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依舊 第5章 她依舊 (5)
    記得暗戀時,喜歡的男生就是那種風情萬種的。嘴角帶著淡淡的笑,而且瘦高瘦高的,會彈吉他,喜歡讀《百年孤獨》,我便單相思人家了。

    結果人家早就有了女友。那時我還羞澀,放現在,早就去明搶了。

    後來戀愛,也找的是好看的男生,與我同出同進,坐在他自行車前面穿越人間四月天,在南開大學的花樹下纏綿著說情話,我喜歡他的桃花眼。

    原來從小就是小色女。

    最打動我的男色是《胭脂扣》中的十二少,比如花還要美艷。他的出場是驚艷的,眼波流轉之間,我已經沉醉。那時我尚小,卻迷戀在張國榮的眼神裡。

    《霸王別姬》又讓我驚艷了一次,我魂已隨他去。一下喜歡上了京劇,天天唱著,舞著水袖。後來,我寫了許多戲子的小說,其實,全是因為那個電影《霸王別姬》,而我喜歡唱戲的男子。昆曲或程派,不一定長相多麼俊美,只要那種迷死人的風情,足夠了。

    與閨蜜逛街,眼神四處遊蕩,遇到長相俊美眼角有風情的男人,我一定會叫她,看看,他多麼好看。

    遇到金城武時,我再度沉淪。

    男人怎麼可以長成這樣?

    看《心動》時,我一直哽咽,是為了劇情,卻也是為了金城武,那樣清秀的一個少年,是臨水照花人的水仙花吧。於是,遇到喜歡金城武的人我們便會成為朋友,然後一起問:怎麼會有這樣這樣的男子呢?

    他真的是一個奇跡。

    似不食人間煙火的玉少年,冰一樣藍著,卻又這樣動人楚楚。

    是女人都會憐愛他吧,這樣的美少年,似來自於傳說。

    看他和周迅的《如果愛》,我終於快不能呼吸,這樣完美,執著於愛情的少年,那樣憂鬱的眼神,我墮入其中,一點點心碎著。

    算我色好了,我真的喜歡這樣的男子。

    他們的心飄蕩在空中,我以為抓住了,打開一看,只是輕煙一縷。

    真的,算我色好了,即使色,我也要色這樣的男子。

    我無法不色,因為,那是一種美麗的誘惑。

    是美麗的罌粟花,招搖著,吸引著我,我寧願這樣沉醉,一千年,一萬年。

    男色

    電視台瘋狂選秀,我型我秀,還有江蘇台選男色,直接就說男色,聽得我汗都流出來。沒有一個時代,男色如此讓我側目,男人一張張好看的臉,忽然都擁擠著出現在大家面前,井柏然、馬天宇……台上是美到極致的男子,台下如伊能靜一般三十多歲的中年女子在評論,指指點點,一大群人在尖叫。男色,沒有一個時代達到這樣登峰造極的程度。

    有如我一樣的女子,每每問及宴會來的人,也明目張膽:有美男麼?好色之心,一攬無餘,自己沒有覺得有什麼不妥。他們好了我們幾千年,我們不過剛剛開始,但凡有幾分薄姿的男子,我們便覺得賞心悅目,有何不可?

    記得第一次看到三浦友和與裴勇俊,我便覺得這世上的男子應該有這樣的容這樣的貌,我原以為的美就是這樣的,看起來山河浩蕩或者平原緬邈,也許男色的美本應是這樣?褪去了過多的陽剛和硬氣,流露出雌雄同體的嫵媚。張國榮在《霸王別姬》、《風月》、《胭脂扣》中的角色具是這一類,看得人心神蕩漾。後來又看到金城武,亦是這樣雌雄同體的感覺,也許應該是這樣?在鄉間,長得女相的男子總有女人趨之若騖的喜歡,我理解了那喜歡,因為有女子本身的元素。

    男子好看起來不要命。

    古希臘的美男子納西瑟斯,全希臘最美麗的男子,卻只是自戀,別人戀他他亦不動心。這樣的端然美麗——有一日他在池邊照鏡,看到水中一個美麗的影子,他被這影子驚住了——怎麼會有這樣美到極端的男子呢?他一頭栽到水裡,為了追尋那個影子。他就這樣愛上了自己,喜歡極端美麗的男子,他在雲端,別人在泥土,所以,他只能愛他自己。

    為了美,連命都沒有了。

    武則天和太平公主也愛男色,是誰說過,「何來酪果供千佛,難得蓮花似六郎。」這是怎樣的美溢之詞了!不是六郎似蓮花,而蓮花似六郎。我看過扮演張昌宗的六郎,有一股迷亂的妖氣,分明是男妖,怪不得武則天和太平公主都動了春心,這樣的男子,即使只用來賞亦是讓人心動的。

    還記得古代希臘的男子,有同性戀嫌疑的風信子與太陽神,無比地愛慕對方。西風神也愛風信子,愛他的美與驕傲,三個男子的戀情,糾纏不清。結果,風信子死了,還死在太陽神的手下。他與她,陽光麗日,擲鐵餅,西風作怪,吹來了一陣風,結果砸了風信子的頭。於是,他死在自己最愛的人的手裡,太陽神哭了,杜鵑嘀血,一片片,所以,風信子如此之美,如此之紅,如此之凋零,就連這名子,都帶著飄逸的憂傷。

    開始看到金城武的是《重慶森林》,那時他還年輕,可是,臉上的生動讓人難以忘懷。那生動是獨一無二的,是惆悵的,是銷骨蝕魂的,我注定他會成大器。後來看他的《心動》、《傷城》,都唯美到不能再唯美。

    我想像中的小說男主角,都是以金城武為藍本,不能太陽光,不能太男人,陰柔之美的男子最討女人喜歡。不說所有女人都好色,我周圍的女子,常常議論誰有幾分薄姿。那日談到謝霆鋒,我說,好看呀,我還給他寫過一篇文章叫《驚艷》,陳魯豫見了他都羞澀了。他比李亞鵬好看,李亞鵬的眼角往下掉……眾人紛紛說我俗,我是俗,俗到注意一個男人的眼角,可我最喜歡的男子一定是單眼皮才對,眼風細細的,有涼意。我小說中的男人,大概這種眼神比較多,《無愛不歡》中的顧衛北,《刺青》中的沈家白,都應該是這樣:高高瘦瘦,細細眼風,臉色略顯蒼白……我的審美趣味一向帶著薄涼之氣。

    天高地廣的長相我不喜歡。氣勢磅礡有帝王之相,哪裡能用來談情說愛?即使曖昧亦覺得過分和多餘。我越來越喜歡年輕的小男生,年輕得似一滴水一棵小楊樹,放哪裡都是一道秀色。即使我們家門口海裡撈火鍋城,我亦願意用那年輕帥氣面色芙蓉的小男生為我們拉那最後一道面。我們一群三幾十歲的老女人,目不轉睛地看著人家,小男生紅了臉,羞澀地轉身走了,這才是小娘愛死俏,沒有辦法,誰讓他生就一雙桃花眼,讓人喜歡呢。

    我亦喜歡看四十歲的男子,有了滄海桑田的味道,分外的不一樣,好像一鍋老湯,什麼味道都足了,特別是加了光陰這道程序,味道分外足。衣也知道怎麼穿了,情也知道怎麼調了,和那青澀的男生不同,一招一式,全是那個味道了,熟透了。半青不生的男人最沒法看,剛結了婚,每天和小妻子吵吵鬧鬧,一身柴米油鹽味,典型婦男,再加上發了胖的臉,根本無法消受。

    也和女友說起男色來。她頭一揚:為什麼不?消費男色怕什麼?又沒啃他們骨頭喝他們湯?只不過是偶爾看了他們一眼,我們身上,連一粒扣子皆是自己買來,怕他們什麼?王菲說,男人都薄倖,為什麼不找個好看的?這句話真是千真萬確,她算看透了男人,不過是一道菜。

    還有人更徹底,如同說女人,脫了衣服都一樣!怎麼會一樣?蘿蔔白菜和紅燒排骨海參鮑翅怎麼會一樣?那是絕然不一樣。我看到銀幕上的美男,再看到現實中猥瑣男人,只覺得還是那有距離的養眼啊。說了到底,一道男色,如果他有情有趣,如果他再有才有貌,那實在是錦上添花。不,不,即使這一切什麼都沒有,即使他只有一張潘安容貌,我們又不求和他如何,只是在茶飯後有個養眼的人兒,然後打電話給女友,看哪哪台啊,這個剛出來的男子還真有幾分姿色……這樣說起來,真是一點也不臉紅,看來,真是老了啊。

    老了的哪裡是江山,但憑男色這一點,就是把心也老成一把寡秋了。呵呵。

    新蕾絲,舊回憶

    在完全不懂愛情的時候,我最喜歡的東西應該是蕾絲——只能是蕾絲,因為充滿了誘惑和曖昧。

    女人是喜歡曖昧的,無論我那時多小,小到乳房像一朵小小的蓓蕾,如雨後新荷剛長。可是已經喜歡了蕾絲,因為隔壁的一個女子。

    她是隔壁的男人從天津領回來的,會唱戲,總是穿著戲裝委婉地唱著,那調子是曲折的、淒涼的,但卻是美的,讓人聽了,不由得難過起來。

    可她不是好女人,所有人都說她壞、風流,因為她光著腳塗了指甲油,還有,長長的大波浪頭髮象海藻一樣垂下來,人們還不能接受這樣風騷的女子。

    可我喜歡她,雖然我只有十三歲。

    和她在一起的下午我像一隻安靜的鴿子,靜靜地在她身邊,看她把五彩繽紛的東西塗在臉上,像是畫畫,而最驚艷的是她有一天洗澡脫了上衣,我便看見了那個粉紅色的乳罩,上面,是美麗得近乎妖氣的蕾絲。

    我當然不知道它叫蕾絲,我只是呆呆地問,那是什麼?絲絲連連的,怎麼會這麼美麗?我問時,像個小傻瓜。

    蕾絲。她吐氣如蘭。

    從此,那兩個字在我心裡生了根。

    我迫不及待想長大,為了穿蕾絲的衣服,十六歲時,我第一次穿內衣,自己去買的,要了最艷的粉紅,因為那粉紅裡,有一種悲情和曖昧在裡面。

    以後,又有了很多顏色的蕾絲內衣,粉白、純藍、艷紅、藕荷、透明……最神秘的是黑色的,性感而冷靜,像個神秘的女子,沒有愛情時,我常常會穿。

    而最早的戀,也是在他面前,靜靜地穿了蕾絲的內衣,然後慢慢地脫下來,他驚艷的表情,也是記得。

    所以,他買了很多蕾絲的東西給我,因為愛屋及烏,但有一天他告訴我,世上有很多事情是人不由已的.我慢慢落下淚來,把他送的那些有關蕾絲的東西一點點剪碎,碎了的蕾絲,真是難看,只是一堆沒有任何形狀的東西,在腳下,像遺棄的心。

    有一天聽鄭智化的歌,很老的歌,他唱:我迷戀你的蕾絲花邊,編織我早已絕望的夢,當我悲傷的淚滑過你的胸前,人世間又凋落了幾個春天……幾個春天已經過去了,依舊喜歡著蕾絲,很盲目,甚至有了蕾絲的裙子、上衣、提包、手帕……甚至襪子上也是蕾絲,但是,又有什麼用?人已經遠到天涯,隔著天,隔著海,隔著心,剩下的,只有蕾絲。

    但,還是喜歡著,為著自己纏繞的心,因為那折折疊疊的蕾絲,那藏藏曳曳的花邊,是女人心,是愛情心。

    絲襪

    我如此喜歡絲襪,因為非常的女人化,讓人感到貼心貼肺的幸福,這兩個字,念起來,如此空靈美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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