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依舊 第29章 那些日子,已經遠去了 (6)
    我總是這樣,把最珍貴的東西另外放到一個地方,結果總是它第一個丟失,而且,再也找不到,而那些沒有用的東西,一大堆一大堆地堆著,沒完沒了。

    我記得一張十七歲的照片,是在雪地裡,我留著短髮,穿著運動裝,那張照片有一種羞澀和模糊的美,是因為那一年我戀上一個男子,他來信索要一張照片,於是,我去照了那張照片。

    那是一個下雪的午後,我央求有照相機的同學把照相機帶來,然後我們買了一個120的卷,那是一種可以照三十多張的黑白卷,如果把卷按好了可以照出38張來,按不好就照35張,我記不清那個120卷的價格了,是我騎著自行車從小城中唯一的照像館裡買來的,冬天的風很凜洌,大而且扎,好像刀一樣著我——但我亦不覺得冷,因為心裡有衝動和喜歡。

    那時真是青澀,不懂擺姿勢,好像呆子一樣——因為太少照相,照相這件事情,基本上算是奢侈的,我們快上高三了,有很多作業,我們沒有多少錢,照相洗相得用不少的錢。

    事隔多年,那個下午一直在心中定型了。

    只有最後一張照片我笑了。

    她逗我,說,他來看你了。

    我就笑了。

    那個他在重慶,離我四千里路,是筆友,那時還流行交筆友,他看了我發表在《少年文藝》上的文章,然後寫信來,那時,他已經上大學。

    我笑得很羞澀很動人,我至今能感覺那淡淡的清洌的味道,笑容是有味道的,如果你記得,它就是青桔的味道,非常美,非常清涼。

    那是我第一次喜歡一個人。

    雪後的下午,清冷清冷的,我的黑黑的短髮被風吹起來,我的臉是紅的,可惜黑白片照不出來,照片是在一周之後洗出來的,那一周,等待成了一件最甜蜜的事情,時間過得如此之慢,校廣播站在放著《酒干倘賣無》,我記住了蘇芮,十七年之後,我去北京看蘇芮的演唱會,她唱《酒干倘賣無》時,我的眼淚如洪水氾濫,剎那間就淹沒了我。

    那個少年時喜歡的人,已經杳無音訊。

    我只留下一大片自己的回憶,有時跳出來,一點點洇了舊光陰,讓它變黃變白變老。

    照片洗出來了。

    我幾乎對最後這張照片一見鍾情——我站在雪地裡,羞澀地笑著,有一點拘謹,有一點寂寞,但更多的是喜悅,那喜悅在眼裡在眉梢,在一個十七歲少年的心裡,以後很多年,我靠這些回憶營養自己很多年,這些回憶是這麼少,但因為有關少年,有關愛戀,所以,顯得那樣隆重而龐大。

    那張底片,我一直當做最珍貴的東西留著,放著箱子裡的最裡面,照片洗過幾張,畢業時送過同學,自己也留了兩張。

    但是現在,我找不到了。

    已經搬了五次家,搬第一次家時還記得先把它拿出來,然後包好放在最重要的地方,搬第五次家時,我已經忘記了它。

    哪怕連照片,都沒有了。

    丟了,全丟了。

    我怎麼把它們全丟了呢——它們曾經那麼重要,我以為一輩子都不可能丟掉的東西,但現在,它們散落到何方了?是不是讓我當破爛賣掉了?還是隱藏在哪個角落裡獨守寂寞?

    這句話問出來的很傷感,後來我學會寫小說,在小說裡,我的男主角和女主角就說了這句話:林小白,我怎麼把你弄丟了呢?

    那時他快死了,他撫摸著曾經的愛人的臉,一邊撫摸一邊說,內心裡充滿了絕望和對青春對愛情的留戀,寫到這時,我發現鍵盤上掉下兩滴眼淚,我是在為小說裡的人物落淚,還是在為自己的老時光落淚呢?

    ——我記得那個雪後的冷,記得我羞澀的十七歲的笑容,記得我的黑短髮——所以我哭了,我哭得這樣理直氣壯,這樣浩蕩,這樣綿延。

    後來這句話成為了小說裡的經典,那些看過小說的人一直在說,這句問有多麼纏綿多麼悲絕多麼無奈,但是又多麼愛情!

    還有把一個人弄丟更可惜的嗎?

    在旅途中,我們曾相親相愛相依為命,曾銷魂蝕骨,曾看花前一輪月喝松間一壺酒,曾也說過幾生幾世不離分,但人海茫茫,轉眼就成了陌路,甚至,終於忘記你的聲音你的長相,記得的,只有和自己有關的那段時光,那時光裡剎那間的片斷——如此而已。

    是時間絕情。

    一刀刀剔除了那些多餘的記憶,只留一把瘦骨,這瘦骨裡,是關於自己的那些慘綠記憶,在秋夜如涼的水裡,漸漸地遠了,遠了。

    黃昏,我曾經走丟

    這個初夏的黃昏,天氣有些潮熱,空氣中有淡淡的花粉氣。太陽漸漸落下去了,我開車出了單位的門,忽然就感覺無比地惆悵,無比地荒涼。

    不,我不想回家。一點也不想。

    我沒有和愛人吵架,也沒有和家人生氣,我沒有約會,那些偶爾喝點小酒的朋友沒有給我打電話。即使給我打電話,我也不想去,是的,我想一個人呆會。

    於是我開車去了梨園,這個城市的邊緣上有一片三百年的梨園,四月的時候,一夜春風過後,梨花就開滿了春天了。

    我開得很慢,我車技很差,車內的音響放著馬休的《布列瑟儂》,馬休是在森林麼?這曲調如此幽長如此空靈如此憂傷。

    有電話,是他。我撒了謊,我說,我加個班,晚回去一會,你別擔心。

    然後,我關了手機。

    我只想一個人呆會,安靜地如一隻蘋果,哪怕靜靜地腐爛,只要是一個人就夠。

    城邊上有放風箏的人群,他們努力地望著天。那個最繁華的小區裡跑出一幫孩子,好像從幼兒園剛散學?我離城市越來越遠了,遠到我終於把那些霓虹燈拋在了後面。我到達梨園時,天已經黑下來,在開進去之後,我跳下車來,然後在黑夜的梨園裡走著。

    天空中開始出現星星,很亮,可是,不多。

    我點了一支煙,安靜地抽著。

    梨園裡有淡淡的清香,是春夏之交的味道,很甜,很膩,我形容不出。就像喜歡一個人的感覺,說不出來,因為說出來,就會有幾分錯,怕薄了怕厚了,怕濃了怕淡了。總之,在心裡的,說不出的,總是最好的。

    「我朝你走過去,留在你的懷抱中,於是夏天開始了,是的,夏天開始了,它是人生的幻覺」。這是杜拉斯說的,夏天開始了,這是人生的幻覺。

    我此刻的惆悵,無關風月,只與自己有關。我的心上,長滿了一片薄薄的草,在夏天快到來時,它們讓我煩亂。我需要這樣一樣一個黃昏,需要這樣一個月亮的夜晚,與自己談談。

    前幾天我接到一個朋友的短信,她說,我把愛情搞丟了。

    她不知道,把愛情搞丟了是小事情,把自己搞丟了才是大事情。

    愛情丟了可以找回來,如果自己丟了呢?

    我抽了第五支煙。

    這很放縱自己了,一般的情況下,我只抽三支煙,再多了,就醉了。

    煙也會醉的,薄薄的醉,只有自己明白那種醉,是另一個境界的。忽然就暈了,就想哭了,就想笑了,就想找個肩膀靠一靠,哪怕什麼也不說。

    我走累了,坐在梨樹下,聽著葉子嘩拉拉地響著,它們也在交談麼?兩片葉子也在相愛麼?或者有一片葉子是寂寞的,它沉默著,一直聽著別人在說,或者,它也和我一樣,想出走?

    天上的星星多了起來,月亮也出來了,我注意到,有一棵枯樹直刺夜空,它沒有葉子,光禿禿的只有那倔強而瘦弱的軀幹。我和它對視了好久,眼睛居然有微微的潮,這枯樹的倔強多麼像我,不苟同,不低頭,一直那樣桀驁不馴。雖然帶著孤芳自賞的味道,可是,仍然是美的,不是麼?

    這每片葉子的喜悅、孤寂、芬芳都有我的份麼?我聞了聞手指上,有淡淡的煙草味道。月光下,我的手指有些慘白,又細又長,每天,它在鍵盤上敲打,我的喜,我的憂,我的遠遠的盼望,我的近近的感傷,都一一地跳躍出來。

    感謝我的手指。

    可這個夜晚,我發現我走丟了,我迷失在自己的精神家園裡,我不知到哪裡去。

    我後悔沒有帶一瓶紅酒來,在月光下自斟自飲是美的。自吹爐火夜煎茶,我喜歡這樣和自己過不去,其實也有討好自己的嫌疑。於是,我抽了第七支煙。

    煙頭一閃一閃的,很紅,是這夜的紅狐狸,焚心取曖。我在自己心裡潑墨寫書,那上面是清秀的兩個字:不染。

    若有一天,我變得面目全非,我便把心裡的紙燃了,焚了這心,曖心曖肺。

    遠處看到有村莊,村莊裡掌了燈,空氣中有了潮濕,原來是下雨了。

    是細細的那種雨,我伸出手去,感覺到羞澀的潮意。這初夏的雨,是帶著承諾來的,一個春天的壓抑,是想哭就哭的時候了。

    我進了車裡,聽到雨打到車頂上,好像在跳舞,有分外的美感。打開手機,看到好多條短信,有他的,說煮了紅棗蓮子羹,還在爐子上小火溫著;有朋友的,讓我去新開張的火鍋店吃麻辣燙;還有一個新友的,她發給我幾個字:與君初相識,猶如故人面。

    我知道我應該回去了,人走丟的時候不能太長,走丟不是可恥的,偶爾的迷茫是快樂的,是性感的,甚至,帶著幾分孩童的天真。我把車開出來,在黝黑的路上行進,漸漸地,我看到了城市的燈光。

    溫暖,一下子衝進我的心裡,剎那間,我的眼淚就滑落了下來。

    而這個走丟的黃昏,這個梨園的夜晚,是一張與光陰有染的銅版畫,會完整地保留下來,直到——光陰老去的那一天。

    野蠻的魚

    女作家裡,我喜歡兩個人。

    一個是杜拉斯,一個是伍爾芙。杜拉斯好像一片陰影潮濕的苔蘚,但是,十分誘人。即使老了,依然有小她三十八歲的安德烈·揚陪在身邊。伍爾芙如一枚堅硬的錢幣,總是這樣堅硬,眼中閃著動人的光芒。

    杜拉斯說,我可以一次有五十個男人,我下一輩子不當作家,就當妓女。伍爾芙則要一個安靜的屋子,伍爾芙是雙性戀者,組織的小圈子分外迷人,很多人想進入,但不得其門。更多的時候,這兩個女作家,更像兩條野蠻的魚,在江湖上分外驚艷。

    我記得我十六七歲的時候喜歡三毛,我近乎瘋狂的喜歡著,後來有一天我發現,三毛是在演戲,一直演,演她自己,她按照自己設定的角色上演著浪漫或者悲情的。不,她不可愛,很多時候,她的文字或者做人,都有作秀的成分。後來我聽到她的聲音,有點似鬼聲,妖媚得不像真人,我更堅定這種想法。於是,徹底不再看三毛,三毛只屬於十六七歲。大了再讀,就顯矯情。

    但杜拉斯不一樣。

    她如此敏感如此堅硬,有一根粗大的超強神經,她野蠻地侵略了我。她在《廣島之戀》這個劇本中說,我渴望通姦,渴望墮落。我記得那個女人說這話時的純潔眼神,我還記得那黑白電影裡那男人與女人一起洗澡,細沙一樣的水珠在他們身上下來;但絕望一樣在,時光一滴滴過去,他和她的相逢,就要結束了。

    一些女作家說,我活著就是為了寫作。這句話多麼讓人生討厭,或者變一種說法,我是為了寫作而活。寫作的女人最可怕,如果她真的這麼想,就會把一切玩於股掌之上,它會顯得過分不真實,矯情,顯擺。更真實的東西應該是愛情或者生活,真正的寫作一定是在人性之上,超越了靈魂,而不是附風雅,不要把寫作當成宗教和聖經,那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這兩個女作家做到了這一點。

    我記得很多年前我看到過一個女作家寫她和男人的交往,甚至很多細節都很細膩,我一直忍著。這是多麼恐怖的事情,一段男女之情淪為一個女作家的寫作素材,男人會不寒而粟。

    不要為寫作而寫作,而要堅持自己,哪怕是條野蠻的魚,哪怕被腐蝕侵略掠奪。

    個性太強的人不容易幸福,如果張愛玲當年原諒了胡蘭成,也不至於孤獨終老,憂傷絕望。她更是一條野蠻的魚,在自己的曠田野裡蠻。雖然是最另類的行為藝術,但是,她卻承擔了太多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

    看米蘭·昆德拉《布拉格之戀》時,我想起一句話,我們的生活裡來的殘廢之物,有好的,也有壞的,在幽暗的河水裡慢慢下沉,直到消失在深處。也許我們一直在慢慢下沉,沉到最黑的黑夜裡,才能做一條魚。

    我們渴望做一條魚,在綺年流影裡,找到自己的河流或者大海,但大多時候,我們始終在岸上,一直渴望到死。

    所以,當看到女人成為野蠻的魚時,其實我們大多時候只是一個喝彩者,為她們的文字或者愛情。那些文字,尖銳而疼痛;那些愛情,帶著空靈和深。他們不是凡人中的柴米夫妻,而是一直行走在邊緣上,我們望其項背。

    伍爾芙自殺的時候,我不知天是不是黑了,可是我知道,一條魚永遠沉到了海底。她,終於安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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