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依舊 第22章 換個活法過日子 (4)
    誰都喜歡和這些情色男女飲食男女打交道,生活氣息多濃。如果一個人不食人間煙火,冷著一張臉,說些四書五經,愛上你也裝天真,男人悶騷得你想吐,雖然看著深沉,可究竟勁不大。如果停留在戀愛初露端倪的時候還行,因為那時候的裝不過是勾引,如果深入地愛起來還是這樣,女人要嚇跑的,一個這樣的男人哪敢托付終生,該出手時不出手,那是男人最大的失誤。

    孔老二又說了,溫飽思淫慾。好像是個貶義詞,吃好了吃美了,再找個紅粉佳人紅袖添香有什麼不好?憑什麼要苦大仇深?這日子如行雲流水,沒有多少驚心動魄,有的是細水長流,再不好好地做個色情男女,再把日子過得波瀾不驚,半生煙雲很快就過去了。好友阿瑞說了一句話,她說,人生太短暫,短得都不值得珍惜了,我聽了心裡一驚,荒涼的感覺立刻爬了上來,如果這一輩子,我沒有好好愛過,好好享受過人間美食就匆忙地去了,真比竇娥還怨。

    所以,阿瑞說,總有人說我好色,我有好色的資本,為什麼不好?還有人說我饞,饞,說明我身體健康胃口極好,這說明人生過得不錯,你說,有什麼不好?

    所以,我鬥志昂揚地滾入生活的洪流中,在做好自已人生課程的基礎上,一好吃,二好色。

    結婚要趁早

    這幾天一直在聽名言。去北京飯店吃飯,也不管誰請,一聽北京飯店,趕緊梳妝打扮去吃飯,一看,居然是從前的前夫。

    我把沒和我結成婚的人一般都叫前夫。

    是我閨蜜讓我去的,她說,他發財了,咱得給他個顯擺的機會。

    閨蜜至今已經三張,還沒有結婚跡象。她一天抽三包520,月薪在三萬塊,十里河有房子,複式結構,車不太好,寶來。

    我們一見面,她就說,怎麼看著跟黃臉婆似的,讓你老公整的吧?讓我看,結婚就這壞處,一點人身自由沒有,費了我五個電話才出來。

    席間,她一直妙語聯珠,最讓我聽過不忘的話是,結婚要趁早,像我這樣,趁著年輕不懂事,給倆蜜就結婚了。那時人家說什麼信什麼,基本是白癡類,再加上崇拜愛情這件事情,基本上可以暈菜了。

    而慢慢長大以後,鬼心眼子多了,看習慣了悲歡離合,知道愛情就是一個小道具。用的時候就用一下,不用就慢慢地放一邊去了,也就是和感冒發燒差不多,誰還天天感冒發燒啊。再加上自己有了房子有了地,和地主婆混的差不多了,誰還結婚?又不少性,現在的男人,和蒼蠅一樣,嗡嗡的,哪有錢奔哪,只要你肯出錢,不怕沒有男人。

    我聽了渾身涼氣。

    想想也是,我要是離了婚,還肯結嗎?

    結婚時不過二十四,甜蜜地穿上了婚紗,一臉傻氣地過著小日子,自給自足,結果還不是吵架時被罵成黃臉婆?

    想想真是,如果有現在的心眼和經濟實力,打死也不結婚?誰結婚呀,柴米油鹽拉家帶口的?

    前男友也這麼說,如果,如果再給他一次機會,他也不結了。

    我用勾魂的眼神看了他一眼,那意思,即使和我也不結了嗎?想當年,是我的他啊。

    他喝了一口,說,不結。

    看,結婚就是這麼把人打擊得這樣堅強的。

    所以,女友說得對,結婚要趁早,趁著年少無知,趁著還為愛情片流眼淚,趕緊趁傻結了吧。如果不結,過了這個村沒這個店了。她是打死也不會結的了,因為用她的話來說,她修煉成精了。

    結婚趁早,不要等著黃花菜涼了再結;結婚趁早,別等著比誰都聰明了再結。

    回家時也問了老公,我和他纏綿之後說,老公,如果你和我離了婚會娶誰?比如張曼玉之類的?

    他看了我一眼,說我有病,我堅定地問下去,他堅定地回答我,一個人過,誰也不娶。

    那下一輩子如果遇到我呢?

    因為他結婚時曾經說過愛我三生三世,我想他的答案一定是我。

    誰知他說,下一輩子,誰還當男人啊,這一輩子我就不知什麼時候能出頭來。

    Mygod,我嚷了一句,知道女友說的是千真萬確的真理,結婚要趁早。

    艷俗的心

    張愛玲說她喜歡聽市聲,非得聽見電車響才睡得著覺。我覺得這句話極其可愛,可愛到了詩意的地步。

    一個人,沒有煙火的心,不做艷俗的人,怎麼可能快樂?

    我們每天呤詩作畫紅袖添香麼?每天不食人間煙火麼?每天陶醉在想像中的愛情中生活麼?當然不。我們每天活色生香地活著,想著紅燒雞翅的好和麻辣粉魚腸湯的香,還想著絲綢店裡那塊布,如何做成一條曼妙的裙子?

    我承認我有一顆艷俗的心。

    俗到願意和女友滿街亂逛,已經買了夠多衣服了還要轉著小店問人家,這個多少錢,哪個多少錢?不停地打價還價。我覺得如果買東西不還價就少了很多趣味,哪怕還下去一塊兩塊,心裡是安慰的。

    我的女友和我的理論是一樣的,她說,直接就拿錢的,一是智商有問題,二是在表現自己多有錢。這兩者,都沒有什麼勁。

    我另一個女友說,我從來去燕莎塞特買衣服,這句話很嚇人,也很讓人有恐懼感。總之,我覺得她沒有煙火氣。我更願意去那些有品味的小店,一件一件去淘衣服,然後去涼皮攤,酸辣粉攤上吃兩塊錢一碗的涼皮。總之,這是件有趣味的事情雖然難免被人罵惡俗。

    另一個俗的地方表現在吃上。

    如果有人問我,想去哪哪嗎?我第一句話大抵相同,那裡有什麼好吃的?我對吃的興趣之大讓很多人不理解。後來我說,如果一個人,連吃這件事情都可以湊合,都覺得沒什麼意思,那麼人生還有什麼有意思?至少,溫飽才能思淫慾吧。

    所以,很多時候我到了一個城市,會滿大街找當地的小吃,沒有吃過的一定要吃一遍,那種趣味,怕是一生的追求了。

    我最俗的一件事情發生在今年春天。

    女友問我去看鐵嶺的二人轉不去?那可是老趙的故鄉,二人轉的發源地。我連三秒鐘都沒有猶豫就說,去,當然去。

    坐了一夜火車,到了之後先問出租車司機,鐵嶺最著名的小吃是什麼?我們先要吃最好的,然後看最好看的。

    中午去郊外吃的燉河魚,據說絕對純天然,無污染。四斤的一條大魚,鐵鍋燉著,我們居然全吃了。

    晚飯去楊麻子吃大餅,有十幾種,甜的鹹的大的小的。我們最後撐到不能動了,兩眼看著對方問:這世界人會不會有人真的撐死?

    她說,即使被撐死,我們也是快樂的。

    晚上七點,準時出現在鐵嶺大劇院,說是大劇院,一進門就樂了。這是我小時候看到過的露天電影院啊!整排的椅子,隨便坐。二十塊錢一張票,有茶,有瓜子,茶是大茶子,瓜子是一大碟子。

    我們索性盤了腿,和大多數人姿勢一樣,欣賞著那過分誇張的二人轉。女友說,咱倆這形象,特別像潑婦。我完全認同,雖然我偶爾也去五星級酒店聽聽鋼琴曲,也去保利劇院看場音樂劇,可是,為什麼我覺得不如這最底層的東西生動、妥貼、絲絲入扣呢?

    我終於發現原來我有一顆多麼艷俗的心。

    因為我喜歡早晨的煙霧裡,有女子趿拉著鞋起來倒垃圾,喜歡那天真的兒童流著鼻涕哭著找媽,還喜歡妙齡女子羞澀地笑,喜歡市井裡那些小販的吆喝聲。薄暮的秋天,我提著滿藍子菜,西紅柿、茄子、黃瓜,紅的紅,紫的紫,綠的綠,我便覺得自己是個幸福的女子。穿過街市,我買一塊印著凡高向日葵的花布,那上面還有阿爾的太陽,我準備把它鋪在家裡的小茶几上。

    行走在小區裡,看到每天坐在輪椅車上的女子,她雖然癱了,可必定每天打扮得極漂亮,然後坐在輪椅曬太陽,她是這樣美,美到接近凋零。我們相互微笑,我給了她一隻最紅的蘋果。人和人之間,溝通有時只要一個微笑,靈魂的距離,有時就是這樣短。

    我快樂地走到黃昏裡,覺得所有的快樂我都有份。小區裡放著的背景音樂是《藍色多瑙河》,優美舒暢。有老人在散步,孩子散學回了家,誰家傳來了肉炒青椒的味道?誰家的孩子在拉小提琴?風吹過來,拂在我臉上,這顆艷俗的心,分外的明亮。那明亮,可以開出一朵花來,低到塵埃中去,一直低,一直低,於是,我看到了我自己。

    小眾之美

    林志炫出了新專集《出嫁》,拿回家的時候小弟問,誰是林志炫?對於一個喜歡周傑倫的少年來說,林志炫好像是上個世紀的人。的確,林志炫果真是上個世紀的人。

    他出道多年,亦沒有多火爆,只在優客李林時代,唱著憂傷的歌有幾分薄名。當時也是唱給小眾的,如今更是小眾。他做這張專輯,是和一個叫詹兆源的男人,那男人辭去IT業高職,林志炫也一年沒接任何演出,專心做一張自己喜歡的專輯,而且揚言,做給小眾的。

    我便極喜歡。

    小眾是一種情調,一種哲學。

    據說,寫一首歌要用六七年,慢工出細活。他說,是寫給自己聽,不要求大多數人認可。

    認識一個畫家,叫劉進安,在中國水墨研究所畫畫。他人不熱鬧,喜歡畫給自己靈魂看,有一種「我為了我」的執著。無疑,他也是小眾的。他說,如果我的畫被到處展覽,或讓人索了去得意地貼在牆上,那麼,是我的悲哀。

    那種孤絕氣質,是中藥裡的藥材「獨活」,分外的芬芳了。

    顏色裡,有一種粉藍,不被大眾認可,認為那藍是賤的,甚至穿在身上有種莫名的孤單。可張愛玲喜歡穿,然後戴黃色玳瑁眼鏡。這種粉藍,所有人認為不適合做衣服,我見過農村裡死了人,披在棺材頭上用的,喚做明鏡,是必須閨女買來給老人的,說是在陰間可以穿得好。可是,她穿在了身上,寬大飄逸,讓印刷廠的工人都停下來看她。張愛玲曾經是小眾的,現在大眾了,是她的悲哀。她這個人,以及她喜歡的粉藍,都應該是小眾的。

    同事裡有個女子,沉默,寡言,喜歡一個人靜處,穿的衣服就那三兩件,可是乾淨,乾淨得近乎飄渺。她不喜歡湊熱鬧,喜歡一個人樓頂吹簫。開始都以為她失戀,後來才知,她愛情完美,丈夫在美國進修,她只是個性使然。她也約會,也只是那幾個人來找她,永遠是那幾個人。非常小眾。

    去舊書攤上翻書,總有些書是孤單的。

    因為不被認可,或者不暢銷,所以,還七成新,就被打上了二折起的牌子。

    站在那裡,翻看著,有《泰比》、《白鯨》。幾年前,讀到《奧穆》,因為怕看完再沒得看,我限制自己每天只讀幾十頁。老麥爾維爾的東西一點不熱鬧,懂的人甚少,就想起霍金,在沒有炒作他的時候,如果你讀《時間簡史》,那簡直是樸素到極點的美。

    所以,我難免會喜歡小劇場之類的東西。

    比如孟京輝的小劇場,有時間我會去看,看不太懂,可總覺得比一大幫人看宏篇巨製的《夜宴》、《滿城盡帶黃金甲》強。這個浮躁的時代,能讓人感動的東西越來越少了。我看了一個小製作的電影《向日葵》,導演是張揚,看到最後,我的眼淚掉下來了。我知道,小眾的東西不一定有多少票房,可是,它一定能抵達你的內心。還看了《三峽好人》,見人必誇賈璋柯,但一般人總在問,誰是賈璋柯?

    小眾之美,是自己的,它與你貼心貼肺,知道你的疼你的喜,不媚俗,不隨聲符和,不人云亦云。做小眾的人,欣賞小眾的事,其實是骨子裡的唯美。劉進安有一幅畫,名字叫做《反正我們是》,我無限地喜歡這題目,是任性的,不說理的,骨子裡和所有叫勁的,有一種一意孤行的決絕,分外的艷,卻又艷得這樣荒涼。《源氏物語》有一章目是:薄雲。可憐人意,薄於雲水;黛玉也曾經說過,我是為我的心,這種凜然氣質,完全的小眾,所以,她注定是一個人,孤芳自賞。

    小眾之美,一定懂得自己的心。在愛情上,更是堅決,只要一個,認定了就是他了,今生只愛你這一個人,死纏爛打,到最後,是癡纏了。這樣的飛蛾撲火,不三心二意,完全是個性凜然。所以,如果談愛,和喜歡小眾的人談,他一定是癡人,因為,他懂得「因為純粹所以完美」。

    而完美,一直是喜歡小眾的人的終極追求。

    找到自己的那支麥穗

    很小的時候我跟著外婆在鄉下拾過麥穗。所謂拾麥穗就是在別人收割過的麥田里再找被漏掉的麥穗。當然,我總是拾不到幾支麥穗,而我的外婆總能拾到很多。

    外婆說,麥穗並不是隨處可見,你要努力地尋找,然後拾起自己的麥穗。

    這句話我一直記得,直到我長大一個人面對一切。

    而中國首富丁磊的話與我外婆的話如出一轍,「人生是個積累的過程,你總會摔倒,即使跌倒了,你也要懂得抓一把沙子在手裡。」幾年前,丁磊在事業上摔得鼻青臉腫,但他跌倒後抓的是「黃金」。最落魄時的丁磊也確實迫切地想把網易賣掉,但沒人敢買。後來,想賣也賣不掉了,網易因涉嫌財務欺詐,停牌長達4個月。

    「丁首富」26歲創辦網易時不會想到自己有今天的輝煌,這個太年輕的首富總是說,在積累的過程中,人總會跌倒,絕對沒有一帆風順,但要記得跌倒後的事情。

    結果是,在最後最無力的時候他沒有放棄,努力地尋找機會,他抓到了一把黃金,他隨便賣了點兒網易的股票,就套現近兩億元。他變成了大陸最有錢的人。頂峰時網易的股價是70美元左右,丁磊的身價近11億美元。
本站首頁 | 玄幻小說 | 武俠小說 | 都市小說 | 言情小說 | 收藏本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