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依舊 第17章 死了都要愛 (4)
    五十七歲那年,她離開了他。他的靈魂也隨之而去,後期作品簡直不能與前期作品相拉並論,在蓓拉去世後,他有幾年沒有再畫畫。

    我無法想像他那幾年的光景,想必也是提筆落淚,或者看到天空就會想起蓓拉吧?他無法畫畫是正常的,因為,通往彼岸的橋樑斷了,而蓓拉,就是他的橋樑!

    當我重新在這個夏天審視欣賞《散步》這幅作品時,我甚至嫉妒了這樣的愛情!因為在如天籟一樣的天空中,夏加爾把自己的愛人舉過了頭頂,讓她和一隻蝴蝶一樣飛著。而在小鎮的上空,蓓拉一定聽到了歌聲,那是愛情的頌詩,是夏加爾唱給她的,唯一的,也是永遠的。

    這飛起來的愛情,定格在我的眼睛裡,永恆,馨香,濕潤!

    舊胭脂

    她喜歡胭脂,是從很小的時候,那時才剛剛七八歲吧,外地一個女人,被鄰居家男子帶回來,唱評戲,喜歡化濃艷的妝,最喜塗胭脂。

    那時她小,剛夠得著窗台,於是趴在窗台上看女人塗胭脂,小小的心,脹滿了風一樣,鼓鼓的,喜歡著,愛著,盼望著長大,也塗胭脂。

    她記得,第一次塗胭脂,應該是十六歲。喜歡自己的老師,長她十歲的一個男人,為了討好他,她買了今生第一盒胭脂,劣質,幾塊錢。塗上時,她感覺自己換了一個人,鏡子中的她,粉著一張桃花臉,她看著鏡子的女孩子,臉一下子紅了,想,他看到會喜歡嗎?

    他卻並不喜歡她。嫌她是個單薄的孩子,是的,她單薄,還沒有長開,羞澀、內向,喜歡寫一些字,因為內向,所以寫字,寫的全是他。

    他卻並不領情,並沒看出她的胭脂,她只擦過一次,後來就干了,那干了的胭脂裂成一道道痕,如死了嬰兒般難看,她把它藏在了箱子底,那是她的初戀胭脂,多年後她收拾舊東西翻了出來,胭脂已經化成了粉,如同歲月化成了臉上細細的皺紋。

    終於長大了,她還是喜歡胭脂。各種顏色的胭脂,最喜歡的是那淡淡的粉,與自己的情人相會時,男人問,這麼好看的臉色,擦了胭脂?

    她微笑,如春天第一朵花,含羞說,我喜歡。

    從此,男人便買胭脂給她,說,以後,我負責給你買胭脂,到老。

    那時,便是她最幸福的時刻,是的,女人總是願意被男人寵愛著,她喜歡這種寵愛的感覺,有一段時間,她的化妝台上有很多的胭脂,全是男人送給她的。

    最愛的時候,男人與她坐在鏡子前,細心地為她塗胭脂,如《胭脂扣》中的如花與十二少,她與他纏綿,唱著《今生今世》,今生今世,她願意在他懷中,讓他為她擦胭脂。

    因了胭脂,她曼妙而嬈燒,配上緊身絲綢旗袍,為的是引誘自己喜歡的男子,男子說,你是我的毒藥,我如何捨得下你?

    捨不下是他說過的,但分手的話亦是他說的,他說,愛累了,放手吧。

    她哭啊哭,求啊求,她說,你怎能不要我?你怎麼捨得不要我?我不離開你,除非你殺了我!

    她糾纏著他,越糾纏,男人越討厭,男人說,別鬧了,再鬧,你就是不要臉了。

    依然是鬧,她就算不要臉也要把他搶回來,她並不知道,男人變了心,是再也搶不回來了。

    她自殺,吞了安眠藥,男人亦是沒有回頭。她被救了過來,醒來,看鏡子中的自己,沒有顏色的臉,蒼白得似紙,慘然一笑,她找出胭脂,他送的胭脂,塗了又塗,到最後,臉上全是胭脂淚了。

    是的,那是她愛情的胭脂淚。

    如一堆沒有生氣的物質堆在那裡,她歎息一聲,合上胭脂盒,從此,再不用胭脂。

    幾年之後,那些舊胭脂全都風乾了,搬家時,她把它們收到垃圾箱裡,嘩拉一聲,只剩空洞的落下去的聲音。

    重看《胭脂扣》,十二少負了如花,在後面喊著如花如花——你等等我,如花沒有等他。

    從前每次看都要落淚,如今,她端著一碗麵,吃著,臉上,一片平靜。

    她知道,面冷了不好吃,會有一層油,很膩的,就像愛情冷下去,再去貼上自己的臉,會很涼。

    所以,就著熱把面吃下去,曖心,曖胃。一個孤獨的女子,不生病是最幸福的事情。

    她用這樣的方式偷偷愛他

    遇上他那年,她已經不再年輕,生過十二個孩子了,別人叫她梅剋夫人,而他正年輕,是公認的音樂奇才。她大他九歲,但是那一年,她聽到了他的音樂。

    她一夜沒睡,腦海中縈繞著他的音樂,那些音樂,好像蟲子一樣,鑽進她的心。她心跳,心悸,睜著眼睛想著他的樣子。

    那時,她有錢有勢,還有美貌,很多男人圍繞在她身邊,可是,她暗戀上他,那個叫柴可夫斯基的男人。於是,她沒有忍住,寫了一封信給他。

    也許世上很多愛情都一樣,從欣賞開始,剎那之間,天崩地裂。她從此不再是那個雍容華貴的婦人,而他,接到信的那夜就認定了,這是他唯一的知音!那字裡行間的才情和認可讓他無法入睡,他連夜寫了一首曲子,他知道,那是他寫給梅剋夫人的。

    而這一切僅僅是開始。

    她搬到了他住的小區裡。

    她為的是聽他的琴音,他們成了心靈的朋友,不斷地寫信,即使在一個小區裡,他們仍然寫信。她說,見面會阻隔很多東西,我們不要見面,只要寫信就夠了,真正的知音,一定是用心在溝通!

    似此星辰非昨夜,為誰風露立中宵?她在為誰立中宵,多少個夜晚,她立於他床前,他彈奏著那悲愴而動人的曲子,那曲子裡,有多少相思,多少刻骨的柔情!

    他想見她。

    想和她促膝長談,甚至,他想擁她入懷。

    她都拒絕了。

    距離能產生無以倫比的美。有多少的美麗是被無情的現實打破的,她寧肯遠遠地看他,愛他,理解他,懂得他。她的心裡充滿了慈悲。

    但他已經愛上了她。

    她如此美,那背影都如此銷魂,多少個日子,晨昏或者夕陽下,柴可夫斯基在偷偷地跟著她身後。她不允許他和她之間的關係變得流俗,她寧願活在他的精神世界裡!

    這是怎樣的刻骨與銘心!

    他想讓她屬於他,而她在信中說,柴可夫斯基,你,屬於音樂!

    這是什麼樣的靈魂,她何嘗不愛他,她的愛,甚至帶著崇拜。可是,她知道,凡俗的生活會磨滅掉太多東西,有的時候,遠遠地看著欣賞一個人,那更是一種意境!

    愛你,不一定佔有你,遠遠地給你鼓勵,讓彼此的心靈相互交融在另一個世界裡。精神世界更為強大,十四年的情書,足可以證明一切。誰說愛情一定要日日纏綿,有的時候,若有知音見采,不辭遍唱陽春!而這陽春裡,是無限的惆悵與相思,正因為梅剋夫人遠遠地看著柴可夫斯基,他終生都活在激情裡,創作了太多經典的無經倫比的曲子。

    音樂永遠,但是,他們的愛情更永遠。

    因為,梅剋夫人的愛情,已經在柴可夫斯基的音樂中永生。

    一半是海水,另一半還是海水

    我喜歡那些能把我淹沒的東西。無論是人還是物質,或者,一個符號,一個元素,都可以,只要它有足夠的理由把我淹沒。

    這一點電影《弗裡達》做到了。

    開始和結局都是美到窒息的。那是一個濃烈的藍色的墨西哥傳統庭院,工人們從樓上把一張老式的雕花墨西哥木床平穩地抬到卡車上,床上躺著一位盛裝的墨西哥女人——弗裡達。

    美術史上留名的女畫家少之又少,而弗裡達從小就有驚人的美貌和驚人的才氣,她有黑色的長髮,兩條長眉毛就像鳥的翅膀,下面是一對迷人的大眼睛。和中國的女畫家潘玉良比起來,她顯然在美貌和才氣上更勝一籌。

    美貌和才氣並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她有著非常暴烈的神經,所以,在電影開始,當我看到她一身墨西哥味濃烈的民族服飾躺在床上時,當我看到那深藍色的屋子有暗紅到濃烈得喘不過氣的窗戶和門時,我知道,這就對了。這是我要的色彩、音樂、佈景、服裝,統統都是我摯愛的元素,包括那藍屋中閒情逸致的孔雀。

    那張美到極致的臉漸漸逼近,鏡頭拉到恰到好處時,一下轉到十八歲。十八歲,她還是一個愛惡搞的少女,喜歡男裝。和男友躲藏在櫃子裡做愛,叛逆的骨子從這時就顯露無疑,所以,當她被裡韋拉帶到藝術家們常常聚集的酒會上時,她注定會成為焦點。

    當弗裡達與裡韋拉的攝影家女友在舞會上相遇,兩個女人翩翩起舞跳起探戈。在這場陰柔中暗藏刀鋒的較量裡,弗拉明戈節奏的歌曲彷彿把舞場變成了戰場。我覺得裡韋拉就是在這個細節上注意到了弗裡達,弗裡達好像一把劍,一出鞘就指到了裡韋拉的七寸。

    裡韋拉無疑是墨西哥最成功也最讓女人們崇拜的畫家,他的激情流得到處都是,所以,愛上他的弗裡達注定會成為悲劇人物。可是,她又無法逃脫——有誰能逃脫靈魂的控制呢?儘管她十八歲這年出了車禍,儘管那汽車的拉桿從她的盆腔中穿過,可是,她還是決定義無反顧地去愛了,儘管更多的時候裡韋拉把性交看成握手,並且到處留情。

    她無法不愛他,縱然他是這樣輕薄的男子。一個男子如果太有才情,也許情薄是可以原諒的?所以,在他們結婚的時候,我看到弗裡達近乎崇拜和癡情。她一身綠得要滴出水來的綠衣,圍著紅色披肩,最刺激的兩個顏色在她身上如此和諧,我幾乎驚艷於這個嬌小女人對色彩的控制。她所有衣服無一例外全是這樣刺激著你的視覺神經,完全的墨西哥式的魔幻色彩,好似一場幻術。她的衣服,她的愛情,都像幻術。

    弗裡達,她深情地說裡韋拉說,我愛你勝過愛我自己。但有什麼用,他照樣連弗裡達的姐姐都要睡。

    弗裡達終於崩潰,她搬了出去。一個人,穿著男裝,坐在鏡子前,披頭散髮。她拿著剪子,很鏗鏘地煎著自己的頭髮,這節奏如此絕望如此密集又如此孤寂,音樂聲響起,是典型的墨西哥式音樂。莉拉·唐絲唱著《Burn it Blue》,聲音是哭泣,很渾厚的女中音,她亦是弗裡達的化身,音樂的化身。一個誕生在墨西哥山城的女子,在美國明尼蘇達州成長,父親是美籍蘇格蘭攝影師,母親是印第安歌手。莉拉十六歲時父親去世,後來她一直逃避自己的混血身份,把黑髮染成金色,追隨「感恩的死者」(The Grateful Death)樂隊,度過一段吸毒和沿街售賣首飾的混亂青春。她的演唱與弗裡達如此貼切,那些紛亂的頭髮像碎掉的戀情。弗裡達,她是黑夜裡的花,如果還不夠,她就是最黑的花。

    演到這的時候,我流淚了。那音樂和那剪子剪頭髮的聲音真是要人的命,如此地空洞,又如此地絕望,如此地冰涼,又如此地愛恨交織!

    後來,她成了最縱情的女人。

    在巴黎,和許多女人搞同性戀,那些美艷的女子,給了她絕望的激情。她喜歡喝龍舌蘭酒,喜歡舉辦狂歡的宴會,在宴會上,她會對著來賓唱黃色歌曲。她會對客人講色情笑話,使所有人——包括她自己——都深感震驚,這樣的墮落帶著自甘的性質。也許知道生命如此短,何況她總是在不停地手術手術,管子曾經插滿全身。唯有繪畫可以拯救她,愛情曾經能拯救她,但現在不能了,她有了自己的野心,愛情只能佔三分之一。甚至更少。

    強勢的女人會讓人感到恐懼,如果,如果她再是個美貌而才情的畫家。到最後,裡韋拉開始崇拜她,他終於明白,他不如她。

    我喜歡電影裡弗裡達那些畫,濃烈的色彩好像一隻隻火鳥,即使死又如何?生都不怕,還怕死嗎?弗裡達有天生的放蕩、任性和流氓派頭。從她的眼睛裡可以看得出來那放縱的野性,所以,她會得到畢加索的邀請;所以,她上了托洛斯基的床!托洛斯基是誰呀?共產黨的領袖!

    她的聲名顯赫的畫家丈夫再來求婚時,她的身體已經快崩潰,背部微駝。由於軟組織壞死,不得不截去膝蓋以下的右腿,到處是醫院的帳單,可是裡韋拉說,「我們就是為對方而生的。」

    此時,超越了性和愛。他們是靈魂的,是唯一的,既相互糾纏,又相互折磨。他們在床上,裡韋拉給弗裡達戴上一枚指,他說,「還有25天,我們就結婚25年了。」弗裡達糾正他,「不,是17天。」

    影片的最後仍然是觸目驚心的,弗裡達的畫《根》燃燒起來,那是她畫的自畫像,藍色的火焰燒了這短暫的一生,47年,真的好短。她曾經有過的愛或情,都剎那間灰飛煙滅,畫面定格在最後的燃燒上。我喜歡屏幕上最後一行小字「我希望我快樂的離開,並且永遠不再回來。」

    我想,這是弗裡達的心聲,一切的一切,去他的吧,就這樣了,我要以最火熱的方式離開,我不再回來了,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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