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依舊 第13章 愛我所愛 (5)
    可是如果人到中年再玩這樣的把戲,實在是情何以堪。在大街上演練坐在他單車後面,也實在是慘不忍睹。中年人,還是在奧迪車裡談情說愛更合適,什麼階段,就有什麼階段的道具。

    就像薄情,開始遇上這樣的主還尋死覓活,長久了,也就麻木了。有一項科研成果表明,男人是一種善變的、薄情的染色體,如果這樣一想,只能一笑,然後說,薄就薄吧,既然想愛,就別怕薄,別怕被辜負!

    芙蓉面

    她低下頭,他一直看著她。他說,你有一朵芙蓉面呢。這個芙蓉面,其實是他愛她,她既不傾國,亦不傾城,可是,他就覺得她傾了國傾了城。

    戀愛中的男女,一個總覺得另一個是芙蓉面。

    《鋼琴別戀》裡的女子,一直有著張凜洌的臉,是,足夠凜洌,可是,還不夠,還要加上那黑衣和蒼白的臉,還有沉默的、絕望的眼神。我喜歡看她安靜地看著對面男子的神情,永遠讓人看不透,永遠神秘,神秘到讓男人心悸。她在海邊孤獨地彈鋼琴,終於以她的絕色傾城之姿讓柏因愛上她,並且,一步步引導她走向愛情。

    這個電影中,她只笑了兩次。唯一的兩次。第一次是在海邊彈鋼琴時,她的小女兒在海邊跳舞;第二次是她和柏因逃走之後,她學著發音,不再沉於啞的世界中。柏因,這個不識字的男人攔住她,然後把她拉向他懷中,慢慢親吻著,她笑了。那一刻,我發現這個女子如此風情,原來。

    原來,有了愛情的人是這樣不一樣。

    涼的心忽然熱起來,臉就微微地紅了。就像愛玲,喜歡把頭低到塵埃裡,胡蘭成形容,這是桐花萬里路。就像徐志摩,叫著小龍發了瘋,給小曼買了綢子緞子寄過來。就像查爾斯王子很不要臉地對卡米拉說:我願意當你的衛生棉。

    參加女友的婚禮,她不美,沒胸,有如小豬似的胖。甚至,單眼皮因為割雙眼皮而垂了下來。可結婚那天,滿屋子女子沒有她生動,她的每一個細胞好像都在幸福地顫抖。在主持人問是否愛她的男人時,她的聲音大得差點掀翻房頂,「我愛他。」她堅定而大聲地說,轉瞬又紅了臉,那低下頭的剎那,讓我想起《鋼琴別戀》裡的女子。在最後一刻,低下頭,笑了,那樣動人,那樣傾城。

    看《金瓶梅》,潘金蓮與西門慶第一次偷情,一根竹竿掉下來,打著官人的頭,之後是他捏她的腳上她的床,她也是含羞帶雨。後來,為了這個官人,不惜殺了親夫。我疑心她根本沒有怕過,女人如果為愛情犯起傻來,有種恐怖的美,就像《鋼琴別戀》裡愛達與柏因偷情讓丈夫逮到,他舉起斧頭砍下她的手指,讓她不要再彈鋼琴,還有比這更恐怖的懲罰麼?

    可是,可是我一生難以忘記那個剎那。

    那個女人沉默而冷靜的眼神,站在雨中的泥濘裡,蝴蝶一樣軟軟地倒在地上,血染紅了雨水裡的泥。可是,她的眼神一直很安靜,安靜到有一種嚇人了。

    和她的笑比起來,我更迷戀這冷靜的眼神。

    我想,愛情是個有毒的東西,讓女人,寧肯死,也要。

    痛快地活總比苟且要迷人千百倍。這,大概是唯一的理由。

    而在自己的愛的男子面前,無論多麼難看,也是一朵芙蓉面吧?

    愛情也是個江湖

    半年前,與幾個舊友吃火鍋。忽然就說起了愛情。

    是因為,一個朋友正在經歷婚外情,而且,鬧得不可開交了,滿城風雨了。太太不肯離,情人不肯放,總之,他十分疲憊。他對我們說,哪個,我都放不下。妻是髮妻,與我同甘共苦過,可就是沒了感覺。當初說一輩子也是真的,現在,沒了感覺,也是真的。情人也三四年了,離開半分鐘就想,就想和她在一起。然後他茫然地看著我們,你說,如果允許娶兩個多好啊。

    聽得人目瞪口呆。

    還有女友,坐在我對面,一杯又一杯地喝著啤酒,我問她,你怎麼看愛情這個東西?

    她看了我一言,說了一句滿座震驚的話:不忒好。

    曾經,她轟轟烈烈過,和一個畫家,愛得天翻地,她與他,都是人中龍風。是的,同樣的出色,他的畫,配上她的字,那是曾經的一段佳話。

    裝修房子,買窗簾,照婚紗,所有的婚前準備全做好了,男人逃跑了,去了西藏。然後,再也沒有回來,娶了一個當地西藏姑娘,如今,過著與世隔絕的生活。只有她,一個人,安靜地寫字,還在等待。

    碎的心,讓什麼來縫呢?

    身邊的男子,高大英俊,是我們小城有名的鋼琴家,他有修長的手指。在別人都在談戀愛的時候,他一個人彈肖邦,一個人去看大海,去登泰山,他說,喜歡孤獨。

    我們總以為,他過於自戀,不會談戀愛的。可是他說,愛情這件事情,最充滿玄機,什麼時候遇到什麼樣的人,那幾乎是命中注定。愛情不是找到的,一定是遇到的,歷經千回百轉的大概不是愛情,有親情成分在裡面。愛情一定是,等了又等,然後,她出現了,你認定了,就是她了。

    說什麼理論的都有了。

    都振振有詞,各人的愛情不同,四個人,只有我還在沉默。

    此時,我的愛情落花流水春去也,我只想一個人靜靜呆著。我說,愛情是件奢侈品,不愛愛情的人,不要輕易消受它,否則,它帶給你太多的傷痕,會讓你一生不得安寧。

    不對,男人反對我,愛情是日用品。離了就不舒服,用了就舒服。

    對面的女友說,愛情是高檔消費品,沒有忍耐力的人別輕易碰觸愛情。

    漸漸喝多了,還是沒有說清楚愛情是什麼。

    門外卻傳來了爭吵。

    是兩口子,帶了孩子來吃火鍋,不知為什麼吵了起來,吵得很厲害。我們出去,男人一個耳光已經打在女人的臉上,女人罵著,很難聽的話。

    孩子哇哇地哭著。

    原來,是為了點菜。

    男人說,輕易不出來吃飯,點了很多的菜,女人嫌費錢,於是,三言兩語就吵了起來。我們出去勸了架,然後說了好多沒用的話,我們批評那男人太浪費了,說三個人吃不了這麼多。結果女人說,要你們管?他點的,我願意吃。

    真是多管閒事了。

    我們氣哼哼地回來,再出去時,一家子在那裡吃得好好的了。

    女友說,別研究了,看,這就是愛情。有時,就這麼俗。

    散了的時候,滿天星光,我們四個步行著往回走。

    城裡的月光是寂寞的,有人唱著京劇,有人倒著走,都喝多了。

    每個人有每個人的愛情故事,永遠不會相同。

    半年之後,女友結了婚,不再等待那個出走到西藏的男子。

    正鬧離婚的男人終於離了婚,他說,此生只愛一個人了,好與壞,他都認了。他又第二次結婚了,可顯得並沒有多高興。我們去吃了酒席,他的樣子,倒有幾分失落。

    高大英俊的鋼琴家最出乎我們的意料。

    我們以為他會找一個特別出色的女人配他。

    誰料想,他找了一個比他大八歲的女人。

    那個女人,矮而難看。我們見過,臉上有生動的雀斑,走在他身邊,一點也不和諧,可是,他們相愛了。

    並且,很快就結婚了。

    問他,為什麼?

    他答,愛情是什麼?愛情是一個靈魂對另一個靈魂的吸引。有時,和金錢地位都沒有關係;和最讓人動心的相貌也沒有關係。有的時候,找到愛情,是為了讓自己和另一個靈魂更靠近一些;只因為,和她在一起,是一種休息。

    這樣的回答,已經有了禪機。

    愛情是一種休息。我找到你,不是要生生死死的糾纏,不是要沒完沒了的愛來愛去,和你在一起,是淡淡菊花香,哪怕只是你在旁邊,我就心安。一起聽聽音樂,看看書,一起穿了素色衣服,手牽著手去樓下散散步。有多少感情是要山崩地裂呢,更多的時候,要的是人生的細水長流吧?

    所以,我欣賞地看著他。他和她正過馬路,他用扶著她的腰,她笑著,懷著崇拜看著他。

    我的眼淚差點掉下來。

    我終於知道,愛情是一個江湖,打打殺殺之後,最高的形式是歸隱於江湖。找一個人,慢慢變老,生老病死,牽著手,不離不棄,生死相依。

    忘情

    早年劉德華唱過《忘情水》——給我一杯忘情水,換我一生不流淚,真性情,真單純,真適合在卡拉ok裡抒情。

    忘情真難。初戀的人最難,還年少,還無知,所以死去活來,所以說,我永遠也不會忘記……誰知道忘記有多遠?說總是這樣說,在798的舊紅磚牆上,也寫著,千萬不要忘記階段鬥爭。那天我在冬天裡走,一邊走一邊念,我身邊的八零後問得我不知如何做答:什麼是階段鬥爭?

    千萬不要忘記,千萬不要忘記——當年他也曾這樣提醒過自己。記得他黑緞一樣的發,記得她的細腰,記得她眼邊的痣,還記得他這樣刻骨銘心,為她失眠自殺。在他年輕的心裡,清晨的微風中,如何的心動,那迷茫和心跳,只有自己知道。

    是真的呀。

    真的想她念她,她的樣子,眉毛如何俏,眼睛如何淒,嘴唇如何薄……反正她是這樣的好。

    到底忘了。

    只記得這眼前人,自己賢慧的妻,低眉順眼,過著喜洋洋的日子——卻原來愛情只是一場濃墨重彩的戲,自己濃烈地上演,不停地說,不停地要,不停地索,過分透支了愛情。到後來,山河飄渺,只剩下一把瘦瘦的記憶,這樣瘦,記不得幾個剎那了。

    忘情水是時間摻了風塵,一步步把所有全模糊掉了。

    只有她沒有忘記,她是街上的花癡瘋子,為一個男人瘋,但凡不瘋,忘情的人真是少之又少。她天天還念著他的名字,風祥,風祥。我們全知道那個男子叫做風祥,只因她天天塗了胭脂街上跑,把頭髮別上一朵大麗花,美得妖艷而壯觀。四五十歲了,也不顯老,見了年輕男子便說,風祥,你喜歡我嗎?

    那些男子輕薄她:我喜歡你。

    更有輕薄的,摸她的臉,她居然臉紅,然後小聲說:風祥,你穿著我給你做的小肚兜嗎?

    真是癡。

    好多人笑她,笑這如此花癡一樣的女子。只有她沒有忘情,所以,瘋,也幾乎是最好的結果。

    後來也見到過她的風祥,很一般的男子,中等個,有些許的胖,小肚腩,在酒場上談笑風生。亦有人提起瘋了她,他不在意;再提,他有些怒:那是她願意自己瘋。

    這是忘情的惡果,別人並不領情。

    更有暗戀的人,收集一個人的垃圾,他扔掉的鞋墊照片膠水,他印在雜誌上的照片,他的聲音被偷偷錄下來……這是一個人的戰爭,這樣的忘情,只能自己知道,忘情到忘我,但是菜葉子變了色,老掉了魂,也只有自己知道,這樣的忘情,只有苦了自己。半夜驚醒,喊著他的名字,傻事,是癡情女子才做得出來的,那枕上的舊藍布印花也知道,因為接過她的淚水,後來又風乾了,一點一滴,滲到縫子裡。

    也記得秋夜如水,月色闌珊,天氣漸漸轉涼,錦繡院子裡有電影在放。太老的電影,沒有幾個人看,鞦韆架上,晃來蕩去。忽然記得他說過電影,說過《兩個人的車站》,那燈光,明瞭暗暗了明,如今也是這樣。中秋的夜,明晃晃的大月亮,真是亮,亮到人的眼睛都有了淚光——原來十多年已經過去,剎那間的光陰,不過是那銀幕上一瞬,多忘情的時光,也會過去。

    想當年,她看他的眼神,是秋日陽光,日頭短了,但陽光正艷,是一生中最好的眼神了,還沒看,臉先紅了。如今眼神裡有了涼意,是趙榮琛那句唱——原來是秋風起掃葉這聲,可真美,淪落到紅塵裡,就是忘記。

    忘情的人太少,情亦最傷人,忘記的人太多。把一鍋水煮沸,再落下去,就不是原來的溫暖,水最開時,也只是那一刻呀。

    我住長江頭,君住長江尾。日日思君不見君,共飲長江水。此水幾時休,此恨何時已?只願君

    心似我心,定不負相思意。忘情到和長江水一樣滔滔,也真算是情到深處水寂寞了。?

    也只有沈殿霞那麼傻,在情沒了還一句句問曾經的男人:到底,你有沒有愛過我?

    看似多樂觀的女人也是情癡,秋官遊戲似的答:愛過呀。

    她剎那間滿眼淚水。

    而她並不知道,他是遊戲於她,根本不曾用真心。所以,忘情的人亦心死,從此後她一個人,漫長終生,到死。

    死了還不心甘,還不曾忘情,她依舊說:我要見他。

    這才是:終日兩相思,為君憔悴盡,但民間亦有說法,如果你得不到一個人,就是愛得還不足夠……

    那麼,愛一個人什麼時候算足夠?沒有盡頭。愛這個事情,最沒有限度,迢迢無期,愛上一個人,如果忘情,那麼,就是無期,這一個人的徒刑,慢慢去受。如果得不到回應,亦不要抱怨,因為你愛過一場,就算是沒有辜負自己,也算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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