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中行散文-生活卷 第8章 日  記
    日記之類的事也有階級,帝王的名起居注,由別人執筆,早年還是宮中的女知識分子。帝王的活動需要記,是因為確是影響大,上至群體的安危,下至某些人的禍福,都與他的心血來潮有關。這樣的日記是為多數人。為自己呢,孔子在河邊,慨歎過去的難得存留,說「逝者如斯夫!不捨晝夜」。在京劇中以大白臉出現的曹阿瞞竟也有這種心情,《短歌行》中有句云:「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時間無情而人力有限,留不住,只好安於退一步,用紙筆記下來,以備日後翻檢,像是還沒泯滅。

    比如真就記了,翻檢,以常人為限,發現若干年以前,某月某日,想得一頂高職稱的帽子,真就得了,某月某日,想看到意中人點頭,真就點了頭,以及下而又下,某月某日,被樑上君子拿走幾張(因為僅有這一些)大團結,某月某日,被紅衛英雄揪去批鬥,往事如影,有笑有淚,總當很有意思吧?也就因為有意思,所以有不少人,依祖先老例應該日入而息的時候,卻拿起筆,記當日的事,包括見聞,主要是自己的身心活動。這活動,依照各個人的多方面的不同,入記就難免有所偏重,如翁文恭之流偏重政務,越縵堂之流偏重學問;還有破格的,如魯迅記洗腳(用文言,曰濯足),清朝某道學家記與老妻敦倫,以證事無不可對人言。總之,內容五花八門,就是別人翻檢,也會發現,至少是有些地方,有意思。有意思還有個重要來由,是寫了供「自己」日後翻檢的(少數人例外),就容易掏出血心,說真話。說「容易」,不說一定,是因為世間是複雜的,比如就時間說,我們也可能躬逢偉大的時代,那就時時要準備紅衛英雄之類來搜查;就空間說,如果有同室人,有時候,她或他也許有興致看看吧?再有,如果諸多條件齊備,所記有問世的機會,則想到十目所視,也當為避免十手所指而筆下留情(自己之心情)吧?

    但問世,終歸是極少數。說起來這也是人間的一種遺憾,有印刷術以前無論矣,專說五代以後,如果李清照曾記日記,而有幸傳下來,那就可以設想:一、其可讀性必超過《金石錄後序》;二、是否改嫁張汝舟的問題,也就不會直到今日還爭得臉紅脖子粗了。這位易安居士大概沒記日記。據陸放翁《老學庵筆記》,黃山谷是記的,未能傳世,推想其時還不覺得這也是可以讓別人看看之文。這看法,直至後代也仍是只有小變而沒有大變。這小變是極少數人,既人名高又文名高,記,也許落筆時就想到可能問世甚至希望問世,而真就問了世。至於絕大多數人,我們要用減法,先減去個最大數,不識之無因而也就不能拿筆的。

    接著還要減去能拿筆而沒有興致甚至並未想到記的。這樣一減,所餘就都是記日記的,估計數量不會多。這不多之中,文值得看的,估計還是少數;值得看的,如果人無高名,問世也大難,因為刊印之前不能不考慮銷路。這結果,與其他文體相比,市面的書架上,以及圖書館的書架上,日記就成為罕見。語雲,物以稀為貴,也因為上面說的,容易說真話。多年以來,對於日記,我總是喜歡看。能不能舉一種最喜歡的?如果不是比高下,允許說偏愛,我想說,那是李慈銘的《越縵堂日記》,小原因是學富,大原因是文高,通行說法是辭章好。辭章好,可以說是用意寫的,因為一本寫完,有借與人(如樊增祥)閱讀之事;也可以說用意而沒有離開本然,因為影印的傳世本是稿本,並未謄清甚至重寫。

    不重寫而可讀,至少是我,讀,就總是有高不可及之感。說不可及,發自肺腑,是因為我也寫日記,看別人的,就難免反觀乎己。反觀,自知不可讀;但家有敝帚,享之千金,關於寫的種種,像是還無妨說說。我生於農家,很少機會親近書香,因而直到中學階段的後半段才想到寫日記。為什麼想到寫?後來回想,大概是貴生從而有傷逝之情在作祟,捨不得,沒辦法,只好記下來,以期經歷之事以及伴隨的笑與淚能夠留在小本本裡。體例同於一般人,每日睡前寫,記月日,記陰晴風雨,日常活動記大(如上課、上班)不記小(如漱口、洗臉),略常而詳非常(如外出、來客等)。內容有偏重,是多寫心的活動(後來有變,詳下),分說,曰思想,即對什麼有看法,曰感情,即對什麼有愛憎。這樣一來,所寫就成為頭輕尾重,頭部像記賬,尾部變為寫文章。

    這樣,由20年代晚期起,到40年代末止,記了二十多年,迎來另一個新時代。新之一是是非有了規定,帶來的困難不小,因為忘掉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各是其所是,各非其所非,不容易。結果就只有兩條路可走:要是非,說己之所信;不要是非,說己之所不信。新之二是是非的要求嚴格,帶來的困難更大,因為衛冕的英雄無時不有,無地不在,如果說己之所信而不合規定的是非,而竟入衛冕英雄之目,那就後果不堪設想。幸而我還有保身的明哲,於是先是清飄揚於外之文,用的是古法,非禮勿言。緊接著就清只可自怡悅之文,用的是留頭去尾法,即寫日記,只記賬而不再做大塊文章,敞開胸襟給人看。想不到這先見之明真就有了大用,是文化大革命中,有革命性的人物來搜查了,日記當然要拿走,而不久就退還,推想是對於這樣的寫實文字,「某月日,星期幾,小風,不熱。準時上班,註解某篇課文。六時下班,返家,路上買扁豆一斤。」既無興致看,又無興致保存,發還可以心淨。

    這是日記引來的勝利,可以拍掌稱快。但也不是沒有麻煩。其一最難處理,是有些事,記不記,如果決心記,記到什麼分寸,如何措辭,都要大費斟酌。我是常人,而且是莊子所說「其耆(嗜)欲深者其天機淺」的常人,身心的活動,有時就難免與傳統的禮法,甚至心中的天理(用宋儒的說法),不能盡合,記不記?昔日的有些道學家,是自負為事(甚至包括夢的內容),無不可對人言的,他們是否真能做到,自然只有他們自己能知道。至於我自己,就認為,如果也求事無不可對人言,就要有大雄之心,我行我素,不顧傳統,並少看四面八方。這不容易,以夢為例,情動於中不罕見,其中總難免有應該止乎禮義而未能止乎禮義的,也記嗎?我則常是採用今世的保身之法,曰多說不如少說,少說不如不說。不說,即未記,即使事輕微,關係不大,有時想到古人說的愧於屋漏,終歸是不能心安理得。

    其二,除極少數有史料價值或文學價值,值得問世以外,日記都是備自己日後翻檢的,而說起翻檢,其中又會有不少酸甜苦辣。就我自己說,是幾乎不翻檢,主要不是因為昔日的生活苦,而是因為回顧過去,感到人生真是如夢,往者已矣,來者也不會有什麼價值,而又不能不活下去,所以更是苦。這種感觸,有時甚至使我想到,與其記了不敢翻檢,還不如不記。但是又想到,萬一有什麼舊事需要翻檢呢?所以還是保留生活舊跡的願望佔了上風,直到現在,不問有用無用,還是記。

    還有個其三,是最後如何處理,也不好辦。我自信,這多年的日記,七七事變以前的若干本,毀於戰火,可以不計,還有幾十本,確是沒有傳世價值,那麼就學林黛玉,焚稿?困難不是來自理論,而是來自實際。比如說,決定焚,自己尚有力時,考慮到也許還有用,不好焚;自己已無力時,下一代可能看做家乘(黃山谷的日記即名家乘),捨不得焚。如果竟至留下來,又竟至有人(縱使是家門之內的)翻閱,看到不少不足為訓的,會有什麼感觸呢?想到古人說的人死求速朽,不禁為之慨然。

    但那終是身後事,不管也罷。至於身前,明月之事不可知;今日,以及以前,已定,可意也罷,不可意也罷,都是切身的,應該珍視,能有個比較明晰的痕跡,總比茫然一片好吧?這痕跡,我未必檢尋,甚至未必敢檢尋;不過知道有此痕跡,藏在那一堆本本裡,終歸是個安慰。而說起藏,忽然想到一篇早已想寫而仍未能動筆的文章,「十年泉下」,也許終於不能動筆吧?那就能有個藏這樣的人和事的地方也好。前事不忘,後事之師,所以我還是決定繼續記下去,直到無力拿筆時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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