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依舊 第3章 她依舊 (3)
    有一晚偶讀李碧華的《橘子不要哭》,伊居然「猖獗」道:「女人喜歡的男人,總是有點火,有點邪,有點壞,有點不羈。即使凶終隙末……」「夢想絕大部分不能成真。能夠實現的,都不是我們真心需要的。我們想要一個人,很多時只得到一條狗。至此,配額剛好用完……」她覺得這句話寫得極是,她喜歡他,就是喜歡那點壞吧,放蕩的眼神,甚至突然把她摁倒親吻,全不問她願意還是不願意,這就是愛情,完全如海潮一般湧而來,所以,他和她要錢,她出手就給,沒有一次拒絕,甚至知道他可能花在別的女人身上。

    冬天來時,他給她買了披肩,黑色,裡子是大紅,有點妖艷與勾引,像他對她。他說,你披上後,臉色更顯淒慘,越發顯得是我的小妾。這些話從他嘴裡說出來,滿心讓她喜歡,她是喜歡做妾的,做妾的女人總是讓人憐愛,女人是需要讓人憐愛的,所以,身份不是重要的,女人愛起來多犯糊塗,做妾亦覺得好。

    是去年的冬天吧,一起回來,買一包子糖炒栗子,他剝了給她吃,動作綿軟,放到她嘴裡,問她,好吃嗎?好吃再剝。那時她就覺得自己是幸福的,幸福這麼近,在一兩粒糠炒栗子間。

    那時照樣是沒有暖氣,他的懷抱就是曖氣。

    不下床,圍了被子,他們緊緊挨著,也許是太近了,倒沒了情慾。他給她讀《金瓶梅》,說裡面的人物悲歡,她突然問,你說,我最似那個女子?反正都是悲情的,結果都不太好,他轉臉看她,兩個字生硬硬了出來:李瓶兒吧。

    西門慶和李瓶兒,最有夫妻的糾纏,瓶兒死時,西門慶放聲而哭,拉著她的手,好不纏綿。他說,你死時,我拉你的手,給你唱「比目魚」,那是英台抗婚中的唱段,「比目魚,水中蕩,逍遙自在自成雙……魚兒不知離別哭,人到離時痛斷腸!」本來是看《金瓶梅》的艷情的,不料還是悲哀了起來。

    幸好有雙人被子,蓋住了孤單。他蒙住她,看粉色被子裡的她,說你真絕艷。

    但他走後她依然蓋這個被子,空空的,蕩來蕩去,到處是風一樣,冷就浮上來,吃飯也總是湊合,胃常常疼。疼時,就一個人在被子裡蜷著,如受傷了貓,她不會哭,哭又沒用,還是一個人好好過完這個冬天吧。

    也許春天就好了,這樣想著,心裡就有了盼望,好像春天快來了,毛絨絨的,趴在被子裡寫字,一個個故事,全是愛情,自己過的生活,卻與愛情無關。

    有多少事情有關風月呢?

    天好像晴了,又想吃糖炒栗子了,一個人也可以去買給自己吃啊,穿上羽絨服,下了樓,買了一包栗子,剛出鍋的,還熱燙燙的,就著熱,吃了,好香啊,這個冬天,一個人,更要心疼自己吧?

    衣服,女人的第二張臉

    是誰說過,女人的衣櫃裡永遠缺少一件衣服。這句話真是百分之百的真理!我的女友給了我一個測試,她說,你猜一個離婚的女人在第二天要上法院時想的是什麼?我說,準備如何哭訴,或者和丈夫大鬧公堂吧。

    真愚蠢。她罵我。

    如果你是你你如何想?她問我。

    如果是我,我得想想明天穿什麼,然後再想如何去勾引一個新男人。

    女友說,其實,全天下所有女人都是這樣想的。

    對,即使世界末日也會想,明天,我穿什麼去赴這最後的日子!

    張愛玲寫《更衣記》,說自己衣不驚人死不休,她敢穿老祖母的衣服出席宴會,也讓印刷廠的工人停下來看她。我迷戀張愛玲,是從她穿衣服開始。十七歲,我得第一筆稿費,趕緊買了一管口紅,五塊錢,迫不及待地塗上,有種快樂的要飛起來感覺。

    後來穿衣,總是沖誇張而去,總怕這世上不知道有我這樣的女子。

    等到戀愛了,又慌張地去買衣服,感覺哪件衣服也配不上他似的。我翻來倒去倒去翻來,一櫃子衣服,配不上一場約會。

    於是狂奔到商場,買買買,衝動之下,多貴的衣服都敢買下來。

    而他卻不領情,有哪個男子會注意到你是為他穿了新衣?

    所以,那種失落,異同尋常。倒是周圍女友非常嫉妒非常羨慕地說,又買了新衣?然後圍著評頭論足,這時,才稍稍有那種滿足感。

    衣服真是女人的第二張臉,所有女人,無一倖免,提起衣服就會興高采烈,逛商店樂此不疲,哪會疲勞呢?即使不買,那試來試去的新情也分外妖嬈著。

    如果再有個愛的男人陪著,他說,好,或者不好。更進一步,他買了單,那麼,簡直就是錦上添花了。

    可惜這樣的好事情不多。有錢的男人大多沒有情調,有情調的又沒有錢。遇上又有情調又有錢的,大概還花心,指不定帶著多少女人來買過?這樣一想,心就是涼的。所以,大多數時候,是自己來買,胭脂水粉,一手操辦,為的是圖個省心,不欠任何男人的情。可是心裡是悲哀的,為什麼,就沒有個男人把自己當成小妾似的哄著,衣服化妝品全是他一手操辦?為什麼呢?

    愛到極致的男女,就到了衣服的最裡面——內衣。

    一定是的。我要為他穿什麼樣的內衣?是粉艷的,是妖嬈的?是性感的?是素黑的?其實所有一切,不過是臨水照花人,是自己欣賞給自己。到了那個時候,男人都是獸了,哪還管得了那麼多?

    那性感的迷離的內衣,不過是勾引他的道具而已。

    這不過是愛情的最初階段,到了最後,穿了大褲叉子,穿了背心,在屋裡晃來晃去,他視而不見了——七年之癢開始了。

    你沒有了勾引他的興趣,而他也早就熟悉了你的一切。這時候,愛情已經是水,涼了下去,喝一口,渴不死,但也不至於淹死。

    只有激情才能淹死人的——比如婚外戀。

    所以,馬上就衝到商場去買衣服的中年女人,大抵是有了第二春的。如果她再反覆留連在內衣前,那麼,真是太太危險了。一個女人的衣服,那是生動的表情,忙著顧孩子顧家的女人什麼樣?指不定衣服上還沾了飯粒子,不過,這是我一個人的世俗想法。也許,所有女人都愛性感內衣,因為,自戀的女人也是這樣的,穿給自己看,讓男人看,是捎帶手的事情。

    嘿嘿,我就是這樣的女子。

    來,和我一起做妖精

    我太喜歡當妖精,因為妖精沒有年齡。別人都老了,她還年輕,照樣妖給你看,這樣的女人,怎麼不讓人想斷腸子?

    最先迷上的是《畫皮》中的女鬼,那麼醜陋的鬼,因了一張畫皮,變得那麼妖嬈而動人。別人看完後驚恐萬狀,我看了,只想討得那張畫皮,讓自己也如此這一般美麗如畫,然後去勾引男人。

    可見這種事情三歲看老,那時我才十多歲光景。

    後來看《胭脂扣》,我覺得李碧華是個殘忍的女人,讓一個女人還是二十三歲,芳華初綻的年齡;而男人已經七十多歲了,佝僂著腰吐著痰。即使叫如花的聲音,兩個字已經蒙上五十年的光陰,變得那樣含糊而悲情,這樣的人怎麼能再見?注定只能是悲劇。我當然選擇當如花,年輕時候死去,讓男人懷念一輩子,其實這是個惡毒的想法,但覺得自己會永遠不老,所以也就原諒了自己。

    女人都是想不老的,因為發現賣弄年輕沒幾天就已經遲暮了。在消費化妝品方面,女人永遠是弱勢群體,昨天還在裝嫩,今天卻發現又有比自己更年輕更新的面孔在眼前晃著。哎,女人的年齡是秋風,可以一夜把自信全部吹到另一個世界中去,怎敵它晚來風急啊?拼了命把眼霜當成面霜用。在一擲千金的時候,盼望自己能妙手回春,留住妖精這張臉,只要看上去年輕,那麼,什麼都還是有希望的——男人,誰喜歡一張老臉?如果他說愛你,愛你歲月的風霜。我真的懷疑,他不是愛你,他只是憐惜你,他的衝動只在你年輕美貌之時,你信嗎?不信,可以去試的,百試不爽。

    當然,女人當妖精不全為了男人,大半為自己,小半為男人。女人天生是自戀的,自戀讓女人動人。為了當妖精可以用盡一切手段,即年輕又妖嬈是每個女人的夢想。別以為只是為了勾引男人,大多數時候女人是朵水仙花,臨水照花人,我們看得是自己在光陰中的容顏,是在和自己較勁。

    而讓男人喜歡是稍帶而過的事情。又不是舊社會,離了他們就不能活了,現在的女人,自戀的成分比他戀的成分更多。為了活得更好,往往會把男人放在比較輕的位置上,當然,有男人喜歡是錦上添花。女人都是虛榮的,喜歡的男人越多越好,但她心中大多只會有一個男人。這個男人,關乎的是愛情,剩下的男人,只是點綴,為了讓生活更加多些味道。有時候,女人並不是只要勾引自己愛的男人,對那些對自己有好感的喜歡的也不會放手,被人喜歡和暗戀是一種刺激,和其它女人比起來,這就是優勢。女人都是喜歡這種優勢的,並且總想把優勢擴大,如果一個女人能讓男人愛而不可得,那是女人勾引男人的最高境界吧。

    只有妖精能做到這一點。現在,好多時尚雜誌教育女人怎麼做妖精,看得人蠢蠢欲動。女人做妖精的本事幾乎是天生的,再加上後天的訓練,有的人一輩子做不成妖精,有的人生來就是妖精。如果後天再修煉,五百年後再見她,你老了,她還年輕,這樣的女人,是男人的毒藥。

    女人都是喜歡做男人毒藥的,毒死一個算一個的心態。當然,她也有解藥,如果她愛上你,會給你一粒;如果不愛你,你就在那裡等待一場暗戀的結果吧。受傷的一定是你,她會裝得很無辜,我,我沒有怎麼著你呀。這是做妖精的本事,殺了人,不見血。

    我見過最高道行的妖精就是杜拉斯了,一個七十多歲的女人,讓一個二十幾歲的小伙子迷得暈頭轉向,不離左右,而且,只是愛情。

    這樣的愛情真是稱得上驚天地泣鬼神,換做另一個女人,有誰有這樣的本事?所以有一天有人再問我理想時,我說,我要當妖精,杜拉斯那樣的妖精,到最後,忘記了年齡和光陰;自己永遠是那個美麗的女子,在男人面前,充滿著女人的自信,那是做妖精的最高境界吧?

    因為性感,所以迷人

    莫文蔚不是個好看的女人。這點,全國人民都答應,我男友說,但看到她,就想和她上床。我即吃醋又承認,這個女人,是非常性感的。

    周星馳的前女友,只有她還和周合作,而且大大方方來往,不像朱茵,永遠耿耿於懷。說,我永遠不能原諒周星馳。

    不能原諒說明什麼?還愛著,還忘不了。

    如果新歡比周好,哪裡會忘不掉?

    莫文蔚就很快就有新歡,她一張小臉,長長海藻一樣的長髮,修長的美腿細腰,她沒有媚眼,卻是那樣風情萬種,冷種透著香,未識羅綺香,已聞人的美。

    她的美是骨子裡的銷魂,不似劉嘉玲,一看就是香艷的那種。劉嘉玲的長相,適合當二房和小妾,她們倆都是sk_II的代言人,用我的觀點來看,莫文蔚演繹的是愛自己的女人,買給自己用。而劉嘉玲代言給人的感覺是,這個產品,得男人買來送。

    冷艷,風情,迷人,性感……不美的女人,也可以讓男人迷戀到這種程度,那真是本事。

    沒本事的人靠臉蛋吃飯,李嘉欣永遠是花瓶,有本事的人靠自己吃飯,她的唱片,總是賣得好,電影,也演得好,每次聽《盛夏的果實》時,我便想那個長髮女子,如何讓自己這樣性感?

    喜歡她對感情的態度,不拖泥帶水,不沒完沒了。而且一轉身走開,是那樣華麗的讓愛情敗落。

    然後,繼續另一場戀愛,讓曾經拋棄她的男人後悔,至少,牙酸。

    她的身體算不上太性感,沒什麼胸,瘦,而且黑。可她就是性感,大概緣於那瘦瘦身體裡的爆發力,在演唱會上,和好多男明星大跳貼身熱舞,也不一定多愛,就是為了要引誘吧。

    看過一本書說,瘦高個的女人,一般爆發力很大,對於自己喜歡的男人,有極強的性慾,不喜歡的,她就是一塊冰了。

    那麼,莫文蔚,她就是冰與火的纏綿,一直這樣,讓我念念不忘著。

    和男友分手,我送的是她的CD,裡面收錄了我的心情,那首《電台情歌》我曾經每到歌廳必K,現在,我不再唱了。

    可我仍然喜歡,這素面的女子,這個穿白襯衣也萬種風情的女子,只因為,她懂了我的心,她知道如何讓自己更加性感。

    而這,幾乎是女人一生要學的功課。

    騷是女人最大的資本

    那天幾個男人吃飯,說起女人的資本是什麼。

    有人說是美貌。當然,這是一個殺手鑭,美貌的女人總是精神原子彈,什麼時候炸什麼時候有效。可是,年老色衰之後呢,有誰記得一個女人的美貌?除非那個男人非常之癡情,並且只記得她年輕時的美,而以後再也沒有見過她。

    還有人說年輕,是啊,年輕也是資本。小章子怡在二十二歲出名時就張揚地說,年輕,年輕就是我的資本!

    更有男人說是智慧,智慧是女人的資本,像人家居理夫人,因為智慧而名垂千古。但這樣的女人畢竟太少,大多數女人的智商都和男人差不多,男人能想到的她也能想到,用句俗話說,誰比誰傻多少啊。

    但騷就不同了。女人多麼風情萬種啊。一個眼神,一個媚笑,小小的蠻腰一動,小小的手指一勾,再正統的男也會傻眼吧。

    都說林徽因漂亮,可我看,她的魔力比陸小曼差一百倍不止。

    陸小曼多麼會騷啊,那風情的眼神,那柔軟的腰肢,她沒有絕色傾城之美,卻讓男人們為之神魂顛倒,天生一個小戲子啊。別說徐志摩,再加上八個徐志摩也不是對手。

    曼妙的昆曲,無數的高跟鞋,揮金如土,錦衣玉食,徐卻心甘情願,只因為離不開。只因為喜歡她的騷,沒有人比她更會騷,她撒嬌,摩,抱我,摩,親我。放張幼儀和林徽因,打死也做不出來。

    即使人家心口疼,也是西施啊。

    所以,騷怕什麼?那一顰一笑全是勾人心的毒藥,男人吞下後,便一個個無力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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