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子 第27章  (2)
    真是的,這個傢伙怎麼會在這兒出現?碰巧?還是我們被盯上了?沒等我想明白,皮得遜已經走到我們桌邊,「哈嘍」一聲,自己拉開椅子坐了下來。

    「想不到,想不到。陶小姐也有興趣來這種地方坐坐,還有老大,我昨天還翻出你們的宗卷,正想過兩天給你們打電話呢。」

    「怎麼樣?皮得遜先生,有好消息告訴我們?我們的錢可以拿回來了?」桃子問。

    皮得遜搖搖頭:「據調查,戴維·趙已經逃到中國大陸。一時半會兒拿他沒辦法。這人以前在台灣就有案底,他到了中國也不會太平的,總有一天會栽觔斗。嘿嘿,看著吧,這傢伙如果栽在中國的話,可有他受的了。」皮得遜伸出食指對著太陽穴,做了個扣扳機的動作。

    「人家都說FBI怎麼厲害,結果還是讓罪犯跑了。你說他在中國會被抓起來?我看不見得,戴維·趙塞上幾個大紅包,什麼事也不會有。你們美國人不懂這些。」桃子語帶譏諷道。

    「這不是你能想像的事情。」皮得遜微笑著,把手中的酒杯轉來轉去地玩弄:「美國的國情是跟中國不同。舉例說,就算戴維·趙在舊金山被抓住,他可以請律師跟你扯皮,上了法庭,你說能判他個幾年?經濟詐騙,我看判上十年就到頂了,五年一過,保釋出來。你能拿他怎麼樣?而他完全可以換個名字重起爐灶。說起來他還不算是條大魚,你看美國華爾街的那些鱷魚,弄個債券公司,請著名的會計公司把假賬做出來。全國推銷,不但老百姓上當,連美國政府都上當,州政府員工的退休基金也投在裡面了。到時他破產了,把他送上法庭,也只判個十五年而已,出來之後還擁有享不盡的財富。這種案子牽涉到的資金少說也有幾十個億,你們那三千萬算什麼?」

    我和桃子面面相覷,桃子不甘心地說:「三千萬,那可是幾百個升斗小民牙縫裡省下來的啊!你說得那麼輕鬆,肉不是自己身上的不疼啊!」

    皮得遜聳聳肩:「是我的錢我也心疼,不過我把錢交出去之前絕對會想一想,這錢拿得回來嗎?不管人家說得再動聽,錢回不來都是白搭。」

    桃子說:「美國政府有責任保護一般民眾吧。被納稅人的錢供養著,FBI不能手一攤說,誰叫你們自己貪心,活該!你們總要對受害者有個交待吧。」

    皮得遜詭譎地一笑:「說來我不應該在此討論公事的,好容易有個放鬆的時刻可以和這麼美麗的女士聊聊天。我能理解你們丟了錢的心情,但我可以告訴你一句,FBI從來沒有放棄過潛逃國外的罪犯。有時讓別的國家來對付那些罪犯比把他們抓回來好得多。用你們中國人的話來講,讓別人為你『火中取栗』。是啊,為什麼要燙到自己的手呢?」

    這個美國佬的中文可真棒,成語俚語隨手掂來,捲舌音比我發得還准。我正這麼想著,冷不防皮得遜轉向我:「近來裝修生意還不錯吧?」

    我一愣,最近一直沒去接生意,手上有了幾個錢,為什麼還要去看人家的臉色,賣苦力呢?我含含糊糊地答道:「還可以,馬馬虎虎,混得過去吧。」

    皮得遜還是那副皮笑肉不笑的樣子:「老大,你的印堂發亮,大筆的錢財入袋時不要忘記請客噢。」

    他媽的,這個美國鬼子竟然給我看起相來了,如果他不是FBI,倒真是件好玩的事。我背上出汗,臉上卻不動聲色:「哈,皮老闆,承你金口,今晚上的酒我請了。」隨即轉身叫酒保:「再來一輪。」

    酒送上來之後,我舉起杯子:「皮老闆,敬你這位克勤克儉的公務員,和藹可親的FBI,可惜不能在中國請你喝酒,在那兒不喝到桌子底下去是不算數的。」

    皮得遜也舉起酒杯:「我先敬女士,敬這位美麗的女士走出過去的陰影,敬她為我們帶來燦爛陽光,敬她為我們男人確立了活在這個世界上的意義;然後敬你,老大,敬你生意隆興,敬你眼明手快,日進斗金。還有,還有敬你什麼呢……?」皮得遜用手指敲著額頭,作思索狀,「還有敬你刀槍不入,打遍天下無敵手……」

    我的笑容僵在臉上,這個美國鬼子是否要告訴我,我們的一舉一動全在他們的眼皮底下?這麼說他們是有備而來?一出門就有手銬在等待著我?我緊張地思索著。皮得遜轉向桃子,一臉無辜地問道:「是不是我講錯了什麼,你知道,我的中文還是有毛病,到底不是自己的語言……」

    桃子笑道:「噢,你的中文一級棒,我們還沒見過外國人講中文這麼流利的。只不過,你把老大講得像鄉下土財主一樣,又是生意興隆,又是日進斗金的……」

    皮得遜有點不好意思:「中國城裡的商店門口都是這麼寫的,中國人喜歡討個好口彩嘛。」

    桃子舉起酒杯:「皮老闆,我也敬你……」話還沒出口,桃子的衣袖帶翻了小桌上裝冰水的杯子,一整杯冰水全撒在皮得遜和我的褲腿上。

    我們不約而同地跳起來,桃子一迭聲地「對不起」。酒保拿了紙巾趕過來,一陣手忙腳亂。再坐下後,濕透的褲子冰涼地粘在大腿上,非常不舒服。匆匆地把酒喝完就向皮得遜告辭:「皮老闆,先走一步了,回家換褲子。你喝好。」

    皮得遜從口袋裡掏出一張名片來,交給桃子:「他喝了酒,如果你們被警察攔下的話,打這個電話給我。」

    在回去的路上我對桃子說:「你那一手玩得不錯,皮得遜那老小子洗了個涼水澡。」

    桃子道:「酒喝多了而已,我哪裡喝過這麼烈的酒?……」

    我心想我還看不出你這女人是在借酒裝瘋,嘴上卻說:「我正想怎麼擺脫他,冷不防你就這麼來了一下子。來得好。」

    桃子不作聲。我又問道:「你看是偶然遇上還是他盯著我們?」

    「絕不是偶然。」桃子肯定道。

    「怎麼說?」

    「那是個同性戀酒吧,皮得遜不是同性戀,不會一個人去泡那種酒吧。」

    「何以見得他不是同性戀?你憑什麼肯定他不是?」

    「你沒聽他說的那句祝酒詞?」

    「哪一句?」

    「『為我們男人確立了活在這個世界上的意義。』一個同性戀會這麼講嗎?」

    「你當真?男人給女人戴的高帽子而已。」

    「除了他的話,還有他看女人的眼光,嘴上雖然客客氣氣的,但眼睛像要剝你衣服似的,同性戀的男人沒這種狼一般的眼光。」

    我沒作聲,桃子是對的。天底下哪有那麼巧的事,不早不晚,不偏不倚,正好在一個酒吧裡撞上獨飲的皮得遜?難道我們是被FBI盯上了。

    但是這也說不通。如果真的盯上了我們,FBI為什麼不動手?我們住的地方他們知道,我們的行蹤他們也清楚,我想FBI一定知道我們都是沒有身份的,就算別的證據不足,光是個「偷渡」的罪名,把我們遣送回中國也是易如反掌。他們為什麼還讓我們逍遙至今?

    我旁邊這個女人不但外貌姣好,而且眼光敏銳,心思細密。我只是奇怪她為什麼還住在我們的地下室裡?東海事件過去半年多了,大家都一點點開始淡忘,她完全可以開始重新生活,或是搬去別的城市。照她的交際手腕和處事能力,她應該很快就能東山再起,至少謀一份工作不成問題。那她為什麼還要賴在這裡?

    為了臧建明嗎?女人真是不可理喻!她真會死心塌地喜歡一個外表英俊,肚裡草包的男人?就算這樣,事情也應該有個了結了。憑桃子這麼個聰明勁,也應該知道我們是什麼樣的人。鹿和狼是不能同居一處的。

    響鼓不用重敲,桃子應該明白臧建明不在,她再在這兒住下去不合適了。最好是她自己提出來,這樣大家都方便。

    到了住處,桃子就一頭鑽進自己的房間,再也沒有露面。

    我簡單地跟歪嘴和欒軍講了下去醫院的見聞。歪嘴驚訝地問道:「你真的確定那是臧建明?」

    我搖搖頭,躊躇道:「我不敢肯定,好像是。當時有人進來,時間很倉促,加上臉又變了形。」

    欒軍道:「老大你也真是的,竟然會陪那個女人跑去醫院!如果真是姓臧那小子,也是他自找的,怪不得誰。如果不是他,早晚會自己回來。你們都是吃飽了瞎操心。」

    歪嘴道:「不能這麼說,大家好歹也是共事一場,誰都會有個三長兩短,這麼講太寒心了。」

    欒軍還要張嘴爭辯,我揮手阻止了他:「事情還沒個定論,犯不著為這個爭論,過一陣自會有分曉。現在該幹什麼還幹什麼。早點睡了,明天還要去拉斯維加斯。」

    半夜裡歪嘴的肚子突然痛了起來,跑了幾十次廁所。到了早上還是捂著肚子蜷縮在被窩裡,臉色蒼白地哼哼:「老大,我去不了了,你們去吧。」

    我說送你去看醫生,歪嘴道:「不用看,我知道是吃壞了,自己吃幾片『痢散寧』就好了。只是渾身發軟,拉斯維加斯去不得了。」

    我看看欒軍,他做了個鬼臉。歪嘴又道:「真的,你們去吧,別讓我掃了你們的興。」

    這樣我只得和欒軍兩人上路,在車上欒軍剛開口說:「歪嘴他……」就被我一個手勢給擋回去了。我不想在這個關頭,自己人之間再有什麼牽扯,說多了大家心裡都不痛快。

    在拉斯維加斯我們待了整整一個星期,天天泡女人;還認識了幾個越南人,都是華裔,會講中國話,住在洛杉磯。幾輪酒喝下來就交了朋友。為首的阿松拍著腰間的手槍:「老大,我們全家都吃夠了戰爭的苦頭,我父母抱著我在海上漂流了五十多天,差點命都沒有了。看在你打過仗的份上,有用得著兄弟的地方,只要你一個電話過來,我帶人馬連夜上來。在洛杉磯,我跟拉丁美洲人的幫派打交道不是一天兩天了,也做過生意,也打過仗,太瞭解這些人了。」

    我說:「出門在外都是兄弟,有事當然要請你們幫忙,沒事也要上來玩玩。既然你叫我老大,我就托大了。喏,這兒是點小意思,讓你的兄弟們在拉斯維加斯玩個痛快。」說著把一疊票子遞過去。

    阿松接過鈔票,放進褲袋:「老大,我先人也是從福建去越南的,我們是兄弟加鄉親。你需要什麼儘管說,要白面有白面,要搖頭丸有搖頭丸,手槍和子彈都很便宜。就是你想找個十四五歲的黃花姑娘,白的黑的黃的任你挑,我們手上有一大批逃學的妞兒。」

    我舉起酒杯:「阿松,那些都是身外之物,江湖交往更看重的是個『情誼』。有什麼事我一定找你。」

    臨走時阿松送了我和欒軍一人一支手槍,沉掂掂的點四五柯爾特,九連發。我和欒軍拿了槍手發癢,開車跑到沙漠裡去試槍,途中在路邊小攤上買了個西瓜,在寸草不生的荒原上,槍聲震耳,淡淡的硝煙味道混和著被擊穿的西瓜香味,好聞極了。打完槍我們駕車來到一座懸崖,從這兒看出去是一望無際的沙漠,夕陽在天邊拉出血紅的一道晚霞。我們坐在車裡抽煙,兩人都沉默著。有那麼一瞬間,我起了個幻覺,我們是兩頭狼,在一無所有的荒原上徘徊、奔跑,天很快就要黑下來了……

    「老大,你上次講過要大幹一場。」欒軍把煙頭扔出窗外:「我知道你想利用這些越南人,雖然是華裔,但我看他們更像越南人,我總覺得越南人靠不住,有求於你時是一副面孔,轉身就翻臉不認人。和他們打交道要多個心眼。」

    「世道一向如此,握手拍肩稱兄道弟,一轉身為了點雞毛小利就把你賣了。但也不能因噎廢食,就像下棋一樣,三步之前要想好應招之道。跟他們打交道時處處留神就是了。」

    「你準備如何處置那個女人?」欒軍突然道。

    我知道他是指桃子,我這幾天來也在想這個問題。但一直沒有想透,搬進來時說臨時住一陣,這一住就住了半年多。臧建明在時還說得過去,現在算個什麼局面?但臧建明一出事就趕她走,好像也太過分了一點。唯一的辦法是搬家,找個三間房的公寓,我們一人一間,桃子總不好意思再要擠進來吧。

    我說:「不急著在這幾天,過一陣再說吧。」

    欒軍陰陽怪氣道:「你還是早點把她送走好,不然我會對她作出不該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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