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滿足、人們所謂的幸福,不管是從其原有意義還是本質上看,都是消極的,沒有半點是積極的。這種幸福並非是因為它自身原本要降福於我們,而必然永遠是個願望的滿足。因為願望(即是缺陷)原是享受的前提條件,一旦達到滿足,願望即完結,因而享受也就結束了。所以,除了從痛苦和窘困中獲得解放外,滿足和獲得幸福更不能是別的什麼了。要想獲得這種解放,首先不僅各種現實的痛苦要顯著,而且安寧的願望要不斷受到各種糾纏、擾亂,甚至還需有令我們感到不堪生存重負的致命的空虛和無聊,想要有所行動卻又如此艱難——所有打算都會面臨無窮的困難和艱辛,每前進一步,便會遇到新的阻礙。
然而,即使最終克服了所有阻礙達到了目的,人們所能獲得的,除了從某種痛苦或願望中獲得解放外,也就是重又回到這痛苦或願望未起之前的狀態外,更不會得到別的什麼了——在段首對幸福所下的結論也正是基於此,因而所有的滿足或者幸福又不能是持久的滿足與福澤,而只是暫時從痛苦或缺陷中獲得解放,隨後必然又進入新的痛苦或沉悶,諸如空洞的想望、無聊的狀態;所有這些都可從世界的生活本質中,從藝術中,特別是從詩中獲得例證。如此就會發現,無論是哪一部史詩或戲劇作品,都只是在表達一種為幸福而作的苦苦掙扎、努力和鬥爭,但絕非是在表達一種永恆的完滿的幸福。
戲劇的主人公,受著寫作的掌控,歷經千百種磨難與危險而艱難達到目的,一旦目的達成,便迅速放下舞台的幕布(全劇終)。顯而易見,在達成目的之後,除了指出那一耀眼的目標——主人公曾千方百計要找到幸福的目標,不過是跟主人公開了個玩笑,除了指出其在達成目標後並不比此前的狀態好多少外,就再沒什麼值得演出的了。真正永恆的幸福是不可能的,因而這幸福也不能成為藝術的題材。田園詩的目的固然是為了描述此種幸福,但顯然它也不能夠擔此重任。在詩人手中,田園詩總是不自覺地成了敘事詩——一種毫無意味的史詩:瑣碎的痛苦,瑣碎的歡樂,瑣碎的奮鬥——最普遍的情形就是這樣。
為何無法達到永久的滿足,幸福為何是消極的——考察想要弄明白的這些問題,都已在前面解釋過了:意志即是一種毫無目標、永無止境的掙扎,而人的生命以及任何的現象都是意志的客體化,意志總現象的各個部分都打上了這一永無止境的烙印,從這些部分現象一貫的形式起,從時間與空間的無限起,直至所有現象中最為完善的一類——人的生命與掙扎止,無不都是這樣虛度了。那是一種如同在夢中徘徊著的朦朧的追慕與苦難,是於一連串瑣碎思慮的陪伴下歷經四個年齡階段而到達死亡。這些人就如同是鐘錶樣的機器,只要上好了發條就走,卻不知道為什麼要走。
每當有人誕生,就意味著一個「人生的鍾」上好了發條,為的是一段接一段、一拍連一拍地重奏那已響起過無數次、連聽都不願再聽的街頭風琴的調子,即便其中存在著變奏也不足為奇——如此,任何一個個體,任何一張人臉及其一輩子的經歷都不過是短暫的夢——無止境的自然精神的夢,永恆的生命意志的夢;不過是一幅飄忽不定的畫像,任由意志在它那無盡的畫幅上信筆塗畫,畫在空間與時間上,令畫像有個短暫的停留——同無限的時間相比接近於零的片刻,隨即抹掉以便為新的畫像騰出空間來。然而無論是哪一個這樣飄忽的畫像,哪一個這樣膚淺的念頭,不管它如何激烈,如何承受深刻的痛苦,最終都必由整個的生命意志,用害怕已久而終將面臨的死,苦澀的死,來償還。人生很難想通的一方面即在這裡;目睹一具人的屍體會令我們突然變得嚴肅起來,也是出於這個道理。
單個個體的生活,倘若從整體去看,且只關注大體的輪廓,所見只能是悲劇;然而細察個別的情況,又會見到喜劇的因素。這是因為,一日間的蠅營狗苟與辛苦勞作,一刻間的彆扭淘氣,一周間的願望與憂懼,每一時辰的差錯,在常準備戲弄人的偶然性與巧合性的潤色下,都成了喜劇性的鏡頭。然而,那些未曾實現的願望,徒勞的掙扎,為命運狠心踐踏了的希望,一生中所犯的那些錯誤,以及日漸增強的痛苦與最終的死亡,即組成了悲劇的演出。這樣一來,命運就好似在我們一生經受痛苦後又額外加入了嘲笑的成分。我們的生命不可避免地注定會含有所有悲劇的創痛,但同時我們還不能以悲劇人物的尊嚴來自許,而是被迫於生活的各項細節中成為某些猥瑣的喜劇形象。
儘管每個人的一生都充滿著諸多煩惱,使人生總處於不安動盪的狀態中,但卻仍無法彌補生活對填充精神的無力感,消除人生的空虛與膚淺;也無法拒絕無聊——它一心等待去填補憂慮空出的每一段間隙。由此又會出現另一種情況:人的精神除了應付真實世界帶來的憂慮、煩惱以及無謂的忙碌外,還有閒工夫在多種迷信的形態下創造出別個幻想世界。人會根據自身的形象來製造諸如妖魔、神靈和聖者等東西,隨後常常會對這些東西定期或不定期地獻牲、祈禱、修繕寺廟、許願還願、朝拜、迎神、裝飾偶像,諸如此類。這些行為常常同現實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甚至還會使現實蒙上陰影。現實所發生的每件事都會被認為是那些鬼神在主導。光是和鬼神打交道就佔去了人生中大部分的時間,且不斷維繫著新的希望,在幻覺的作用下似乎要比同真人交往有趣的多。這即是人們雙重需要的特徵和表現:對救援與幫助的需要;對有事可做與消磨時光的需要。
我們已經非常概括地考察了人生最基本的輪廓。在這一範疇內,先驗論使我們深信,從根本上說,人生已不可能有真正的幸福。在本質上,人生就是一個形態多樣的痛苦、慣常不幸的狀況。而倘若我們現在多用事後證明的方式來研究具體的情況,想像一些光景並在事例中描述那不可名狀的煩惱、經驗以及歷史所指出的煩惱,而不去考慮人們是往哪一個方面看,出於哪一種念頭進行研究,如此,我們就可以在心目中更清晰地喚起這一信念了。
我們有關不可避免的、源於生命本質的痛苦所作出的論證,根本是冷靜的、哲學的。每一個從青年時的幻想裡清醒過來的人,倘若他注意過自己與別人的經驗——不管是在生活中,在當代和過去的歷史中,還是在偉大詩人的作品中——從多種方面作過觀察,並且沒有受到什麼深刻成見的影響以致麻痺他的判斷力,那麼他很有可能會認識到如下的結論:人世間是一座偶然和錯誤的王國,在這一國度中,事事都由它們支配,無論大事還是小事。
除了它們之外,還有愚昧與惡毒在旁揮舞著皮鞭,任何較美好的事物只有突圍這一條路可走,但何其困難!高貴與明智的事物很難發揮作用或得到人們的關注;然而,思想王國中的謬論與悖理,藝術王國中的庸俗與乏味,行為王國中的惡毒與奸詐,實際上除了僅被短暫的間歇打亂外,一直都掌握著統治權。與之形成鮮明對照的是,任何一種卓越的事物通常只是個例外,且是百萬分之一的概率。
而對於個人的生活,可以說任何一部生活史都是一部痛苦史。從規律上講,人的一生就是一系列不斷發生的大小事故,即便人們極力隱瞞也無法掩蓋這一事實。人們之所以隱瞞,是因為他們明白,旁人想到這些正是自己現在得以倖免的災難的時候,必然很難產生關切與同情,而幾乎要說是感到滿足了。但或許絕不可能有這樣一種人,倘若他是清醒和坦率的,會於他生命之火燃盡之時還願意重複此生的經歷;若如此,他寧可選擇從沒在這世上存在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