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商幫600年 第5章 作為試驗田的山西鹽政 (2)
    開中制率先實行於大同,後又在山西、河南、陝西實施,1371年在全國推廣。大同的先行,儼然有試點的味道。儘管開中制曾時斷時續,大同納糧中鹽卻一直未曾停止。在1371~1412年間,宣府5個衛所因沒有設立邊倉,每年的官軍俸糧都靠大同供給。宣府到1413年才設置糧倉,山西商民被官府命令到順天府納糧中鹽,這也是晉商最早去宣府納糧的證明。

    根據邊區的實際需要,後來還延伸出了納麥、粟、豆、草、鐵、茶、棉花、衣物等換取鹽引的做法。1436年北邊受韃靼和瓦剌族人擾邊,大同、遼東、延綏、甘州等重鎮的邊防軍缺少戰馬,時屬山西的太僕寺(今在內蒙古)以及北平、陝西、甘肅、遼東苑馬寺所屬的各個官牧場又不景氣,明政府還曾推行過納馬中鹽制度。

    養兵百萬,不費百姓一粒米

    在實行開中制的同時,明政府實施了屯田制,希望通過自力更生,實現軍糧軍餉在邊區就近解決。朱元璋曾不無自豪地說,養兵百萬,要不費百姓一粒米。達到這種效果,與實行屯田制和遷徙老百姓實邊息息相關。

    1388年,明政府規定,50%的衛所都衛和王府護衛的軍士都要屯田,後來這一比例增加到70%,這就是屯田制中的軍屯。軍屯的重點是九邊,這裡從事屯種的官兵人數最多,墾殖範圍也最廣。其中,山西大同鎮有4萬多軍士,墾種200多萬畝土地;西寧衛1萬多名軍士,墾種27萬畝土地;遼東鎮4.5名軍人,屯田253萬畝,這與我們今天的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有幾分相似。

    因對山西邊塞屯務的重視,1395年明政府又命令山西省內26600多名馬兵和步兵撤出營地開往塞北,立屯墾耕,自給兵餉,甚至連山西的晉王和代王兩藩府也受命實行軍事屯田。

    無地少地的貧民也被明政府鼓勵遷往人稀地廣的地方去屯種。最初的政策是,從四丁以上的農家抽一人,免其徭役,調往塞外大同等地,編入軍屯衛所墾種。僅太原、平陽兩地就被徵調了10萬多人赴邊。除強制手段之外,許多晉中、晉北缺少土地的農民也積極響應政府號召,越過長城,進入山西行都司的地域墾種。

    那時,山西中南部的被遷之人都彙集到洪洞縣大槐樹下待命。樹旁的廣濟寺裡駐著欽命官員,負責給移民登記造冊,辦理遷移手續,發放勘合(憑照)和盤費。由戶部委派的官員將所遷之民編入目的地的裡甲,然後由後軍都督府派軍士護送上路,一直送到接收地,予以安置。史載,張其明、馮冕、袁嘉盛等原來生活在洪洞縣的居民,就是在遷出的過程中走上了從商之路。

    作為軍屯、民屯的重要組成部分,商屯讓「耕者趨利,邊地盡墾」(杜萼語),也逐漸成為永樂以後九邊軍餉供應的一支不可忽視的力量。商屯的來源分為被遷徙的大戶和自覺商人兩大塊兒。其中,不少從外省遷徙而來的商人也融入了晉商的歷史洪流之中。

    朝廷遷徙大戶實邊在永樂時達到高潮。實邊在古代並不鮮見,秦始皇統一六國後,曾把各國12萬戶富豪遷徙到咸陽和巴蜀等地。在明朝實邊中,山東壽光人馮盛就被遷往山西代州,他的孫子馮天祿出生於1516年,嘗「從祖父貿遷秦梁間」,後到「商淮浙間」,成為巨商。

    馮天祿生有四子,長子馮忠、三子馮惠繼續從事鹽業生意,二子馮恩、四子馮愈業儒,發展為儒商家族。馮忠的商業才能曾得到大司馬吳公賞識,令他馳騁齊魯、淮浙鹽場十餘年。另外,平陽首富亢氏,以及後來成為國民黨要員的孔祥熙的先輩,都是被遷往山西的山東人。

    不失敏感的商人,在開中制實施不久,也加入了這一隊伍。為就近納糧開中,他們自籌資金,長期固定開中地點就地僱人種糧以換鹽引,於是許多山西富商大賈出沒於遼東、延綏(榆林)等各邊鎮,一些新的村落在屯邊形成。

    除大同、宣府外,山西商人也是最早進入山西偏頭關(今忻州市偏頭縣境內)、雁門關(今忻州市代縣境內)、倒馬關(今河北保定唐縣境內)等處進行商屯的商人。曾有史載,在邊關「凡戮力於南畝者,皆山右(山西)之傭,秋去春來,如北塞之雁」。這樣,雁門關外,屯堡相望,塞上田禾廣袤無際,而東北官員向朝廷上奏稱:「遼東千里,晉人商屯其間,各為城堡……商人爭出財力……邊儲大裕。」

    1429年,納糧開中擴展到寧夏。因路途遙遠,為能吸引客商到來,政府對陝西、山西商人予以政策優惠,他們每引鹽僅需納米麥4鬥,而當地人需要5斗5升。

    明清以來,官府文書和社會輿論都習慣把山西和陝西商人合稱「山陝商人」。從明中後期到清朝,具有地緣好合的山陝商人,邁著共同的節拍,在同一個地域,建起了象徵兩省商人友誼和協作的會館:山陝會館,彰顯了兩省商人相互取暖、抱團打天下的共識。

    以鹽作介質的納糧中鹽、移民以及商屯,對山西人的牽引不僅在於生存和銷鹽的有利可圖。在這個過程中,山西人四海為家的情懷被觸動乃至激發,讓山西人見識更多、視野更廣、信息更靈,便於在長途經商中,發現不同區域之間,除了鹽利之外的其他種種商業機會。

    隨著山陝商人的到來,「緞絹、綾綢、紗羅、梭布、花綿、巾帕、履襪、南貨及諸銅鐵木竹器、紙劄」等,也都販運到了寧夏,並成為政府納稅商品。山西人范世逵(1498~1557)就是這一時期的代表。他祖上三輩以農商為業,少年時即走四方。對於政府的輸糧換引政策,他認為「奇貨可居」,就親赴關隴(函谷關以西、隴山以東一帶),至皋蘭(今蘭州),往來張掖、酒泉、姑臧(今甘肅武威)等地,瞭解地理交通。此後,他便在這一帶專門經營糧草生意,數年內大獲其利。河西都御史和邊防將校,都願意與他交往,並對他禮敬有加。

    從暴力到貨幣統治的核心意義

    很多專家學者喜歡將開中制和屯田製作為山西商幫崛起的重要原因加以闡述,但他們忽略了一個事實,那就是北部邊疆的安危及山西在北邊的軍事地位,讓宋、元、明面臨著共同的邊境狀況,並進而讓明朝相承了宋元時期諸多的政策,譬如開中制和屯田制。換句話說,開中制實是對北宋「鈔鹽法」、鹽引制及元初的「折中制」智慧的抄襲。

    中國商幫誕生於明朝。但山西鹽商能夠稱得上「商幫」,絕非開中制和屯田制所能成全。如果鹽政或者屯田制能讓商幫萌芽,那早在宋元時期就已經存在這樣的環境,但那時並無商幫。

    僅就商幫的萌芽、發展來說,鹽政或者屯田制充其量是古時用來汲水用的那個轱轆和繩索,儘管不可或缺,但牽引繩索的那股無以觸摸、只能感知的無形力量——以交通便利和長途貿易為支撐的國內統一大市場的形成,以及絲茶與白銀貿易在國內外的流轉,才是最終導致商幫興起的真正原因。

    這裡有幾個相輔相成的事實:第一,中國國內大市場的形成。明朝初年,鹽業政策一如既往地推動了國內長途販運貿易,這與唐宋時期鹽、糧一直是長途貿易的主角沒有太多的差別。到了明朝中後期,長途貿易的內容變成了以糧食為主、棉布次之。朱大為在《16至18世紀中國遠距離貿易和全國性市場的形成》中說:藍靛、木材、大豆、棉花、絲、鐵、煙葉、桐油、皮張等生產資料,成為長途販運的重要商品,這對於促進買賣雙方地區經濟的發展,產生了刺激作用。

    更為直觀的效果由交通的改善而引發。明初,朱元璋命全國府、州、縣修橋治路,使京師到各行省都有陸路交通幹道。水運也較之前有很大改善,永樂年間浚通了臨清至濟寧北段的會通河,嘉靖年間又修復了通惠河,從此大運河從杭州至北京全線貫通,成為商人南北販運商品的首選運道。江南、珠江三角洲、長江中上游、華北和西北五大經貿區在大宗商品的遠距離貿易中形成,它們之間的頻繁貿易,意味著中國國內大市場的最終形成。

    第二,明朝是中國歷史上民營化最為利朗的時代。明朝在較短時間內完成了手工業從官營到私營的演變,而且變化得更為徹底。至明朝後期,除了鹽業等少數幾個行業還在實行以商人為主體的鹽引制外,大多數手工業擺脫了官府的控制,成為民間手工業。所以,如果說中國農業的私有化出現於戰國時期與漢朝,那麼,中國手工業的完全私有化,則遲至明朝。

    明朝的私營工商業,無論是冶鐵、造船、建築等重工業,還是絲綢、紡織、瓷器、印刷等輕工業,都在世界遙遙領先,工業產量佔全世界的2/3以上。鄭和下西洋時,官方用讓周邊國家前來朝貢的方式壟斷了對外貿易,但所需的手工業品多來自民間手工業作坊。於是,鄭和下西洋一方面刺激了民間手工業的發展,一方面也讓躍躍欲試的民間對外貿易形成對官方壟斷的挑戰。1567~1571年,海陸貿易相繼對外開放,民營經濟蓬勃發展。到明末清初,鄭芝龍、鄭成功海上家族年入幾千萬兩白銀,連當時氣焰最盛的荷蘭人也要對他們退讓三分。

    與此形成映襯的是,官營工業不斷萎縮。官方冶鐵業在正德以後迅速衰落,萬歷時最大的官營礦冶──遵化鐵廠瀕臨破產。雖說民間禁止開採金銀礦,但這只是法令規定而已。在景德鎮的陶瓷業中,一般民窯的窯身和每窯產量要比官窯大3~4倍。明後期,京郊門頭溝的煤窯很多,官窯只有一兩座,其餘的都是民窯。

    就鹽來說,當時全國食鹽需求量大約為18億斤,官鹽固定行銷量只有5億斤左右,食鹽市場的2/3為私鹽獨佔。嘉靖以來,政府一直努力採取增加引目、提高引斤等措施增加官鹽銷量,以期提高鹽稅收入,但價昂質次的官鹽終究難敵價廉質優的私鹽,政府的種種努力歸於失敗。

    第三,也是最為重要的一點,宋元時期沒有像明清時期那樣深受世界影響。明時的中國佔據了世界經濟的中心地位,宋元時期商業發展及海外貿易雖然繁盛,而且也有新的突破,但與中晚期的明朝不可同日而語。

    明朝國內大市場的形成,民營作坊生產能力的增強,以及新形勢下國外對以絲、茶為主導的中國商品的追捧,牽引了整個國內大市場與國外市場的對接,乃至改變了國內貨幣本位的地位。

    更早的秦漢及魏晉南北朝時期,外貿商品以奢侈品為主。而此時將中國與世界連在一起的載體是絲綢、布、絲紡織品以及稍後的茶葉和白銀。首先將明朝的中國與世界連在一起的國家是偏居在歐洲西南一隅的兩個面積不大的國家──葡萄牙和西班牙。

    葡萄牙學者馬加良斯·戈迪尼奧將晚明時的中國形容為一個「吸泵」,其意指中國商品源源不斷地輸出,而全球白銀源源不斷地輸入。美國專家貢德·弗蘭克在《白銀資本》中估計:16世紀中期至17世紀中期(即明中期至明末)的百年間,由歐亞貿易流入中國的白銀在7000~10000噸左右,約占當時世界白銀總產量的1/3,這是前朝從來沒有過的氣象。

    儘管開中制和屯田制是山西鹽商崛起的基礎條件,但真正將明朝與宋元兩個朝代區隔開來的,是白銀在明朝上升為本位貨幣的歷史進程,這也是我們觀察明朝商幫興起的一個核心判斷。

    作為一種基於苦力和勞頓的普眾性政策,開中制並不具有引發區域商人群起的可能。與商屯之下的商人一樣,納糧開中的商人受制於政策實施的時間、官僚的廉潔程度、幣值的穩定、糧鹽的比價以及農業看天吃飯的脆弱等多重因素的影響,累積財富的可能性和持續性都值得懷疑。

    政策的不穩定隨時會打亂財富的積累過程,糧價及幣值的不穩定蠶食著財富的效應。在這種情況下,開中制和屯田制並不具備培養大商人的底蘊和土壤。白銀本位化的過程,也是明朝紙幣持續貶值並被逐出市場而銀價仍相對穩定的過程。當中鹽與國家本位貨幣白銀髮生較為穩定、持續的關係時,政商家族用權勢夯築了財富之基,由特權大商人領銜的區域性商幫才最終得以成形。

    那麼白銀是如何推動商幫的萌芽和發展的呢?如果說,我們先前更多受到了山西鹽商借助政策及地利之便而率先成就區域性商幫的諸多干擾,這導致我們沒有看到或者說漠視了另一隻無形之手的力量,那麼接下來,我們可以從徽商的興起中清晰地看到白銀髮揮作用的歷史印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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