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中行散文-生活卷 第19章 今 之 視 昔
    想起一件舊事,月日記得清清楚楚,年份為1939抑1940,拿不準。人生,有些活動簡直無理可講,可是不如此就呆不住,此亦一謎也。於是我開書櫃,找日記。幸而寫《流年碎影》時用過,未費力就找到。比考證孔子生年容易多了,只是十幾分鐘吧,就定案,確知為1940年。用新語,是勝利完成了任務,可以飄飄然了。然而不然,所感反而是,原來自己比海澱成府街的某公並不高明,也是在暴力下為保小命,什麼糊塗事都做得出來。

    先說海澱成府街的某公。稱為「某」,是因為誰也不知道這一位的尊姓大名,甚至為「某婆」也說不定。不能知,轉為說能知的,是成府街路南有個家庭理發館,主人姓薩,苗族,70年代中期可年六十,為人風雅,與不少前去理髮的老朽談得來。一次我去理髮,他拿出一個瓷茶杯讓我鑒定年代。我說不古,至早也不過是民國的。問他是什麼時候買的,他說不是買的,是文化大革命初起時由胡同口垃圾堆上撿的,同樣的四個。這是被暴力嚇破了膽,竟至以為連喝茶也成為犯罪,我當時想,膽小一至於此,也太糊塗了。

    同樣的心情還有一次,是1967年吧,紅色恐怖剛過去,老同事黃潤坡來看我,問我的情況。我說幸而未抄家,損失一些,是自己燒的,自己砸的。他說他的一點點書,他兒婦膽小,都搬到院裡,燒了,他背著他兒婦,把兩三部舊小說扔到床底下,現在只剩下這一點。黃君非知識分子,是城市貧民,依其時的革風應該坦坦然,可是他兒婦說,萬一惹了禍呢,不如都燒了,放心。就這樣,一部《紅樓夢》險些葬身火海,這不是膽小而至於糊塗了嗎?

    說別人糊塗有言外意,是自己不糊塗。且夫自信為不糊塗,乃糊塗人的一種高級享受,我得此享受,已經過多長時候說不清楚,總之必不只十年八年,可是不幸或幸,這一次翻檢日記,竟片刻間化為空無。正面說是如禪和子之聞驢鳴而得頓悟,洞明自己的糊塗,其程度決不在海澱成府街某公或某婆以及黃君兒婦之下。何所據而云然?是找出日記,看到靠前的十幾本都撕去封面。查某事年份是無事找事,索性一不做,二不休,連帶想想撕去封面的原因。謝天,未費大力竟想出來,大致是文化大革命山雨欲來之時,想到舊物堆裡還有日記,舊習慣,難免寫自己的情意,也許有不合時宜的吧,不得了,為保身家,要處理。

    上策當然是周公瑾的火攻之法,於是找出來,準備動手。可是面對,想到自己記憶力很壞,若干年的生活痕跡存於其中,一根火柴,化為灰燼,實在捨不得。可是不毀,萬一抄去,一兩句話上綱,關係身家性命,真就成為不得了。左右為難,愁得簡直不敢正視這一摞本本。總得有個了結,決定暫且不火攻,可是封面上都寫明是日記,怎麼辦?「撕去!」就這樣,早期的若干本日記就成為沒有包裝的。現在是山雨過了,回想自己的撕封面妙計,就不能不臉紅,試想,內容都是記某日做了什麼,沒有封面,看到的人就不知道是日記嗎?如此愚蠢,如果也值得評價,那就要請七品芝麻官鄭板橋大筆一揮,是「難得糊塗」。

    人生一世,都會有些近人,近人有多種表現,其中之一是灶王老爺上天,好話多說。依照此常理,某近人說了:「撕日記封面確是糊塗事,但可以歸入智者千慮一類,此外必都是明智的。」是這樣嗎?縱使我的個人迷信不少於大人先生,也要斬釘截鐵地說「不然」,因為,如果有人願意聽,我自述糊塗,可以說個沒完沒了。或曰,都少閒情,還是點到為止吧。那就只說兩件,都是山雨剛來時候我幹的。第一件,是1966年8月,紅色風暴來了,也是為保身家,我要自己查存書。清除的原則是:一、作者的人有問題;二、內容有問題。清出不少,其中有幾十本是英文的。

    如何使之化為空無?火攻,點不著;賣廢品,無人收。孩子急中生智,用自行車馱出去,四面八方看看,無人,扔在路旁。又是一次勝利!可是時間流過若干年,身未死,家未破,有時想到多年,省吃儉用,逛書店、書攤,一本一本淘來,竟棄之路旁,也不免懊喪。是一次「情動於中而形於言」,孩子聽見,用評論的口氣說:「我看也是嚇糊塗了,紅衛兵有幾個認識英文的?」我聽了,想想,心服口服。再說第二件,是同年的同月吧,做紅衛兵光臨的準備,在院裡燒估計有違礙的,把個莫友芝為他的友人題宦游圖的手卷燒了。認為有違礙,是因為文中兩處提及「粵匪」。事過境遷,是自己評論,這些紅衛英雄恐怕連「粵」字也不認識,況粵匪指太平天國乎?

    如此糊塗糊塗再糊塗,應該愧對好話多說的近人了吧?曰又不然,是因為我自己覺得,糊塗是失,但也不是無所得,這所得是換來多種「明白」。為了與糊塗對稱,也說三種。其一,孟子推崇捨生取義,也許竟是大話吧?多種糊塗證明,人總是為了保命而不惜一切。應該改造為「二不怕死」嗎?我是寧信《中庸》的「率性之謂道」,認為限於修齊也好,擴大為治平也好,都應該想盡辦法,讓人能活,而不是濫用暴力,使人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其二,人世間,有理想,有實際;有口說的或筆寫的,有實事。前者冠冕,後者常常不冠冕。

    我們處世,評價,選取,我以為應該重視後者,甚至不信前者。比如口說或筆寫,依某種教義而行,人間地獄可以頃刻變為天堂,可是看實際或實事,而是有人在扔茶杯,有人想燒日記,理想又有何用!我們的飯碗裡裝的要是米飯或饅頭,不當是口號。其三,記得前些年過舊新年,我用打油詩的形式說吉祥話,有「殘年何所欲,不復見焚書」之句。現在是因見裸身日記本而有了新的所欲,是建造一個寬容的天地,在其中,日記可以毫無顧慮地寫自己的情意,然後是成為本本,服裝整齊,大模大樣地坐在或躺在什麼地方,不必擔心有人來檢查。所欲太寒儉了嗎?海澱成府街的某公或某婆是不會這樣看的。

    明白的一些事說完了,末尾的所欲會帶來一個大問題,是希望中的寬容的天地如何能夠成為有保障的現實?問題大,說就難免走到題外,謝作文教程,行文不得走到題外,也就不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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