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然她愛過那麼多男人。
可哪次愛,她都是轟轟烈烈飛蛾撲火,即使傷了痛了也自己捂著傷口,堅持著不發一言,所以,小謝聞聽他懷孕也還是有醋意地說:恭喜她了。
能讓一個分了手的男人還惦記,這樣的本事,只有她有吧。
而做這樣的高齡少女,她也最有本事。三十六,那於她而言,還正青春與年少,她昂起臉,高調出嫁,不管別人怎麼說。
美的冒泡的是李亞鵬,和周迅瞿穎比起來,顯然,王菲更適合他的胃口。不過,我也挺佩服他,一個耷拉著眼角的男人,找的女人怎麼都這麼出色,瞿穎的高挑靚麗,周迅的古怪精靈,然後再是巨星王菲,這個男人,是女人的毒藥,談戀愛的技術含量太高了,別看演技一般,在情場上,是高手。
分手的女人也不說他的不好,看來,他是會哄她們的,又是調情高手,王菲被迷了心竅一點也不奇怪。
如果愛,如果還能愛,為什麼不呢?所以,再嫁的王菲仍然是另類的迷人的,即使她再生一串孩子,她仍然是王菲,這世上,獨一無二的王菲。
四老花旦
前幾年,她們還被叫成四小花旦,一轉眼,就老了。女人是最不禁老的,最明顯的是小燕子趙薇,忽閃著大眼睛總讓人疑似是少女,結果,演了《京華煙雲》少奶奶姚木蘭,讓人聞出了暮色蒼茫的感覺。
她們剛出道時,我最喜歡徐靜蕾,如一朵含羞內斂的花,那樣美麗地綻放著,後來果然晉陞到導演行列。可總是傳出她當第三者的消息,比如和王朔,比如和張亞東,惹得高圓圓和張分了手,於是想不通,這三十歲的女人,就得這樣嗎?但無疑,她是最有才華的,人家書法都寫得滿北京都是,博客點擊率還是全國最高的,這點,無人能及。
最新排名第一的當然是小章姑娘,張揚放肆,說話就透著虛頭八腦的。可外國友人就買她的帳,小章是人緣最不好的,罵聲總多於表揚,可哪有人能隨隨便便成功?別管是踩著誰的大腿吧,反正現在人家紅得「光光」的,擲地有聲啊。想當年,如果鞏俐和張藝謀不分手,怎麼會輪上她?總覺得這件事真是難說,最委屈的是鞏俐吧,如若不然,她仍然是最紅的,怎麼會在《藝妓回憶錄》演配角,不甘心啊。
可我還是認同了她,她骨子裡有一股狠勁,從前英文實在一般,現在,說得特別順溜,你說,如若不努力,行嗎?
最讓人心疼的是周迅。古怪精靈的一個人,總是戀愛失敗,李亞鵬哪裡好?怎麼就愛上這樣的人,然後還失了戀,雖然又有了大齊,可失戀的應該是李亞鵬啊,我一向喜歡周迅的空靈之感,可搞不清為什麼她紅得這樣不溫不火,好像始終在二線的位置,也許,也許是太真太純了?搞一次戀愛就滿世界全知道了,而且一談戀愛就要唱到歌裡,好像要生生世世,這樣的性格,在娛樂圈裡混是多麼吃虧。
四小花旦如今都奔三張了,轉眼成了老花旦,又冒出了新的一茬,和韭菜一樣,割了一茬,總有新的冒出來。
四老花旦們還沒有結婚的,特別是小章,我不知她會嫁給誰,總想知道。大概懷著我這樣心理的人太多了,人名氣一大了,打個呵欠也會讓人注意,如果說結婚,就七大姑八大姨知道,其它的人,誰知道我是誰。
所以,別管老花旦還是小花旦,只要被列上四小四大之類,就是一件不錯的事情。呵呵。
我是你的同謀
電影《追捕》中最著名的台詞是真優美和杜丘說的那句「我是你的同謀」,是在看電影頻道電影回顧的時候再度複習了這句話,距離第一次聽這句話已經二十年過去,太快了,我的震撼卻一點不少。
最高境界,是當一個人的同謀。沒有男女,不分愛情友情,就是我是你的同謀。這同謀,是懂得,是認知,是無限的想同謀仇敵愷。當一個人的同謀,得有和他生死與共的打算,得有前不怕擋路後不怕追兵的勇氣,還得有「知音見采唱遍陽春」的懂得。草色煙光殘照裡,無言誰會憑闌意??只有他,也只有他!
所以,衣帶漸寬終不悔,為伊消得人憔悴。
從前我總覺得門當戶對觀念太老,可是後來,我覺得就應該門當戶對,差不多的修為與家世,相似的生活背景,最容易成為同謀。灰姑娘愛上王子,這樣的例子開始動人,悲劇結束的時候多。灰姑娘不懂銀碗裡盛雪是情調,它只覺得無限浪費,這銀碗可以做手上的珠鏈。
紅袖添香也找知音和同謀,古代男女不同謀,很多男子成為「斷背」,寶玉也是,其實性倒在其次,同謀是真的。卓文君與司馬相如是同謀,早早私奔,雖然最後司馬相如又變了心,但那一時那一刻,他是真心的。
豐子愷是李叔同的同謀,兩個人有約定,逢弘一大師大壽,豐子愷畫一百張小圖做禮,由李叔同寫字,後來的《護生集》是他一個人畫給弘一大師看。大師已仙去,但他也看得到,因為懂得,所以,不分天上地下。
即使飲食男女,有同謀也是好的。她記得他和她最愛吃的菜——蜜汁火方、龍井蝦仁、東坡肉、脆炸響鈴、冰糖醋魚……他們是因為吃認識的,都是美食家。他說火候,燉肉的時候開始一定要大火,讓肉發緊;然後小火,慢慢讓肉放鬆,入味,五味道雜陳才能進去;然後再大火,讓肉再緊,這一次緊和上次不同,是把所有的味道重新吸入,緊緊的吸進去,牢固了……他是講這番話讓她崇拜的。做人和做菜一個樣,愛情又何嘗不是?從前女子大多嫌他饞,但這個女子欣賞地說,這是大人生啊。看,這就是同謀。
也只有同謀,才理解所有悲歡。即使她有小小自私與得意,他都認為是好,無盡的好,甚至連自戀——他都說,只有你自戀才最美,別人都帶著可惡的表情。這樣的同謀,已經讓人感覺到無盡的喜悅,不講道理了。每一寸好,原來都可以被放大到一丈——如果你們是同謀。
生死是最大的同謀。還記得看過一個消息,她和他是別人眼中的姦夫淫婦,一起殺了她的丈夫,流竄多年。那真是同謀,天涯亡命,不離不棄,他依然疼她愛她,疼一天就賺一天,直到最後被抓到。她其實可以跑掉,但一意孤行要和他同生死——這樣的愛情,又卑微又悲壯。
但知音的同謀最是難得。
欣賞一個人,帶著歡喜,她的文字她的舉止,一樣樣好似心裡最愛的電影,天天在心裡放。逢人就誇她的好,其實有喜歡的成分,可也許欣賞更多,欣賞最持久。如同欣賞一幅畫,遠遠地看著最好,真拿回家,價值傾城,怕丟了怕碰了怕髒了,其實也未必有那麼欣賞了。因為心情不同了——好比愛情,沒得到的時候總是心最癢,一旦娶了嫁了凡夫俗子了,七仙女亦不過是三餐一飯。李敖因為見不了胡因夢便秘,所以,結婚才幾天就離了婚?他想像不出,這樣如詩如畫的女子還要便秘,真真孰不可忍。
同謀也不是容易做的。境界都需要智商,搞不好就塌了鍋。誰知道會這個樣子,本來準備得好好的演出,沒想演砸了,停電了,亂成一鍋粥了。人生可不就是這個樣子?誰知道什麼時候會演砸了。同謀也有散伙的時候,他進步了,她還在原地,什麼都需要與時俱進,同謀也是。
如果有足夠的智商,就做一個男人的同謀吧。如果再聰明一些,就做一輩子的同謀,畢竟,這是件境界太高的事情。我一生中聽過的最好的台詞就是這句:我是你的同謀。鏗鏘落地,金石有聲。
新鞋舊鞋
她自知是個貪婪的女子。
特別是在鞋子上,因為喜歡,可以一個樣式不同顏色全買來,而喜歡的樣式又極多。
平底的,她喜歡麻的或皮的,簡明到只有帶子,或寬或細,配白色的長的裙子,同樣的麻,穿出來頗像三毛。三毛是那個流浪的女子,早年,她中了她的蠱,便一味沉溺下去。她覺得那才是真正的自己。
高跟的,黑色鞋面兒上繡了銀花,兩根細帶兒長長繞踝,是阮玲玉版的情愫,陰世陽隔,穿起來,真是觸目驚心。也有丹紅的,金色酒盅跟兒,面上佈滿不規則形狀鏤花,像是某個遠古部落的圖騰,用他的話說,這樣的妖氣,倒似你的人了。
那些鞋子,在她和他愛著的時候,便是勾引他的道具吧。他實在喜歡她穿高跟鞋,細腰柔肩,加上那黑色的蕾絲吊帶,或者就是寬大的旗袍,白色的,絲綢的,有暗影的蓮花,輕風搖曳間,她已是他的妖,顛倒眾生倒不必,她只為顛倒他一個人就行了。
貪心的女子,總是要了又要,她和他要鞋子,一直要。如同要愛。
他知她喜歡鞋子,於是一直買,去出差,到國外,也是先跑到鞋店去看,38碼,她的尺寸已經爛熟於心。
那幾年,他至少給她買了幾十雙鞋子。
也是為他,她才肯穿高跟鞋的。她喜歡的是皮拖和平底鞋,可為了愛著的男人,她寧願讓腳受些苦,因為,實在是愛。愛這個東西,沒有的時候倒也罷了,有了,就是一個讓人心心唸唸的東西,放不下,捨不掉,而且,貪婪到沒完沒了,這愛,怎麼是個夠?
她終於穿不過來,有的鞋子,只穿過一次就永遠放到了櫃子裡。
他也終於不再愛了,一個沒有激情給自己愛的女子買鞋的男子,心裡一定是不愛了的。
那堆鞋子,寂寞著,在箱子裡,依然妖艷,卻落滿灰塵。
她終於又變回從前,只穿平底鞋,最簡單的樣子,好像從來沒有妖嬈過。那些為她惹過風月的鞋子,安靜地在角落裡,一呆就是經年。
後來她搬了家,有了新愛情,那個男人,只喜她穿平底鞋,看到她一箱子高跟鞋子驚訝道,你也穿過高跟鞋的?她笑笑,沒有說話。
那些舊鞋子,她把腳伸進去,只覺得萬般不舒適。是的,她已經不習慣穿這些太尖太細太夾腳的鞋子,她不習慣於那段舊愛了,所以,她寧肯捨棄。
舊鞋子被扔掉了,在垃圾堆裡,仍然那麼艷。她沒有回頭,一直往前走著,竟然覺得快意無比。有的時候,女人並沒有人們想像的那樣優柔寡斷,離開舊愛時,絕對不會綿軟柔長,在每個人的角落裡,也許都喜歡新歡?甚至,有些迫不及待的味道?帶著些歡喜去重新愛。這世上的愛,總會有些浮塵氣更好,因為,誰會相信真有地久天長這回事?
朝發桂蘭渚,與君同拔蒲,能拔多長時間,那,只能看緣分的深淺吧。
反正,她於愛情的態度是新鞋與舊鞋,舊鞋子舊了,就扔掉吧,新鞋子,還是趁著喜歡,趕緊地穿上媚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