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憶逝水年華:在少女花影下 第32章
    我回到家,絕望地想著那意想不到的一萬法郎,它們本該使我有能力時時讓希爾貝特高興,而現在,我卻決心不再見她。在中國古玩店的停留曾使我充滿喜悅,因為我期望從今以後女友見到我時會感到滿意和感激。但是,如果沒有這次停留,如果馬車沒有經過香榭麗捨大街,那麼我就不會遇見希爾貝特和那青年男子了。因此,從同一件事上長出了截然對立的枝丫,它此刻產生的不幸使它曾經產生的幸福化為烏有。我這次的遭遇和通常發生的事恰恰相反,人們企望歡樂,卻缺乏達到歡樂的物質手段。拉布呂耶爾說過:「無萬貫家財而戀愛是可悲的。」於是人們只好一點一點地、努力使自己對歡樂的期望熄滅。我的情況卻相反,物質手段已經具備,然而,就在同時,出於第一個成功的必然後果,至少出於它的偶然後果,歡樂卻消失了。

    這樣看來,我們的歡樂就該永遠無法實現。當然,一般說來,歡樂的消失並不發生在我們獲得實現歡樂的手段的同一天晚上。最常見的情況是我們繼續努力、繼續抱有希望(在一段時間內),但是幸福永遠不會實現。當外界因素被克服時,天性便將鬥爭從外部轉移到內部,逐步使我們變心,使我們期望別的東西,而不再是我們即將佔有的東西。如果形勢急轉直下,我們的心尚來不及改變,那麼,天性也絕不放棄對我們的征服,當然它得稍稍推遲,但更為巧妙,同樣見效。於是,在最後一剎那,對幸福的佔有從我們身邊被奪走,或者說,由於天性的邪惡詭計,這種佔有本身竟毀滅了幸福。當天性在事件和生活的一切領域中失敗時,它便創造了最後一種不可能性,即幸福心理的不可能性。幸福現象或是無法實現或可產生最辛酸的心理反應。

    我捏著一萬法郎,但它們對我毫無用處。我很快就花光了,比每日給希爾貝特送花還要快。每當暮色降臨,我心中苦悶,在家裡待不住,便去找我不愛的女人,在她們懷中痛哭。連使希爾貝特高興一下的願望也消失殆盡,如今去希爾貝特家只會使我增加痛苦。頭一天我還認為,重見希爾貝特是世上最美的事,現在我卻認為這遠遠不夠,因為當她不在我身邊時,她使我擔心害怕。一個女人正是這樣在不知不覺中,通過她給我們帶來的新痛苦而增加她對我們的威力,但同時也增加我們對她的要求。她使我們痛苦,越來越縮小對我們的圍困,增加對我們的枷鎖,但同時也使我們在原先認為萬無一失的枷鎖之外增加了對她的束縛。就在頭一天,如果我不害怕使希爾貝特厭煩,我會要求少數幾次會晤,而現在我不能以此為滿足,我會提出其他許多條件,因為,愛情和戰爭相反,你越是被打敗,你提的條件就越苛刻、越嚴厲,如果你還有能力向對方提條件的話。但是我沒有這個能力,所以我首先決定不再去她母親家。我心中仍想:我早已知道希爾貝特不愛我,我如願意可以去看她,如不願意便可逐漸將她忘記。

    然而,這個想法猶如對某些疾病無效的藥物,它對時時出現在我眼前的那兩條平行線—希爾貝特和那位年輕男子在香榭麗捨大街上慢步遠去—無能為力。這是一種新痛苦,有一天它會耗盡,有一天當這個形象出現在我腦海中時會完全失去它的毒汁,就好比我們擺弄劇毒而毫無危險,就好比我們用少許火藥點煙而不用害怕爆炸。此時,我身上正有另一種力量與有害力量—一再重現希爾貝特在暮色中散步的情景—相搏鬥。我的想像力朝相反的方向作有效的活動,以粉碎記憶力的反覆進攻。在這兩股力量中,前一種力量當然繼續向我顯示香榭麗捨大街上的那兩位漫步者,而且還提供取自往日的、另一些令人不快的形象,例如,當希爾貝特的母親要求她留下陪我時她聳肩的形象。但是第二種力量按照我的希望所編織的藍圖,勾畫出未來的圖景,它比起如此狹小而可憐的過去來,更令人高興,更充實。如果說,陰鬱不快的希爾貝特在我眼前重現了一分鐘的話,那麼在多少分鐘裡我設想的是將來,她會想辦法和我言歸於好,也許還會促使我們訂婚!當然想像力施展於未來的這種力量,畢竟來自過去。

    隨著我對希爾貝特聳肩所感到的惱怒逐漸減弱,我對她的魅力的回憶也會減弱,而正是回憶使我盼望她回到我身邊。過去還遠遠沒有死亡,我仍然愛著我自以為憎惡的女人。每當人們誇獎我的髮型或氣色時,我總希望她也在場。當時不少人表示願意接待我,我十分不快,一概拒絕,甚至在家中引起爭吵,因為我不肯陪父親出席一個正式宴會,而那裡有邦當夫婦及他們的侄女阿爾貝蒂娜—幾乎還是個孩子。我們生活中的不同時期就是這樣相互重疊的。你為了今天所愛的、有一天會認為可有可無的東西,而輕蔑地拒絕去會見你今天認為可有可無,而明天將愛上的東西。

    如果你答應去看它,那麼你也許會早些愛上它,它會縮短你目前的痛苦,當然,用另一些痛苦取而代之。我的痛苦在不斷變化。我驚奇地發現,在我心中,今天是這種感情,明天又是那種感情,而它們往往和希爾貝特所引起的希望或恐懼有關。這裡指的是我身上的希爾貝特。我本該告誡自己,另一個希爾貝特,真正的希爾貝特,也許與這個希爾貝特截然不同,她根本沒有我所賦予她的惋惜之情,她大概很少想到我,不僅比我對她的思念要少很多,而且比我臆想中她對我的思念也要少得多(我想像和希爾貝特幽會,探尋她對我的真實感情,幻想她思念我,一直鍾情於我)。

    在這種時期,悲傷雖然日益減弱,但仍然存在,一種悲傷來自對某人的日日夜夜的思念,另一種來自某些回憶,對某一句惡意的話、對來信中某個動詞的回憶。其他形形色色的悲傷,留到下文的愛情中再作描寫,在此只聲明在上述兩種悲傷中,第二種比第一種殘酷許多倍,這是因為我們對所愛的人的概念始終活在我們心中,它戴上我們立即歸還的光環而無比美麗,它充滿頻繁產生的甜蜜希望,或者(至少)永久的寧靜憂傷(還應該指出,使我們痛苦的某人的形象,與它所引起的日益嚴重、不斷延伸、難以治癒的愛情憂傷極不相稱,就好比在某些疾病中,病因與連續發燒及緩慢痊癒極不相稱一樣)。如果說我們對所愛的人的概念蒙上了往往樂觀的精神反光的話,那麼,對具體細節的回憶,惡言,充滿敵意的信(我從希爾貝特那裡只收到一封這樣的信)卻是另外一回事,可以說我們所愛的人恰恰活在這些零散片斷之中,而且具有比在我們對她的整體概念中更為強大的威力。

    這是因為我們讀信時,一目十行,懷著對意外不幸的可怕焦慮,而並非像凝視我們所愛的人那樣懷著寧靜而憂鬱的惋惜。這種悲傷是以另一種方式形成的,它來自外部,沿著最深沉的、最痛苦的這條路一直深入我們的心靈。我們以為女友的形象是古老的、真實的,其實這形象一再被我們更新,而殘酷的回憶卻早於這個更新的形象。它屬於另一個時期,是極端可怕的過去的見證人(少有的見證人)。過去仍然存在,但我們除外,因為我們喜歡抹掉它而代之以美好的黃金時代,代之以重歸於好的天堂,而這些回憶,這些信件卻將我們拉回到現實,對我們迎頭痛擊,使我們感到我們日夜等待的那種毫無根據的希望離現實多麼遙遠。這並不是說這個現實應該永遠不變(雖然有時的確不變),在我們的生活中有過許多女人,我們從不希望與她們相見,而她們當然以沉默來回答我們絕非敵意的沉默。既然我們不愛她們,我們便不計算與她們分離了多少年頭,這是個反例,但當我們論證分離的效果時卻忽略了它,好比相信預感的人忽略預感落空的時候一樣。

    然而,分離畢竟可以起作用。重新相見的慾望和興趣最終會在此刻蔑視我們的心中重新燃起。但是需要時間,而我們對時間的要求與心對變化的要求同樣苛刻。首先,時間是我們極不願意給予的東西,因為我們急於結束如此沉重的痛苦。其次,另一顆心需要時間來完成變化,但與此同時,我們的心也會利用時間來進行變化,以致當我們原定的目標即將實現時,它卻不再是目標了。目標是可以達到的,幸福是最終可以獲得的(當它已不再是幸福時),這個想法本身只包含一部分真理。當我們對幸福變得冷漠時,它降臨在我們身上。

    正是這種冷漠使我們變得不大苛求,使我們認為它如果出現在往日會使我們心滿意足(其實當時我們會覺得這幸福並不圓滿)。人們對於漠不關心的事不太苛求,也缺乏判斷。我們所不再愛戀的人對我們所表示的慇勤,與我們的冷漠相比,似乎綽綽有餘,但對我們的愛情而言,卻遠遠不足。甜言蜜語和幽會使我們想到的只是它可能帶來的樂趣,我們忘記了當初我們會希望其他一系列的情侶幽會,而正由於這種貪婪的渴望,我們會使幽會無法實現。因此,當幸福姍姍來遲、我們再無法享受它、我們不再愛戀時,這個遲到的幸福是否是我們從前苦苦期待的幸福呢?只有一個人知道,當時的我,但它又不復存在,而且,只要它再出現,幸福—無論相同或不相同—便煙消雲散。

    我等待夢想—我將不再依戀它—的實現,我像當初不太認識希爾貝特時一樣任意臆想她的話語和信,她請求我寬恕,她承認除了我以外從未愛過任何人,並且要求嫁給我。由於這些想像,一系列不斷更新的溫柔形象終於在我的思想中佔據了很大地盤,壓倒了希爾貝特和青年男子的幻象,因為幻象缺乏補給。要不是做了一個夢,此刻我會再次拜訪斯萬夫人。我夢見一位朋友,究竟是誰難以確定,他對我背信棄義,並且認為我對他也無情無義,這個夢使我痛苦得猝然驚醒,醒來後痛苦未減,於是我重新想這位朋友,試圖回憶起這位夢中人是誰,他的西班牙名字已經朦朧不清,我開始釋夢,彷彿既是約瑟又是古埃及法老1。我知道在許多夢中,人物的外表是不足信的,因為他們可以偽裝,可以交換面孔,正好比無知的考古學者在修復大教堂中被損毀的聖像時,將此像的腦袋放在彼像的身軀上,而且使特性與名稱混淆不清。因此,夢中人的特性與姓名可能使我們上當。

    我們只能根據痛苦的劇烈程度來認出我們所愛的人,而我的痛苦告訴我,夢中使我痛苦的那位忘恩負義的青年男子正是希爾貝特。於是我回憶起最後一次相見的情景。那天她母親不許她去看舞蹈,她一面古怪地微笑,一面說她不相信我對她真心實意,她這話也許出自真心,也許是瞎編的。這個回憶使我又聯想起另一個回憶。在那以前很久,斯萬不相信我是誠懇的人,不相信我能成為希爾貝特的良友。我給他寫信也無濟於事,希爾貝特將信交還給我,臉上露出同樣的難以捉摸的微笑,她並沒有立即把信給我。月桂樹叢後面的那整個場面,我記憶猶新。一個人痛苦時就具有了道德感。希爾貝特此刻對我的反感似乎是生活對我那天行為的懲罰。懲罰,人們以為在穿過馬路時留心車輛,避免危險,就能逃過懲罰,其實還有來自內部的懲罰。事故來自未曾預料的方面,來自內部,來自心靈。我厭惡希爾貝特的話—「你要是願意,咱們就繼續搏鬥吧」—我想像她和陪她在香榭麗捨大街散步的青年男子單獨待在家中的內衣間時,大概也是這樣。前一段時間,我以為自己安安穩穩地棲息在幸福之中,如今我放棄了幸福,又以為我至少獲得了平靜,並能保持下去,這都同樣地荒謬,因為,只要我們心中永遠藏著另一個人的形象,

    1 指《聖經·創世記》中法老做了兩個夢及聖約瑟釋夢這段故事。

    那麼,隨時會被摧毀的不僅僅是幸福。當幸福消逝,當我們的痛苦得到平息時,此刻的平靜與先前的幸福一樣具有欺騙性,並且脆弱不堪。我終於恢復平靜,那借助夢境而進入我們身上的,改變我們的精神和慾望的東西也必然逐漸消失,因為任何事物,甚至包括痛苦,都不能持久和永恆。此外,為愛情而痛苦的人,像某些病人一樣,是自己的醫生。既然他們只能從使他們痛苦的人那裡得到安慰,而這痛苦又是那人的揮發物,那麼,他們最終只能從痛苦中求得解脫。時刻一到,痛苦本身會向他們揭示良方,因為,隨著他們的心靈將痛苦來回擺弄,痛苦便顯示出那位被思念者的另一個側面,這個側面有時如此可憎,以致人們甚至不願再見到她,因為在與她歡聚以前先得使她痛苦。這個側面有時又如此可愛,以致人們將臆想的溫柔變作她的優點並以此作為希望的根據。在我身上重新甦醒的痛苦終於平息了下來,但我願意盡量少拜訪斯萬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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