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秒。按要求我們要在圓形金屬板內站立六十秒,直至聽到銅鑼聲,才能走開。提前一秒鐘,地雷就會把腿炸斷。在這六十秒內,所有的「貢品」圍成一圈,與宙斯之角等距離站立。宙斯之角是一個巨大的金色圓錐體,尾端呈螺旋狀。宙斯之角的開口處至少有二十英尺高,裡面堆滿了我們在競技場中使用的補給品:食物、盛水的器具、武器、藥物、衣服、取火器。宙斯之角的四周擺滿了其他補給品,這些物品離宙斯之角越遠,價值就越低。例如:在離我僅幾步之遙的地方放著一塊三英尺寬的塑料布。當然,下大雨時會用得到。可是在宙斯之角的開口處,我看到一頂帳篷,幾乎可以應對所有的天氣。只有我有勇氣和其他二十三個「貢品」拚死爭奪,才有可能拿到它。可我的指令是不要去拿。
我們站在一片開闊、平坦的土地上,地面堅硬結實。在我對面「貢品」的背後,空無一物,這表明他身後不是陡坡就是懸崖。我右側是一個湖泊,我的左側和後面,是稀疏的松木林子。這是黑密斯希望我逃奔的方向。要快!
他的指令仍在我耳邊迴響。「趕快撤離,你們倆要盡量遠離彼此和他人,然後找到水源。」
可那些擺在面前的豐厚物品對我的誘惑力太大了。我知道如果我拿不到,別人就會拿到,知道那些在血拼中能存活下來的「職業選手」會分享那些維持生命的物品。在那些物品中有一件東西特別吸引我,那就是裝在銀色護套中的弓和箭,已經裝好了弦,就等上箭了。「那是我的。」我想,「是專門為我準備的。」
我跑得很快。在學校的女孩裡,除了一兩個人在長距離賽跑中能勝過我,其他賽跑我都是第一。這四十碼是最適合我快跑的距離。我知道我可以拿得到,我可以最先跑到。但接下來的問題是,我能從那裡快速跑出來嗎?等到我爬上那堆物品,抓到武器時,其他人也跑到宙斯之角,一兩個人我也許還能對付,可如果說有十幾個人,在那麼近的距離,他們可以用矛或棍子或者自己有力的拳頭把我打倒。
但是,我也並不是他們攻擊的唯一目標,我想他們也許會忽略一個小個頭的女孩,就算她在訓練中得了十一分,他們可能會去對付更強勁的對手。
黑密斯從未見過我跑,不然的話也許他會讓我去拿弓箭,因為這是唯一能救我命的武器。而在那堆東西中,被我看在眼裡的只有那把弓箭。時間在一秒秒流逝,我必須趕快做出決定,我發現自己已做好了奔跑的準備,不是跑向松林而是跑向宙斯之角,跑向弓箭。這時我突然看到了皮塔,他隔著大約五個「貢品」站在我右側,這個距離很公平。我能感覺到他在看著我,他似乎正衝我搖頭。可太陽很刺眼,我正想的當兒,銅鑼已經響了。
那一瞬間,我錯過了,錯過了最佳時機!開始的幾秒我沒能做好準備,就足以讓我改變衝向宙斯之角的主意了。我猶疑著,不知該往哪個方向跑。緊接著,我猛往前跑,拿起地上的塑料布和一塊麵包。我的東西少得可憐,我真恨皮塔在這個時候分我的神。我又向前疾跑了二十碼,拿到一個鮮艷的橘色背包,因為我不能忍受在幾乎一無所有的情況下離開。
一個男孩,我想是九區的,和我同時跑到背包那裡,我們同時抓包的瞬間,他咳嗽了一下,我的臉上立刻濺滿鮮血。我踉蹌著向後退了一步,黏黏熱熱的血讓我覺得噁心。接著,那個男孩頹然倒在地上,這時,我看到他的背上插著一把刀。
其他「貢品」已到達宙斯之角,他們開始互相廝殺。是的,那個二區的女孩離我有十碼遠,正向我跑來,手裡握著六把刀。我訓練時,看到過她拋刀,她從未失手,我是她下一個目標。
先前對所有事物的恐懼此時變成了對這一個女孩的恐懼,這是個可以在幾秒鐘內殺死我的食肉動物。腎上腺素在我體內急速分泌,我把包背在一側肩上,使盡全力朝林子跑去。我聽到刀子在我身後發出嗖嗖的聲音,我把包抬高護住頭部。刀子插在了背包上。此時我已把包背在雙肩,並極力朝林子奔去。不知怎的,我知道那個女孩不會再追我了,她會在所有的東西被拿光之前,再跑回宙斯之角。我咧開嘴笑了,「虧了有這把刀。」我想。
跑到林子邊時,我回頭看了一眼。大約有十幾個「貢品」正在那堆供給品上你爭我奪,一些人躺在地上,已經被殺身亡。有幸逃出的人已經消失在林子裡或跑到我對面的地帶。我不停地奔跑,直到逃出其他「貢品」的視線之外,然後我開始慢跑,這樣能多堅持一段。在以後的幾個小時時間裡,我時而慢跑,時而快走,盡可能遠離我的對手。我和九區的男孩搶包的時候失去了麵包,但當時我盡量把塑料布塞到袖子裡。我邊走邊把它疊成整齊的小塊。我把刀子也拔了下來,別在腰帶上。這把刀不錯,長而鋒利的刀刃,在靠近刀柄處還有鋸齒,方便切割。我還不敢停下來檢查包裡的物品,只是不停地向前走,偶爾停一下,看看是否有人追蹤。
我能走很長時間,我在十二區叢林中時,就知道這一點。可我還需要水。這是黑密斯的第二道指令。他的第一道指令我沒能很好地遵守,因而此時我特別留心著水源。毫無蹤影。運氣差!
林帶開始變化,松樹中夾雜出現了許多其他樹種,有些我認識,有些完全陌生。走到一處,我突然聽到了什麼聲響,拔出刀子,準備自衛。可我很快發現只是驚走了一隻兔子。「很高興見到你。」我輕聲說。如果林子發現一隻兔子,那就意味著能有上百隻兔子可以捕獵。
前面是下坡,我不太喜歡下坡。峽谷讓我有種幽閉感。我喜歡地勢高的地方,就像十二區的山坡,在那裡,我可以看到靠近的獵物。在這裡,我卻別無選擇,只能不停地朝前走。
可笑的是,我並不覺得太糟。前一陣大吃大喝有了效果,就算睡得少,我也精力充沛,因為叢林為我注入了活力。我喜歡獨處,儘管只是想像中的,因為也許我現在正出現在屏幕上。當然不是連續不斷,而是時斷時續。第一天死了那麼多人,一個「貢品」在林中獨行也沒什麼好看的。但也會播放少許有關我的鏡頭,以使觀眾確定我還活著、沒受傷、正在向前走。飢餓遊戲開始的第一天是賭博下注最多的一天,這一天產生了最早傷亡人員。但這一切都無法與比賽接近尾聲時少數選手的廝殺來得驚心動魄。
接近黃昏時,我聽到了炮聲,每一聲都代表著一個死去的「貢品」。圍繞宙斯之角的戰鬥肯定已經結束了。只有殺人者完全散開之後,他們才會把倒在血泊中的死者抬走。在飢餓遊戲開始的第一天,因為死者的人數難以追蹤確定,因此要等戰鬥結束後才會鳴響炮聲。我停住腳步,心突突地跳著,數著炮聲,一、二、三……炮聲一直響了十一下才停下來。總共死了十一個。還有十三個留下來繼續比賽。我用指甲劃掉九區的男孩濺在我臉上的血。當然,他已經死了,皮塔呢?他活過今天了嗎?我在幾個小時之後就會知道,那時他們會把死者的影像發射到空中,讓其他「貢品」看到。
想到這兒,我突然一陣寒戰,我感覺皮塔也許已經死了,流了好多血、臉色蒼白,他已被人抬走,正在運回凱匹特進行清洗、穿衣,之後裝在簡樸的木棺中送回十二區。他已不在這裡了,正在回家的路上。
我設法回憶行動開始時我是否看到了他,但我能拼湊起來的最後印象是銅鑼敲響時他在對我搖頭。
也許他走了更好,他對於贏並沒有信心,我也不必為最終面臨不得不殺死他的絕境而無比煩惱。也許對他而言,永遠退出了這場搏殺是件幸事。
我已經累極了,跌坐在地上,身旁放著背包,不管怎樣,我要在天黑前完成艱難的跋涉。看看我還能幹點什麼。我打開背包,我發現這包很結實,但顏色很糟糕,橘黃色會在夜晚發光,我暗自提醒自己明早第一件事就是把它偽裝好。
我打開背包蓋,此時我最需要的是水。黑密斯要我盡快找到水源的指令不是隨意做出的。沒有水我堅持不了多久,沒幾天,我就會因脫水而身體不適,之後會越來越糟,直至一周後死去,最多一周。
我小心地拿出裡面的補給品:一個可反射體溫的薄薄的睡袋、一盒火柴、一小卷線、一副太陽鏡、一個半加侖容量的空塑料水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