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應酬完畢,已經11點多。鄭簡把手機拿出來,撥給曉蘇。
「你們什麼時候結束的?」
「荊沙還跟我在一起,你過來嗎?」
鄭簡喜上眉梢,「我馬上過來接你們……待會去哪,酒吧,KTV,還有別的創意嗎?」
「依我——」曉蘇估計溜一邊去了,所以才敢那麼大膽地開玩笑,「直接去你家,喝酒夜談,最好喝醉,把班機誤掉。老闆,荊沙要醉倒在你家,你估計可以網開一面吧。」
「那看你能不能把她灌醉。」鄭簡道,又壓低聲,「曉蘇,做得好,會給你獎勵的。」
驅車前往多倫路的時候,鄭簡再次回味了與荊沙的幾次會面。
結束一段爛糟糟的感情,他用所有積蓄買了新房,搬離過去。
第一次見荊沙並不是在麵店,而是在新公寓的樓門口。
那是下午六七點鐘的樣子,白天與黑夜的臨界點。他停了車,並沒馬上上樓,而是靠著車抽一支煙。剛剛他給安妮打了電話,商量房產過戶手續,卻聽到聽筒裡有男人的聲音,「寶貝,好了嗎?」還有嬉笑與啃嚙。他把電話掛了,心浮氣躁,這跟愛不愛沒關係,他只是覺得難堪。
他一直不能肯定地回答自己是否愛過安妮。倒不是說,因為現在被她拋了自尊失落不肯正視失敗。事實是,他還來不及考慮這個問題,就發現深陷泥淖,所有的掙扎都是徒勞。
他們是在一次宴會上認識的。她的家境有點複雜。她的父親是印尼一個富商,母親是上海人,但是她跟他們都沒有血緣關係,明白地說,她是被收養的。再明白地說,她的養父母沒有生育能力,不得不領養一個小孩以掩飾家庭的不完美。她在美國讀書,學業平平,至今他都不清楚她拿哪個學校的文憑,但一口純正流利的英語和出眾的美貌,足能夠支撐她在上流交際圈內混下去。
第一面,她被眾星捧月,他在人潮外遠遠旁觀,對她可說除了覺得漂亮沒有其餘印象。但出乎他意料,幾日後居然接到她的電話,她用一種不容拒絕的語氣請他過來陪陪她。
他趕至酒吧,看到她獨坐一隅,黑色緊身的小晚禮極其危險地暴露著身材,一雙墨綠色的淚滴型耳環在光線中曖昧地掃來掃去。每個路過的男人都將目光黏糊糊地貼在她身上,但她熟視無睹,或安之若素,翹著二郎腿,抽一支煙。拿煙的姿態無疑很美,一雙眼可以稱得上煙視媚行。
她也沒抬頭,卻知道他已來。指指身旁的吧椅,說坐。然後打個響指叫服務生為他要馬蒂尼,加冰加橄欖。
他問她何以挑選了他。
她說,那晚就他沒跟她搭話,她據此判斷他是個好人。她說到「好人」兩字時眼風斜斜地瞟了瞟他。他覺得這很荒謬。但是沒有辦法招架她眼底的波光。
她很能勸酒,他自恃酒量不錯,就陪著喝了一杯又一杯。
她好像很坦誠,才第二次見,就對他把身世交代。
「……我在家裡就是一件擺設,以此象徵父母婚姻美滿,其實他們的婚姻早就名存實亡。我媽咪是為了錢才嫁給大她20歲的我爹地的,直到入洞房,媽咪才明白,她在得到體面的生活的同時也永久喪失了另一份樂趣。生活大概就是這樣不能事事如人願的。我媽咪守了幾年,自然熬不住了,她回了上海,找到了當年那個被她拋棄的初戀,那個初戀已經結婚,妻子下崗,母親患有尿毒症,生活捉襟見肘,他於是作了她的情人。這樣的關係因為金錢的介入沒維持幾年就分崩離析,當年的感情也就此變質。媽咪又找了別人……我跟著媽咪,看夠了這些男歡女愛,說來說去,不過是慾望和金錢,感情是最次要的。
「我在家裡的地位說不上高,用人、司機都知我是領養的,家產也輪不到我繼承,對我也談不上恭敬。因為如此,我心裡失衡,只要尋到一點紕漏就會狠狠教訓他們,他們也越發地對我敬而遠之。我開始跟男人交往,為了宣洩,也為了尋找保護。後來,因為惹了點事,我爹地把我送到了美國。美國真是自由的國度啊,我發誓我再不回去。我知道我漂亮,就把這種資本運用到極致,我並不缺人愛,也不缺錢,但是我總覺得很無聊,覺得自己好輕,好像隨便什麼時候都可以被上帝召回去。我這麼生活肯定很褻瀆上帝的戒律……我很想信教,找個依托,但是我知道我不能……」
鄭簡被她的坦誠俘擄了。
這麼說並不是指他拜倒在她石榴裙下,他談不上欽慕她,他只是同情她。他覺得她是不幸的,所以也是可以被理解與尊重的。
鄭簡就是這麼一個人,他單純甚至帶一點天真,總是用善意看待這個世界,他有一套屬於自己的判斷標準與處事原則,在這個社會雖然未見得都適用,但他一直謹奉,所以曉蘇認識的那個鄭簡永遠是平和與安寧的。
那個晚上,安妮醉掉了,他不知道把她送往哪裡,讓代駕的司機在三環路跑了幾圈,還是轉回了自己寓所。
倒並沒有發生什麼。但是第二天醒來,當看到白花花的日光晶瑩地灑在她臉上,她捲著被子對他微笑,純潔得像只羔羊,他只能將她視為上帝的饋贈,好比昆德拉筆下的特麗莎之於托馬斯。托馬斯一直覺得,特麗莎就像個孩子,裝在被樹脂塗覆的草筐順水漂來,而他不過是在床榻之岸順手撈起了她。
鄭簡同樣覺得,那褪去鉛華臉色蒼白的安妮不過是一個沒有安全感需要保護的孩子。
之後有一天,安妮半夜發燒,她把他叫過去。他送她去醫院掛點滴,送回後還請了假看護她。她說嘴裡淡,他給她做可口的小菜;她說無聊,他就唸書給她聽。她非常喜歡聽他讀書,總在他念完一段後說,你的嗓音真迷人。他好笑,那你到底有沒有聽我講。
他沒法拒絕她的一點點侵入,她一個電話他乖乖奉陪,掏錢又掏時間,好像這是他的義務,雖然他有時候也糊塗,問自己在做什麼,但終究沒有辦法逆轉她對他的掌控。
交往半年後,他們做了。
他送她回去。車子停在酒店門口。她一直住酒店。她說是方便。方便國內國外地跑。當然——她又狡黠地補充,家,應該是由男人提供的。
車子停下後,她說,別停這裡,往前。她指揮著他,開進一條植滿白楊的偏僻巷弄。他要下車為她拉門,她阻擋住了他。叫他把車門鎖上。然後,她用非常嫻熟的動作把上衣脫了。
他怔怔看著,血液加速奔湧,不清楚該做什麼。她拉過他的手,放在她的蕾絲文胸上,又幫著他,撇掉肩帶,塞進罩杯……
他的意識開始漂走。只有本能。
她攀過去,用力地親吻他。順手下去,拉開他的褲鏈。非常熟練。外面有人走動,有人咳嗽,他恐懼,心驚,但是又沒有辦法控制身體的爆炸。
在狹窄的空間裡,她居然能夠靈活地攀爬到他身上,她用豐腴的身體擠壓他,又把口口塞給他,他吮吸的時候,她坐上了他……
做完後,他並非心滿意足,而是感覺罪惡。以前也交過女朋友,但是從來沒有像現在這樣讓他感覺狼狽,感覺,像個嫖/客。
同時,他也知道他被她鎖住了。他是個傳統的人,只要她需要他願意負責任。她搬過來了,幾乎沒經過多少彷徨,他向她求婚。
他也想過要好好經營這個婚姻,但是她已經習慣了自己的生活方式。白天睡覺,晚上出去,除了打扮自己接受別人的仰慕似乎就沒有別的事做,當然這些都沒什麼,他無法忍受的是她的不安分。
她觀念開放,婚姻根本不能有效地阻止她。她可能未必不愛他,她與他在一起的時候其實一直盡力在取悅他,但她並不知道他不需要那樣的方式,她也無法理解為什麼她逢場作戲他需要動那樣大的肝火。
他陷入焦慮中。開始懷疑她一直在算計他,為求一個飯票,那什麼印尼富商的養女子虛烏有,那什麼輕啊重啊的感觸也純粹是在扮可憐。但這樣想時,他又痛恨自己不過是在為自己的撤離選擇一個道德的借口。
3年後,她主動提出離婚。他並不清楚她是找了更好的飯票,還是受不了他的冷漠。離異後反省,他明白婚姻的失敗他也難逃其咎。他最後的不管不問,甚至拒絕與她同床某種程度上是在故意摔裂而不是盡力彌合婚姻。出於這種愧怍心理,他把大半財產都給了她。在全部辦完手續的那天,他們在律師事務所的樓下告別,他裹緊風衣往另一個方向走,幾分鐘後,聽到她踏踏奔過來的聲音,他側過身,她撲到他身上痛哭流涕。她說:ERIC,我再也找不到一個像你這樣好的人了。
他再次覺得荒謬。開始與結束的滋味原來同出一轍。
後來,他還見過她,多半有男人相伴,有時候她會主動跟他打招呼,用英文自我解嘲說,沒有辦法,我需要他們。ERIC,你要想我可以給我電話。
有時候她當他陌生人,與別人恣肆談笑,恣肆親熱。
他背過身去,想什麼時候,究竟什麼時候才可以把糟蹋掉的心情換回來。
遇到荊沙的那一天,是個黃昏,天光還青青地殘存著,但公寓樓裡的燈已經次第亮了起來,一盞一盞,閃閃爍爍,如同城市的眼睛。他靠在車上,吐著焦濃的煙圈,想,在都市人千篇一律的呆板面貌下,它究竟能看出誰的悲傷無望?
這個時候,他看到有個女子,直直向他走來。她素面朝天,紮著一隻馬尾,走路輕捷。五官不算特別亮眼,但是和諧,並且乾淨。他們目光對接,她居然微微笑了笑,像是在跟他打招呼。他愣怔後也回笑,但很快,他發現自己會錯意了,女子是在同他側後邊的老太太問好。
後來無意中在「源源」碰到,後來,他就有意識地去同她會面。當然,他不想逾越尺寸,也沒有太多功利念頭。他享受見她那一刻的如沐春風,享受點頭之交暗藏的默契。如果不是要走,他還會同她這麼交往下去的。
感情默默地積聚,不比饕餮地速食好?
她沒有給他電話,他並不遺憾,甚至覺得這反而是最好的結局。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江湖,留一份美好的惦念,其實比「欲之後事,請聽下回分解」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