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之路如何走過 第19章 哲學與智力 (4)
    這也就是說,唯心主義的觀點認為:這個客體(客觀)世界及其秩序,依據我們的智力及其對運作的理解,它的存在並不是不帶條件的,因此屬於自在的存在;這一客體世界是通過我們頭腦功能的作用而呈現,因此,它首先存於我們的頭腦之中;所以,通過這種智力的形式而呈現出來的客觀存在就只是有條件的和相對的;它不過是現象、外表而已。在未獲得這一見解之前,人們探求自己存在的依據,並將自己的認知、思考和經驗遵循的法則假設成純粹客觀之物,是絕對的、自在、自為的一種存在;而單單只是這些客觀法則和規律的緣故,人自身及一切其他事物才得以存在。現在,反過來人們認識到:自己的智力和自己存在的原因,其實就是所有那些規律、法則以及從這些規律、法則中引出的事物的先決條件。由此人們也最終明白了:時間、空間、因果律這些他們已經很清楚的觀念性的東西,現在必須讓位給另一種事物秩序,它與大自然秩序完全不同,大自然的秩序不過是那另一種存在秩序的結果或是象形文字而已。

    就如我在《意志和表象的世界》中說過的,那些顯而易見的事物和道理是經由我們的直觀,而且,任何確切、真實的領悟都是這樣。所有語言都有的無數比喻方式——它們都在致力於將抽像的事情還原為可以被直觀的事物——都證明我的說法是正確的。這是因為僅僅依靠對事物純粹抽像的概念並不能使人們獲得真正的領悟,雖然我們可以用抽像概念來談論這些事,就好像有很多人都以這種方式大肆談論許多事一樣。事實上,有一些人在談論事情的時候甚至連概念都不需要,他們只需搬弄字詞,例如用一些學來的專業或技術用語,就足夠應付了。

    相比較而言,想要真正明白某樣東西,我們就必須先從直觀上把握它,然後在頭腦中獲得一幅清晰的圖像。如果可能的話,這裡的圖像要直接取自現實本身;如果這很難做到,那這項工作就需要交由想像力去完成了。甚至那些過於宏大或者過於複雜、我們很難徹底看清的事情,也必須在我們的腦中留下某些可被直觀的部分或者某一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如果我們真的想要明白這些事情的話。假如連這一點都做不到,那我們至少要嘗試著通過直觀圖像或者明喻來達到目的,因為直觀的確就是我們認知的基礎。這個道理也同樣反映在我們處理龐大數目和只能運用這些數目來表達巨大間距的時候,例如,研究天文學的時候——此時我們確實正進行著抽像的思維。這些數目的含義並不會被我們真正和直接地理解;它們對我們來說只是一個比例上的概念。

    但是,哲學家與其他人相比更應該從直觀知識——一切知識的源頭——去汲取素材;哲學家的眼睛應該永遠關注著事物本身,讓大自然、世事以及人生成為他的思想素材,而不是書本。並且,他必須將所有流傳下來的、現成的概念放在自然生活中去檢驗、核實。因此,他不可以把書本看成是知識的源頭,書本不過是他的輔助工具而已。這是因為那些從書本獲取的知識不過是經過他人之手的二手貨,並且,這些知識某種程度存在著失真、歪曲的現象。它們只是事物原型——這一世界的反射或是影像;並且,反射事物的鏡子通常來說很少是完全乾淨、無塵的。相比較,大自然現實卻是從來不會說謊的;對於大自然而言,真理就是真理。所以,哲學家須以大自然為研究的對象,亦即,大自然清晰、顯著的特徵和它主要、根本的特性生發出哲學家需要琢磨的問題。這樣,哲學家所要考察的課題就是大自然中普遍和重要的現象,也就是那些隨時、隨處可見的事物。他應該把專門的、特定的、稀有的、細微的抑或轉瞬即逝的事物現象都留給動物學家、自然科學家、歷史學家。

    哲學家關注的是更為重要的事情;這個世界的整體、本質和根本真理是哲學家所要追隨的更高目標。所以,哲學家不可以同時糾纏於那些微小的事情和瑣碎的細節,就如從山巔審視全景的人不能同時考察、斷定谷底生長的植物一樣——這些工作應該留給在那裡研究植物的人。一個人如果將全身心都投入到某一專門的學科分支裡去,雖然是出於對這一工作的熱愛,但對所有其他的事情也就肯定是漠不關心了。這是因為將全副力量奉獻給某一個專門領域的前提條件就是對其他事情一無所知,這就像如果要和一個女人結婚就必須放棄所有其他的女人。據此,具備出色頭腦的人是不會完全獻身於某一專門的知識分支的,因為他們所關心的是對於整體事物的認識。這些人不是士兵長,而是統帥;不是樂器演奏者,而是樂隊指揮。一個偉大的思想家不會置整體事物於不顧,而局限於去精確瞭解這個整體事物中的某一分支、領域,及其與其他事物之間的關聯,並以此得到滿足。具有偉大思想的人會把目光瞄準在事物的整體上,將他的全副精力都投入其中——在世界的普遍方面,沒有任何一件事對於他來說是陌生的。因此,他不能把自己的一生都只消磨在某一個學科分支的微小細節上。

    在長時間凝視某一物體之後,眼睛就會變得遲鈍且看不清這一物品。同樣,對一件事情花太長時間去苦思冥想會使智力遲鈍,也會無力琢磨以及把握其思考的對象。在這兩種情形之中被凝視和思考的事物都會變得模糊、混亂。此時,我們就要將事情暫時放下,待到重新凝視和思考時,我們就會發現清晰的輪廓又重新展現出來。所以,柏拉圖在《會飲篇》中的說法——即蘇格拉底有一次在思考突然想起的問題時,如同雕塑一般呆立二十四小時不動——不但「不是真的」,而且,我們還可以補上這樣一句:「這種杜撰實在不怎麼高明。」從智力需要得到休息的這一事實,我們便可以解釋為何在間隔一長段時間以後,當我們以全新、陌生的眼光,不帶偏見地去重新審視日常世事進程時,其中內在的關聯和含義就會異常清晰、純淨地呈現在我們的眼前。事物由此而變得簡單、明瞭;此時我們就會無法理解為什麼這樣清楚、明白的事情卻不為時刻浮浸其中的人所注意。像這樣的清晰時刻因此可以比喻為「靈光閃現的瞬間」。

    從更高的意義上說,就是在靈感突發的時候,連同其帶來的短暫的才思和光明,都只屬於天才的「閃亮瞬間」,由此,我們可以說天才與瘋癲其實只是一層之隔。但理性之人的理智其實也只在「閃亮瞬間」才會真正發揮作用,因為理性之人也並非時刻都是那麼理智。同樣精明的人也不是在所有時間都能保持精明;甚至滿腹經綸的人也並不是在每時每刻都能夠引經據典,因為他有時候也沒有辦法想起那些本來很熟悉的東西,並將這些東西有條理地聯繫在一起。一句話,「沒有人能夠總是理智的」。所有這些彷彿告訴我們:我們的腦液有其特定的潮汐時間,或者說,腦纖維也有其張、弛之時。

    但是,正當腦液漲潮之時,如果一些新奇、深刻的見解不期而至,由此而提高了我們想法、念頭的活躍度,那麼對事物的直觀就是引發這些的誘因。直觀見解是偉大思想的根源和基礎。因為對於不少人來說,字和詞可以喚起思想以及看法,但對於我們而言,字和詞只會引發直觀圖像而已。

    我們一旦有了具有價值的、屬於自己的思想,那一定要盡快將它們記錄下來。其中的道理很簡單:我們經歷過的事情還會不時地被我們忘記,那我們所想過的東西會被我們遺忘就更是家常便飯了。思想是不會隨著我們的意志呼之即來的。而是要選擇在它們願意的那一刻降臨。我們最好不要記錄下那些從外在現成就可以得到的、我們只是學來的或是只要翻書就能重新找到的東西。亦即,不要僅僅是做文學、科學著作的摘錄,將這些東西完全抄寫下來其實就等於是將它們付諸遺忘。我們對待記憶力,應該嚴厲、苛刻一點兒,這樣,記憶力才不至於忘記服從我們。例如,在我們想不起來某一事實、某一詩句或某一字詞的時候,不要去翻書找它們,而應該將回憶的任務交由記憶力來完成;在接下來的一周時間裡,監督它、定期催促它,直到它完成任務為止。

    我們為回憶起這些東西花費的時間越長,那些回憶起來的東西在將來就越會牢牢地黏附於我們的記憶中。我們花費了如此多的精力才將那些東西從記憶深處找回,在以後需要的時候就會更容易聽我們的吩咐,而借助於某一技巧方法死記東西的記憶之術,其產生的根本原因在於人們認為自己的聰明更甚於記憶力,因此,我們就把本來是後者履行的職責交由前者來完成。也就是說,我們必須把那些難記住的東西換成容易回憶起來的東西;這樣的話,在將來的某個時間,我們就可以再度將後者變換成前者。但是,記憶術和自然的記憶力就好像假肢與真肢,並且,和其他事物一樣,詮釋了拿破侖的這句話:「非天然的東西往往是有欠完美的。」在一開始的時候,借助於記憶術記住那些新學來的字詞或是事實,直至它們融入我們天然、直接的記憶裡去,這是不錯的辦法。

    這就好像我們有時不得不暫時借助於拐棍一樣,我們的記憶是怎麼從琳琅滿目、五花八門的儲存庫裡找到我們每次需要的東西;這個時而漫長、盲目的搜索在這之後究竟是怎樣自動展開;為什麼需要回憶起來的東西在一開始時常常是遍尋不獲——在很多的時候,即使我們已經發現了某一相關的細小線索——但卻在幾個小時或幾天以後自動、沒由來地在某一瞬間出現,就像是有人悄悄地告訴了我們——這些對於我們當事人來說就是一個神秘的謎。不過,這一點在我看來似乎是不用懷疑的:要記住和處理數量如此之大、種類如此之多的記憶素材,記憶力那神秘的、精緻的、細微的運作過程是永遠不能被有意識的、人為的運用類比技巧所取代。借助這些人為記憶技巧的時候,天然的記憶力必須一直是記憶過程的原動力;因此,我們的記憶力就必須要記下兩樣東西,即記號和記號所代表的東西,而不僅僅是一樣東西。不管怎麼樣,記憶術這種人為的記憶只可以幫助記下相對很小的一部分東西。總的來說,事物是以兩種方式存在於我們的記憶中:(1)我們刻意的死記硬背;如果要記住的僅是一些字詞或是數字,那我們就不妨暫時運用記憶術的技巧;

    (2)因事物對我們造成了印象,我們不用作任何努力就能自然而然地記住它們,這些事情確實可以稱為「難忘」。正如創傷不是當下,而是在稍後才讓我們感覺到痛楚,同樣,很多事情或許多讀過、聽過的思想都會給我們留下很深刻的印象,但這種深刻程度我們在當時不一定能馬上意識到。但之後,這些東西一次又一次地重現腦海。結果就是我們已經對這些事情或思想達到了無法忘懷的地步;它們已經漸漸地融入到我們的思想體系之中,並能夠適時地出現。很顯然是由於這些東西的某一方面引起了我們的興趣。但我們的心靈對於客觀的東西必須要有強烈的興趣,對見解和知識抱有深深的渴望,才會出現這樣的情形。

    許多學究有時會對自己本行的學問顯示出令人詫異的無知,其原因就在於他們對這些學問和事物缺乏客觀興趣;這樣,同這些學問、事物有關的發現、洞察和解釋當然就不會帶給他們生動、強烈的印象;他們也就沒有辦法記住這些東西。原因大概可以這樣說,這些人不曾對其學習的東西懷有摯愛,他們只是被迫性地從事這些工作。如果一個人客觀感興趣的事情越多,那麼自發地留在記憶中的事情也就會越多。因此,在年輕的時候,事物的新奇感就提升了人們對這些事物的興趣,年輕人能夠記住的事情也是最多的。記憶的第二種方式較之第一種方式更為紮實可靠,並且,它會自動為我們選擇重要的事情,即使這些重要的東西對於一個頑固不化的人來講,只是局限於個人的俗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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