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依舊 第27章 那些日子,已經遠去了 (4)
    她的聲音都帶著喜悅,「約了好幾個老同學呢,都盼著你來呢,一定要回來啊,穿上新衣!」她總是這樣,熱情洋溢,三十多歲還學芭蕾舞,每週坐著火車去北大聽課。每次回老家,我們都會把小城中的街道轉遍了。那些開精品小店的老闆全認識她,她知道哪裡的烤紅薯最好吃,知道哪家的西藏飾品最漂亮……我剛想拒絕,她說,「一定來一定來,要是不來,讓你變醜!」

    我在電話這邊笑了,好在我住的城市和老家僅一個多小時車程,到了之後,一把讓她拉上車,出發!

    全是老同學,五六個人擠在一輛車裡,男同學發了福,趁機占女同學便宜,說上學時的夢想終於實現了。他們從來不拿我當作家,一張嘴就是要給我成立公司,這個要當董事長,那個要當秘書,只有一個人要當司機。當然,也有條件,車一定要凱迪拉克。

    一幫老同學見面,用好友的話來說,總是分外眼紅。一下車,等待的同學跑過來給每個人擁抱,用他的話說,把失去的損失全要補回來!正月十五,去吃元宵吃餃子,在一個叫「謝先生」的餃子館,看著外面萬家燈火,大家忽然很感慨——半年前,我們送走了一個同學,是我們班第一個離去的同學。大家為他集資治病,葬禮上,全國各地能回來的同學全回來了。

    在那個司儀嚷著「130班的同學送你了!」我們一起站在他的陵墓前,三鞠躬。沒有人落淚,但心裡的痛都明白,他沒有和我們走到白頭,我們說過五年一聚,一個都不許少。但他掉隊了。

    我們必須接受離散,接受分別,這是人生中必須的經歷和疼痛。

    葬禮完了之後,大雨傾盆,我注視著那場雨,眼睛濕了。我知道,老天也在送別這個年輕的生命。我接到了一個電話,在整個過程中一滴淚未落的他哽咽著對我說,他哭了,在雨裡正一個人哭泣。

    我想,我理解那堅硬的憂傷。

    而今天,他在對面,一直用酒灌我們,讓我們喝醉了再去賞燈賞月,後來真的喝的薄醉了,我們手拉著手去看燈。

    燈市如晝花如海,勝芳原本就是小江南。,我們在人群中走著笑著鬧著,那些燈我沒有記得多少,只記得燈下人的笑臉,記得空氣中散發出的鞭炮的味道,還有元夜時的月亮,掛在天上,又大又圓又亮。

    想起有詩那麼惆悵——去年元夜時,花市燈如晝。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後。今年元夜時,月與燈依舊。不見去年人,淚濕春衫袖?。好美的詩,因了這份惆悵,更加美。

    回到家時已經過了半夜,老家的小區不是二十四小時的警衛,大門已經鎖上,送我的同學早就開車走遠。我試著爬上鐵門,兩米多高,居然爬了上去,然後還很敏捷地跳了下去。

    還不算老。我呵呵笑了。

    我想起十五六歲和好友一起跳牆去偷看電影,每週一定去兩次。有一次正好被校長逮到,還寫了深刻的檢查。如今老校長也去了,可是他曾經在後來的校友會說說過,當年雪小禪寫的檢查都和別人不一樣。

    如今光陰老了,人好像那株叫做雁來紅的小草,雖沾了秋意但還不肯認老,買衣服還敢買淑女屋這樣的牌子。此時的紅,不是年少時的櫻桃紅,亦不是晚年的如血殘陽紅,只是這新年裡大紅春聯黑字下的紅底子。因為正當年,所以,紅得正茂盛,紅得正及時,紅得正熱烈。

    有謁子說這光陰本是「日日是好日」,應該過得風日洒然,應該與好友聚不亦樂乎,與好友散也不亦樂乎,好光陰應該是這樣吧?一分一秒都過到了心裡去,喜悅悅,曖洋洋,不嫌浪費,不嫌有悲有喜有惆悵,甚至喜歡那凡塵中小小的煩惱,喜歡那生活裡必要的瑕疵。

    喜歡一棵早春的青裳樹,它還太小太幼,還必然要經歷風雨,可它究竟已經在春天裡吐芽——好與壞,都要親嘗才有味道。

    我喜歡這光陰裡的人或者事,滾滾紅塵,人講人緣,物講物緣,緣來緣去。我已經知道,那屬於我的,都將是好光陰,即使悲欣交集,我亦會珍惜。

    就像我喜歡的倉央嘉措的詩:那一年我磕長頭擁抱塵埃,不為朝佛,只為貼著你的溫暖……我想,我來這一世,不為別的,只為貼著很多溫暖,而這溫暖裡,一定有很多好光陰,讓我醉,讓我疼,讓我一生,不忘記。

    記性壞

    突然記不得好多事情。

    才多大?就這樣老年健忘了?明明想著去取剪子要剪當天來的信,可是到了抽屜那裡就忘記了——我到底要找什麼?

    想很久才想起,是剪子。又去,又忘記,如此三番。猛撲鏡子前,莫非我老了——我還不老,明明還一張年輕的臉,頭髮黑如緞。一閃,有亮光,是貓兒眼,我掀開頭髮,才看幾絲白頭,慌張地掉,說她一夜之間白了少年頭。

    記得前幾日遇到舊日同事,在KFC,我愣了好久,才記得她曾經是我對桌。只不過,她天天日日說的是家長裡短,我都忘記了,都記不得了,甚至她的名字。我不記得好多這樣的人,面容模糊,就當生命中不存在過,他們於我有過什麼關係嗎?

    ——甚至那些恨過的人。我恨過她嗎?

    真是敵不過時間的河流,不是我的記性壞,是時間快。

    恍然間就十年,你以為還是青少年嗎?不不,已經老成一塊姜,辣了,皺了;但放進鍋裡仍然有姜味,把湯吸了。那光陰就是湯,慢慢地煲著,一鍋湯要多久才能把味道煲出來——是不是要忘記所有舊人?

    有一天忽然有人喊我的小名。

    已經有多少年多少日,沒有人這樣記得我喊過我。山河歲月,飄渺浮蕩,我的榮與純粹夾纏著,一日日,有多少真,有多少偽?不知道,反正日子總是要過下去。《生死橋》裡段娉婷對心愛的男子唐懷玉說:我們要有一張大紅結婚證書,吃著最有趣的西湖蓴菜——蓴菜,知道麼?像一片小小的荷葉……我洗盡鉛華跟你……當時,一切都是真的,海誓山盟也是真的,但心碎也是真的。記性壞對愛情不是壞事,我忘記了,都忘記了。

    忘記最好。

    一切能重新開始,舊傷越多,撕開越疼,記得越久。於自己而言是一種疼痛,於別人而言亦不好。她記得,你不記得,你被罵做沒心;他記得,她不記得,這個人還能要?

    但有多少值得記得?

    最好是都忘掉。如要,就留一些瑣碎的美好——他們去海邊,她忽然抽筋了,他才不管誰看得到看不到,蹲下就為她揉著腳,她嬌羞地笑,因為得到寵愛。這些記得多些沒有壞處,好的愛情需要複習,壞的記憶需要扔掉。

    我外婆姓夏,我到她死時才知道。她一直被別人喚做金梅的媽,金梅是我母親的名字,她是幸福平凡的女子,蠃得一個平安的姓,然後一生一世。我以為她記性壞,因為到晚年總是拿東忘西,但臨死前她忽然叫出一個人的名字。

    立春。

    立春是誰

    立春是她的少年戀人。

    我忽然掩面,這才是心生此一念,唸唸緊相隨。老來多健忘唯不忘相思,都老成一把枯骨了,她仍然記得。我的睫毛刷了睫毛膏,掉了,染了白衣,很黑的,好像要滴盡五臟六肺的黑。

    以為的忘記,原來深深在心底,幾十年,一直。

    而我多希望是個記性壞的人,把想忘記的都忘記,哪怕夢裡,亦不想再提起,只因為所有的過去,終將成為過去。

    在《阿飛正傳》裡最經典的台詞是:如果我不能擁有,那麼最好的是我不忘記。不忘記其實是痛的,何必不忘記?有時,做個記性壞的人,不是件壞事情。

    孤單至死

    下雪了,一直下著,白天下到了晚上。中午,一個男人就打電話嚷嚷,下雪了,別在家裡窩著了,都出動吧。

    我們冒著雪出來,湊在一個小飯店裡吃火鍋,三女兩男,兩個小說家,兩個詩人,一個散文家。一邊吃一邊慨歎,活著多好啊,有火鍋吃,有雪景看,還有三兩知已談愛情。

    吃過飯,去唱歌,離火鍋店三百米有KTV,我們喝得有了醉意了,人人成了麥霸,搶著唱。詩人姐姐唱得特別像田震,其它人,都業餘得沒有辦法了。「田震」姐姐說,我求求你們了,饒了我吧,我給你們錢行嗎,別唱了行嗎?這是要人命啊。

    求也不行。還唱。

    唱足了,去洗腳。

    這個城市洗腳的地方多如牛毛,我們總去一家叫「真不同」的,也沒有發現有特別的不同,因為洗腳的程序差不多,先泡,再按摩。我們覺得自己無比地腐敗,可是,姐姐說,這墮落的感覺怎麼這麼好呢?

    天黑了,我們繼續遊蕩在街頭,有人提議去白麓原,我們這個城市最雅的一個茶館,一個即古典又現代的茶館,一個美麗的女子開的茶館。

    擠在一個出租車上,曖哄哄的。雪仍然在下,我們尖聲叫著,新衣沾上了泥,「田震」仍然在唱著,我們有多熱鬧,我們就有多寂寞。

    要的是普洱,陷在沙發裡,聽著外面女子彈古箏。窗外,大雪壓了紅塵,當然,永恆的話題是愛情,永遠是愛情。

    愛情是什麼?現在,愛情就是一場雪,它飄的時候很美,落下來的時候很髒。這是詩人說的,小說家則說,愛情是燒餅上的芝麻,有它呢,香,沒它呢,也能吃。

    我們又要了酒,二十幾瓶科羅娜,異常地興奮,談古論今,說到的範圍之廣人數之多,讓我們覺得自己如此地博學。我們於是誇獎我們自己,並且互誇了一番,表揚與自我表揚相結合。

    也鬥嘴。比如對一個人的看法。

    恰巧一個老詩人死去,他從前的戀人去看他,不顧世俗的緋聞。我為她叫好,男人卻說,哼,死也不讓人安生。

    我們吵起來,吵得很厲害,因為愛情永遠是說不清的,最後,喝酒。

    到底醉了。

    醉到每人抄了酒瓶子就開喝,不抽煙的也抽了,做風塵狀。我們鬧著笑著,根本不像文人的作派。

    已經凌晨了,我們出來時,看到滿天星光,一點點灑在雪上,。們突然靜默了,不說話了,有人開始落淚,有人開始抬頭看天。

    那個喊我們來看雪的男子說,愛情、金錢、地位、親情……什麼都能讓我們到死也不放棄?什麼都讓我們如此絕望?

    詩人說,孤單,只有孤單。

    早晚有一天,我們會孤單至死。

    那是一個人的孤單,與滿天恣意飛舞的雪花無關,它們只是無心飛舞,而我們一直朝著一個方向,飛著,奔著。

    孤單至死,那是一種境界。

    那些花兒,已經遠了

    八十年代。成都。詩人。顧城。攝影家。肖全。這些詞語,足夠了。我看到一些黑白照片,是八十年代的成都,詩人們騎著自行車來回尋找,顧城那時真年輕啊,但臉上的清稚是別人沒有的,永遠沒有的。

    肖全為他拍了一張照片,他安靜地看著前方,眼神浩渺。我喜歡那樣清洌的眼神,和空氣一樣輕,和大海一樣清。他的整個人,和空氣一樣,環繞在周圍,但你卻感覺不到。

    還有一張他和謝燁的合影,他們相依在窗前,穿著那個時代的衣服,謝燁是一件棉襖,好像有扣絆。他們安靜地相依著,在那個晚上,他寫給肖全一句詩:那些花兒,已經遠了。

    多年後,他和謝燁魂斷激流島,我的一個朋友曾經去新西蘭看望了他們曾經住的地方。他說,很簡單,就像顧城的人一樣。

    那些花兒,真的遠了。

    我亦記得在故鄉的小鎮,我在十三四歲的時候,總去縣裡唯一的文化館看書,那時文化館有幾十種刊物。那個小院子,有兩棵合歡樹,兩排紅磚的房子,綠色的門。我在整整幾年時間裡,不停地往那個院子跑,最初對文學的喜歡,來源於那個小院子裡的那些書。

    很厚的《中篇小說選》,我一個下午就能看完,閱讀速度極快,眼睛很快就近視了。管理員要下班了,催促著我,我央求著:我能再看一會嗎?

    後來,她允許我帶回家看。

    我在半夜,打著手電筒,躲在寒冷的被窩裡看書,從冬天,看到夏天。

    夏天,合歡花開了,後來我才知道,合歡也叫馬櫻花和綠化樹,多麼讓人心動的名字啊!

    我在樹下,捧著書看,文化館只有幾個打牌的閒人,沒有人注意到一個十三四歲的小女孩子。我看著,掉著眼淚,寂寞而慢長的八十年代,一點點遠去了。

    那個文化館早就拆掉了,綠化樹也沒有了。

    但我再回小城時,總喜歡在那裡發上一會呆。

    感謝那些孤單的週末,我沒有去和別的女孩子一樣買發卡戴在頭上,我穿著舊的藍褲子和白襯衣,捧著書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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