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漢時期的生存法則 第75章 書生與政治·亂世清官
    【引言】

    東漢末年可謂是一個亂世,這好像是一個無道的時期,在我們的印象裡,一切似乎都是為了戰爭,一切似乎都服從軍事,至於國計民生,似乎考慮不到了。但實際上並非完全如此,就是在這樣的亂世裡,也還是有一批清官在。

    【事典】

    司馬芝,河內郡溫縣人。他為人正直,足智多謀,善於斷案,又能依法辦事,不徇私情,是個當時有名的清官。曹操平定荊州之後,任司馬芝當濟南郡菅縣的縣令。當時,戰爭剛剛結束,地方上的秩序非常混亂,特別是一些豪門家族,經常違法亂紀,無人能夠管制他們,百姓都極為憤恨。

    郡裡的主簿劉節,是豪門家族子弟出身,他手下有一千多個賓客,仰仗著自己的勢力,經常在官署中擾亂治安,還盜搶百姓財物,當地官吏都十分畏懼,無人敢管。司馬芝上任不久,正值徵兵開始,司馬芝就命令劉節的門客王同等人去當兵。手下人勸司馬芝說:「劉節家裡從來沒有人服過勞役,恐怕他們不會同意去當兵的,到時候他們躲起來,你這裡就會缺額了,對上面不好交代,不如改派別人為好。」

    司馬芝是個敢於碰硬的人,不同意改派別人當兵,提前寫信警告劉節說:「您是在郡裡擔任要職的官員,黎民百姓的眼睛都盯著您,您的賓客經常不服勞役,百姓們早就有怨言了,長官早已瞭解到這個情況。現在召征王同等人入伍當兵,希望您遵紀守法,按時派遣他們到郡裡集合。」

    但劉節不聽,根本不把他的命令放在眼裡,還是將王同等人藏匿起來了。縣裡管徵兵工作的掾吏完不成徵兵的人數,只好請求讓自己頂替王同去服役。司馬芝知道後,立即寫信,詳細列舉劉節的種種罪狀,派人騎馬將信送到濟南太守郝光那裡。郝光是他的好友,歷來信任司馬芝,立即決定,由劉節本人頂替王同去服兵役。老百姓聽說司馬芝竟然敢令郡無人敢惹的主簿劉節去當兵,都覺得出了一口惡氣,人人讚頌,拍手稱快。

    廣平縣有個叫劉勳的征虜將軍,是司馬芝的同事,依仗著自己的功勞,很是橫行霸道,他的賓客和子弟在他縱容下,經常做犯法的事情。司馬芝後來調到廣平縣當縣令,劉勳的賓客依然如故,仍無收斂。

    劉勳還經常給司馬芝寫信,要求司馬芝看在原來同事的情面上,不要追究他手下人的罪過。司馬芝連信都沒有回,一律依法辦事,懲處了劉勳手下犯罪的人。後來劉勳自己也因觸犯刑律被誅殺,那些與劉勳案情有牽連的人,一個都沒有漏過,全都判了罪。

    魏明帝即位後,十分倚重司馬芝,就封他為關內侯。不久,魏太祖曹操堂弟的奶媽與臨汾公主的侍者共同私下祭祀無澗水神,這在當時屬於被朝廷禁絕的淫祀,因此,觸犯了法令,被關入監牢。卞太后知道後急忙找司馬芝說情,要求減輕處罰。司馬芝為了不惹這個麻煩,就迴避不見。卞太后不依不饒,派了黃門官到官府中傳達她的命令,企圖逼迫司馬芝就範。司馬芝下令,只要是太后的人求見,就不許通報,同時,他立即命令洛陽監獄的獄吏,以審訊為名,將兩人拷打至死。事情完畢以後,司馬芝才給明帝奏章說:「按照常規,凡是判處死刑的人,都應當先上表奏明,等候聖上批准,再施行死刑。而這兩個犯人興妖作怪的罪行,剛剛開始審訊出供詞,太皇太后就命黃門官傳來懿旨。臣不敢接受太皇太后的命令,害怕命令中有袒護罪犯的內容,聖上知道後,會不得已將犯人保護下來。故臣違反了先奏後斬的規定,已將犯人拷打至死,請聖上給臣處罰。」

    魏明帝看了他的奏章,明白司馬芝的真實用心,不但沒有責怪他,還對他的行為十分讚賞,親自批復說:「你為了執行禁止淫祀的法律,所以才權宜行事,做得對啊!有什麼罪呢?這只能說明你的忠心,以後黃門官再去你那裡,你一定要小心謹慎,千萬不要輕易接見他們啊!」司馬芝當官十多年,從來不謀私利,不徇私情,秉公辦事。後來他做過大司馬、河南尹,是魏國歷任河南尹中最傑出的清官,當他死在任上時,家無餘財。

    【評議】

    從司馬芝的身上,我們是否可以看出這樣的道理,那就是,在任何亂世,在任何無道之世,人的道德和良心都不會滅絕,人的正義感都不會喪盡。其實,正是這些道德良心,正是這些正義感,才為我們的民族提供了永不衰竭的精神文化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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