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歲以前,整個夏天我一直是赤足的,穿那穿塑料涼鞋,在水裡來回淌著,十分地快樂。後來,看到一個女人穿了長長的絲襪在我面前走過,裡面的腳趾,塗了紅艷艷的丹蔻,我呆呆地立著,看那透明的肉色的長腿在我的眼前走過,我才明白,有的時候,一個孩子從懵懂的少年時代步入花樣年華也許只是短短的一瞬。
從沒有一個時刻,我迫不及待地想著長大,然後穿高跟鞋、塗口紅,重要的是,穿那長長的絲襪。
而媽媽並不縱容我,她只許我穿白球鞋白襪子,不管我多不願意。十六歲,我用第一筆稿費買了兩樣東西,一是香水,二是絲襪。
當我穿上那長長的透明的絲襪,我的慾望更加強烈,我要黑色的、白色的、棕色的、魚網的……總之,各式各樣的絲襪我全要,那時,小小的心裡暗戀一個男生,在他面前,我低下頭來,把美腿伸出去,讓他看我的絲襪,雖然他並不看,十六歲的少年,根本不懂得怎麼樣欣賞女生,但為討好他,我已經盡了力。
終於大了,有了很多絲襪。就像有了很多愛情,卻一直不明白為什麼,絲襪薄如蟬翼,壞得那樣快,輕輕的挑了絲,只是一點點,接下來就是絲絲連連的壞,像全軍覆沒一樣,來不及看到,已經壞到不可收拾。
就像,一次次愛,還沒有來得及慢慢地愛,已經被不小心傷到了,然後一直壞下去,直到不能收拾舊山河,只好扔掉,為什麼,愛會像絲襪,看起來那麼美,卻那麼容易破碎,只輕輕一碰,也許本無心,但是牽一髮而動了全局,留下的,是一雙再也不能穿的絲襪,真正追求完美的人,怎麼會肯穿一雙有洞的絲襪,或者,這絲襪經過了縫補,但早已不是最初。
為了怕壞,有人穿尼龍襪,或者很厚的棉布襪子,很經穿,但是,怎麼會有絲襪的誘惑和美麗,那樣的風情,不是一般的襪子能夠有的啊。
而絲襪不僅僅是風情。三毛,用的是一雙絲襪結束了生命,把一生吊在了兩隻絲襪上,那樣淒美的死法,唯有她,才會想得到吧?
所以,再穿的時候,總有一種悲涼在裡面,就像張愛玲,愛穿的絲襪只有一種顏色,淺淺的灰白,像她的人,沒有厚重之感,飄飄的,而且容忍不了絲襪的一點點壞,有人寫她扔絲襪,「扔得厲害。」
後來聽到一句歌,眼淚就流了下來,好像唱的是絲襪,但是,唱的卻是心,那一句歌是:破碎就破碎,你要什麼完美。
輕易不流淚的人,還是在夜的邊緣,哭了。因為總有細心的男人送我美麗而精緻的絲襪,但我總是穿的時候太不小心,細細整理起來,竟然極少有完整。
明天,還要買絲襪,一個顏色,我只要淺的那種灰白,帶一點點粉,就像看起來是驚艷兩個字,就像我要的愛,也會是一樣的顏色,乾淨的、純粹的,愛起來,永不後悔,只是,我要小心地穿,不要輕易就弄破它。
那個冬天穿絲襪的女子
我的女友說,在歐洲,所有的女人幾乎全在冬天穿絲襪。
這個說法十分小資,我並不太認同,並且認為她很誇張,因為她張口閉口全是小資,以一種十分歐洲的姿態自居。當我看到她也大快朵頤吃水煮魚時,我認為她的小資是有些盜版成分的。
雖然她嚷著冬天要穿絲襪,然後穿上厚的毛裙子和皮子,但我每次見到她的時候,發現她把自己裹得特別嚴實。她笑著解釋,我覺得還是毛褲這東西保曖。
於是我懷疑歐洲女人其實冬天也穿毛褲。
後來,在我的小區裡,我發現了一個冬天穿絲襪的女子。
這讓我大吃一驚。
那是個雪天,薄霧中我遇到了她。
她穿著墨綠色的上衣,灰色的披肓,一條剛過蓋的軍綠短褲,下面是一雙黑色的高跟鞋,中間,就是那種粉灰色的絲襪!
是的,是粉灰色,張愛玲穿的那種顏色。
風雪中,她走得很快,斜背著一個包,迎著風,臉上有肅靜的笑。很顯然,她不是妙齡女子了,但我不能分出她的具體年齡,三十?四十?五十?都有可能,都沒有可能,一個女子活得沒有年齡是件可怕的事情。
她的小腿明顯很好看,因為絲襪的透明和薄霧中的雪,那雙小腿更顯得動人。和臃腫的人們比起來,穿著絲襪的她如此性感如此不同,如此顯得卓而不群。
這雙絲襪具有了顛覆的意義。
它讓我發呆了好久,直到她從我眼前消失。
後來我多次想遇到她,然而久沒有遇到。
再後來的一天,我出去赴一個約會。坐在出租車中,一抬頭,看到一個背影,僅憑那雙絲襪我認出了是她!
她仍然低著頭往前走,走得很快,還是背著那個包,穿的衣服依然中性;灰、黑、墨綠,總是這幾種顏色,可搭配起來非常驚艷。
停車,我說。
我下了出租車,跟在她的後面,她的氣質這樣絕然,甚至帶著與眾不同的凜洌。那不是一個簡單的有氣質的美貌女子能夠具有的。她走路韻律極好,輕盈的,卻又是跳躍的,少女一樣。頭髮有稍微的飄動,細長的雙腿因為那雙絲襪顯得如此生動。
我幾乎迷上了她。
直到她進了一個書店,我才又打車去赴約。
後來,我又偶爾遇到她,她的神情總是掛在雲端的閒淡,斜背著包,雙手插在口袋裡,悠閒地走著,神情中帶著淡定與芬芳。我喜歡看她穿衣服,明顯地帶著北歐色彩。我去過北京的798,那裡的外國人都穿這些顏色和款式,但即使那些外國人,也不穿絲襪。
她的絲襪讓我非常想嘗試一下。
於是在一個充滿陽光的下午我也穿上了絲襪,我在小區裡走了十分鐘就回來了,我不停地打著噴嚏流著鼻涕,晚上就開始發燒。我又穿上了毛褲,吃了一粒快克,第二天我就好了。
不是誰都能在冬天穿絲襪的。
我試圖知道她是誰,可最後我還是放棄了。
何必知道她是誰?我知道我迷戀她,喜歡她在冬天穿絲襪就夠了,欣賞一個人,遠遠地看著,這距離,是有一種薄涼之美的。
所以,我喜歡遇見。在有風的日子,與她遇見,她輕輕地走來,穿著她的絲襪,這,就夠了。有的時候,喜歡,就這麼多。
不染
她是個奇怪的女子。
二十七八歲,一直單身,穿素色衣服,黑面布鞋,樣式老土,與這個時尚社會彷彿格格不入。她喜歡喝茶,風淡雲清的時候,一個人泡一壺茶,捧一卷書在窗前讀。
單位裡,她亦是一個人來去,不和太隨意的男同事出去應酬,不去那些喧囂的地方,因為不喜歡。甚至大家都去k歌,她會淡淡說,我嗓子也不好,也不會唱,就不去了,到底,她一個人跑回來,坐下來喝茶看書,她習慣了這樣的日子,覺得並不寡淡。
她亦談過戀愛,男人受不了她的古板,於是說分手,分手後反而說她的不是,好像古代仕女,太怪了,不入流。那些男人,喜歡時尚前衛的女子,與他們談情談性談明星的緋聞穿露臍裝給他們看,但她不,她堅持著自己,並且相信有愛情。
也知道自己並不美,一般的人一般的貌,可就是不放棄,男人問,你有什麼資本這樣堅持著?她不過中專學歷,在一個小公司做會計,家世亦一般,為什麼,卻彷彿自己有多清高?
不不,她不是清高,她只是堅持著自己內心那點純粹。
結果她一誤再誤,已經快三十歲了,依然獨來獨往。她給別人的印象是清冷而散淡,彷彿寂寂月宮中的嫦娥。別人是花樣年華,她是茶樣年華,獨自泡在歲月中,有味道,不飲的人,卻永遠不會知道。
到處都是過眼即忘的癡情,她卻不心甘不情願。
自己的年齡,一不小心就將陽春走成了野秋。
其實,心,也是一條思春的小蛇,可竟然沒有男人懂得,是她不懂風情,還是他們不懂得?
她照樣堅持著自己,如一塊最白的布,不染任何顏色,如果找不到最美最好的愛情,她寧可堅持,因為她明白,有的時候,堅持,也是一種姿態。
而能做到不染,就是最好的顏色。
伶人
我喜歡伶人。
單是這個伶字,就有無限的美感,它是傷懷的,是幽素的,也是光芒的。章詒和有一本書叫《伶人往事》,單是這名字就讓人心折了。伶人是前世的,往事是今生的,我讀著讀著,就淚濕衣襟,自己把自己對號入座,覺得最像自己的是那個叫言慧珠的女子。
她是梅蘭芳的得意女弟子,又是言菊朋的女兒,人生得美,可是傲慢,一生追求美,張揚至極,因為不忍凋零,於是選擇死亡。她這樣追求完美,又活得這樣純粹,充滿了質感,我看她《遊園驚夢》裡演春香,梅蘭芳的杜麗娘,俞振飛的柳夢梅,都不如她美。
她骨子裡的美,幾乎是與生俱來。
因為太美,所以,她太自戀。
又因了太自戀,她總是得罪人。可她不管,一意孤行。伶人裡,我最喜歡她,美到蝕骨的東西,總讓我迷戀。
我說自己似言慧珠,一個朋友說,你如果放在多年前,有好嗓子,就是言慧珠。我知道她在誇我,我沒有生得那麼美。可是,人和另一個人的相通,是不管天上地下,還是今生來世的。
喜歡唱戲以來,我就更喜歡伶人。看張國榮演的《霸王別姬》,我驚艷於他的美,他不是演的虞姬,他就是虞姬。這樣美的男子來演伶人,分外讓人心動,他又那樣任性,踢開椅子發了瘋,對段小樓嚷著——兩個人好,少一年,一個月,一天,一個時辰都不算一輩子!聲音幾乎悲愴哽咽。我記得自己當時鼻子一酸,這句話多好,用在天長地久上,就是一分一秒都不離分。愛上一個人,希望下一秒就變老,希望轉眼白頭,握著手,傻了似地問著一些煙火問題,想想就心酸起來。
去年聖誕節去大連為新書《一地相思兩處涼》搞簽售,那邊的女友拉來一個神秘女子,滿族,長髮,穿著奇艷,頗有幾分三毛的清風道骨,她進門就看我,看到我臉紅。
女友說,她是滿族,懂薩滿,還會知道你的前世,你想知道嗎?
當然當然。我幾乎迫不及待。
那在我因為感冒發著高燒,可是極度興奮。她一直沉默,看著我,然後說,把手伸給我,我伸給了她,她說,閉眼睛。
此時,神秘的氣氛到達了高潮,我感覺渾身被什麼牽著引著,心臟怦怦地跳著,手心裡特別潮濕。她找來一張紙,上面寫滿了奇異的數字,然後我們兩個人的手握著一隻筆,閉著眼睛,我們畫啊畫。我覺得又神秘又好玩,酒店裡燈光又暗,我懷疑不是在人間。
可分明在人間,因為聽到她說,行了,睜開眼睛吧。
前世是什麼?我急急地問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