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依舊 第35章 非常沒,非常罪 (6)
    我要是想吃漢堡沒人理,那是屁大的事,可王菲如果想吃,那就是天大的事了。所以,李亞鵬索性將不要臉進行到底,你不是寫嗎,問嗎,那麼,你來沒有來得及問的,我一定要你聽,而且是友情贈送。

    這一下,就打中了娛記的七寸。恰如樂基兒,我就不要臉,就是和黎明天天春宵,就是不要掛窗簾,你如何我?

    倒不如何了。

    只得再尋他家了。

    如這樣不要臉的還要蔣勤勤,和陳建斌傳了緋聞,還沒有兩天,就談婚論嫁了,說,也許明天就結婚了也未可知。一部《喬家大院》成就了一對鴛鴦,倒也是看著順眼的一對。前幾天雜誌還說蔣勤勤如何與初戀重續了前緣呢,好像是千字千元的稿子,轉眼就勞燕紛飛了,這樣不要臉到底的好處是:我想如何就如何,你管得著我愛誰嗎?陳建斌是《結婚十年》讓我看好的男演員,一臉的小壞,是讓女人喜歡的那種壞,所以,嫁了他,蔣這個瓊瑤捧出來的水靈應該也算不錯的歸宿。

    以後如果有人問明星,就一五一十招了。招了之後,就是不要臉到了底,如果再請他們免費觀看真人秀,那才真是要了誰的命。

    關乎八十年代

    八十年代?實在是太遙遠。遙遠到八十年代出生的人還真的沒有出生。

    但我深深懷念那個年代,於七十年代出生的人說,那是一個轟轟烈烈的年代了,十多歲的孩子,唱著「八十年代的新一輩」,遙望二000年,呵,遙遠得如同外星人一樣。

    八十年代,有喇叭褲有鄧麗君有童花頭,有大白兔奶糖,明星,內地只有兩個。演電影的劉曉慶,唱歌的張薔。

    只聽說她們的緋聞。

    那陣有緋聞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劉曉慶拍電影,寫書,《我的路》在報紙上連載,鬧離婚……她總是和別人不一樣,而且大放厥詞,說自己是中國第一女影星,的確,她太另類太出類拔萃,所以,誰能容得下這麼一個狂妄的女人?現在的明星都寫自傳,可是,誰能趕得上她?

    關於張薔。

    一個月出一張唱片,那麼尖那麼厲的嗓音,只把你逼得無路可逃,尖叫的青春,籃球一樣的胸,爆炸頭,她的大嘴,塗得血紅,笑著看你。

    完全的另類,在八十年代爆炸開來。

    提著錄音機招搖過市,放著張薔的歌,那是八十年代最前衛時尚的事情,我記得鄰居家的英俊哥哥幹過樣的勾當,以致於我暗戀上他,希望快點長大可以嫁給他,雖然他當時天天喊我小屁孩。

    雖然是小屁孩,我仍然聽張的《熱情的沙漠》《遲到》《大眼睛》……那些歌迷死了我。

    兩個明星把中國折騰了個天花亂墜。

    現在,沒有人有這樣的能耐,章子怡紅不紅?她和她倆比,簡直是,哎怎麼說,真的不能比,你能讓全國人民都評價你認識你,可她們真的做到了。

    那不是一個緋聞的時代,卻偏偏出來兩個緋聞明星。

    如今,她們真的過了氣,一個徐娘半老裝著嫩,還敢演十七八的角色,不得不讓人服氣。也許是整了容,並不見她怎麼老,進過監獄,和比自己小十七八的阿峰結婚離婚,時光催人老用在她身上一點不合適,她的天性就是放肆的野的,所以,必得折騰,直到生命最後一刻。

    張薔卻真的讓人感慨。那麼早出了名,十九歲就紅遍了大江南北,二十一歲結婚,到了澳大利亞,被男友騙了財,二十年後再回來,江山不是她的江山,天下也不是她的天下了。

    多少歌星冒出來了,後浪會淹死人的。

    她老了,三十幾歲的女人了,還是那樣笑著,卻多了溫和。

    她火不起來了,跑到二線電視台去做嘉賓,樣子淡定,唱著那樣的歌,掌聲廖落。看到那裡,真有些哽咽,曾經,曾經我這樣喜歡著她。

    離了婚的她,帶著自己的孩子,孩子很大了,比她還要高,她露出母親應該有的恬淡笑容,不提當年勇。

    那是我記憶中的八十年代,光輝歲月,如此讓人難以忘記。如果八十年代是黑白片,那麼,它那麼乾淨純粹那麼動人,如果八十年代是彩色片,那麼,它是最飽滿的那張畫,沾著很多人的青春和夢想。

    如同我的一條喇叭褲,我一直放在箱子底,八九寸的褲角,誇張到難能承受,我知道,因為那時我們太鬱悶,所以,用褲角誇張了心情。

    可是,我真的開始懷念了,這種懷舊有關青春,有關我過去的歲月,雖然我知道九十年代才是我的青蔥歲月,可是,八十年代那轟轟烈烈的一切,你叫我,如何忘記?

    勞燕紛飛

    娛樂圈中勞燕紛飛這四個字的概率出現的是比較高的。

    最近是梁詠琪和鄭伊健,媒體的說法是難抵七年之癢。還有孫燕姿和初戀男友,這個說法更具體,男友說,孫名氣太大,聚少離多。也是,有那樣大明星的女友,實在是要有些力氣擔當壓力。

    還是捨不得名和利,如果梁詠琪心甘情願當鄭太太,早早退到幕後,不做到玉女頂級位置,怎麼會分手?孫燕姿去年還說要和男友永遠在一起,這永遠的時候真短。

    又傳高圓圓和張亞東高調分手,怎麼樣高調?我看不透。高調分手的,一定不是真愛,真愛的人,不會高調,會哭會鬧,會吵到崩潰才分得成。

    憑什麼要愛一生一世?電影演多了,歌唱多了,日久生了情,我不再愛你了,電光火花的時候不見了,連當年轟動一時的許亞軍和何晴這對金童玉女都分了手,他們曾經發誓要相愛一輩子,因為都是拆散了各自的家庭走到一起的,也曾經玩了命地要愛情這個東西,又怎麼樣呢?

    李嘉欣夠漂亮了吧,亦難逃分手的惡運。

    分手分習慣了,就覺得和上個衛生間一樣簡單快捷了。

    你分你的手,我戀我的愛,有誰可以愛誰一輩子?

    看了這些,倒覺得平常的柴米夫妻來得實在,一粥一飯間,我們已經把日子過了下去。沒有那麼多夢想,有的是,明天早晨起來,誰去買油條回來?或者,哪家超市正打折,不如,我們一起去購物吧,雖然說貧賤夫妻,可總比有了錢燒包強,明星們有錢,誰離了誰都活得更好,一般的夫妻,離了婚就傷了元氣,也許這一輩子都緩不過來,所以,我說,還是錢燒的,再有就是,拿著愛情這個東西不當回事。

    電影演員中有一個叫張金玲的,蠻老了,演《許茂和她的女兒們》的一個演員,只演了一兩個電影就結婚了,然後退出影壇,相夫教子。如今出來,只說婚姻的好,說自己是幸運的,雖然沒有和劉曉慶那樣名氣大,可是,幸福的感覺是名氣換不來的。

    看得我拍案。張金玲與劉曉慶是同齡人,一個相夫教子,一個至今打拼緋聞不斷,我想了想,如果我選擇,寧肯走張金玲的路子,當劉曉慶,真的會一輩子勞燕紛飛。這樣性格的女人,男人們只想愛,不想娶,娶到家裡,也是個炸藥包。

    舊衣

    那天,收拾舊衣。

    真多啊,重重疊疊的,有的,甚至還沒有上過幾次身,白衣多,掉色的也就多,暗黃的一塊,如歲月的斑駁之痕。

    華衣也好,素衣也罷,買時,都用了心思的,在鏡子前的一剎那,就當自己是水仙一樣自戀過吧?

    曾在心底記掛一件艷衣,夢裡相遇,有驚艷之感,是的,這不是我的衣,卻這樣似曾相識,我只穿素衣的,他卻一連聲地說好好好,買下時,心裡有怯怯的喜歡——花男人的錢,原來真是幸福。

    衣的模樣如七月的澱子裡第一朵荷開,邀風生姿。人是細高的個子,穿上它更是一個喜歡,他的手在那衣上撫摸,隔了衣,我的肌膚,仍舊覺得誘惑。我想著,若穿了它與他看秋水長天,半空的白鷺,也定是作伴齊飛。

    那些日子,水芙蓉木色的衣架上掛了它,那繡一簇野菊花的紫色衫子。我不常常穿它,只等他來才穿,他穿淡青色襯衣,我見過兩件衣服貼得極近,在衣架上來回晃著,心底蕩裡起些許溫暖,但分手那一天到來時,我再也見不到他的淡青色襯衣,

    那件艷衣,終不能與他的淡青色襯衣再耳鬢廝磨。

    一直,我是個被寵壞的女子,稍有挫折便自暴自棄。但卻又這樣喜歡著白衣,明知它最不經挫折,衣櫥裡那一件久不穿的白色紗衣,馬蹄蓮樣的水袖兒,細裁的腰身,抖抖落落的窄下擺,曾經,是這樣的愛它,因為愛白,愛到有些失控,如同愛他,愛到沒有了自己,後來我怕了白,因為最禁不得髒,所以,白衣也就失了寵失了愛,它安靜的褪去最初的白,肩處落一塊斑白,四周的顏色暈開,更讓覺得不堪,愛情到了最後,不堪的時候最多,如這件白衣。

    那些舊衣,被我整理在一起,打算送人,卻又心疼,裡面有太多情感或光陰,一件件,我親手挑來的,與我的肌膚相親相愛過,它們已是我的一部分,縱然不喜歡了,還是不捨。

    堆到陽台上,那個舊箱子裡有好多舊衣,再也不會上我的身,去紅塵中演繹繁華的夢,它們寂寞在角落裡,如一堆久無人去看的故居。

    那些舊衣,只是一個人的故居。曾經堆積少年的心事或橄欖樣的青戀,慢慢堆積著,好或者壞,我都曾要過,拚命地要過,紅塵一一散落,在歲月裡俯拾,便有幾絲布縷挑染了懷念——原來,那白色的蕾絲花邊的小粉衫子曾鑲了你的指痕,那米色闊腿褲是你最欣賞的一款,那黑色的「清逸一支秀」的長裙曾擺動過相思,而壓在最底的圓領導開襟線衫,淡淡的青綠,你說過散步時把它繫在腰間,我是陌上采青的少女……

    整理舊衣就是整理記憶,樓下有吆喝破爛的聲音,我叫他上來,然後隨意地一指,那些舊衣,你收了去吧。

    論斤買掉的,四毛錢一斤,我只收到十多塊錢,卻是如釋重負一般。原來,應該扔掉的東西就要快些扔掉了,扔掉了,才是放棄,放棄了,才會有舊事落幕而去,新人上場,畢竟是件好事。

    眼淚

    眼淚,是我們身體的一部分,如影如形。

    當我們高興或是悲哀,最直接的表達,是有一種液體從眼睛裡靜靜地流出來,它苦澀,有一點微鹹,每個人,一生中都會流眼淚,只不過,有多有少。

    安靜的時候,它靜靜地保留在我們的眼睛裡,那是一面平靜的湖水,沒有人知道裡面蘊藏著多少淚水,悲痛到極至,可以把眼淚流乾,那是真的。

    我的一個朋友,老公出車禍去世後,她每天在哭每天在哭,終於哭壞了眼睛——因為一滴淚也流不出來了,眼睛又乾又澀。提起眼淚,總是悲傷的成分居多,但是也有風含情水含笑的那種,比如初戀時破涕為笑的淚,是那麼甜美,甚至他,可以吻盡你臉上的淚水。

    但是情人的眼淚總是綿長憂傷。——為什麼要對我掉眼淚,難道你不明白我的愛?問了又問,唯一的武器就是眼淚,在他面前,一滴,又一滴地落下來,宋詞中總有肝腸寸斷,指的就是落淚吧。

    而女人相比較男人總是愛落淚了,倘若紅粉佳人落淚,那淚就是杏花春雨,再堅強的男人也會敗下陣來,古代的女子爭寵有兩件武器常用,一是美麗的華服,二是憂傷的眼淚。二者相輔相成,往往使男人節節敗退,那退,是心甘情願的退。

    男人落淚為的是家事國事。為情的不多,最傷情是陸游,沈園裡的《釵頭風》成為千古絕唱,絕對是為一個叫唐婉的女子,而柳永更是傷感到極致的詞人,一個奉旨填詞賺了多少歌妓的眼淚?

    後來看張愛玲的《傾城之戀》,裡面的白流蘇沒有眼淚,因為她明白眼淚救不了她,所以,張愛玲寫道:於白流蘇講,眼淚也成了身外之物。這是我見到的寫眼淚的最好的一句。

    眼淚說了半天真的是身外之物。它流出來,就不再屬於我們,彷彿於我們是陌路,但它確實是我們的,因為它藏在我們的眼睛裡,藏在我們的心裡,有誰會忘記一個滿含淚水的女子——如果那個女子恰巧是你愛的?

    你不下地獄誰下地獄?那眼淚,是逼你繳械的最柔軟也最堅硬的武器啊。

    異化

    感覺自己越來越被異化了。

    在網上,有人說,我是你的粉絲。我想了半天,不知道什麼是粉絲,最後,終於有明白人告訴我,粉絲是fans。

    好賴英語也學過十多年,一下全被顛覆了個亂七八糟。

    我推薦心儀網友去徽州這樣的妙處,她說,去過了,粉喜歡。我又呆了,不敢問人家什麼是「粉」?暗自思想,半天後才明白,大概是特別的意思。於是也開始隔三差五的用,用著用著就終於熟了,這才明白,有很多東西,就在無意之間滲入了毛孔。

    從前一直不懈地歌頌著沒有成形的初戀,一邊寫著一邊流淚。後來有人說,最沒勁的事就是永遠停留在一個地方想念一件沒影的事,我有點臉紅。如果再拿初戀說事,就有了賺銀子的嫌疑,本來,只停留在書信階段,連個肌膚之親都沒有過,憑什麼老死乞白賴地懷念?

    所以,越來越喜歡一些怪異的事情。以前幹的事總是否定了又否定,生怕別人說我怎麼這麼老土。以嶄新的標準要求自己,先當白骨精,再當月光族,不再打著愛情大旗四處招搖,遇到自己喜歡的人,也厚著臉皮說,啊,我粉喜歡你。

    有什麼不好?害羞害習慣了,一下生猛了也是件可怕的事,好像有點桃花燦爛。但想問題的思路會開闊很多,從前總是惦記著買了車養不起,後來想,養不起我不會送人或者處理掉,不會多寫點字賣掉?有了車發現,空間和時間的距離感覺非常美好,而且倍有那種有錢人的感覺。坐在車裡想想前生今世,比曾經的皇帝還要幸福,這樣一想,就好像張大民似的,心裡突然就會溫暖起來——儘管我常常是把剎車踩成油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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