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時期的進退定律 第48章 大才與小才·古人判案的物證
    【引言】

    物證是判案中最重要的依據,但如何取得物證,我們的古人卻積累了許多經驗和妙法。甚至有一些判決案例,比現在西方國家的法律判決還要公正。

    【事典】

    一天,有個老婦人去親家作客,回家時天色已晚。她提著一個包袱急匆匆地趕路,包袱顯得沉甸甸的。突然,半路上不知從哪裡竄出一個人,把她手裡的包袱搶走了。老婦人還沒有反應過來發生了什麼事,那個歹徒就已經跑遠了,急得老婦人只是大喊:「抓壞人啊!抓壞人啊!我的包袱被人搶走了!」

    這時,正好旁邊有個小伙子,看見歹徒從老婦人手中搶走了包袱,聽老婦人一喊,立即追去。小伙子跑得很快,逼近了賊人。正當他一把抓住歹徒時,誰料賊人反身也抓住了他,並且嚷道:「你這個壞蛋,你跑不了了!竟敢在大街上搶東西!」小伙子沒想到他還有這一著,愣了一下,但他絲毫也不鬆手,訓斥他說:「你搶了人家的東西,還要誣賴人!真不要臉!」兩人就互相拽著不放,扭打在一起。

    這時,老婦人和街上的人也都追了上來,把他們圍在中間。兩人都對老婦人說:「您看看,搶您東西的強盜給抓住了!」街上的人也問老婦人:「誰是搶你東西的強盜?」

    老婦人看看小伙子,又看看歹徒,一樣的年輕,差不多的個頭,事情發生得突然,天又快黑了,她沒有看清模樣,所以弄不清楚誰是搶她包袱的強盜。

    賊人見老婦人認不出他,就罵小伙子不務正業,不走正道,居然去搶老人的東西!

    小伙子見賊人這樣無賴,也更加氣憤,說他是賊喊捉賊。

    大家聽了他們兩人的爭辯,難分真假,不知如何是好。於是把他們一起送到官府,請當時擔任冀州牧的苻融斷案。

    苻融問清了事情經過以後,微微一笑,說:「此事好辦。你們這兩個年輕人,一定有一個是搶包袱的歹徒,有一個是見義勇為的好漢,而且歹徒逃跑了,好漢把他追上了,是不是?」

    這兩個年輕人和老婦人、路人都說:「是啊!是啊!」

    苻融接著說:「那麼,你們兩人現在從這兒出發,跑到前面的鳳陽門。誰先跑到,誰就不是強盜。把那個後到的人,給我抓來!」

    大家一聽,就都明白了。既然能抓住歹徒,就一定要比歹徒跑得快。於是紛紛讓開一條路,讓他們賽跑。其中一個人聽了這話,還沒等苻融說開始,就搶先跑了起來,另一個人還在等號令,苻融說:「你還不趕快去追!」他才快步追了上去。苻融心中已明白,先跑的那個人就是搶東西的強盜。

    果然,先跑的那人儘管使出渾身的勁沒命地跑,後跑的人卻很快追上他,還沒等跑到鳳陽門,就把他抓了回來。誰好誰壞,立見分曉。苻融對那個賊人說:「你搶了別人的東西,還要誣賴好人,太可惡了!應該罪加一等!」

    在這種情況下,賊人只好承認了一切。

    三國時期,孫權的小兒子孫亮聰明能幹,後來被孫權立為皇太子。孫權死後,孫亮繼承帝位。當時孫亮只有十歲,但他十分聰明,才華橫溢,沒有人敢輕視他。

    有一次,孫亮在西苑讀書,見園中梅樹上結了很多青梅,就叫人摘了一些留在屋中。孫亮見梅子很酸,於是讓黃門侍者取來蜂蜜,準備用蜂蜜將梅子浸漬了吃。黃門一會兒就從宮廷倉庫把蜜取回來了。孫亮打開蜜罐,發現蜜中有老鼠屎,非常生氣,立即把有關官吏叫來查問。

    孫亮問:「蜜裡為什麼有老鼠屎啊?」

    那個倉庫保管員聽了,十分吃驚,但又回答不上來,只得跪下連連磕頭。黃門在一旁添油加醋地說:「你如此不負責任,該當何罪?」倉庫保管員無法辯白,卻連聲叫冤。

    孫亮覺得其中好像有冤情,就又問倉庫保管員說:「黃門以前曾經向你要過蜜嗎?」

    倉庫保管員說:「以前是要過蜜,但我沒給他。」黃門卻一口否認,說沒有要過蜜。

    黃門和倉庫保管員爭執不下,在場的侍中刁玄就向孫亮建議說:「他們兩人說法不一樣,這事情一時不易搞清楚。先把他們兩人都關進監獄,然後慢慢再審吧!」

    孫亮笑笑說:「這事並不難搞清楚,我自有辦法。」

    於是孫亮叫人把蜜中的老鼠屎取出來,用刀剖開,發現鼠屎外濕內燥。孫亮對刁玄說:「你們看,老鼠屎外面雖濕潤,但裡面卻很乾燥,可見鼠屎在蜜裡的時間並不長,並非原來就在蜜罐中,一定是黃門取出蜜以後加進去的。」

    刁玄等人聽了他的這一番話,覺得十分有道理,都十分佩服孫亮,但不明白黃門為什麼要這樣做。

    孫亮接著問倉庫保管員:「黃門過去是否有怨恨你的事情?」

    倉庫保管員想了想說:「他曾經向我要過宮中的莞席,我沒給他,他可能因此而怨恨我。」

    孫亮大聲對黃門說:「蜜中的老鼠屎究竟是誰放進去的,現在不是已經很清楚了嗎?你還有什麼可說的呢?」黃門只好認罪。

    魏晉南北朝時期的顧憲之和傅琰在取得物證方面也很有辦法。

    顧憲之少有決獄之才,不到二十歲時,便被州里闢為議曹從事。一次,有一家的牛被人偷走。後來,丟牛者發現一個人所牽之牛正是自己的,便將那人抓住,向其索要。那人不承認,並說這牛本來就是他的,爭執不下,便交給了顧憲之。

    顧憲之聽後對二人說:「你們都不要爭了,我能斷出這牛是屬於誰的。」他讓人把那牛放了,任它自己隨便走。只見那牛慢悠悠地走回失牛者家中,偷牛者只得承認此牛是他偷的。

    有一次,兩個老者為一隻雞的歸屬問題來找傅琰斷案。傅琰想了想,就問他們:「你們都說雞是自己的。可你們知道這隻雞是怎麼喂的嗎?」兩個人都說知道。

    傅琰便把兩人分開,分別向他們提出了同樣的問題:「你的雞今天喂的什麼食物?」一個人說他的雞愛吃小米,今天喂的就是小米。另一個人說這隻雞愛吃豆子,今天喂的就是豆子。傅琰便命人把雞剖開,結果,發現雞胃中的食物全是小米。

    傅琰將死雞判給它的主人,還罰說假話者加倍賠償。

    有一次,兩個老太婆來到縣衙打官司,為的是一團絲的歸屬。一個說那團絲是她的,另一個說那是自己的。兩個人爭得不可開交,分不出誰真誰假。傅琰問其中的一個人說:「你是幹什麼的?」那人說:「回大人,我是賣針的。」「你呢?」「我是賣糖的。」

    傅琰問到這裡,不再對她們說話,自言自語地說:「讓我問問團絲吧。」

    兩個老太婆頓時糊塗了。她們不知道團絲該怎樣審問。只見傅琰對那絲團問道:「你說說,她們倆的話誰是真的?」團絲當然不能回答。傅琰裝出一副生氣的樣子,喝道:「大膽團絲,竟敢沉默不語,蔑視本官。來呀,將它綁在柱子上,重重鞭打。」

    差役們莫名其妙,但只得照吩咐抽打團絲時,傅琰看到團絲中掉出一些金屬屑。很清楚,這團絲是賣針老太太的。經過審問,賣糖的老太太承認了自己是冒認團絲之人。

    明朝武宗正德年間,鄭洛書當了上海知縣。他在年初去郡府拜謁,回來時,曾把船停泊在海口。這時,他忽然發現水下沉有一具屍體,身上用石磨壓著,浮不上來。鄭洛書見了,歎息道:「這個死者一定是外地人,當地沒有親人,所以沒有人來向我告狀。」於是就派手下人去進行偵察。

    在附近一個村民的家中,他們發現有個石磨沒有上面的磨盤,下層磨盤的大小與壓死人的磨盤有些相似,便拿來對比,結果上下磨盤剛好相吻合。事實俱在,一經審問,那村民沒有抵賴就認罪了。果然,死者是從江西來的,以占卜賺錢,住在那村民家中。去年年底他準備回家時,房主貪圖他的錢財,就殺害了他。

    明武宗正德年間,殷雲霽任清江知縣。縣裡有個叫朱鎧的,死在孔子廟西側的小屋裡,不知被誰殺的。

    一天,殷知縣忽然收到一封匿名信,說殺死朱鎧的是某人。經過訪查知道,這個人是朱鎧的仇人,所以大家都認為不會冤枉他。殷雲霽卻說:「這恐怕是兇手嫁禍他人,以此來達到拖延時間或是免受懲治的目的。」他問左右的人:「誰和朱鎧最親近?」回答說是縣府內辦理文書的姚姓小吏。

    殷雲霽就把縣衙裡所有辦理文書的小吏都召集到大堂上,說:「我想找人謄抄信函,把你們寫的字呈上來讓我看看。」有個叫姚明的,寫的字和匿名信上的字很相像。殷知縣當即盤問他道:「你為什麼要殺朱鎧?」姚明驚慌失措,只好回答說:「朱鎧將要到蘇州做買賣,只有我一個人前去送他,因為貪圖他的錢財,就把他殺了。」

    有時,不取「物證」,僅靠「情證」也可判案。

    清朝時,直隸易州有一個富家的紈褲子弟,與當地一位年輕寡婦勾搭,事情被寡婦的小叔子知道了,於是,他就告到官府。

    知州將富室子弟傳來訊問,富室子弟矢口否認,而且還堂而皇之地說:「小人雖未中過秀才、舉人,但也是讀書知禮之人,一向憐老惜貧,最是樂善好施,哪裡會做此寡廉鮮恥之事?我與他的哥哥原為莫逆之交,情同手足。他哥哥不幸死後,他嫂嫂生活無著,我是顧念朋友之情,才時常以錢糧周濟他嫂嫂的。他實在是因感羞愧而產生嫉恨,這才對小人妄行誣告,請大人明察。」

    知州察言觀色,知道他說的不是真話,而且這個富室子弟平素就品行不端,慣於拈花惹草沾花惹草,是出了名的,所以他所說的都是一派胡言,但如果當面判他,又沒有證據,不好治罪,於是心生一計,怒斥寡婦的小叔子說:「你竟敢以此污穢之事誣告你的嫂嫂,使你哥哥蒙羞於九泉之下,實是大膽刁民,如若膽敢再來告狀,定予嚴懲。」寡婦的小叔子聽了,覺得冤屈,但又敢怒不敢言。接著知州又對富室子弟說:「你真是一個悲天憫人的大善人,活菩薩,不要與他一般見識,你且跪在一旁,看本官斷案賢明與否。」

    知州審理了第一個案件。一個人控告另一個人借債六十千錢,已過三年,本息未還。另一個人則完全供認不諱,但卻愁眉苦臉地說:「借債還錢,理所當然,並非小人有意賴賬,實是因家中貧窮,無力償還,還請大人開恩,再寬限些時日。」知州聽後喃喃自語道:「一個急欲索回本息,另一人欲償無力,這可如何是好?」突然,知州轉憂為喜,大聲說:「既有大善人在此,此事無足慮矣。」轉身對富室子弟說:「這兩人現今都有難處,你這大善人對他們難道就沒有一點憐惜之情嗎?你就發發善心,代人償付了這六十千錢如何?」富室子弟聽了,雖然極不願意,但因有言在先,也只好忍痛應允,隨即起身告退。

    知州還不放過他,說:「且慢,本官還有案要審。」知州審理的第二個案件是父親告兒子不孝,兒子聽說父親要告官,已經畏罪潛逃了。知州又轉身對富室子弟說:「這位老人之子不孝,本應予以懲教,但現在已逃往他地,無法找到。今天若不能懲處不孝之子,老人的氣就消不了,必將因鬱鬱而病。你既然樂善好施,現由你代這老人的兒子受笞罰如何?」富室子弟聽了,嚇得魂飛魄散,連忙叩頭,哭喪著臉說:「這受笞的事,怎可由小人代替呢?」知州說:「有何不可,這也是行善之舉。本官今天就給你一個行善的機會。」於是,脊杖二十。

    富室子弟挨完打以後,嚇得呆了,站在那裡還不走。知州大喝一聲:「此時不走,難道要等我把案子都審完嗎?」富室子弟如夢方醒,抱頭鼠竄。

    【評議】

    這裡的物證是寬泛的,比現代法律意義上的物證要廣得多。當然,在今天看來,這樣的物證也許並不足以定案,但在古代的道德狀況中,這樣的物證足夠了,甚至以當時的判案情況而論,這樣的物證已經是高水平的了。否則,這些例子不會被當做典範記錄保存下來。當然,最後一個案例已接近笑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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