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依舊 第21章 換個活法過日子 (3)
    大家都買車,他不買。不是步行就是騎自行車,用他的話說,這種方式去上班,很歐洲,也很環保,車已經夠多了,到處是噪音了,他盡微薄之力而已。

    他不合群,不說東家道西家,喜歡聽古典音樂,收集了很多老唱片。他種了很多花草,養了很多鴿子,離群索居在他身上是那樣的美。

    他的妻子,一個美麗的女子,總是穿麻的衣服,梳一條麻花辮子。我常常看到她和他在黃昏裡散步,他們並不說話,只是慢慢走著,那真是一道別緻的風景。他們活得頹而散漫,非常有情有調,這樣的生活,是那種不張揚的美,在最繁華的人心裡,用最清涼的方式生活。

    頹也是別緻的。

    一個人,散淡柔情,醉臥地毯,抽一支煙,喝一點小酒,無關風月,只是有這個雅興。

    如果再喜歡,可以唱一段小曲兒,如果再喜歡,可以喝得薄醉。

    醉後打電話給朋友,幾乎有些癡狂地問:你想我嗎?你喜歡我嗎?這樣任性而撒嬌,管他呢,只要自己喜歡就好了。

    頹還是放鬆的那種懶散,繃緊的弦就鬆了下來,我可以素面朝天,可以對你說,不,我不高興。也可以任性地哭了,只要願意,頹就頹了。

    曾經和一個女友在床上抽煙,拉著窗簾,屋子裡極暗,大紅印花的布鋪在床上。我們剝粟子吃,一邊吃一邊抽煙,到最後都抽醉了。

    好似三十年代的鴉片小館。我喜歡那個年代的味道,散漫而頹。

    那天我們穿著絲綢的衣服,不小心讓煙頭燙了洞,我們居然嘻笑,說這洞多麼好。

    頹是陰天的,是雨天的,是青苔的,是無人能解的憂。

    它不是欣欣向榮,不是明媚陽光,而是古井邊的對井黯然,是暗暗屋子裡幽素的音樂,一切如此恍如隔世,一切如此心旌蕩漾。

    頹是遠離塵世的,是自我的,有種野性的孤獨與芬芳。有一個女子,她自己住,種了幾盆的蓮花,吹吹蕭,彈彈琴,賞賞月光。人生這樣散淡,孤寂是這樣美,清冷如月光,只要喜歡,有什麼不好?

    還有一個朋友,喜歡一個人遠行。他說,那種一個人在路上是自由而妥貼的,是放任的,是徹底的忘記周圍,是尋找自己的一個旅途。

    很多時候,我願意和知心的朋友在一起。喝點小茶,吃點小點心,偶爾親手煮一鍋羊蠍子吃。如果願意要酒,就要些啤酒,散淡地喝著,煙要抽喜愛的,薄荷味道的。去k歌時,跑調跑到八百里以外去,可我們醉眼朦朧,頹而迷亂,就那樣唱著:我要和紅色鸚鵡耍耍流氓……到底把人唱跑了。因為,那個朋友說,寧可跑,也不能再聽下去,太恐怖了。呵呵。

    我們還坐著火車去鳳凰,只因為她說,坐火車,有一處特別藝術特別流浪的感覺。我們靠在車窗上,抽著煙,看著夜色,哼著《遊園驚夢》中的曲子。在風凰,我們散淡得似兩條魚,曬曬太陽,看看沈從文的墓,人生,可以這樣和詩一樣過著。在吊角樓上住時,聽著吱吱啞啞的樓板,好像歲月與光陰交替著前進,慢慢地變老,原來,原來是這樣的美。

    而頹,是毒,讓人迷戀到墮落。墮落到荼靡。

    優雅地老去

    優雅是件很難的事情,比矜持難,比無賴也難。矜持能裝,無賴更容易,不要臉就會無賴了。可是,優雅不行,優雅要氣質,要資歷,要歲月沉澱,要那份從容和風淡雲輕閒雲野鶴。

    優雅地老去就更難。老了,難免長了皺紋,衣服也不講究了,妝也不化了,也說東道西了,也忘性大了。所以,翻著舊照和別人說,看,他年輕時追求我,我不同意——因為老了,所以,也許什麼都可以原諒?

    記得小區裡有個老人,一頭銀髮,大紅的衣服,瘦,時常穿牛仔褲。我喜歡她走路的樣子,不老態,一點也不。見了年輕人,總會明媚地問好,她的心態好,非常讓人心儀。

    還記得看過一本書,孫梨的散文,寫到老。他說,「如果老了,我就什麼也不幹,發發呆,因為沒有年輕時的睿智和聰明了,所以,我什麼也不寫了。我怕留下垃圾文字,我不讓人笑話,我要優雅地老去。」

    看到這裡,我歎息一聲。大道低回,這於一個作家來講多麼難得,如果我沒有了才情,我寧可閒置,什麼都不做,我怕會越寫越爛。我想起張愛玲來,盛年只兩年,此後,慢慢餘生,幾乎都在搞翻譯工作。為了躲避媒體,她一次次地搬家,她願意一個人享受上帝贈她的孤獨,這種老去,是貴族式的優雅。

    我還看過一張畫,我忘記是哪個大畫家畫的了。他穿著袍子,呆呆地看著腳下的紙屑,外面的陽光照在他的臉上。他臉上有表情也沒有表情,很散淡,他和那些陽光融化在一起,我知道,那種老,很優雅。

    老去很容易。優雅很難,每個人都會老,每個人都怕老,可是,終究會老,只是如何老下去的問題。很多人,糊里糊塗地就老了,一把皺紋了,囉哩囉嗦了,老得很不細膩,老得很粗糲。

    那些半老更可怕,更能檢閱光陰如何刀削斧鑿在臉上。

    張曼玉是妖精,總是那樣精緻的臉。不,不能光說是法國化妝品的作用,哪個明星都用化妝品,都捨得用極致的化妝品,可是,張曼玉不像四十多歲的,她舉手投足,沒有年齡。

    王祖賢就老了,老得鬆鬆垮垮了,沒氣場了,托不住了。張曼玉始終有一處氣場在托著她,很神秘,很說不清。這些半老徐娘們,她們倆個是極端,一個永遠不老,一個迅速地老了。

    我能想像張曼玉八十歲的樣子,一定還是個妖精一樣的老太太,看不出年齡。就像我去香港時參加了一個宴會,我看到一個披著紅色披肩戴著珍珠項鏈的八十歲的女人,她哪裡像八十歲啊,一頭卷卷的發,不黑,亦不白,是剛剛正好的那種顏色。她手上戴幾克拉鑽戒,手背上印了藍色小蝴蝶,眼睛大而迷人。眼睛大的人容易有眼袋,可是,她沒有,好像還只有五十歲,衝我嫣然一笑:看,我的蝴蝶好看麼?

    當然好看。這麼精緻的女人,八十歲了,還在手背上印上蝴蝶才來參加晚宴,而且迷人地笑著,問我們有愛情沒有?她說,愛情是個好東西,可以讓女人看起來年輕十二歲。

    她輕聲與我們交談,英語、印尼語和日語混雜著,並且輕吻年輕男子。我旁邊的男子六十多歲,哈哈笑著與她開玩笑,說她老不自重,她也笑著:我年輕時活得太嚴謹,八十歲再不輕薄,來不及了。

    我喜歡這種老不自重,優雅得十分有道理,是另一種雅致,別有風味。

    臨別她飛吻我,然後把手輕輕放在嘴邊,再輕輕地吹一下,親愛的,接住啊。

    我眼睛差點濕了,這是怎樣的童心?我們約了明年再見,她說要帶蝴蝶給我,也給我的手上印上蝴蝶。

    我知道優雅地老成這樣需要仙風道骨,可是,我寧願努力地去老。就像明知思君苦,還要苦相思;就像知道愛情有時不過是一場盛大的煙花,還是要努力地去開去綻放。那麼,我也希望優雅地老去,老出風骨,老出一鍋湯,也老不自重;也在自己的手背上印上一隻蝴蝶;我也要穿紅,紅得不能再紅的紅,到那個時候,我知道,我一定比現在還要美還要妖。

    為什麼不呢?如果,如果自己喜歡。

    情調這個東西

    我一向認為自己是個講究情調的女人。

    比如喜歡張愛玲、杜拉斯,喜歡法國這樣浪漫多姿的國家,喜歡看些舊的東西,照片、文字或者老得掉牙的舊傢俱。

    還喜歡在陰雨天一個人跑去看桃花,或者拉一個女友去上島喝咖啡。

    最孤獨的時候,就看卡爾維諾和《獨立宣言》。

    歡喜的時候,唱段程派,總之,我覺得自己是個有情有調的女子。

    於是我和女友說情調這個東西,她恥笑著我的所謂情調。她剛剛從歐洲回來,帶著一身的懷舊氣息,說看到英國劍橋時,立刻想到徐志摩和林微因當年那點爛事。總之,在她嘴裡,總是會把男女關係和名勝古跡聯繫上,即使去上海這樣風花雪月的地方,照樣不例外。

    我約她在燕莎側邊的凱賓斯基飯店的啤酒屋喝啤酒。蟠桃樹下,有說著德語和英語的女生在為你服務,滿天星光下,彷彿在德國。對於一個迷戀德國的女子來說,這的確是一個優選的地方。

    普拉娜,我和她對飲,我說,這叫情調。

    當然,她說,是以人民幣為代價的。

    兩個人,花費掉500塊錢,不過吃了幾段德國香腸、幾塊麵包、一盅牛肉湯,還有一個水果沙拉。女友說,成本也就一百塊錢,太黑。

    我罵她小農意識,沒情沒調。她笑我,別罵了,倒上三代,都是農民。

    我說我爺爺是私塾先生。

    那爺爺的爺爺呢?

    真是農民,沒準還是土匪。

    這樣一想,所謂的情調,有些是小資或無聊的人想出來的東西而已。什麼叫做情調?難道種田的人沒有情調,鄉下的二舅,總是會在收了工之後唱段「我本是臥龍崗散淡的人」。也有打工的人,一邊哼著最新的流行歌曲一邊騎車狂奔,或者是那少年,在下雨天,赤著腳出來,啪啪地踩著水,他以為自己是有情調的。

    情調真是人者見仁智者見智的東西了。

    所以,我準備去吃前門那片的小吃街了。那是幾百年的小店了,爆肚、鹵煮火燒,據說要拆遷了。從前總覺得和一幫民工似的人在哪裡拿著小票和筷子等待著一碗爆肚是丟份的事情,可我終於明白,情調就是——在一粥一飯之間,在舉手投足之間,你認為它是情調的,它就是情調的。

    哪怕你花三塊錢,坐了公共汽車去看早就想看的櫻花。

    哪怕你站在陽台上,看一看遠方的塵土飛揚著,而那陽光下的人們揮汗如雨。只要心裡覺得美滋滋的,有一絲絲柔軟起來,那麼,它就是情調的。

    所以,我覺得,情調和錢沒有太大關係。當然,如果有錢更好,這世界上,是沒有人討厭錦上添花的東西的。

    當然,如果再有一個有錢有趣的男人陪著,那麼,情調可以發展到什麼地步呢?這是件難以想像的事情了。愛情本來就充滿了玄機,兩個人再調調情賣賣調,再把這身邊的一景一物一事一人一評說,那麼,情調這個東西,也會和愛情這個東西一樣,氾濫成災。

    不是沒有可能的。

    飲食男,色情女

    一群朋友喝酒,講著黃段子,有人說,噁心。講的人就笑了,噁心?世界本來就是飲食男女。

    想想真的是,孔老二說,食色,性也。

    先說吃,食不厭精,膾不厭細,中國人走到哪裡,飯店就開到哪裡,讓外國人歎為觀止。都說四大古國,沒有吃,他們能古到哪裡去?在美食的傳奇裡,成就了無數的男男女女,一個魚香肉絲要十幾種調料,放到洋人那裡,只是一個想不通。

    袁枚喜歡吃,家中有美味食譜,好吃之外,還好色。所以,現在人流行看袁枚,說,看人家,一個小官,又好吃又好色,多好,簡直就是直奔人生最高理想而去。我看過袁枚家的菜鋪,流傳下來的菜不下幾百種,一個豆腐就幾十種吃法,真是功夫大了去了,我煲雞湯三個小時便嚷麻煩,人家做一個燙要兩天兩夜,沒法比。

    和我媽說起飲食男色情女來,她白我一眼,我年輕的時候,講的是階級鬥爭,假如講這個,是要被扣上大帽子遊行的,思想太不乾淨了。

    可見現在的人都想開了,朋友見面,說的是,去哪個館子吃吃?最新開的館子總是特別火爆,前幾天去一個新開張的翡翠灣生態園裡吃,高大的灌木和熱帶植物讓人以為在泰國和海南,外面冰天雪地,吃了幾盅木瓜鮑翅,朋友說美味死了,我說怎麼吃著如粉絲?看著也像啊。她笑我沒品味,肯定是沒吃習慣,鮑翅與粉絲,如月季與玫瑰,是絕對不同的,而且大大的不同。一盅要三百塊,怎麼和粉絲一樣?我說我可能是真沒品味,我要和袁枚一樣又有錢又有閒,也要又好色又好吃,把人生美事佔盡。一算賬有點傻眼,三個人吃了二千塊,也沒吃什麼,幾隻大閘蟹,幾盅木瓜鮑翅,哎,服務生讓我寫留言,希望我美言他們以得到獎金,我寫了兩個字:真黑。

    看來,情調是靠錢堆積出來的,舌頭的味蕾培養也得靠錢啊。

    好吃的男人一般都會露幾下,因為他們饞。正如好色的女人一般都不會喜歡美男,她們喜歡那些有味道的男人,美男算什麼?如果一個男人空長了一張美男的皮是悲哀的,那還不如平常人平常貌,美男如果弱智就沒救了,美女弱智還算可愛,大家願意和好吃好色的男人在一起,這樣的男人讓女人有溫暖感,如果愛上你,他好吃他好色,那再好不過了。好吃,能和你一起做飲食男女,天天想怎麼變著法吃,人生有多少驚天動地的事,最俗也最平常的事情就是吃,從睜開眼就是這件事,下了班先奔了菜市場,買了大兜子小兜子回來,看著就柴米油鹽。肯買菜回家給你做飯的男人,讓人覺得貼心貼肺,總是穩妥的。如果他再好色,那真是錦上添花的事,男人好色有什麼不好,至少說明他有衝動,喜歡美的事情是人的天性,你一個佳人在面前,他憑什麼不好?如果他是柳下惠,你恐怕會如秦香蓮一樣哭訴,說自己是個怨婦呢。好色也有限度,如果能只對你好最好,再次,放寬界限,喜歡看看街上的美女,那是可以理解的,男人喜歡看美女,女人喜歡看美男,這沒什麼錯誤,誰讓他們養咱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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