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商幫600年 第4章 作為試驗田的山西鹽政 (1)
    中國商人可稱得上「幫」,是在明朝。中國商幫萌芽於明朝,這足以讓明朝與眾不同。

    元朝由流淌著殺伐之氣和霸氣的成吉思汗開端,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由少數民族建立大一統國家的朝代,但也是這個王朝,卻被中國歷史上出身最為卑微的皇帝朱元璋所滅。這種歷程,使得明朝從一開朝就顯現出不同尋常的特質。

    與漢朝的劉邦一樣,朱元璋出身草根,災荒與瘟疫曾奪去他三位親人。在走投無路之下,他進入皇覺寺(今洛陽境內)當了小行童(和尚)。因為天災,寺廟也得不到施捨,16歲的朱元璋被迫外出雲遊4年。在最難熬之時,他曾仰天長歎:「眾各為計,雲水飄揚。我何作為,百無所長。依親自辱,仰天茫茫。」

    可以說,朱元璋是成功的李自成、洪秀全。我們對中國商幫史的記錄,正是從朱元璋當上皇帝的第三個年頭,也就是1370年正式開始。是年,朱元璋實行了名為「開中制」的鹽業政策。

    因為最早受益於開中制及屯田制,山西鹽商率先進入我們的視野。在瞭解山西鹽商如何受益於這兩項政策之前,我們有必要先搞清楚一件事情:朱元璋為什麼要實行這兩項政策。我們的開篇就從一個與山西有關的古老趨勢講起。

    朱元璋為什麼沒滅20萬蒙古鐵騎?

    1386年,一隻機械鐘被掛進了高123米的英國索爾茲伯裡大教堂。這是一隻歷史地位顯赫的鐘錶,它不僅是全英國最高的鐘錶,也是迄今為止仍可以保持工作狀態的最古老的機械鐘。

    同年的歐洲大陸和中國正處於戰爭之中。上任4年的法國國王查理五世發動了反擊英國、收復失地的戰爭。這段歷史成為兩個冤家對頭斷斷續續持續了116年的百年戰爭(1337~1453)的組成部分。

    在同一時期,中國迎來了它的新皇帝朱元璋。儘管元朝已經滅亡,但山西、陝西、甘肅、遼東等地仍掌握在蒙古貴族手中,他們企圖重新入主中原。就這樣,明朝與元朝殘餘勢力一直對壘,直到一年後明朝開國名將徐達大破擴廓帖木兒部落。

    擴廓帖木兒部落是蒙古四大剩餘勢力之一,大本營設在太原,經此一役,折兵4萬,再沒有重整旗鼓的精力,最後同行十八騎,逃往甘肅,狼狽至極。1370年,甘肅與陝西被明朝收入囊中。

    儘管擴廓帖木兒部落被朱元璋打得潰不成軍,但明朝仍面對著北邊20萬蒙古鐵騎的威脅。為了防禦,100萬人的大軍被朱元璋調往北邊,這幾乎是明初全部軍隊的總和。

    朱元璋為什麼沒有將這20萬蒙古鐵騎消滅?他不是不想,是力有不逮,但又不僅僅如此。最初明朝對蒙古軍隊採取了強勢打擊之勢,但1372年的一場明蒙大戰,明軍大敗,從此拉開了明朝以整修長城為屏障的內斂守勢的序幕。

    朱元璋怕後世子孫「倚中國富強,貪一時戰功,無故興兵,殺傷人命」,告誡後世,永不征伐朝鮮國、日本國、大琉球國(今位於日本與中國台灣地區之間)、安南國(越南)、暹羅國(泰國)、爪哇國(今位於爪哇島一帶)等15個國家,並特別囑咐「切記不可」。

    朱元璋的理由是,四方諸夷「限山隔海,僻在一隅,得其地不足以供給,得其民不足以使令。若其不自揣量,來擾我邊,則彼為不祥。彼既不為中國患,而我興兵輕犯,亦不祥也」,但他也警示後世說,「必選將練兵,時警備之」。1371年,朱元璋曾表明心跡:日本、朝鮮和安南只是蚊蟲而已,北方夷狄才是最危險的心腹之患。顯然,當時要警備的是來自北方的心患。

    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耿昇也認為,明朝時的中國在東亞沒有競爭對手,其周圍的許多小國都需要向其學習並納貢。當時俄國還是一個政治侏儒,薩法威王朝的波斯與莫臥兒王朝的印度也尚在襁褓中。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可以脅迫中國,只有北部的蒙古人和瓦剌人對明王朝形成了一種真正的威脅。

    朱棣(1402~1424)是明朝歷史上一位血性的皇帝,為「防止出現有雄才大略的蒙古領袖重新控制整個蒙古民族」,他將父親朱元璋的訓誡置於腦後,在1410~1424年先後三次發起對蒙古的戰爭。雖然征討取得了勝利,但遠沒有達到掃除邊患的程度。

    同樣的一幕,在200多年前北宋開國之初對遼的對策中,就曾出現過一次。公元979年、986年,北宋兩度對遼用兵,企圖把契丹勢力驅逐出長城,但全都失敗。1004年,兩軍再次交兵,北宋在勝利的情況下,仍俯首與契丹簽訂了「澶淵之盟」。1044年,這種情況再次出現,以至於黃仁宇在《中國大歷史》中寫道:「它(北宋)的軍旗從未在北方草原地帶展開過,更用不著說向東北或西北角延伸到中亞的腹地去。」他的結論是,兩宋319年的紀錄,無非是軍事的挫敗和退卻的記錄,所有的例外則是以「歲幣」為名向北方少數民族購得的和平。

    中國北部邊境的安防問題,堪稱一個古老的命題。從春秋戰國到明朝,這一命題如影隨形。從春秋時各國在形勢險要之地築城防禦,到秦始皇為北御匈奴築起了西起臨洮、東至遼東的長城。漢武帝時重新修繕秦時邊塞,其後,北魏為防禦柔然,北齊、北周為防禦突厥,隋代為防禦突厥、契丹,都各自修築過長城。

    長城千年的修築史,並沒有成功破解北部安防命題,這讓長城多少有些歸於宿命的悲壯。《劍橋中國史》至少在遼西夏金元史和明史中兩次提到這一命題。《劍橋中國遼西夏金元史》認為:長城從來就不存在一條連續不斷的防禦線或經過劃定的邊界。倒是有一串設防的邊疆州和縣,戰略要地築有少量要塞,一些屯田、軍馬場、烽火台和警戒哨所散佈在各處。這是一個縱深防禦體系,其中堅力量由靈州、太原、大同和北京等地強大的藩鎮軍隊所組成。

    該書還觀察到這樣一種現象:自從拓跋魏(北魏拓跋民族)興起以來,一個接一個的中央集權政權都是以北部邊疆的失控地區為根據地,由那些邊疆軍事大員們所創建的,並下結論說,這是一個古老趨勢的延續。

    長城連綿的群山成為一道天然的屏障,而長城北面,地域一馬平川或微有波瀾,雖有大量的山巒聳立其間,但並不具有連貫性。一旦南侵的鐵騎出現,明朝的北疆就猶如洞開的門戶,大有無從抵禦之患,所以,明王朝只管理著萬里長城沿線和遼東柳條邊以南的北疆區域。

    儘管東北地區的努爾干都司、歸化、河套相繼歸屬明朝,但這裡是一望無際的草原或沙漠,實際上並不為明朝所有效管理。用《劍橋中國明代史》的說法,當時的邊境實則只有一系列自朱棣時代起已經熄滅的烽火台為標誌,僅有中國騎兵巡邏其間。

    以這些烽火台為依托,明朝在北疆相繼建起了9個關口。當時山西行省囊括的範圍遠較現在廣闊,包括今天的河北張家口、承德以及內蒙古多倫、正藍旗、赤峰、奈曼旗等地方,所以位於當時山西行省的關口就是5個,分別是大同鎮、宣府鎮(駐地在今河北宣化)、延綏鎮(駐地在今陝西榆林)和山西鎮(也稱太原鎮)。

    山西行省在九邊中的地位,從中可見一斑。明朝叛將趙全曾對蒙古首領俺答說:官兵主要保衛宣府、大同,薊州一帶防禦甚固,兵多將廣,山西一帶則兵弱,亭障稀疏,備御薄弱。大同的自然防禦設施遠不如宣府的設施可靠。儘管此處騎兵較強,但難改其一直是山西邊境的一個危險地段,軍隊後勤維護費用偏高。

    明初與宋初一樣,都作了一個囚徒式的選擇,那就是聚於防守。儘管朱棣不甘認命,但最後落下的仍是一個認命的結果。朱棣在位時,九邊重鎮集結了86.3135萬士兵,配備34.2萬多馬匹(部分邊鎮內含驢、騾、駝、牛等)。朱棣稱帝遷都北京後,中國撤去長城一線以北的守軍,並把防禦體系集中在北京周圍。北京北部的防禦體系以山西北部的兩大衛戍城市宣府和大同為基礎,以大同、宣府二鎮規模最大,駐軍最多,耗費軍餉最巨。宣府是主要的衛戍中心,其配備的士兵、騎兵數量和手操縱火箭、重臼炮、輕型的手雷和信號炮等,基本上是一個擋住從西北向北京進逼的固定要塞。

    《劍橋中國明代史》甚至認為,保衛北京唯一堅固的城牆,就是北京城本身的磚面牆,而非邊關的所謂屏障。遠比想像中要弱的邊關,最極端的事件發生在1449年,蒙古瓦剌部落大肆撲來,23歲的明英宗朱祁鎮親自出征,結果被蒙古人生擒,釀成「土木堡之變」。

    親信的建議:一石三鳥

    明朝開國之初,百廢待興,百業待舉,明朝亟須經濟的恢復來鞏固和捍衛疆土。

    當時,蒙漢交兵,北部人煙稀少,如何為軍人和戰馬提供足夠的糧草,是一個棘手而現實的問題。山西行省在九邊中的份量及其拱衛北京的重要意義,使國家政策從一開始就對山西有所傾斜。

    歷史上並不缺少像朱元璋這樣性格多疑的皇帝,他要求君臣絕對忠誠,不容許有絲毫欺瞞。明朝建立前,朱元璋就曾派人「專主察聽在京大小衙門官吏不公不法,及風聞之事」,並要求「無不奏聞」。

    太原人楊憲就充當過這種角色。在朱元璋攻克南京時,他投奔朱元璋做了幕府。因為辦事幹練,楊憲成為朱元璋的親信,之後被委派到老家當行省參政。1370年6月,楊憲向朱元璋提出了在大同實行「開中制」的建議。

    當時大同的糧儲供應需要從今天的山東陵縣運到山西馬邑,路遠費繁。楊憲認為,與其這樣,還不如調動商人轉運,在大同倉繳納一石米(大約今天的107.4斤),或在太原倉繳納一石三斗米,政府給以憑證,讓商人到相應鹽場領取一引鹽(200斤),並允許這些鹽被販賣到指定區域。在這一過程中,鹽價折抵米價,轉運費代納鹽引稅(鹽稅)。

    這是一個整合資源、優化配置、讓國家和商人各得其所的建議,楊憲的這一建議默認了這樣的邏輯:如果邊儲糧草的轉運由政府操作,需要置備車馬乃至打造官船從南往北調糧,需要建立兵站、雇募人力,而這一切,對於剛剛開始運轉的明政府來說,顯然並不現實。若糧儲交由普通百姓運輸辦理,一則運費高,民運糧一石,運輸費用甚至達到所運糧食價值的六七倍;二則運輸週期長,民運糧任務過重,將直接影響到農民耕種和休養生息。

    在征民運、官辦與商運之間,社會底層出身的朱元璋思忖得最為透徹。建朝當年,他就迫不及待地下旨:允許百姓墾荒田為己業,並免徭役和賦稅三年,並下諭中書省(相當於今天的國務院)大臣:夫善政在於養民,養民在於寬賦。1371年,在任命首任戶部尚書(相當於今天的財政部長)時,朱元璋語重心長地說:善理財者,不病民以利官,必生財以阜民。

    既能解決邊區糧餉問題,又不勞民,也不讓官府破費,這實在是一石三鳥的建議,朱元璋採納了楊憲的建議。從歷史上看,每一次圍繞鹽業的新政幾乎都與國家稅收、軍餉供應有關,也形成了山西、陝西、徽州鹽商推動各自區域商幫萌芽、興起的基礎性環境。

    在北京大學教授韓毓海看來,鹽引就是鹽的專賣權。在古代,鹽是國家專控物品,鹽就是錢,販賣鹽獲利極高,把鹽引給糧商,那就等於給了他們生財之道,這意味著國家以鹽稅作抵押,來換取民間對戰爭的投資。韓毓海認為,明政府的這種做法,與19世紀歐洲國家以國家稅收為抵押,來換取在戰爭中向私人銀行家的借款和投資,具有一定相似性。

    鹽在國家財政體系中所處的地位決定了這種情形的形成。在古代,田賦和稅收是政府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鹽稅在財政收入中佔據半壁江山。至少從宋元時期開始,到清朝中期的嘉慶年間(1796~1820),這種狀況還一直沒有改變。嘉慶時的《兩淮鹽法志》記載說:「山海天地之藏,其有關於國計民生者,鹽課居賦稅之半。」

    鹽業產業鏈條包括生產、批銷、運輸、銷售,其中,生產是官督民產,批銷大權緊握在官府手中。開中制下的商人,等於用往邊區轉運糧食的辛勞換取了對鹽的轉運權和銷售權。換句話說,開中制通過鹽業運輸和銷售的民營化,實現了政府財政和民間收入的增大,完成了鹽的空間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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