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依舊 第16章 死了都要愛 (3)
    那時她已經是一個公司的副總,並且出落得嫵媚大方,再也沒有當年的青澀。看到他的剎那,她愣住了,他一如多年前英俊飄逸,但他卻沒有認出她,一點也沒有認出來.

    她提到當年的書店,提到好多細節,可是,他卻幾乎都不記得。她這才知道,有些事情,只是自己的事情,和別人並無關聯。

    那些秘密,幸好自己分享了,幸好,她當年沒有說。

    是的,她不後悔,因為,青春裡的秘密,有些,只應該自己知道,最好不說,最好,永遠在心裡。

    就像那把紅雨傘,那是她的紅雨傘,甚至那上面小小的洞,也是她自己的創楚,與他人,無關。而她的青春,是那只夾在書裡的燕尾蝶,一直靜靜地躺在她的書裡,有時會飛進她的記憶裡,讓她溫暖,讓她感動,讓她留戀在十九歲的雨季裡。

    已經很好了,不是嗎?

    最初的風情

    青春總有開始的時候,或者是忽然間暗戀一個人,或者是喜歡了那些細細的高跟鞋?更或者,聽到一個人的歌聲感覺淚流?最初的青春,總是剎那間,把一個少年懵懂的心事悄然打開,再下去,所有的故事便帶了粉紅。

    而我,是從一條喇叭褲開始了自己的風情。

    正上初二,剪了男孩兒一樣的頭,穿著姑媽從軍隊上給我的褲子,深綠色,又肥又大,白色的球鞋,總之,很多時候,我是個中性的少年,十三歲,並不懂得怎麼樣來打扮自己,何況,我還不知道,風情是怎麼一回事。

    五月的時候,從上海轉來一個女孩子,高高的個子,白淨的臉,細長的手,眉眼間全是大城市孩子的風情,重要的還有,她穿了那樣有條與眾不同的褲子,黑底紅格子,上面細細的,把臀部緊緊地包裹著,下面卻突然大了起來,特別是到了褲角,簡直有一種誇張在裡面,因為比上面肥一半吧,我呆住了,因為從來沒有看到過這樣好看的褲子,況且,她身材好得要命,瘦瘦高高的,更把一雙美腿襯托得美輪美奐。豈止是我,所有人全呆住了,包括我們的老師,他二十多歲,剛從師範畢業。

    課間操的時候,恨不得全校的目光全聚集在她的身上,那種奪目的美麗一下子震懾了我。

    更幸運的是,她居然做了我的同桌。說好聽的上海普通話,穿美麗的衣服,課間我問她,你這是什麼褲子?

    她微微笑著:儂不知道嗎?上海南京路最流行的啦,喇叭褲啊。那時,我不但不知道喇叭褲,我還不知道南京路。

    我覺得自己很無知。

    況且,我長得還黑,還矮,這是致命的。我瘋狂地迷戀上她的褲子,她的聲音,還有,她細長的蒼白的手。

    暑假開始的時候我去和另一個同學給一家冷飲廠裝冰糕,一個月之後我得到了二十塊錢,媽說我可以自由支配這二十塊錢。然後我去了商店,買了一塊黑底紅格的布,和我同桌的那塊類似,但還不相同,因為布很粗糙,但我已很滿足,到了裁縫店裡,我點名要這種喇叭褲子,裁縫不明白,我說就是上面瘦瘦的,下面褲角非常非常肥,我用了兩個「非常」。

    我清清楚地記得,我的褲角是八寸五,事隔多年,那個尺寸依然在我腦海裡,那是我最初對時尚的追求。

    當九月一日開學的時候,我幾乎呆住了,幾乎有一半的女孩子全穿了喇叭褲,幾乎再有二分之一是黑底紅花的格子布。天啊,我簡直要暈倒了!但穿上喇叭褲的一瞬間我卻呆住了,如醜小鴨看到了白天鵝,如看到夢中的仙女,其實不過是一條褲子而已。

    同桌再也不穿那條褲子,她又開始穿一種叫牛仔褲的褲子了,接下來我們又是趨之若騖。

    那條黑底紅格的褲子,是我最初的青春和風情,從此,我由一個中性的少年慢慢變成愛美的少女,值得慶幸的是,最後終於長高了變白了,但卻很少穿那麼誇張的褲子了。

    我知道流行有捲土重來的時候,前些天逛街,看到有賣喇叭褲的,那個不到二十歲的女孩子說,小姐,買一條吧,今年最流行的。我笑笑說,嘻嘻,十七年前我穿過。

    春風知道我

    她是十七歲那年愛上他的。

    他是個公認的壞男孩兒,打架動刀子,抽煙喝酒賭博,身上刺了一條青。本來,她與他毫無聯繫,可是有一天,有幾個人在半路上攔住她,然後欺負她,因為她生得美。她求了幾個路人,沒人管。

    他管了。如神降臨,是從那一刻,她動了心。本來,她是極有前景的女孩子,學習如此好,老師家長心中的寶貝,可是,她一意孤行地愛上了他。喜歡聽他彈吉他,看他穿著破牛仔褲飛車的樣子。家裡人把她關起來,不讓她和他見面,他跳牆進去,然後給她開了門,兩個人拿了家裡的錢私奔了。

    這一去就是幾千里。

    他帶她去了內蒙,在呼和浩特,有他一個開酒吧的哥們。哥們知道他會唱歌,於是讓他來駐唱,他臨走前問她,敢和我走嗎?她說,敢。

    她很勇敢地跟他走了,坐了三天三夜的硬座,終於到了。哥們的酒吧卻著了火,她和他也不能回去了,於是在呼和浩特住了下來,

    這一住就是十年。

    十年,她由少女變成婦人,臉上有歲月風霜,生子後,不復當年動人的腰身。她為了他追求音樂的道路,曾經賣過豆腐腦,糊過紙盒子,甚至扎過花圈,也幫人哭過死人,只要能賺錢,只要讓他能寫歌,一切她都肯幹。

    十年之後,他一夜揚名,成了遠近聞名的歌星,也出了唱片,也開演唱會。有記者問他戀愛史,他竟然說,不,我還沒有戀愛。

    電視上,他是這樣說的。

    電視下,她的心冷成一坨,凍得僵瑟緩了過來,輕輕地咬了她一口,她不覺得疼,只覺得比疼還慘烈,竟然是被凌遲的痛。

    有人讓她去找他,去告他,把他搞臭;有人說,這孩子可以做DNA鑒定,他不承認行嗎?

    她沒有去,而是一個人選擇了離開。整整十年,她覺得無言見自己的父母,所以一直沒有回來。這次,她帶著年幼的小兒,千里迢迢回來,進門就跪下,叫一聲娘,這聲哭,是為了自己對不起娘。

    後來他更紅,她卻離他更遠,當初就是同居,根本沒有那張結婚證,他不承認就不承認。可是,有人問起他的時候,她不曾說過他半個不好。

    她有多委屈,只有自己知道。

    那委屈是蠶,一絲絲抽著,到最後,她成了自己的空殼。

    再後來,她嫁了一個老實男人,老實男人也不曾問及她的過去,只無限地對她和女兒好。她知道自己活過來了,人的生命力就是這樣強,以為再也活不下去了,可是,還是能活下來,哪怕給一絲絲氧氣。

    有人問過她胳膊上的刺青,那是他英文名字的縮寫,她試圖塗了去,可是效果並不佳,到後來,索性就那樣青著。

    也有人問過她的過往,她笑而不答,對舊人舊事,她隻字不提。

    後來有一天,她路過一家音像店,忽然聽到一首老歌,不必問我太多,春風知道我。聽到春風知道我時,她滿眼的淚,沒邊沒際地流了下來。和他分開以後,她一直微笑著,沒有流過眼淚,可是,這句「春風知道我」讓她明白,她的心裡,那最溫柔軟最心疼的角落裡,藏著她的舊光陰,藏著她的青春。

    不必問我太多,春風知道我。

    她不抱怨生活,不抱怨他,即使他們已經離散。如果愛了,就別怕被辜負,當初的愛當初的喜歡,是她自己願意,她不怪別人,當然,她也不怪自己。

    因為,那是她所願的。

    愛了,就別怕苦別怕疼,即使所有人覺得不值,可是,那場青春,她覺得值,即使所有人不知道,可是,春風知道。

    春風知道,在那個開滿了花香的午後,她是怎樣懷著一顆顫動而喜悅的心奔向了他。有那一刻,人生,還有什麼可抱怨?

    所以,她仍然微笑前行,仍然在生活裡安靜地做一支蓮花。是啊,不必問我太多,春風,春風知道我。

    飛起來的愛情

    我突然之間對夏加爾非常感興趣。

    整個夏天,我時常翻看他的一些畫冊。那些懸在空中的東西,從人到牛和羊,還有傾斜的房屋,讓我忽然有一種顛倒空間的感覺。

    之前,沒有人這麼畫過,之後,也沒有。

    而夏加爾畫得最多的是蓓拉。蓓拉是她的妻子,芬芳,美麗,動人。

    從二十二歲開始,他一直在畫她,這一輩子,他只畫過一個女人。這於一個如此具有才華的畫家來說簡直是神話,因為畫家的愛情可以放肆,甚至能給這放肆找出很多妥當的理由。可是夏加爾沒有,他始終如一,並且堅定不渝。

    他牽著蓓拉的手,把蓓拉送到空中,這副《散步》是他早期的畫,還沒有形成夏加爾風格。可是,他讓蓓拉飛起來,飛在生他養他的維台普斯小鎮,飛在俄羅斯大地上。蓓拉多麼像一隻蝴蝶,他們在空中漫步,訴說衷腸,我相信這樣飛翔的愛情。

    我驚詫的是他一直這樣愛著,因為他說,「只要一打開窗,她就出現在這兒,帶來了碧空、愛情與鮮花。」

    這詩一樣的語言描寫了他和她的愛情,她如此溫柔如此芬芳。他看她,是千萬朵中最艷麗的一朵;他看她,是人生初相見的那天空的顏色。我一直探尋他們之間的愛情秘密,因為整整三十五年啊,他們始終在一起。在一起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他們非常濃烈地相愛。

    黃昏的小鎮,他們常常會一起散步,然後很溫暖地看著身邊的牛和羊。夏加爾曾經說過,「要詩意地生活。」這是多麼煙火又多麼浪漫的話,詩是人生的一種精神狀態。如果你是莫扎特,它就是音樂;如果你是莎士比亞,它就是詩劇;如果你是夏加爾,它就是愛情的繪畫。

    在畫家裡,夏加爾是充滿了煙火氣息的畫家,煙火氣息於一個畫家而言是恐怖的氣息,更多的畫家被這種氣息所毀滅。因為煙火氣息裡更多的是庸俗甚至是流俗,可是,夏加爾從中找到了什麼?他找到了愛情,純粹的、乾淨的、芬芳的像一滴水一樣的愛情。

    每年的結婚紀念日,他都要為蓓拉畫一張像,這習慣,一直持續到蓓拉去世。愛情有了宗教的味道,就有了慈悲與心疼。看到夏加爾在蘇維埃時期遭遇的不公平待遇,看到一個名叫福西契夫的美術局長曾經把他的作品幽禁達四十年之久,我有微微的心酸,可是,我也有安慰。

    因為,他有愛情。

    他有這個叫做蓓拉的女人陪伴著,晨鐘暮鼓,有什麼是可怕的?再也沒有了。因為蓓拉懂得他,這種懂得,充滿了夏加爾精神世界的每個縫隙,所以,四十年幽禁真的不算什麼,和愛情的強大比起來,幽禁只不過是一種虛無的形式。

    愛情的快樂能讓人變得永遠和兒童一樣,我很少在夏加爾的畫中看到過絕望和憂傷,他的所有東西都在空中飛著。所以,我感覺他的心也在空中飛著,當然,他把愛情也帶到了空中。

    想像吧!空中的愛情,這是多麼美妙的愛情,一切都在他和她的腳下,她們無視所有。就這樣飛翔在自己的世界中,一臉甜蜜一臉安詳。飛起來的愛情是唯一的,是獨出心裁的,也是夏加爾的!

    他也因此奠定了自己在美術界的地位,獨一無二,百年才會出來的一位大師。就像他的愛情,和他的畫一樣,什麼時候提起,都這樣歷久彌新,都這樣帶著淡淡的薄荷香,清涼而薄香。

    2006年,丹麥Arken當代美術館現展出「馬克·夏加爾的愛情世界」。這是多麼美麗的展覽,夏加爾的愛情世界要比他的繪畫世界還要迷人,因為,他和蓓拉創造了一種神話。她是他的世外桃源,用最本真最純粹最乾淨的愛情餵養了這位天才畫家,愛情讓夏加爾飛越了塵世的灰暗,飛越了四十年的幽禁,從而繼續保持了自己的本真。

    在《薔薇色戀人》這幅畫中,我看到一個女人的側臉。她被擁抱著,很安詳,黑色的衣服,紅色的底色,黑和紅應該是衝突的,或者至少是傷感的。可是,一點也不。我只覺得溫暖和安詳,這是夏加爾的《薔薇色戀人》,他們在分享孤獨,即使分享孤獨,他們仍然是幸福的,明亮的!

    而在這一系列的《白色戀人》、《灰色戀人》、《綠色情人》中,蓓拉是他唯一的女主角,是他的花影戀人!

    這麼多難得!人性的獨自和畫家的一意孤行全被愛情的河流沖走了,他們一直往對岸走。夏加爾是通過蓓拉往對岸走,愛情是他的靈魂,而蓓拉是他靈魂中的靈魂。我迷戀甚至沉溺於他們的愛情中,並且為夏加爾慶幸和幸福著,我慶幸他遇到自己愛著並且也愛他的女子。這於一個畫家而言是多麼重要的事情,因為一個畫家的精神越純粹越執著,他的作品就會越有力量,蓓拉給了夏加爾最完美的愛情,夏加爾給了世上最完美的繪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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