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依舊 第30章 非常沒,非常罪 (1)
    非常美,非常罪

    我之前並不知道荼蘼是一種花,只覺得荼蘼這兩個字分外生香,叫起來都有一種韻律的美,讓人心猿意馬。

    荼蘼兩個字,美到罪,因為非常美,所以,非常罪。

    我還喜歡一些另類的詞,裂帛,豆蔻、玲瓏,薄涼,風日洒然……這些詞都這樣另類著,動人著,惆悵著。看亦舒的小說,有一本名叫《開到荼蘼》,我想,什麼要開到荼蘼?

    後來才知,荼蘼居然是一種花。艷麗,壯觀,白,而且大。秋天的最後,才是青跗紅萼,一片驚艷。

    它掙扎著開,最後的光芒,開到荼蘼花事了,這樣讓人感覺到努力,我喜歡這怒放,哪怕只一瞬。如果是愛情呢?愛情如荼蘼,也開過一季,掙扎過一季呢?

    佛見笑,獨步春。這兩個名字也美,其實是荼蘼的別稱,如合歡樹又叫馬櫻花,我初次知道時,真真是心驚了。張賢亮早年的小說《綠化樹》,我一直不明白指的是什麼,後來才知,原來也是指合歡樹。三個名字,都這樣動人,如同佛見笑,獨步春。

    記得《紅樓夢》中有這樣的聯語:「吟成豆蔻詩猶艷,睡足荼蘼夢亦香。」這是對荼蘼的讚許,夢都是香的,一點一滴,潤了年少的青衫。我喜歡這濃烈的香,荼蘼就有濃烈的香,一點也不溫潤,一點也不中庸,奔放地開著,香著。

    就像愛一個人,拼了一生的花香為你,不留後路,也沒有後路,秋天過後,哪還有花開的季節呢。

    總有人問為什麼要寫作?而我一直回答不出,就像我回答不出春天為什麼會來,花兒為什麼會開;就像我回答不出,什麼是愛什麼是惆悵,而什麼是這人生的悲欣交集。

    有一天我和一個朋友聊天,他忽然說了一句充滿禪機的話,我和你是:素心花對素心人。

    只這一句,我便全都明白,如果你明白我,我們就是素心花對素心人。

    曾看過一個偈子,僧問智門:蓮花未出水之前是什麼「智門云:蓮花。僧又問:出水之後呢?智門答:荷葉。

    這一問一答,盡顯生活之真生活之禪。

    就像我喜歡,在微雨的黃昏裡,一個人喜悅著漫步。有淡淡的清愁,看蟬在晚秋中叫著,看微黃的葉子輕輕飄墜。這歡喜的秋天,並不覺得冷,只因心裡有小小的暖。我似這秋蟬,有過一季,已經很好了,何需更多?

    著名詩人葉芝說,我現在可以枯萎的進入真理。這樣的進入,多麼生動多麼深刻,枯萎是一種凋零的美,就像晚年的杜拉斯。我喜歡她臉上生動的皺紋,喜歡她快掉光了頭髮和牙齒,她矮小的身材,穿著臃腫的棉衣,抽著煙,在馬路上,依然那樣曠世,依然那樣絕無僅有。她,多麼像一朵荼蘼花!

    我喜歡荼蘼的率性而偏執,就像我的孤獨是從小時候開始的,那時候我總喜歡在教堂附近遊蕩。暮色蒼茫,我心裡有太多不確定,對夕陽的顏色,對小城的炊煙,或者,對教堂傳來的頌詩聲,這不確定總能讓我剎那間絕望起來。

    又讓我剎那間喜歡自己的孤寂。

    我絕望到蹲到地上數螞蟻,或者在城牆上聽孤獨人吹蕭。

    那時我喜歡穿白襯衣和粗麻的裙子,非常舊,可是,非常溫暖。

    小時候,我喜歡一個人爬上家鄉的老城牆,獨上高樓,寂寞孤高。那時,我不過才十三四歲,喜歡看卡爾維諾,還喜歡一個人繞著古老的教堂聽頌詩的聲音。夜色降臨,不感覺到恐怖,卻只感覺那種薄涼的唯美。

    大了一些,我喜歡一個人乘火車獨行,到遠,甚至更遠的地方。我喜歡陌生,喜歡在異鄉的街頭做一個閒情逸致的女子。一顆蒙塵的心濕潤起來,我喜愛這黃昏的雨,僅僅能把髮梢打濕的雨;我喜愛空氣中傳來的八月桂花香,街上奔跑的孩子、賣菜的小販、急著回家的夫妻,賣報女子抬頭望天的寂寞神情……我喜愛,這市井的煙火,這凡俗的熱鬧,如同喜愛半夜裡忽然聽到寂靜裡傳來遠遠的更聲,遙遠,親切,貼心貼肺,讓人立刻感覺到塵世的好,這好原來是這樣的——在孤寂的時候有孤寂的美,在熱鬧的時候有熱鬧的美。

    幸好我喜歡了文字。

    文字是我的針,我不斷地繡著自己想像中的愛情,也許是繡著很多夢想?小說的底子是一塊「喜相逢」的藍被面,上面繡了大朵的艷麗的花兒。緞子上繡著纏枝蓮,繡著紅嘴鴛鴦,繡著艷麗的、薄涼的愛情,那上面的故事始終是淒美的纏綿的。

    這「喜相逢」的被面,也許早晚會舊了,上面的花枯了,纏枝蓮不再旖旎,可是,又有什麼關係?上面繡的鳳凰都會老,因為光陰可以把人心揉碎,何況這燦如煙花一般的愛情呢?

    所以,我不厭其煩地唯美,一直到心碎,一直到倦了為止。

    杜拉斯曾經有一句話極為震撼:「我知道我永遠不能把它描寫出來,不能讓你們看到,永遠不能。誰也不能。」

    寫出來,就碎了錯了。

    而沒有寫出來的那些,一直是一粒種子,它刺著我,讓我把它寫出來。或者喜悅或者破碎,反正它一直在那裡,看著我,讓我在有朝一日,用針把它繡到我的「喜相逢」的被面上。

    哪怕,它只是一片就要凋零的薄荷葉。

    哪怕,它只是死掉的鳳凰,再也飛不起來。

    從少年的慘綠,到現在的墨綠,我總以為自己改變了很多。可是,當我騎著腳踏車再次路過少年時經過的教堂,我知道,一切沒有改變。我還是那個喜歡蘩花的少年,還是那個看到纖手破開雪白的橙子流露出歡喜的女子,就像我貪戀著那一去不回的少年時光,貪戀著穿過落滿櫻花白的小街上,期待有一個劍眉星目的少年在等待我。那心中或素白或粉紅的夢想,在我心中,從未改變。

    是那個拿著一根針繡「喜相逢」被面的女子,是那個在早春暮色裡騎著腳踏車的白衣少年,在稍縱即逝的的青春裡,把一枝荼蘼,開到了徹底。

    即使非常罪,可是我知道,它一定也會,非常美。

    為永遠而畫

    在羅曼·羅蘭的筆下,法國畫家、巴比松畫派的代表人物米勒是這樣的:他彷彿是屬於另一個時代,來自另一個民族,來自另一個時代,並且具有與眾不同的思想形態,他在法國藝術中獨一無二,而且幾乎像一個外國人。

    我想這真是最高形式的褒獎。還有比藝術的獨一無二更可貴更難得嗎?那幾乎是所有追求藝術的人們的最高追求!

    少年的米勒已經知道了美與哀愁,他喜歡在田野間用木炭作畫,那對美的追求幾乎是自然的、天生的!當他的父親把他帶到巴黎大畫家莫希爾面前,莫希爾批評了他的父親:你如此天才的兒子怎麼能長期在鄉下畫畫,你罪過不小!而米勒的祖母路易·莎·朱梅琳對他影響至深,她曾經對他說:米勒,你要當大畫家,要做一個善良的人,要為永遠而畫!

    這句話決定了米勒的一生。

    要為永遠而畫!這有多麼難!

    那時的風氣是畫女子的裸體和王侯貴人,只有這種畫才有市場才能賣出去!而彼時米勒已經結婚生子,貧窮一直糾纏著他。飢寒交迫,麵包,柴火,最低的生活維持都這樣艱難,而他這樣喜歡著畫畫,他只想為永遠而畫!

    他的妻子卡特琳娜·勒梅爾,溫柔而堅定地說:我不怕吃苦,你為永遠而畫吧,神會保佑我們的!相比較那些當了大畫家情人們的女人,卡特琳娜·勒梅爾不美麗不風情不嬌媚,甚至不會刺激畫家的藝術神經,可是,她卻給了他最堅定的溫暖。在讀到舒婷的《致橡樹》時,我總是會想起這對相濡以沫的畫家夫妻來。

    他們一家始終過著食不果腹的生活,每天只吃兩餐粥和幾塊粗麵包。柴是卡特琳娜·勒梅爾親自拾來的,菜是她自己種的。在以後長達數年的艱苦卓絕的日子中,是她給了他最有力的支持,撫養著九個子女。想像吧,在那樣的環境中,米勒畫出了《拾穗》和《晚鐘》。

    我猶記得我第一次看到《晚鐘》這張畫時的情景。

    那是去一個朋友家,他遞給我米勒的畫冊,我看到了這副畫。我感覺自己的眼睛裡漸漸升起一片霧來,我看不清畫了,慈悲和惆悵剎那間襲擊了我!悲從何處來,端然見憂色。只不過是端然之間,我被這種蒼茫所打動——傍晚的田野間,一個貧苦的男子和一個貧苦的女子,低頭站著,合著雙手;遠處,教堂的鐘聲正在響起,那有些蒼茫的黃昏,那麼善良的男人和女人,勞作了一天,晚鐘響起時,他們在祈求上天給予他們更多的溫暖!

    這悲苦的生活,有歡喜,亦有平和!畫面上的男人和女人沒有抱怨,只有對生活的熱愛和嚮往。就像米勒,他說,生活是悲苦的,我決不忽視春天!即使悲苦不存在了,米勒也會把它們重現在紙上,因為,那些悲苦是那樣的迷人和壯美。那些畫裡凝重的憂鬱是如此之美!悲傷一直是米勒的朋友,但也給他帶來創作的源泉。藝術從來不是一種消譴,更多的時候,它是一種鬥爭一種掙扎一種糾纏不休!而米勒一直為生活的困苦和不斷向藝術的攀登而苦惱。為了還米店的錢,他不得不賣掉了《拾穗》,我無法想像賣掉這副畫時他的心情,而買他畫的人並不喜歡畫,只不過是為了可憐他,想讓他一家有飯吃,所以只出了幾個法郎!

    幾個法朗!

    如今,當我看到這幅《拾穗》,我的眼裡充滿了淚水——在秋天的田野裡,三個穿著粗糙破舊衣服的女人,大概是沒有錢買米,所以,拾地裡落下來的麥穗,拿去煮粥吃!家裡或許和米勒一樣,有嗷嗷待哺的孩子,有快要生產的妻……這些低層生活的人們,米勒對他們懷著慈悲!甚至有悲壯!所以,當那些法國學院派的畫家看到米勒的畫,都說他土得掉渣,是個土包子!就連米開朗基羅也說他是老夫子!他見了生人緊張、羞澀、口吃,但是,當他遇到知音,他馬上又會恢復他敏捷的思維和風趣的談笑風生……這是真正的米勒,大地之子米勒,他不會為自己畫這些最低層的人而羞愧,因為他與他們息息相關,與他們血肉相連。

    陳丹青在寫到一個畫家蔡國強時盛讚他的一句話是:他就是一個地方藝術家!為什麼要附庸風雅?為什麼要把一切藝術搞得形式無比華麗?米勒從來是自然的,慈悲的。

    慈悲,那是怎樣一個完美的境界啊!

    而窮苦了一生的他怎麼會想到在他死後他的畫會價值傾城?那張《晚鐘》一千法朗就賣掉了,他興奮得帶著孩子們坐火車去旅行,後來這張畫被一個美國人以五十五萬三千法朗買走,而現在,它幾乎是無價之寶!

    貧窮了一生的米勒,大地之子米勒,始終堅持為永遠而畫,永遠是什麼?永遠絕對不是譁眾取寵和華麗的堆積,永遠就像一張自然的風景畫,懷著深深的歡喜與惆悵。就像米勒在一篇文章中說到的:我看到了蒲公英的光環,太陽在雲層放射出光芒;我看到了田野中的馬群……而我看到了米勒,看到了他獨自走在大地上,素樸,光芒,帶著大地之子的微笑,永遠,自然,慈悲,壯麗!

    煙花白

    有好多名字真是好聽。

    正月裡去看燈,我們幾個老同學,打鬧著往前走,看著一燈,喚煙花白。

    真是好聽。

    突兀地美,又淒艷又美,簡直是想討我的歡心一樣,我抬頭看眼前人,都已經三十幾歲,當年,也曾如新綠的那樣青過呀。燈是紅邊,有白亮亮的燈反映在裡,紅粉佳人燈影照,這是在幾世呢?

    李碧華說最喜歡的花是煙花,最喜歡的顏色是男色,這麼絕妙的回答也許只有把文字玩弄於股掌之下方才答得出。煙花總是這樣美,記得小時讀柳三變詞,只覺得驚了心的銷魂,真個與別人不同,卻原來大多是寫給煙花柳巷裡。那煙花三月的揚州,有這個一個才氣紛飛的少年郎,真是萬紅裡一點綠,綠得要滴出水來。

    我想李碧華喜歡煙花是因為它短。

    短暫的東西總是好的,哪怕是痛。因為短,來不及痛就消失了。我去醫院裡做血常規,一個指甲一樣的鈍器,尖頭無比鋒利。還沒有來得及叫,血已經冒出來,不像抽血,看得血一滴滴如小小紅蛇游進管子裡,好像永遠沒有完,自己都覺得恐怖起來。

    美麗的東西短暫更好,一輩子念著一個人,只是年輕時的驚鴻一瞥,永遠是那一瞥,就夠了。真等到年老了嗎?老去的胭脂在臉上塌著,臉是蠟色的。額前的散發發了灰白,一條銀錢在頭上蜿蜒著。眼睛裡放出的是瑟縮與卑微,沒來由的老和邋遢,又侷促地讓人感覺無聊。

    忽然有一個人叫她——阿姨。

    或者更有甚是祖母。

    真是老了。

    我有女友嫌張愛玲七十五才死掉,太晚了。她遺憾地說,真是太晚了,應該不超過四十歲;女人四十歲最美,那時就夠了。

    所以,喜歡煙花是多麼的心酸,因為現世是這樣的庸俗。我們要活,為名為利為虛榮心。讓別人誇獎自己的年輕,同學會上最得意,有房有車有美人,就這樣庸俗地老了,二十多到了三十多,一天天過下去。

    地久天長地老天荒其實最簡單,最不簡單的是如何抵擋歲月塵煙。把所有的愛與衝動化成百轉柔腸,不讓它流出來,不讓它招搖,一個人吞下去,什麼愛情,我不信了。就這樣變老。

    有剎那煙花就夠了。

    到底有過。

    有的人到死也沒有,以為生活就是這如花美眷小橋流水,不疼,不傷,不知道煙花綻放的那一瞬可以為之生為之死為之傾國傾城。

    ——如果你也記得,這一瞬,多麼好。

    愛情最是吃力的一場所馬拉松,艷遇不是,艷遇是三級跳。從起步到有結果,三分鐘就行了。所以,有些人愛了一生,愛的只是蛹,沒有成蝶。就像沒有看到煙花,只在晴天白日聽到炮仗響,也真是響——芒硝味道,很刺鼻。如此而已。
本站首頁 | 玄幻小說 | 武俠小說 | 都市小說 | 言情小說 | 收藏本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