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舉世公認的名牌代言人,詹姆斯·邦德的推廣水平穩中有升,在新片《大破量子危機》中,他甚至一改隱晦的軟廣告做派,變成個大聲宣佈品牌名稱的硬廣主角:「一輛黑色的阿斯頓·馬丁和兩輛灰色的阿爾法·羅密歐在隧道裡幹上了!」一開場的追車特技快結束時,一交警拿著對講機很逼真地說;酒吧裡那個酒保則不打磕巴地報出了邦德馬提尼的配方:三份Gmpdon琴酒,一份Smirnoff伏特加,半份KinaLillet開胃酒,加入冰塊,再擱一片檸檬皮,要搖的不要攪的,」他都喝了六杯了,酒保對著鏡頭說。這讓我在看這部大製作、動作型廣告片集錦時一直都坐立不安,就像碰到了一個突然打起了嗝的人,我既期待又害怕地等著下一個嗝——邦德舉起了槍,很酷地說:「我的衣服是福德,湯姆·福德。」
幾個星期以前,離開GUCCI後晃蕩了好一陣子的湯姆·福德終於推出了自己的獨立男裝品牌,還敲定了給詹姆斯·邦德製作戲服,又在米蘭開了第一家旗艦店。開幕派對上供應的雖不似邦德馬提尼那般複雜,卻也是琴酒和苦艾酒勾兌的傳統馬提尼,音樂配了輕飄飄神經質的口哨聲,再加上厚重的天鵝絨帷幕和歐式雕花大沙發,彷彿重回1960年代米高梅時期的007電影片場。湯姆·福德站在二樓,把肌肉塞在葡萄酒色的絲綢罩衣裡,套了件誘人的夜禮服,手擎酒杯倚欄而眺,睥睨著腳下熙攘的人群。英國間諜那些從頭到腳的贊助商,甚至有的還是追隨多年的老東家了,統統被橫空出世的湯姆·福德搶了風頭,他的浮華,他的傲慢,他那精於表現的做派,活脫脫21世紀時尚圈裡的詹姆斯·邦德。可是,畢竟吶,他是個美國人。
伊恩·弗萊明在小說原著中從來沒有強調過邦德的著裝,倒是不斷描寫他的身體,在1963年的《雷霆萬鈞》裡,間諜堅毅而專注的眼神、又翹又厚滿是慾望的嘴唇、突起的肌肉、比一般人大上一倍的手被整整寫了兩頁。一般認為邦德的原型就是小說作者本人,那可是個曾經在英國海軍情報局服過役的花花公子,憑著想像,在虛構世界裡靈魂附體於那個既冷血又頗具吸引力的間諜(在現實世界,那種磁力他從來沒有擁有過)。
邦德的衣著品位自然可以借鑒弗萊明,據說他非常青睞英國老式手工剪裁的SavileRow禮服,那其實是倫敦的街道名,以高級定制的西服店而馳名,品位不低姿態不高,姑且認為邦德穿的就是它了。唯一一次指名道姓是在1977年的《海底城》,天兒冷了,作家給邦德套上一件BURBERRY深藍色軍裝式風衣。同時期的007電影相當忠實原著,上述兩個品牌都用上了,又自作主張卻也恰當地讓邦德穿上英國老牌定制皮鞋JohnLobb(弗萊明說了,他討厭綁帶鞋,只穿短靴)。這是一正宗英國紳士,不厭禮數、矯揉造作,雪茄忽明忽暗的光亮中又飄出些浪漫氣息——他多麼容易動情啊,有那麼多邦女郎。那時的邦德就像一張五彩的帆布,塗滿了時代的顏色:對冷戰隱約的恐懼,相信科技能讓生活更美好,多情卻似總無情,被子彈射死的幾率遠遠高於癌症。
事情在皮爾斯·布魯斯南扮演邦德後開始起變化,因為動作戲太多,動不動就被穿爛掉,昂貴而費時的手工定制SavileRow禮服被脫下,改成批量生產稍微便宜點兒的意大利品牌RIONI,鞋子也退而求其次,換上了也生產成品皮鞋的Church's,這些當然也不差,都是高檔貨,但邦德的英國血統不再純粹,他還制式化了。等到丹尼爾·克雷格這一版,代言人邦德終於穿上了高調的湯姆·福德,這是時代的明證,高級定制的好時辰一去不返,名牌與明星設計師的光芒遮蔽了一切。奇怪的是,衣著高調的現任邦德行事卻十分謹慎,我是指在與邦女郎相處這件事上,有一美國博客就發出疑問:「邦德怎麼變軟蛋了?」《大破量子危機》裡他不再像趕蒼蠅一樣打發走聚集在身邊的姑娘,跟一號邦女郎匆匆一吻各奔東西,當然也有二號邦女郎,卻不過是段可忽略不計的露水姻緣,他沉默寡言提著槍,倜儻風采不再。這也許又是時代吧,悲愴的、困惑的、充斥著仇恨的時代,馬特·達蒙《諜影重重》式的冷血英雄最為應景,他們只關注自己的內心,黑暗、孤獨、忠誠。詹姆斯·邦德心裡就總放不下那個叫維斯帕的姑娘。不過,在小說原著裡,」維斯帕其實是那個要搖的不要攪的馬提尼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