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依舊 第14章 死了都要愛 (1)
    一切從愛情開始

    我記得薄薄的素秋裡,我仍然穿著單薄的白衣站在他家樓下。那年我十六歲,迷戀著白,白裡有一種青,讓人心碎,也讓人迷戀。

    一切從暗戀開始,一切從愛情開始。

    他的眉毛他的眼睛,他的嘴唇他的頎長的身體,甚至他的每一個細胞,重要的是,他的白衣。

    他總喜歡穿白衣,那仙風道骨讓人沉醉,欲罷不能裡。我看到一個少年的空靈和素然,於是,更加義無反顧地喜歡。

    這是沒有辦法的事情。無緣無故的愛,從來都是沒有辦法的事情。

    而喜歡白,就是從他開始的吧。

    我只知道白有一種近乎不沾煙火的清涼,卻也不知道它這麼不禁髒,這麼容易變黃。為了配合他的白,我幾乎不再穿任何顏色的衣服。

    後來才知道,喜歡白色的人,天生是自戀的。

    他們是臨水照花的美少年,眼裡哪裡容得下別的人別的物?

    我仍然一意孤行地喜歡,近乎狂熱,近乎不通情理和肆無忌憚。

    甚至,收集他扔的垃圾,筆記本,廢舊的紙,不出水的圓珠筆,只要他用過的使過的,我便覺得千好萬好。

    愛情也許從來都是銷魂和惆悵同行,一半甜蜜,一半心酸。

    就像我喜歡白衣,白到自己看著都一片寒涼。我每日跟在人家後面,他在前面騎,我在後面騎,白衣閃過一個,又閃過一個。

    我記得那個雨夜。

    我跌倒,戴的眼鏡碎了,扎破了我右側的臉,是挨著眼角的地方。我摸到自己的臉上有粘粘的東西,腥而且熱。

    是血。

    因為追求那夢想中的少年,我流了血。

    趕到醫院,大夫幾乎是不負責地就給縫了針,五針。多年以後,我的右眼旁側有一個小小的月牙,這是只有我知道的秘密,有關雨夜,有關暗戀,有關白衣。

    那年,我十七歲。

    此後經年,我少穿白衣,因為發現這麼容易髒容量舊容易泛黃。有一天我搬家,看到那些舊的白衣,真是舊了,就像一張老臉,再也不敢想像他年輕的樣子。那些白衣委屈地在衣櫃裡,黃了,有了漬。我想洗乾淨它,結果發現很枉然,我用了84消毒液,鄰居姐姐告訴我可以漂白,結果我發現,所有的衣服,呈現出了一種光陰黃。

    這更讓我惆悵。

    我把它們一件不留地送了人。

    我拉開衣櫃,看了看自己的衣服,一點也不花團錦簇,還是一件件素色的衣衫,格子的,灰色的,黑色的,墨綠的,只是少了白色。我對白色有了恐懼感,它過於矯情,過於張揚,過於顯擺,所以,我潛意識中拒絕了這種顏色,也許,也許是因為愛情裡惆悵的傷害。

    秋日陽光下,把收音機調到99兆赫,正播齊秦的老歌《冬雨》。主持人說,對於七十年代出生的人說,這首歌是很疼的記憶,那時的女主角還是王祖賢,那麼傾城之色的天人。二十年後我再看到她,老得不成樣子了,穿著碎花的露背裝,背上好多肉。我忽然掩面,替她難過起來。

    她怎麼可以穿碎花的裙子。那是小女孩的招數啊。

    她的臉上,亦沒有了當年的神韻,就那樣笑著,有幾絲尷尬,有幾絲牽強。我摸了摸自己眼角邊的小小痕,無端地難過起來。

    一切從愛情開始,一切從平靜結束。

    而我貪戀的少年顏色,已經在我的手裡,老成一片舊青苔,無限地蒼綠,綠得要滴出一滴眼淚來。

    這薄薄的素秋,請允許我清掃過去的塵埃,請允許我在暮色裡,對一棵已經落葉的青裳樹發發呆。此時,此刻,是我一個人的長恨歌,無關風月,有關清歡。

    當時年少春衫薄

    他一直記得十六歲的那天。

    是春天的薄暮吧,十六歲的少年,快速騎著單車去參加一場足球。因為晚了幾分鐘,他生怕入場晚了被教練罵,騎得太快了,拐彎時,一個女子輕飄飄地倒在他面前。

    那是他第一次如此近地離一個女子這樣近。

    他慌了,有些結巴的說:你……,我……,你你……我我……簡直是亂了,他不知要面對這樣一個白衣女子。她黑的長髮,白的長裙,春天裡一張油畫一樣的臉。女子明顯地比他大幾歲,罵他:你個小冒失鬼!

    他的臉騰就紅了,抓了抓頭髮,跑了。

    第二天上課,他又看到了她。

    她是新來的實習老師,教英語。之前,他的英語成績一直最次,當看到她進來時,他的臉又紅了,心裡怦怦地跳著。

    她也認出了他,衝他微微點頭,他感覺渾身的熱,只覺得心裡有什麼東西一直往上生長著,再也難以阻擋。她那天穿了素色上衣,火紅的裙子。她的聲音這麼好聽,他從來沒有發現,英語的發音原來這樣好聽!

    班裡的男生都說,這個實習老師好漂亮啊,女生們人人做了一條紅裙子,而他的心事多了。

    因為他喜歡了一個人。

    這喜歡是私蜜的,是歡喜的,也是不能和別人的說的。

    鏡子裡,還是那個懂的少年,還是長滿了痘痘,太難看了!簡直是不能忍的,太矮了,才一米七!還戴眼鏡,眼睛還小!

    可是,誰能管得住他的喜歡?

    每天,他穿過那些盛開的木花去她的宿舍門口。大多數時候他遇不到她,她的宿舍裡飄出海飛絲的味道。

    是她用的洗髮水吧?

    多少年之後,他還是愛用海飛絲的洗髮水,薄荷味道的那種,有淡淡的清香和迷離。

    有誰記得黃昏中發呆的他呢?

    有誰記得他數過她穿過多少件裙子多少雙襪子?有誰數過她襯衣上的紐扣?有誰知道她的紫色襪子上有一個小小的洞呢?有誰呢?

    惆悵死了。

    他有一個口琴,從前不怎麼吹,有了心事之後,他常常會在教室裡吹口琴,《山楂樹之戀》、《紅河谷》……有一次,她站在他的身後。

    他不知道,只顧吹下去。

    吹完了,聽到後面的人鼓掌。

    他回過頭去,看到光的她。

    在光中,她的臉好像一座女神一樣。他呆了,渾身顫粟著,眼淚幾乎就要吹來了。她大概以為他吹得曲子動情吧?他跑了,在春天的風中跑著,不知要跑去哪裡。可是,一定要跑,跑到跑不動為止。

    心,就要跳出來了。

    到天黑想你沒辦法,沒辦法!

    最後,他撲倒在春天的大地上,在草地上哭了,他這樣有悲傷,說不出的悲傷。是啊,這樣的悲傷如何能說出呢?

    第二天他發現她沒有來。

    她病了,感冒了發燒了,他很心疼,下課後去買了很多水果。天黑下來之後,他放到她的窗台上,留了一張小紙條,上面寫著:你快點好起來吧。

    放下後他迅速地跑了,他不能讓她知道,不能讓別人知道,這是屬於他一個人的秘密。他為這秘密欣喜,為這秘密快樂,也為這秘密憂傷。

    十六歲,雨季一樣的十六歲啊,春天還沒有完全來,就像青春還沒有完全來。他緊了衣衫,走在早春的雨裡,很惆悵,也很甜蜜。

    後來,她就走了,據說畢業了,據說去了香港,據說嫁了一個有錢人。

    後來,他的英語越來越好,在高考的時候,他的英語成績全學校第一。他考到她曾經的外語學院,感覺著她的當年,這是她走過的路麼?這是她打過飯的食堂麼?這是她站在花樹下照相的地方嗎?這是雨中傷感的操場嗎?他走過這些地方時,常常想起她,好像想起一個故人。

    同學聚會時,有人提起她。有一個男生說,我當年迷戀死她了,她病了以後,我買了一大兜紅桔放在她的窗台上,看到她我就會臉紅心跳,聽到她的聲音我就會呼吸加快……

    他笑了,原來,少年時的喜歡和惆悵都會如此相同,而當時年少春衫薄,冷了熱了哪裡知道,只知道一意孤行地喜歡下去,那才有少年的青澀與猛浪吧。他曾經是那樹上的柿,如此生澀,經歷了歲月的塵煙,終於紅了,終於軟了,終於甜了。可是,這一場早春的暗戀和喜歡,從來是衣帶漸寬終不悔啊。

    水仙已乘鯉魚去,一夜芙渠紅淚多,他彈了彈身上的煙灰,走到夜色裡,想著十幾年前的春天,嘴角上浮上淡淡的笑。春衫薄的十六歲啊,此時此刻,讓他充滿了感激,因為年輕的時候如果喜歡一個人,那於人生而言,是多麼歡喜的一件事情啊。

    記得

    她記得他年輕時的樣子,那時他剛畢業,有幾分青澀的笑,說話結巴,愛臉紅,就是那個樣子,讓她一下子情竇初開。

    然後是轟轟烈烈的相愛,轟轟烈烈的出名。

    在小縣城,師生戀是不被允許的,是如此大逆不道。她被父母轉學到了另一個縣城,他則被發配到一個鄉里當老師。

    她還記得剛分開那陣,她每週騎五十公里的路去看他,一路上塵土飛揚,黃沙遍地。到了他那,他給她打一盆水,看她洗臉,叫她小鴿子。

    那年,她才十七歲,他比她大五歲,二十二歲。後來,她的父母知道她這樣固執,把她轉到了外省的姨媽家。她再也見不到他了,於是給他寫信,可是,信全退了回來。

    她哭了又哭,想休學去找他。那個暑假,她偷著跑回來去看他,他早就調離了那個學校,去了更偏僻的一個學校。她找到他的時候,看到了他的妻子,已經有兩個月的身孕。

    為什麼?她問。

    他答,為了你。

    她哭了,才發現錢包沒有了,她被小偷偷了!他給了她一個月的工資,送她到小鎮上的車站。她問他,你會忘記我嗎?他低著頭,一直沒有說話,她走了,再也沒有回頭。

    那錢,是一百八十塊,她記得清清清楚。

    十五年後,她成了美國回來的海歸。考上名牌大學之後,她又考取了美國的一所大學。她仍然一個人,沒有結婚,不是沒有人追求她,而是她覺得自己太挑剔了,一直覺得所有人配不上自己。

    後來,她回了一趟老家,別人向她說起他,她冷著臉說,忘了。

    她沒想到遇到他,但在小城的街道上,她看到了他。

    很冷的天,他穿了一件黑色的羽絨服,頂著風騎著自行車,風吹起他的頭髮,很亂。他的眼睛是腫的,他的頭髮有了白髮!

    她幾乎沒有認出他!

    但的確是他!

    即使他老了瘦了黑了干了,但她還是認出了他!她也變得讓他認不出來了,這麼冷的天還穿著絲襪,這是在美國養成的習慣,再冷的天也要穿絲襪!紅色的大衣,鄂爾多斯的黑色羊毛衫,手裡的LV包包要一萬多塊。她現在是大律師了,在京城有自己的豐田跑車和帶露台的房子。

    她在後面叫了他的名字。

    他回了一下頭,覺得自己好像是認錯了人,於是又騎上自行車,她再次叫了他。

    他站住,回頭看到她。

    十年生死兩茫茫啊!他嘴唇哆嗦著;你回來了?我給她抓藥去,她有風濕病,好多年了,學校裡的房子陰冷……他說著這些家常事。她記得他多年輕飄逸啊,她記得多麼好看啊,她記得他細長的手指。但現在,他看到了一個中年男子,眼袋垂下來了,手指關節極大,頭髮亂篷篷,站在冷風裡傻笑著。

    她還記得黃沙遍地,她騎著五十公里去找他。他給她炒土豆吃,給她暖著手。她的腳凍了,他脫了鞋給她捂著。

    她以為忘記了,但剎那間她卻發現,這一切,她都記得。

    她給了他電話,說,我北京認識一個老中醫,看風濕特別好,你一定記得帶著她來找我。

    往回走的時候,她的眼淚一直迎著風掉,掉得很急。那過去,好像一瓶過期的罐頭,雖然過了期,可是,一直在那裡啊。

    回北京後她打電話給他們,來呀,我等你們呢。

    他不好意思,怕麻煩你。

    不麻煩,我給你們約好了,來吧,有地方吃住,我都安排好了。她不嫌他們,把自己的屋子騰出來讓他們住,自己住公司去。

    來的那天他親自去接的,在火車站,他介紹給她:這是你嫂子。她把那個面如土灰的女人叫:嫂子。

    到了大夫那,她嚷著,哥,你去取藥,我陪嫂子買點東西去。

    那是她再次叫他哥,他們好的時候,她一直叫他哥。而十五年之後,她依然叫他哥,這聲哥,有情有義,有多少舊光陰!

    她一直叫他哥、嫂子,叫得極為自然,那大夫說,你哥長得可夠土。她笑笑,不答。

    走的時候,買了大包小包,特別給嫂子買了化妝品,四十歲的女人哪能不用化妝品?上車的時候,她還塞了一萬塊錢給他,他不要。她說,那一百八十塊錢,換成今天,加上利息,有一萬了。

    他一直沒有說話,一直和她很客氣。火車開動後,他忽然叫她,小鴿子,我都記得。

    十五年了,她沒有哭過,可是,那天她在站台上,她和傻子一樣哭了。小鴿子,那是她的小名兒,只有父母和他知道,父母去世了,這世上唯一一個叫她小鴿子的人就是他!

    那些過去啊,原來我們都記得……什麼都沒有了,原來我們還是親人!

    傾城茉莉

    毫無疑問,茉莉是我們宿舍最難看的女孩子。

    大學裡,但凡有兩分姿色的女孩子都談戀愛了,可是,茉莉沒有。宿舍裡有六個人,五個人在週末都要出去,可是,茉莉沒有出去。因為,沒有男生站在樓下的法國梧桐樹下叫她的名字。
本站首頁 | 玄幻小說 | 武俠小說 | 都市小說 | 言情小說 | 收藏本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