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商幫600年 第6章 白銀貨幣化的徽商起點 (1)
    白銀在中國商幫形成的過程中所發揮的作用,最為淋漓盡致地體現在山西鹽商被徽州鹽商超越的歷史進程中。

    1492年,葉淇在徽商的建言下發動了一場鹽法變革,中國的商幫歷史又掀開了新的一頁。這次變革,無意間拉開了晉徽鹽商上百年歷史演變的序幕。這一序幕的源頭當從1424年朱棣病逝說起。

    1424年,明朝貨幣史的拐點

    病逝前,朱棣正拖著疲憊至極的身體從北征途中返京城。逝前,他說了一句肺腑之言:「原吉愛我。」

    朱棣所說的「原吉」,就是明朝歷史上有名的五朝老臣夏原吉,他以犯顏直諫著稱。對於朱棣用兵,他並不贊同,因此被朱棣打入大牢。在明朝歷史上,人們多看到夏原吉敢於直諫的一面,卻鮮有人看到其在明朝白銀本位化進程中所發揮的源頭作用。

    就在朱棣去世的1424年,夏原吉官復戶部尚書。他向新上任的仁宗皇帝朱高熾提出了放開銀禁交易的建議。如果這一建議得到批准,這將是明朝貨幣史上的一場重大變革。

    明朝前期,紙鈔的價值穩定,金銀、銅錢、紙鈔三種貨幣都可以在市場上流通。香港中文大學歷史系張瑞威說,明朝時,中國的市場存在著兩種貨幣系統,一種是作為日常買賣使用的銅錢和白銀系統,一種是作為交稅使用的紙鈔系統。

    在銀銅沒有上升到交納稅賦功能之前,紙鈔的作用就是交稅,還包括應付關卡和作為政府的官俸。大明寶鈔始印於1375年,從一開始就被明政府推到了本位貨幣的地位,這是倣傚元朝的做法(從元世祖開始至1287年,元政府一直發行和使用紙幣——至元寶鈔,實行了全世界第一個紙幣本位制度)。但大明寶鈔貶值,民間重錢輕鈔,明太祖不得不在1395年下令禁用銅錢,並限令軍民、商人在半月之內,將所有銅錢收官,依數換鈔,並下令「敢有私自行使及埋藏棄者,罪之」。

    1398年,因杭州諸郡不論貨物貴賤,一概以金銀定價,「鈔法阻滯,公私病之」,明政府再次頒布禁止以金銀交易的命令。為增加紙鈔的政府信用和減少官方對糧食的需求,1402年明朝最高級官員的官俸六成為糧食,最低級的官員只收到兩成,其他官俸則發放紙鈔。後來,在都督府和都指揮使司、各省和諸王的封地完全領取稻米作為薪俸的官員,也部分接受了紙鈔。

    1405年7月,鄭和第一次率隊下西洋。在下西洋之初,明政府大量使用紙鈔作為交換貨幣,但伴隨著紙鈔貶值,外國使團不再收取紙幣作為官方交換物,明政府不得不在1408年開鑄永樂通寶,且做工精良。同年,明政府以強硬的姿態再次申明嚴禁金銀交易,「犯者准奸惡論」,即處以死刑。第二年,明政府「又差官於浙江、江西、廣東、福建四布政司鑄永樂通寶錢」。

    在之後相當長的時間內,明政府對銅錢的政策涇渭分明:在對外貿易中可以使用,但在國內禁止。銅錢與兵器、絲綢、陶瓷、黃歷以及儒家倫理經典、六經、詩詞傳記、醫學針灸等著作一道,被鄭和船隊帶到西洋廣加贈賞,交換貢品。

    當國內收藏界還驚詫於永樂通寶錢幣在國內出土為數不多,甚至在許多明清時期的窖藏錢幣中也不見一枚時,在南海和海外卻有大宗的發現。從日後印度尼西亞、日本、越南等國及南海出土了大批永樂通寶錢幣的情形來看,鄭和下西洋的歷史,堪稱是中國貨幣在亞非大陸的推廣史。明朝在當時的世界地位,決定了明朝銅錢與其前代的銅錢一樣,在600年前是亞非貿易尤其是東南亞貿易的硬通貨。也可以說,鄭和下西洋客觀上是近現代中國貨幣走向亞非的最後一次大規模的官方推廣。

    明政府紙鈔購買信用力的下降,加速了銅錢的鑄造和外流。作為紙鈔、銅錢強勁對立物的白銀,最終伴隨紙鈔的貶值、銅錢在鄭和下西洋中的透支和在國內市場的缺位,逐漸佔據了合法主幣的地位。

    對此,明仁宗朱高熾似乎心如懸鏡,一上任就與戶部尚書夏原吉探討貨幣緊縮之策。

    之後,兩條政策被執行:一是在一些道路、關津處,設立關卡,對來往商人徵收紙鈔,以強令紙鈔流通和增加日益困乏的國家財政收入。二是允許有鈔之家用鈔中鹽,將舊鈔根據情況折收,爛鈔全部焚燬。

    與此同時,明仁宗做了一件改變整個明朝命運的事情,那就是同意夏原吉開放銀禁交易的建議。儘管明仁宗在位僅一年,但他做的這一決策對整個明朝都具有深遠的影響。從之後的歷史發展進程來看,此舉成為整個明朝貨幣史的拐點,也成為葉淇變法的一大背景。

    明朝是一個缺金少銀的朝代,在國內外不少專家看來,是白銀貨幣化及本位化最終導致了明朝的滅亡。北京大學韓毓海教授認為,將白銀作為本位貨幣等於將明朝的央行搬到了拉美礦山。如果這種觀點站得住腳的話,那麼1644年明朝的滅亡,早在明仁宗放開銀禁之時,就已經埋下了伏筆。

    之後,用銀做載體納稅充役的現象一發不可收拾。在鄭和下西洋所採辦的物品中,除珍奇異寶、珍珠、珊瑚、麒麟、獅子、斑馬、金錢豹、鴕鳥外,末期也出現了鉑金的影子。

    耿升在《法國漢學界有關鄭和下西洋的研究》中認為,中國以其威望和典型朝貢貿易的外交特徵,會以非常低廉的價格獲得某些財寶。在1433年之前,中國收到各國進貢的白銀與黃金數量不菲,譬如從朝鮮獲得了1600兩黃金和1萬兩白銀,從安南獲得了千餘兩黃金和2萬兩白銀,所以有一種說法,後期鄭和下西洋肩負了尋找金銀的使命。

    1433年,鄭和最後一次下西洋,並在同年逝世。根據沙朝振的說法,1435~1503年,明政府在近70年間沒有鑄造銅錢投放國內市場。日本則用在中國社會經濟中地位日益上升的白銀來換取中國銅錢,這對明政府多少有些投桃報李的味道。在1432~1547年中日第二期勘合貿易的第四次遣使貿易中,室町幕府第八代將軍足利義政在領賜物品以外,還要求特賜銅錢和書籍,公然令瑞溪周鳳在附件上作了如下記載:「書籍、銅錢仰之上國,其來久矣。今求二物,伏希奏達,以滿所欲。書目見於左方。永樂年間多給銅錢,近無此舉,故公庫索然,何以利民,欽侍周急。」

    明政府答應了足利義政的這項要求,但不幸的是,這批銅錢在歸國途中,遭到日本大內氏的襲擊而被奪去,所以在第五次遣使時,足利義政又申述「公庫索然」,在領取賜物以外,另外要求了50000文銅錢。

    銅錢不准在國內流通,並非說國內沒有銅錢流通。明政府曾屢次試圖通過禁止事實上的銅錢交易來保證紙鈔的通行,明朝第六位皇帝朱祁鎮(1436~1449)就曾下令,阻止寶鈔者,追罰一萬貫,並罰全家戍邊。

    1448年,監察御史蔡愈濟上奏,雖然朝廷以鈔票作為合法貨幣,但是北京市場仍以銅錢交易,而且每貫鈔僅折銅錢二文。朱祁鎮就下令「錦衣衛五城兵馬司巡視,有以銅錢交易者,擒治其罪,十倍罰之」。即使在這種雷厲風行的政策下,民間依然使用銅錢如故。

    到1449年,1貫鈔僅值錢1文或銀1/40兩。也就是說,至正統末,鈔與錢相比,寶鈔貶值了1000倍;鈔與銀相比,寶鈔貶值了400倍。

    1465年,在銀禁解除44年之後,明朝才解除了用銅錢交易之禁,這種情況無意加速了一個過程:白銀貨幣化。

    白銀帝國的貨幣化實踐

    從事後看,明朝的中國是全球不折不扣的白銀帝國。放開銀禁之後,陝西首開了明朝一系列以折征白銀為主線的賦役改革大幕。這一實踐的背後是15世紀中期明朝紙幣體系的崩潰。

    宣德三年(1428年)陝西巡撫張信等言:「陝西西安、鳳翔諸府,歲輸糧草於寧夏、甘肅洮河、岷州鎮衛,道路險阻,運致為艱。民往往繼金帛,就彼市納。」

    1430年下半年,財賦重地江南行省拖欠租稅的問題比較嚴重,僅蘇州一府,拖欠的租稅就達800萬石。百姓往北京運糧是租用船隻,往返需要一年,耽誤農事。不僅如此,運糧會有雜耗,百姓每交納三石糧食,大約要多加一石的損耗。豪富大戶不肯加交耗米,就全部攤到了小民身上,小民因為貧困就一逃了之,導致稅額愈缺。周忱以工部右侍郎兼江南巡撫的身份,被派往江南總督稅糧。

    周忱創造平米法,下令均攤交納耗米,並將納糧要用的鐵斛定出標準樣式交給各縣,防止有人用此作弊,一舉解決了拖欠問題。同時,周忱發現,民間每年把馬草運到兩京(北京和南京),勞費難以估算,於是,他就將每束馬草折成白銀三分,在南京則將所折的銀兩就地買納。北京百官都要持帖到南京領取月俸。米賤的時候,俸帖七八石,換得白銀一兩。周忱又檢查出稅重的官田和極貧的農戶,准許其兩稅折成金花銀交納,每兩抵米四石,解送往北京用來兌換俸祿。這樣百姓雜耗很少,而官俸常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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