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她一直以為他是溫文爾雅的男子,一直覺得聽他磁性的聲音是享受,七年了,從十八歲到二十五歲,她夢想好多次面對面與他說話,卻沒有想到是這樣一種情形。
她取出自己的錢按他說的價錢賠了他,然後跑掉了。
一邊跑一邊流眼淚,她想,自己是愛上過他,還是愛上過愛情呢?
不久,她開始了真正的戀愛,那個男子,視她如珍寶,愛上她之後,眼裡再也沒有別的女子,他說,你就是我的珍寶,你是天下最美麗的女子。
而在那個男人心中,她多麼地不堪啊,他們曾經是同學,可是他對她一點印象都沒有,當把他風衣弄髒後,他竟然出言那樣不遜。
從那天起,她再也沒有發短信過去,她收集起與他有關的東西,一把火,全燒掉了。
她想,她以為的愛似錦,已經一寸寸地碎了,那曾經的光華已經千瘡百孔黯淡無光,所有的一切,不過是一個人的獨角戲,甚至,連一個觀眾也沒有,當主角上場時,字幕打出了gameover。不得不散的場,不得不冷下去的水,也或者成了冰,在心裡坨著,誰知道呢。
好的愛情,應該是那樣吧,我看你是似滿月皎潔美麗,你看我是如花似玉為你而開,她是放棄獨角戲才明白的,能夠和一個人相愛,到老,那才是愛情的真境界,而一個人的相思,算不得愛情。
我承認我害怕天黑
我承認我害怕愛情。
愛情只是一種激情,一種病。就像感冒像發燒,像必須接種的一種疫苗。
我憶起我的寫作,我的寫作是因為愛情而開始。那時我暗戀一個男生,無以表訴,怕人笑話,我每天在晚自習之後跟著他。他在前面騎一輛單車,我在後面跟著,空氣中傳來槐樹花香。
事隔多年,我記得他穿藏藍色球衣,有修長的腿,有明亮的眼睛,有黑得似黑夜似的發。
因為他,我學會寫詩,寫很長的日記。
我寫過的文章,好像灑向這世間的尋人啟事,一張張貼著我喜歡的男子的名字。這些男子,我愛過,也被他們愛過。受過傷,有細碎的傷口,經年之後,我看到傷口有淡淡的跡。我以為我會刻骨銘心,結果有一天我接到舊人電話,我沒有聽出他的聲音。我以為一輩子忘不了他的十一位電話號碼,可是我有急事找他時,卻只記得前三位。
杜拉斯說,人們總是寫這個世界的體,同樣,也在寫愛情的體。
是的,我在寫這些愛情的體。
它們在夜晚排著隊進入我的夢鄉。
我夢到十七歲的夜裡,我一個人,遊走在合歡樹下,等待一個人回眸。為此,我求了千年,可是,他漠然走過,忽略我等待的心。
我夢到坐火車去看一個人,火車開得很快,那個人的臉在火車邊只一閃,再也不見。
我夢見大片的梨園,花開了梨花開,有很多片斷和電影一樣在夢裡穿行。
愛情的體讓人透不氣來。
是誰說過,如果,如果你年輕時愛上一個人,請你溫柔地對待他。
我想,在我沒有學會溫柔地對待以前,我曾瘋狂地哭過罵過鬧過撒扯過。所有瓊瑤小說中的情節,我曾經一一上演,但是現在,我害怕天黑。
那些瑣碎的情節,那些刺青一樣的記憶,在天黑下來會破空而來。我必須隆重地接待它們,它們曾經侵略過我的生命,讓我在風中哽咽。如今我安靜下來,以為的忘卻這樣艱難,他們排著隊來打擾我。
不,我不嫌拋棄它們。
多有這些記憶,我可以活得這樣厚實。
否則,我會和紙一樣單薄。
感謝讓我暗戀的人,他讓我知道,我是一個女孩子,可以羞澀可以臉紅。
感謝給我愛情的男子,他讓我燃燒到完全。我想我是一塊煤,曾經很難點燃,可是燃後熱量這樣大,曾經照亮我曾經的青春歲月,哪怕,哪怕我現在是一堆灰。
姻緣糖果
因為甜,所以,很多人會喜歡糖果,而結婚的人想到的是給人分喜糖,人們也對要結婚的人問,什麼時候吃你們的喜糖?
所以,糖果裡面有太多姻緣的意味。
小孩子的想法近乎單純,只是因為甜,所以一直要,沒有夠。我小時候最愛吃的是上海產的大白兔,吃到牙都粘在一起,嘴裡全是膩膩的甜,但還是喜歡吃,那麼貪婪,就像後來對愛情,永遠地要要要,結果和吃糖果的結局一樣,過度的貪婪壞了牙齒,得了蟲子牙,蟲子蛀了洞。彷彿愛情蛀了洞,並不知道愛情也是要有收有斂、有張有弛的,近乎瘋狂的狀態對什麼事情都是一樣。
後來幾乎不再想吃糖果。越大越不喜歡了。
而小孩子和過去一樣那麼迷戀糖果,雖然現在的糖果有很多種味道,但提起糖果,總是一個甜的印象。
初戀是那種酸酸的話梅糖果,總是甜中帶酸,欲說還休的,吃多的是要倒牙的,但想起來時,總有酸酸甜甜的感覺。
熱戀就是那種奶糖,永遠粘在一起也不嫌過分,死纏爛打嚼在一起,無論怎麼吃都是一個甜,只是長了會厭倦掉,像我小時候,終於厭倦了糖果。
結了婚就是那種透明水晶的水果糖,淡淡的甜味,無聊時就吃一塊,不會上癮,但時間長了會惦記,知道這種糖才是家裡永遠要有的,因為樸素得近乎單純,所以喜歡。
婚外戀是那種酒心的巧克力,非常奇妙的組合,非常濃烈的刺激,那是一種接近毀滅的快樂,忽然的一咬,然後滿口酒香,接著就醉倒,近乎墮落的快感,但不久後過去,會覺得如飛蛾撲火。
分手的戀人總象被人嚼完後的口香糖,除了無味還是無味,沒有人會留戀一塊已經吃過的口香糖,如果你偏要留戀,那麼結果是粘在你的身上,用任何方法也不會把它剜了去,越變越髒,直到成為你心口的硃砂痣。
還有那各式各樣的水果糖,把那些水果的味道模仿得近乎神似,開始吃的時候以為是吃到了某種水果,最後發現不過是糖,多象暗戀,暗戀總是好的,以為那人是絕世傾城的,終於有一天明白了,於是落得個不過如此。
不喜歡吃糖果好多年了,也許真的是年齡大了,少年時那樣的貪婪再也不會有,就像對愛情,漸漸地抱著平淡的心,不會再要那種只為了愛而愛的死去活來,但並不妨礙我喜歡糖果,畢竟提起糖果來想起的是美好的姻緣。
我小表妹正在熱戀,有一天我問她,什麼時候吃你們的喜糖?她居然低下頭羞紅了臉,就為那一低頭的溫柔,糖果也是我們最親切最親愛的東西。
男人女人誰犯賤
犯賤這個詞總是不好聽的。可如果因為愛情而犯賤,我覺得總是有情可原的。
女人為愛情犯賤的時候比較多,沖昏了頭腦什麼都敢做。比如,和男人私奔,置爹娘於不顧。比如,和男人殉情,結果是最後人家卻沒有殉,並且還好好活著。總把愛情當成大蝴蝶,結果卻是蒼蠅,甚至連蒼蠅還不如。
我的一個女友,暗戀一個男人十五年。十五年啊,幹什麼不好啊,偏偏就那樣一廂情願地暗戀著,說的都是那個男人的好,那個男人好像是天底下最好的男人了一樣。她只要說到他就臉上放光,嘴唇閃著動人的色澤,人也好像不再是快奔三的人了,為了他,她愣還沒有結婚。
而男人早就結婚生子,她眼巴巴地問人家,我當你情婦可以嗎?
那是醉了酒之後的問,其情之賤,足可以成為天下第一賤。
男人當然願意,此時,她還是未婚女子,並且,受過高等教育,有幾分姿色,這樣的好事,怎麼不肯呢?傻瓜才不肯。何況,她倒貼,因為薪水高,給男人買高檔時裝與男人香水,不曾花過男人一分錢,她覺得自己的愛情這樣崇高而且偉大!
如果,如果真是愛情還就罷了,這世上,什麼樣的感情都可以維繫下去。可是我有一天恰巧和這男人同桌吃飯,我們在一起喝酒,他得意洋洋說著自己的艷遇,婚前好友,婚後好友,最突出的就說了我好友。
他不知我們是朋友,於是暢所欲言,其得意之態不能用言語表述。大概有女人青睞是件十分虛榮的事情,他得意之色讓我非常不恥,因為他用了賤這個字。
你知道她有多賤嗎?暗戀我十五年啊,不曾嫁人,天天寫我的名字,你看,我怎麼這麼有魅力呢。他沒有說她的癡情有多感動他,他沒有說這個女孩子有多苦,他只說自己多有魅力。並且炫耀地說,我有這樣的本事讓女人這樣迷戀。
我的朋友,她可悲到成為男人炫耀的資本。男人說,她賤啊,真沒有辦法,什麼都要給我買,看,我穿的襯衣是她買的,看,這表,這鞋,比我老婆還疼我!你說女人怎麼會這麼賤呢?
我冷冷地看了他一眼說,你比她更賤。
他差點爆打我一頓,我打電話告訴了女友,她流著淚不肯相信這事實。可事實就是事實,她成為人家炫耀資本,成為人家艷遇中的一個,成為人家取笑她的一個笑料。
暗戀夢從此斷了,她老老實實嫁了人,然後過著幸福的生活,被老公寵愛著。從此,與這個男人形同路人,用她的話說,這樣的賤人,理他做什麼?
是啊,情人或者戀人,自尊比愛情更重要。我低賤去愛你,就請你尊重我吧,女孩子向男人求愛,那本身就低了你一層,如果你再出去炫耀,如果你再把它當成艷遇的資本,只會讓別人看不起你,只會覺得你比她更賤。
分了手的情人,最高貴的方式就是沉默著不發一語。比如王菲,別人問起竇唯或者小謝,她都淡然一笑,不做回答,好或者壞,任憑你去說,我心中自有定數。也有人,天生犯賤,分了手,說從前的女友,胸多麼平,骨,無肉,說她床上多麼無趣,這樣的男人,是應該下地獄的。
還有的女人,索要青春損失費,一筆筆算清楚,當然,這比拿著發票和女人算帳的男人好一點。當一個男人追著女人算帳時,女人應該利落地給他一句,你活該!
說到底,還是輕易別犯賤的好,張愛玲說,同學少年都不賤,我說,男人女人都別犯賤。
我喜歡薄這個詞。很多詞都是這樣,看起來第一眼就很歡喜,覺得它是你的,與你是有些牽扯有糾纏的。況且,薄讀起來有些涼的感覺,薄涼薄涼的。我愛用薄涼這個詞,用在小說中居多,女主人公,到最後,心裡都變得薄涼。女人戀到涼了,無非是因為愛情。
初戀的時候,薄是羞澀的。
男孩兒女孩,第一次心動,第一次牽手,薄青瓷一樣的初戀,怦然心動著,薄薄的心情,窗紙一樣透明,那時的青澀與單純,一生不會再有。低下頭,輕輕地問,是真的,是真的麼?心情如那薄薄的皮紙,透明到歡喜。
後來熱戀,還是薄。
薄到怕薄了,即使愛得再厚,即使兩個人有了白髮,你染了我的,我染了你的。即使枕了他的胳膊入睡,還是懷疑,這是真的麼?他真的有這樣愛麼?愛得怕薄了,怕厚了,怕失去了,怕沒有了……薄薄的心情上,有看不清的一層東西,浮著,輕輕的,說不清是什麼。
失戀了,問他,你如何這樣薄情?
想當初,秦香蓮也這樣問過陳世美嗎?現在想來,陳世美也有陳世美的苦,嬌美的女子,況且是皇帝的女兒,還有那可以看得到的未來,總比黃臉婆秦香蓮要好上百倍。其實小時候看張君秋的香蓮,我曾詛咒陳世美會下地獄。可現在我不這樣徹底了,至少給自己留了迴旋。因為,每個人面對誘惑都會情不自禁,都會心動,只不過有的動了心而沒有動身,而陳世美是動了心又動了身。
薄情的人是可以原諒的。即使他和她曾經真的愛過。
當初也真的是愛,離半分鐘也好像活不下去,殉情的事情都想過,愛瘋了,抹脖子上吊算什麼?都是小菜,只要能和她在一起,生生死死,死死生生,我都情願。
如今一個人不情願了,勢必被罵做薄情。
可是,人的天性大抵是喜新厭舊的,吃鮑魚都能吃頂了,何況天天面對一個人?有人說要結婚就趁早,趁著都還糊塗就結了吧。都明白了,只能孤單到死了。結了婚,有了孩子,沒了愛情還有親情。親情這個東西,是砸斷了骨頭還連著筋的東西,你拿它沒辦法,她是你左右手了,她是你心窩子那一跳一跳的呼與吸了,你怎麼能不要她?即使精神上出軌,也要在物質上給予極大滿足,所以,二奶永遠和正房沒有辦法比。正房有親情,二奶沒有。
薄情的人,其實未必也要多壞。只是不喜歡了,感覺不在了,愛走了。愛是有的,天長地久的愛是沒有的,薄就薄了,放下了,就是放下了。
因為有些愛情實在只適合回憶,比如初戀。那場景是這樣的,白襯衣牛仔褲,坐在他單車後面,風吹起長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