已不再是昔日的她。我也有所變,是有一次,寫《惟聞鐘磬音》,真成為「隨筆」,竟溜出這樣幾句「如有人以我的面皮為原料,製成香粉,往臉上搽,並招搖過市,我也決不尾隨其後,說那白和香都是加過工的,本色並不如是。」

    至此,具慧目的讀者必已看出,她走了,我不會去恭送。但這裡還想加細說說。是遺體告別儀式的頭一天晚上,吳祖光先生來電話,問我參加不參加,我說不參加,因為沒接到通知。其實內情不如此簡單,且聽後話。是儀式之後,我接到女兒的信,主旨是生時的恩恩怨怨,人已故去,就都諒解了吧。我覆信說,人在時,我沉默,人已去,我更不會說什麼。但是對女兒更應該以誠相見,所以信裡也說了「思想感情都距離太遠」的話。所謂思想距離遠,主要是指她走信的路,我走疑的路,道不同,就只能不相為謀了。至於感情——不說也罷。回到本題,說告別,我的想法,參加有兩種來由,或情牽,或敬重,也可兼而有之,對於她,兩者都沒有,而又想仍是以誠相見,所以這「一死一生」的最後一面,我還是放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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