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早在上世紀初,當格林童話這樣的西方兒童文學在我國「特殊讀者」群那裡被「接受」、被「傳播」(也就是被翻譯介紹到我國)的初期,「這幼稚荒唐的故事」就引發了我們這個重「文以載道」傳統「文訓」的國度的質疑,曾經發生過有名的「鳥言獸語」爭戰,很多著名的兒童文學家、有名的文人與學者都參與了進來。看來「關海山」的確並沒有下真工夫去瞭解我國兒童文學發生、發展的歷程,對童話這個兒童文學特殊形式也知之不多,當然也就更談不上對外來的民間童話——格林童話有多麼深刻的瞭解與認識。然而,「他」卻輕率地發出了要「救救孩子」的聲音,按魯迅的看法,他的確不懂「孩子的心」。
第二節
「鳥言獸語」論辯
魯迅之所以要借《勇敢的約翰》校後記來說事,是緣於上世紀30年代初那場有名的「鳥言獸語」爭論。1931年,當時湖南省的一位官員要求「改良學校課程」。因為「民八以前,各學校國文課本,猶有文理;近日課本,每每『狗說』、『豬說』、『鴨子說』,以及『貓小姐』、『狗大哥』、『牛公公』之詞,充溢行間,禽獸能作人言,尊稱加諸獸類,鄙俚怪誕,莫可言狀」B。
而尚仲衣立刻撰文表達對此番「鳥言獸語」歪論的支持,文章名曰「選擇兒童讀物的標準」,文章裡談到了兩種標準,一是「消極標準」,二是「積極標準」。積極標準不多,只有三條,而消極標準則長達八條。而綜觀這八條,則條條都有反對童話之嫌,罪名還不輕。
例如,說什麼「鳥獸本不能作人言,如讀物中使鳥獸作人言,即是越乎自然」,這種違反自然現象的教育,定要拿教育者試問。而如果兒童在讀物中看【A王泉根評選《中國現代兒童文學文論選》,前引書,第871-872頁。B本社編《1913—1949兒童文學論文選集》,前引書,第163頁。】到貓、狗會講人話,若是「讀物給了兒童錯誤的社會觀念,或讓兒童曲解了人生價值」,那後果不堪設想,兒童怕是連修正的機會都沒有,那就成為不治之症了。「許多兒童故事以大富、大貴、陞官、發財、王子、公主,為人生的理想,奮鬥的歸宿」,這樣曲解人生理想,兒童在幼年培養的這種慾望,對成年的行為必將有不利影響,諸如此類,等等。A
此文一出,立刻引發了人們的一片口誅筆伐。吳研因在文章「應否用鳥言獸語的故事」中先提出疑問:「不合情理的神怪故事,足引起兒童恐怖、疑惑或迷信,固然不可用,但鳥言獸語,是否就是神怪,所謂神怪的界說究竟如何?
內容究竟如何?」他認為,如果《二郎神捉孫行者》一類的故事,也近乎所謂「神」的話,那麼「貓狗談話鴉雀問答,這一類的故事,或本含教訓,或自述生活,何神之有、何怪之有呢?」如果按照尚仲衣等人的說法,凡鳥言獸語都是屬於「神怪」之列,那問題就來了:「倘以為鳥言獸語,本無其事,而讀物以無為有,這便是神怪,那麼所謂神怪的範圍未免太大了。以此類推,不但《中山狼》等一類寓言,都在打倒之列;《大匠運石》《公輸刻》《愚公移山》等故事,也該銷毀;就是……聖經賢傳,也應大刪特改,因為《介葛盧識牛鳴》《公冶長知鳥語》見於《左傳》《家語》……」B此後,吳研因在第二篇文章中慨歎道:「可悲得很,我國小學教科書方才有『兒童化』的趨勢,而舊社會即痛罵為『貓狗教科書』。」
魏冰心也撰文加入了這場「鳥言獸語」爭辯,他在《童話教材的商榷》一文中開門見山指出:「小學國語應採用兒童文學,低年級的國語教材,當多供給合於兒童想像生活的童話,這是近代中外教育家所公認,早已不成問題了。」C緊接著他繼續表明自己的立場與看法:「我是主張小學低年級的國語文學,在有條件之下,應該採用童話。」他的理由,第一,因為「童話是幼兒精神生活上的糧食」;第二,因為「幼兒閱讀童話有益而無害」。
圍繞這兩個理由,魏冰心先從故事的內容出發進行說明,列舉了很多有名的古今中外的寓言故事,比如《鷸蚌相爭》《狐假虎威》《涸轍之漁》等,說明這些能豐富孩子們精神的「食糧」,是用「文學的描寫」,「敘述道德的訓練」,或「自然的現象」,是利用了兒童們的好奇心與想像,「入於科學的最便的一個橋樑」;【A原文請參見本社編《1913—1949兒童文學論文選集》,前引書,第140-141頁。B本社編《1913—1949兒童文學論文選集》,前引書,第144頁。C本社編《1913—1949兒童文學論文選集》,前引書,第1165頁。】而且在描寫動物生活的故事裡,還必得讓動物人格化了,才顯得出活潑與生氣,否則這些故事便是「科學故事」、「自然讀物」,而非「文學教材」了。
然後,魏冰心再根據兒童的特性對上面兩點理由繼續進行闡發,他認為,兒童在生理上雖說和成人有些不同,但兒童仍是完全的一個人,並不是縮小的成人,也不是成人的片斷。「因此,兒童的生活上,也自有物質精神兩方面的需求。」而正因為兒童與成人有一定的區別,因此,他們的精神需求與成人的也有所不同。兒童的心理就是「初民」的心理,初民既然把自然人格化了,當然兒童也必定會喜歡這些「鳥言獸語」的童話故事。實則童話不僅能夠啟發兒童的想像,也滿足了兒童精神生活的需求。
當然,還有一個我們不能忽視、且也很重要的事實,那就是兒童也是在成長中的,他的興趣愛好也會隨著年齡發生變化,他的精神生活需求也在發生改變,所以,我們不要擔心,他會一輩子喜歡童話,依戀童話,甚至會妨礙到他的生活。所以我們完全沒有必要多慮,而鐵定要打破「鳥言獸語」的童話。這個事實以及它所帶來的「我們成人毋庸多慮」的後果也成了魯迅借《勇敢的約翰》譯後記說事的那篇文章的主題思想。
第三節
抗戰與「文革」中的格林童話
自20世紀初格林童話在我國得到傳播以來,它在我國的接受與影響於每一個社會階段都有其不同的特點,但縱觀看來,都是圍繞著我國社會發展的變化而變化:初次遭遇格林童話,受了千年封建禮教浸潤的國人認為都是些「幼稚荒唐的故事」;待曉得它的好處在哪裡時,「鳥言獸語」爭辯一時又熱火朝天;爭辯還未塵埃落定,就發生盧溝橋事變,在國難當頭,格林童話也一樣捲進了殘酷的戰爭,並讓它的接受與傳播達到了制高點——具有救國救民的功能,因為許達年譯了《德國童話集》,這「基本上也是一部格林童話集」,有人就分析說:「譯者顯然意欲通過研究德國童話,讓『在生死存亡中掙扎的同胞』結識德國民族及國民性特點,以為中國找到強國之路,也就賦予格林童話在中國的譯介另一嶄新功能,令人回味。」A【A衛茂平《德語文學漢譯史考辨》(晚清和民國時期),上海:上海外語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102頁。】
許達年自嘲自己「在這兵荒馬亂之際,我仍能保持這閒情別緻的心情,細琢細磨地寫這和身邊的環境完全易趣的文字」,但細琢細磨這些似乎脫離現實生活的夢幻世界,許達年是別有一番用意的,他在《譯者小序》中對德國戰敗後又崛起的驕傲以及國難當頭的中國這樣慨歎道:「可是它雖大敗以後,過不了二十年,如今又虎視眈眈,在歐洲大陸上稱雄了;比之我們自誇地大物博的中國,老是殘息喘喘,翻不起身,真是從那裡說起呢?」而他在《小序》的結尾乾脆直接道出了他琢磨翻譯格林童話的真正用意:「現在諸君還沒有能力研究德國的政治、經濟,那麼,先看看他們少年所誦讀的童話,作為將來更深刻研究的引線,想來也不是一件白耗的工作吧!」A
格林童話本身是一種很特殊的文學樣式,大多數國人對這種文學形式應該是無知的,這也導致我國某些特殊社會時期人們對它不僅是「無畏」,甚而是致其死地而後快。抗戰勝利,新中國成立了,類似許達年這樣的人們也許依然還停留在格林童話能帶來救國救民啟迪的幻想中,殊不知一場「浩劫」正悄然逼近,緊接而來的「文化大革命」「給童話帶來了毀滅性的打擊」,「不僅幾乎把全部童話作品都打成毒草,且把所有童話作家也都打成『牛鬼蛇神』。這十年『浩劫』迫使童話園地銷聲匿跡,成了一片荒蕪」B,格林童話當然未能倖免於難。
早在1964年,發表在《人民雜誌》第12期上署名張鐵民的文章——《〈格林童話〉宣揚了什麼?》就將格林童話的命運提前揭曉了。該篇文章分為三個小節,在名為「揭開『被損害者』的外衣」這首個小節裡,張鐵民認為在格林童話的世界裡,作者「完全抹殺了統治階級與被統治階級的矛盾,抹殺了災難痛苦的社會根源,難怪修正主義者說:『我們和格林是有個共同的基礎的』,這就是人道主義和博愛」C。
在第二個小節「是對『暴力』的反抗還是主張階級合作」裡,張鐵民批評格林兄弟「赤裸裸地宣揚階級合作」,他倆的格林童話就是「引導人們逃避現實,緬懷過去,沉溺於中世紀的所謂靜和自如」。因此,張鐵民認為,格林童話早在當時已經「表現出它的反動性」,並責問「為什麼到了社會主義的今天還要把它捧上天,來推薦給我們的小讀者,是不是也要他們和階級敵人拉起手【A衛茂平《德語文學漢譯史考辨》(晚清和民國時期),前引書,第101頁。B吳其南《中國童話史》,前引書,前言,第5頁。C張鐵民《〈格林童話〉宣揚了什麼?》,載《人民雜誌》1964年第12期,第46-48頁。】來,成為親戚、朋友和兄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