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獒的精神 第七章 我的思想微博:人可以沒有宗教,但不能沒有信仰
    當奧斯維辛集中營猶太人遭焚,當二戰尾聲波蘭人被害,當「9.11」世貿中心坍塌,當復仇之火在阿富汗伊拉克燃起,我要問:上帝在哪裡?曾經有人反問:在奧斯維辛集中營,人在哪裡?我相信沒有人就沒有上帝,但我永遠不接受「人在哪裡」是人類審問自己時的詰難。人就在這裡,在被神流放之後的歸途中艱難趲行。

    常常,災難的製造者轉眼就是災難的受害者。常常,我們激進之後接著就頹廢。常常,我們必須在「強姦犯」和「性無能」之間作出選擇。這時才發現歷史秩序中的生命是多麼矛盾而荒謬。信仰精神就是兩難之間的存在。它既是逃越又是拯救。它要阻止所有的強姦又要挽救所有的無能。常常,我們是在無所希望中得救。

    人可以沒有宗教,但不能沒有信仰。宗教歸宗教,信仰歸信仰。宗教只在清淨和慈悲的意義上才是信仰的一部分。文藝復興前的教皇專制、反文明的宗教裁判所、十字軍戰爭以及我們耳聞目睹的種族屠殺、恐怖主義等,不過是拿信仰做了旗號,霸王風月、獨夫膽虛而已,跟忍辱博愛的信仰精神在本質上絲毫沒有關係。

    「宗教信仰」這個詞長期迷惑了我們,好像宗教就是信仰,信仰就是宗教。其實不然。殘害了哥白尼、布魯諾、伽利略的,是教權和政權合一的權力聯盟,而不是人類追尋的信仰,信仰精神從來不反科學。中世紀的宗教黑暗早就告訴我們,如果把宗教和信仰混同,我們就會因為拒絕宗教而使自己失去獲得信仰的機會。

    宗教從一開始就是一個利益和信仰結合的集團。作為利益集團,他們不可避免地像所有執著於用權勢獲得一切的政治集團一樣,熱衷於武力佔領和奪取。作為信仰集團,他們的終極目標又不能不說是崇高而完美的:愛與和平、神與公正、精神對物質的絕對統馭權、道德極端化的無私無我。天堂,是所有宗教共有的理想。

    宗教的最大失誤就是製造了異教,最大罪孽就是殘害了異教徒。它把另外的神性看成了對自己的挑戰和威脅,而沒有想到天國的大殿裡所有的神靈都以平等的身份出席著和平的喜宴。信仰是高貴與和平、有愛與幸福的,當宗教集團之間爆發戰爭和持續冷戰而帶給地區、國家、民族無盡的災難時,它們就與信仰無關了。

    信仰至少具備三個條件:一是神的存在,神是善美博愛的象徵,是苦難的擔當者和道德人性的檢驗者。二是因果報應的存在,它讓「為善必昌,為惡必殃」成為我們的精神律法,把我們的生活約束在諸惡莫為眾善奉行的境域內。三是來世與天國的存在,這是偉大的魅惑、靈魂的希望,是我們在塵世忍受痛苦的最後一個理由。

    儘管人類關於神的信仰延續了數千年,但神是否存在依然是困惑我們的最大精神難題。佛教告訴我們,你的心就是你的神。如果內心足夠平靜,世界的喧囂又算得了什麼?當心靈超越世界,一切阻滯都將消散。同樣處在窮困之中,基督徒會祈禱上帝的拯救、彌賽亞的降臨,佛教徒則以心為牢,認為突破它就能突破一切。

    心的突破必然以相信來世為基礎:為了來世的美好,這是我必受的煎熬。這種以心代替一切的辦法,極大地豐富了信仰的內涵。但佛教的這種有效表達很多時候又是無效的。因為人永遠無法擺脫現實的需求,他希望上帝和佛給予滿足。這就是人與神的永恆矛盾,也是為什麼神有足夠強大的力量,卻還有許多人並不信神。

    為了滿足現實的需要我們信仰了神,但如果得不到滿足我們又很容易拋棄神。就像不存在脫離物質世界的精神世界,也不存在超越現實需要的關於神的信仰。那麼為什麼物質和精神會有矛盾、人與神會有反目呢?因為人的出發點是吃喝拉撒性,而神是不需要這些的。在我們只關注吃喝拉撒性時,神的引領難而又難。

    神負責我們的靈魂。有靈魂的人才能感覺到神的存在。但對大部分人來說,只有當肉體面臨墮落、有罪、痛苦、災難而需要解脫時,靈魂才會以覺醒的狀態擁抱神的來臨。問題是,又有幾個人需要解脫?無恥到沒有罪孽感是我們的秉性,理直氣壯地犯罪是我們的常態。我們向來沒有解脫的慾望,也就一直沒有對神的信仰。

    不管我們愛不愛神,神都是愛我們的。就算你詛咒上帝,上帝也會對你充滿愛,敬佛也一樣。很多佛教徒在佛像面前戰戰兢兢、小心翼翼,其實佛愛是無私的也是無條件的,他不會因為你沒有燒香、你踩了門檻、你大聲喧嘩而懲罰你。神是遼闊無邊的愛,是不怕詆毀的愛,是即使你背棄他他也不會跟你斤斤計較的非凡之愛。

    中世紀的教權黑暗讓我們領教了有神論製造的災難,於是我們求助於無神論的信念,寄望於人性道理的自我完善,但結果卻是自我完善洪水猛獸般地變成了自我放縱。由此可見,政權和教權的合一必然引來權力的腐壞,必然在肉體欺壓的同時伴隨著靈魂專制。但如果民族無神,就不僅僅是權力腐壞,而將是全體腐壞。

    那麼我們到底選擇有神還是無神?在我看來,一切有組織意圖和集團性質的宗教都可能成為信仰的桎梏。當利益和權柄成為核心,仁愛就會成為可笑的畫皮。很多時候宗教體現的並不是信仰而是利益人群的意志。而無神論的漏洞是,它在放棄宗教的同時也放棄了信仰。能不能設想存在這樣一種情況:無組織而有信仰或無宗教而有神明?

    我曾說,人可以沒有宗教,但不能沒有信仰。當我們面對人類最大的災難——慾望,當我們在掙扎中痛苦不堪、恐慌無度,信仰會讓我們平靜、快樂、享受時光、從容度日。要緊的是我們應該擁有走出教會的上帝、走出廟宇的諸佛。我們可以不通過任何外在的儀式直接跟上帝交談,直接得到諸佛的護佑。這才叫信仰自由。

    他無喜無樂,卻可以發掘人類持續恆久的喜悲;他無思無慮,卻可以撫慰人類所有的思慮;他無緣無故,卻可以讓世界佈滿美好的緣故。我不知道他是誰,他是昨夜的一個夢。他在神界的人群裡,在人間的神殿中,是不可抵達的彼岸?但假設我就是彼岸,我抵達我自己呢?今夜靈肉分袂,原來是彼岸和此岸的遙眺。

    信仰讓我們擁有濁世之清、污世之淨、鬧世之寧、動盪之定。困厄中體現如來,枷鎖裡追求自由,聲色迷離之下才可以金剛不壞,爛泥黑水之中才能有蓮花自馨。擁有一種信仰,然後在愛與被愛裡纏綿,而不是在它裡面掙扎。也就是說,信仰是用來享受的,而不是用來奮鬥的。不是你獻身信仰,而是信仰舒展了你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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