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她的名字這樣好聽。
我們很晚才回來,有的還帶著舞場的味道,有的還帶著愛情的氣息。那個時候,茉莉都在看書,她很安靜,小聲和我們說,熱水我都打好了,你們洗洗吧。
很長時間以來,我們習慣了茉莉這樣溫柔地對待我們,宿舍的地板她拖得最多,熱水也是她打得最多,但話最少的就是她。她不善言談,但極喜歡照鏡子——儘管她長得真的不美。
茉莉只有一米五六,而且有南方人的黑、瘦、干。眼睛又小,又不喜歡說話,她穿衣服還那樣平常。唯一好看的地方是額頭,又飽滿又盛大,可是,有那個男生會喜歡一個女生的額頭呢?
大家紛紛的熱戀失戀,不斷地折騰,只有茉莉是安靜的。
有人問,茉莉,你怎麼不戀愛呢?
這個問題其實是很尷尬的——因為沒有男生追啊。
茉莉的回答總像她的考試成績一樣精彩:因為,我還沒有到戀愛的季節;因為,我的愛情春天還沒有到來啊。
我們都以為茉莉是自卑的,可是,在她的眼神裡,我們看不出她的自卑。這個永遠拿第一名的茉莉,這個唱歌極亮的茉莉告訴我們,蝴蝶總會等到自己的春天。她從來不認為自己是一隻蛹,而是生來的蝴蝶。
這種自信,我們都沒有。
大二時,我們新來了輔導員。
幾乎所有女生都動心了,是啊,他這麼帥,好像童話裡的王子,騎著白馬而來。一米八三,長髮飄飄,吹薩克斯時簡直棒極了!而且,他去打藍球時,好多啦啦隊的女生站在他的身後。
就連我們宿舍的老五都動心了。
老五是我們班的班花,一米七一的個子,長長的秀髮,加上那只有一尺九的小蠻腰,讓無數男生折過腰。我們宿舍的花總是新鮮的,是那些男生送給老五的。
沒有一支花曾經送給茉莉。
茉莉說,我本來就叫茉莉,本來就是一朵花啊,呵呵,真的沒什麼。
輔導員來了以後,我們開老五的玩笑,老五,去,把他拿下。我們只能開玩笑,因為,我們沒有那個本事,而老五是《紅玫瑰與白玫瑰》中的王嬌蕊,是《傾城之戀》中的白流蘇,風情萬種、曼妙妖嬈。何況,他們站在一起,玉樹傾城,那樣的女貌朗才啊。
在段時間,我們不停地鼓動著老五,讓老五去和輔導員談戀愛。
老五猶豫地問我們:我行嗎?我行嗎?言語之間充滿了懷疑和否定。
我們忽略了一件事情,茉莉常常晚歸。
甚至週末,她也不在了。
熱水沒人打了,小零食沒人給買了,宿舍裡亂七八糟如同豬窩了,我們才發現,茉莉如此重要。
我們都以為她去自習室或閱覽室了,她想出國,她想考托福,所以,她要分外地用功。
沒有人懷疑她在戀愛了。
可是有一天,老五去約會輔導員,我們給老五打扮一番,讓她穿上藍色的長裙,把長髮高高盤起,給她化了淡淡的妝,然後我們說:等待你的好消息。
我們等待來的卻是震撼的消息。
老五回來時,一臉的惆悵,她說,輔導員戀愛了。
是誰?我們迫不及待地關心是哪個女生如此幸運。
老五看了我們一眼說:「看看我們宿舍少誰。」
我們沒有反應過來,彼此看了一眼說,誰也不少啊。可見,茉莉的位置是那樣微不足道,我們甚至覺得,她這樣平凡,平凡到快讓我們忘記了,只有在沒有熱水時才會想起她。
茉莉呀。老五說,我看到紫籐樹下輔導員和茉莉輕輕地擁抱,他們,他們在戀愛了呀。
我至今能記起當時我們幾個人的反應,張了好久嘴巴,然後問,真的?真的?那天茉莉很久才回來,我們五個整齊地站在她面前,然後問:「真的?」
一切太不可思議。
茉莉面似桃花,羞澀地笑了:「真的。」
那是只有戀愛中的少女才有的羞澀,那麼美那麼動人那麼芬芳!接著,我們便開始懷疑這場愛情的真實性,認為輔導員早早晚晚會始亂終棄,他不過是圖一時的新鮮,因為茉莉只到她的肩膀不算,走到一起時,簡直像領著一個小孩子。他的光輝,她的平凡,他的明星式招牌笑,她的「簡愛」式的普通容貌,
我們追問了好久他們的戀愛是如何開始的,茉莉總是含笑不語。然後說,愛情,愛情哪能說清呢?說得清的,還叫愛情嗎?
這真是一句最偉大的話!我們驚羨的同時,也在想,為什麼,看起來最不能發生愛情的兩個人卻發生了愛情?
我們這樣惡俗,以最世俗的標準來量這段愛情,但他們直到大學畢業,他們之間卿卿我我,不離不棄。
我們總以為成績如此好的茉莉會出國,因為她的托福成績全校第一。可是,快到畢業時,學校動員大學生到西部去,到山區去,於是,茉莉決定去最貧困的山區當一名中學老師。
這於愛情而言是最大的考驗,所有大學戀人在畢業時都會面對分別的考驗,茉莉的更進一步,她要去最偏僻的山區了。
都以為會落花流水兩由之了。但輔導員說,茉莉去哪裡,我就去哪裡,有茉莉的地方,就是愛情的天堂。
那是我聽過的最甜蜜的海誓山盟了,他們帶著簡單的行李坐上火車出發了。我們去送他們,在站台上,他輕輕地擁著茉莉對我們說:「茉莉,她就是我的傾城之戀。」
去送的人幾乎都流了淚,我自此知道,愛情,只和心靈有關,和靈魂的纏綿有關,和那些世俗的長相、身高、金錢、權力……關係並不太大,於茉莉而言,更是如此。
如今,茉莉和輔導員在山區好多年,他們有了一朵小茉莉。我曾打電話問茉莉,茉莉,你幸福嗎?茉莉回答我,親愛的,我幸福得嘻唰唰的;這世界上,只要有一棵樹和另一棵樹站在一起,只要有一朵浪花追尋另一朵浪花,只有一朵白雲依偎另一朵白雲,只要有一片天空嚮往另一片天空,那一定是我們!
那能不是愛情嗎?多年之後,我得到茉莉這樣浪漫的回答,怎能不淚濕?
我也曾問過輔導員,茉莉,依然是你的傾城之戀嗎?
輔導員給我的回答是:「永遠是,今生是,來生,也是!」
破碎的金桔
說好了不再見的。分手的戀人,決絕的方式是最好,從此,兩不相見;從此,你只定格在青春裡那張黑白照片裡。
午夜接到電話,他說,我回國了,在北京,你,能來嗎?
正是秋天,金桔到處都是。小小的金桔,又甜又酸。十六歲那個,他從南方而來,遇到北方的她。他曾經遞給她一隻金桔,說南方的金桔這樣的好吃呢。
其實,初戀是從那隻金桔開始的。
她有個筆名,就是桔子。寫詩也是從他開始。
他習畫,考入美院,越畫越遼闊,一直畫到法國去。走之前,也輕輕地抱著她說:死生契闊。她也真哭,眼淚濕了他的新衣,一點點還溫熱,愛情隔了兩端,這不是距離的問題,這是一個人對另一個沒有交待。
十年,她學會打理自己的感情,亦不輕信所有男人的甜言蜜語,但依然還愛吃金桔,南方的桔子大批地湧入了北方,看到金枯,想起他來。
只是想起,偶爾想起。
她以為的刻骨銘心,卻原來也能雲淡風輕。
接了電話,當然是心跳加速。第一個鏡頭她記得,跑到鏡子前,看自己是否老了——少年子弟江湖老,紅粉佳人兩鬢斑。十年,老了曾經花樣年華的青澀少年,她的櫃子裡至今有那時的留下的一件白襯衣和牛仔褲,捨得不扔,因為,上面有光陰的味道,愛情的味道。
看了自己好久,慨歎一聲,然後去北京買衣服,買了還買,近乎瘋狂近乎傻,一擲千金,又如何——還是覺得配不上這場相見。
挑了又挑,選了又選,還是穿了舊衣。或許見舊人穿舊衣最合適。頭髮不是清湯掛面了,大捲飛著,頗有幾分風塵氣了。快到酒店時,看到賣金桔的攤子,光滑、金黃,又生動雙飽滿,買了好多,提著兜子上了電梯。
電梯裡還有鏡子,於是,還照。
最後整理了髮型,敲開門的剎那他卻伸出手來,客人似地說:「你好。」
完全不是她想像的樣子。
你好。這麼有禮貌而拒人於千里之外,完全不是十年生死兩茫茫,而是如客人一般。
也跟著說了「你好」。然後拘謹地坐在沙發上,曾經的親密愛人,忽然無話可說,為了有個話題,她問起他在法國的情況。
他開始侃侃而談,談到她的汗滴下來。
普羅旺斯到塞納河,他裡面有太多吹噓的成分,但她故意不點破他。
最後一句,傷了她的自尊。
他說,你們中國人現在觀念也落後,消費意識也不行……他用的是「你們中國人」,到此,她已經後悔來見舊人了,她怎麼會給了他這麼一個顯擺的機會呢?一起下樓吃飯時,她一直提著那兜金桔,本來想送他,又怕他說,我不吃這鄉下的東西了,是呀,如果人家只喝法國的咖啡呢。
吃飯是在一個叫普拉娜的啤酒屋,德國人開的浪漫之屋。他仍然在賣弄和吹噓,她臉上仍然微笑,一如對待自己客戶,到現在,她開始充滿感激。
如果不是來見他,怎麼會發現他變得如此惡俗,惡俗到讓人以為這些年他不是為了藝術,而是為了金錢去了法國。
散了時他說,我能擁抱你一下嗎?
她遲疑了下說,可以呀。
走過去,距離他最近時,她卻感覺到自己已經徹底地離開了這個人。她走時,他說,我用寶馬車送你,他強調自己的車是寶馬。
她再次笑了,沒事,打的挺好的。
她沒有忘記那兜桔子,到最後,她仍然提著這兜桔了,一直提到上了出租車,一直提到自己樓下,那兜桔子忽然散了。
順著樓梯,那些桔子瘋狂地滾著。
她沒有去拾,在樓道裡輕輕地笑了,空氣中,有一種神秘的芬芳撲面而來。
燕尾蝶
她喜歡自己的學長。
學長是許多人的偶像,不只她一個人喜歡,每個女孩子都喜歡好看而且出色的男子。學長是藍球隊長,還是學生會主席,會彈喜他,會吹口哨,學長的成績,全年紀第一名。
學長還是廣播站的站長,每次念詩時,她都站在學校裡的紫籐前靜靜傾聽。這樣傾聽了兩年,學長就考上大學走了,上海的一年重點大學。本來她的學習成績一般,可是,為了能再看到他,她發了瘋一樣的努力刻苦,只為了能去上海。
一年之後,她也來到上海。
暗戀,是一種徹底的寂寞,有心動,有幸福,可是,更多的是,是一個人的心酸。因為在同鄉會上,學長根本認不出她,叫不出她的名字。
他開了一個小書店,她就常常去那個小書店,為的是能遇到他。
第一次遇到他時,他沒有認出她。她匆匆地翻著書,手有些顫抖。
第二次遇到他時,他正和一個漂亮的女孩子講話,她仍然假裝翻著書,看到她時,輕輕地點了一下頭。
第三次遇到他,他看著天,發著呆,她一邊翻書,一邊偷偷地看他。這次他問:你常常來看書啊,喜歡什麼書?張愛玲女孩子們都喜歡,我剛進了一整套她的全集。
為此,她買了他推薦的整套的張愛玲全集,之前她並不知道張愛玲,也少讀她的書。可是買了之後,她才發現,這個女子真的很讓她喜歡。愛情是一場病,是一場早早晚晚要生的感冒,總會發熱幾天,總會吃什麼藥都不管用,唯一的藥就是他。她天天想見到他,兩個學校離得遠,為此要騎上一個小時的自行車,可是,她不怕。
只要能見到他就好。
有一次淋了雨,發了幾天燒,那次還沒有見到他,他沒來書店。她有些惆悵,可是,又有說不出的甜蜜。
第十次見到他的時候,天還在下雨。
他遞給她一把,紅色的傘,有小小的洞,可是,她非常喜歡了,因為,那是她離他最近的一次。他說,打著傘走吧,別淋著了。
那天回走的路上,她一直想哭,她對他的暗戀像春天的這場雨,漲滿了整個湖面,快溢出來了,快撐不住了,她想告訴他。
在還傘的那天,她決定告訴他。
去的那天,她著實打扮了一番,去買了一件新裙子,淑女屋的。去做了頭髮,就像上次買書一樣,她又把錢提前透支了,可是,她願意這樣做,因為,他值得。
去的路上她的心一直在顫抖,怎麼說呢,怎麼說呢?
去了才發現,幾天沒來,從前的書店換了名字。
他呢?她問新店主人。
新店主人是個女孩子,大四的女生。她低著頭整理東西,你說從前的店主啊,出國了,和女朋友一起出國了!
她的內心,轟隆一聲,好像什麼東西塌了,再也起不來了。她拿著那把傘,往外奔著,太陽明晃晃的,她的心裡空了,人沒有了,她的心空了。她覺得,自己是一隻斷翅的燕尾蝶,好像再也飛不起來了。
那把雨傘,她一直留著,上面的小洞洞,她用針線縫好了,還繡了一朵小小的梅花,那是他和她之間唯一的聯繫。
十年之後。
她沒有想到再次遇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