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因你不同 第九章 最艱難的60天:每本商業雜誌的封面都是我
    這完全是一場我毫無準備的訴訟。Google和我同時成為了被告,我被訴違反競業禁止協議,而Google被訴唆使我違反競業禁止協議。

    準備一份這樣的訴訟材料,即使微軟也至少需要幾個星期的時間啊!看來他們早就開始了!微軟在經歷了幾年的反壟斷官司的折磨以後,儼然已變成了一個法律專家。我清楚地知道,微軟法律部門的人甚至比微軟中國研究院的人還多,微軟法律副總裁的人數甚至比研究副總裁還多。

    我,一個法律的門外漢,一個天天和計算機打交道的科學家,將如何面對這樣一個強大的律師陣容啊!我從心底裡感到絕望、寒冷、委屈、無助和悲憤!為什麼偏偏是我?當個微軟的副總裁就要付出這樣沉重的代價嗎?以我的人格、家庭和前途為代價嗎?我感到天地上下空蕩蕩的,7月的西雅圖沒有一絲溫暖。更讓我不敢想的是如何面對家人,尤其是幼女和年事已高的母親。他們安靜平和的生活將從此被打破,作為本分的老百姓,大概他們一輩子都沒有想過自己會和官司有瓜葛。那一刻,除了自己的委屈,我想得更多的是對於家人的內疚和不忍。我曾經一直是體貼的丈夫、慈愛的父親、孝順的兒子,是他們的驕傲和靠山。一瞬間,這一切都將可能失去,他們還要因為我背上黑鍋,擔驚受怕,受人指責。因為自古中國老百姓都認為被告一定是不光彩的。這讓我如何向家人解釋!

    這將是怎樣的一場「訴訟」啊!

    後來,在微軟的一個好朋友私下裡對我說,「微軟確實是在一邊留你,一邊準備告你。不過,他們知道咱們兩個關係好,因此開完留你的會,他們就讓我走了。後來我才知道,他們接著開的就是告你的會。因此,關於告你的細節,我根本無法知道!」

    而微軟後來在媒體上公佈說李開復「閃電離職」,但其實真正的內幕是微軟的「閃電訴訟」。按照我的計劃,我至少還需要一兩個月完成工作的交接。在接到訴狀後,我還非常悲觀地這樣想過,是不是微軟根本就是在用留我的借口拖延時間,這樣才能讓我和Google在毫無準備的時候遭遇「閃電訴訟」呢?

    「能不能與微軟和解?」我在第一時間詢問了Google的律師團隊,如果能和微軟達成庭外和解,那應該是最理想的結果。畢竟,和自己的老東家對簿公堂,挖出各種證據然後相互指責,將是一件萬分殘酷的事情。那也是我最不願意看到的場景。

    Google的首席律師兼資深副總裁大衛·德拉蒙德是一位非常有經驗的黑人律師,他曾經幫助Google完成所有的上市準備工作。他身高1米90,眼睛炯炯有神,聲音洪亮,就像馬丁·路德·金一樣有雄辯的口才和永遠充沛的精力。

    他聽完我的看法之後說,「開復,庭外和解當然是最理想的結果,但是,微軟訴訟的目的無疑是殺一儆百,把你當做叛逃的例子。我想,他們的目的顯然不是單純阻止你來Google工作,而是讓微軟無數有這樣夢想的人斷了這個念頭。因此,我們會試圖去和解,但我相信和解的希望微乎其微。我們還是準備好吧,準備去打一場硬仗。」

    「那我們現在該做些什麼?」

    「發佈新聞稿,宣佈你加入Google。讓你加入的消息開始傳播吧!」大衛·德拉蒙德的眼睛像在冒火,他的堅毅給了我莫大的信心。

    按照計劃,2005年7月19日,我加入Google中國的消息在美國和中國同時發佈了。這個消息引起了極大反響,眾多媒體爭相報道。清華大學校長顧秉林也出現在新聞稿裡,代表著一個學者和科學家對我的支持。

    「Google今天宣佈聘請計算機科學領域的專家李開復先生,成為Google中國的總裁以及Google中國研發中心業務的負責人。」顧秉林校長說,「李開復博士在技術天分、出色的領導力和商業智慧方面有著卓越的結合。而他一直致力於關心和幫助中國的學生和教育,李開復博士是Google中國和Google公司理想的候選人。」

    這條新聞剛剛發出10多分鐘,微軟便啟動了它強大的公關機器。瞬間,一條新的驚天消息像病毒一樣傳遍了互聯網,「微軟表示李開復加入Google是違約行為!」「李開復已經被華盛頓州法庭起訴。」不僅如此,在所有的新聞稿裡,都特意加入了一個有關「忠誠」的探討。

    這則消息無疑像炸彈一樣,引爆了全球的互聯網界。世界上最受矚目的兩家高科技公司打起來了,他們為了一個管理人員的去留竟然打上法庭,這一具備一切流行元素的新聞事件馬上成為各個媒體爭相報道的對象!

    在短短不到一個小時的時間裡,各種各樣的說法鋪天蓋地席捲而來,充斥著公眾的視野。按照媒體的說法,「兩大巨頭同時以百米衝刺的速度去爭取輿論優勢。」

    我的離職,終於在此時此刻,演變成了一個公眾事件。

    人生第一次,我陷入了如此之大的漩渦中。作為當事人,我對那些咄咄逼人的新聞標題感到「觸目驚心」,比如,「微軟稱李開復投奔Google蓄謀已久」,比如,「微軟、Google為爭奪中國市場大打出手」,還有「李開復空降Google的代價有多大?」。

    關於此事的各種言論在互聯網上層出不窮。

    微軟律師湯姆·波特(TomBurt)對媒體說:「(李開復的行為)簡直是對他與微軟所簽協定最肆無忌憚的侵犯,他現在的職位與當初在微軟所從事的工作構成了最直接的競爭關係。」「微軟很少為競業禁止協議打官司,但李開復投奔Google讓微軟實在忍無可忍了。」

    7月20日,媒體上的爭論進行得更加如火如荼,Google發出了反擊的聲音,「我們仔細研究了微軟提交的訴訟書,發現微軟的指控毫無依據。我們一直致力於為全球最優秀的人才打造最佳的工作場所,我們非常高興能聘請到李開復博士主管我們的中國區業務。毫無疑問,我們將針對微軟這些毫無依據的指控為自己辯護。」

    更多的觀點以評論和論壇帖子的方式進行著,一浪高過一浪的討論再次將我置於爆炸性事件的中心。

    有人在猜測我是否真正地接觸了微軟的核心機密,有人對我如此離開微軟表示惋惜,也有人說李開復即使加入了Google也無法適應中國混亂的互聯網生存規則,還有人在詳細解釋競業禁止的種種規定。

    更多的人在試圖解決訴訟背後的引申意義。「微軟的此次訴訟,與其說有法律上的意義,不如說只是一種姿態:微軟打算以法律手段來解決自己的前途。而對於微軟本身,其實這不是個好兆頭。因為一個發展良好的公司,有時候根本不必借助於這些小動作。」

    多數人看到了這場所謂爭奪背後的意義,「李開復的倒戈再次表明管理人才、挽留人才、搶奪人才已經成為商戰新的制高點。」

    美國著名跨國IT咨詢公司木星調查公司(JupiterResearch)的分析師喬·威爾考克斯(JoeWilcox)表示,「『李開復事件』已經超出了兩家公司對一位技術人才的爭奪本身,這場爭奪已經意味著PC時代的巨人和互聯網時代的巨人在為未來的霸主地位進行爭奪。」

    就在這一天,我在Google得到的薪水被微軟曝光了。文中的觀點認為,我是為了得到高薪而轉投Google的,另外,在這篇文章中提出,2004年我曾經獲得超過100萬美元的補償,這些錢就是作為競業禁止的補償。更令人驚訝的是,我在微軟的申請表格也被曝光,上面甚至還寫著我的身份證號碼。這讓我的個人隱私頃刻之間暴露於光天化日之下。

    「完全是無稽之談啊!」我在Google的律師面前面色發白,「2004年獲得的100萬美元完全就是我的薪水和股票,這是我一年的總收入,與該協議沒有任何關係!」「我從來沒有在微軟收到過任何的競業補償金!」此時此刻,我感覺到,這場曠世爭論已經開始脫離了它本身的方向。

    互聯網上不明真相的攻擊、捏造和蓄意抹黑,已經從這一刻開始了。網上接連出現了以誠信為主題的人身攻擊!甚至有人專門以我對大學生的公開信做起了文章。題目叫做《給李開復的一封信——從誠信談起》,閱讀的網民不計其數,我生命中的無法承受之重在這一天達到了極致!

    幾乎所有文章都是在沒有弄清事實的前提下,隨意撰寫出來的。這讓我開始覺得萬分委屈。

    在成為被告的情況下,任何的公開言論都是不適宜的,而且當時紛繁複雜的情況也並非三言兩語能夠解釋清楚。

    那麼什麼是競業禁止協議呢?在法律上,這類的協議都是限制員工離職後在競爭對手的企業中所能從事的工作的範圍。微軟的協議實質是設法阻止員工在離職一年之內,到競爭對手那裡從事同樣的工作。這類的協議並非在美國各州都合法,比如,在微軟總部所在地的華盛頓州是合法的,但是在Google的總部加州並不合法。

    但是,華盛頓州最高法院有一項判決曾清楚闡明,即使有競業禁止協議在先,一個公司也不能隨便阻止員工更換工作。這個案件的名稱叫做PerryV.Moran。該判決明確指出,公司不可用競業禁止協議來阻止其他公司使用某員工個人的獨特品質來與其競爭。公司對前僱員工作上所能設置的限制是極為有限的。

    那麼回到我的案件當中,在微軟美國,我從事的工作是在語音識別以及自然語言方面。而到Google工作,用不到以前從事的任何關於語音識別或自然言語處理方面的知識。

    而議論紛紛的搜索引擎方面的競爭則更是沒有任何直接的衝突。我在MSN時期,微軟所做的搜索引擎完全是外包業務,完全沒有核心技術可言。即使在今天,也沒有一家公司可以在搜索技術上與Google相提並論。在從事幾個月外包工作以後,我很快就被調離了那個MSN部門。

    而最後我在微軟的工作項目中,有一個名為HelpSystem(幫助系統)的項目,當用戶需要幫助的時候會出現一個幫助框,當你打入一個需要幫助的要求時(例如:「放大字體」或「壓縮照片」),Office就會把你請求幫助的具體要求與它能夠幫助你的所有內容作一個比較。這是一個在軟件之內的查詢功能,與真正Google所做的互聯網搜索絕對是兩個不同的技術和概念,因此,也絕不構成真正的競爭。

    然而,就是這樣一個非技術人員很難弄懂的概念,成了微軟頻頻向法官提交的混淆視聽的概念,成了外界一時間無法搞清的真相。同時,也成為我和Google很難用三言兩語解釋清楚的原因。

    但我和Google堅信,真理掌握在我們手中,獲得工作的自由只是時間的問題。

    我知道這是一場艱苦的戰鬥,也是通往自由的必經之路,我必須走下去。7月底,我的兩個姐姐分別從台灣和美國東部飛到西雅圖。我的家人開始全力以赴地幫助我渡過難關。姐姐們每天都在打包家裡的東西,準備幫助我們搬到加州。而我一個人則往返於加州和西雅圖之間,為我自己的官司奔走著。

    在這個時期,我經常飛行。而一個可悲又可笑的現象是,當我隨便走進機場的書店想挑選一兩本雜誌在飛機上閱讀時,在雜誌架上看到的幾乎全部是我的頭像。在每一本商業雜誌上,我幾乎都是封面人物!這時候我總是趕忙離開。在航班機艙裡,隨便翻開一本雜誌,又是對我的報道。

    在媒體轟轟烈烈的炒作下,2005年7月27日,華盛頓州法院在技術資料過於繁雜、法官一時無法弄清大量事實的情況下,作出了暫時性判決:到9月13日之前,我不能到Google去上班。這個判決將被9月13日的判決所取代!

    面對暫時不利的判決,面對轟轟烈烈的媒體爭論,面對咄咄逼人的起訴者,我終於體會到一種「四面楚歌」的感受。那段日子,我的生命中沒有陽光,只有看不到盡頭的黑暗。那段時光,所有的快樂都被刪除了,睜開眼睛,感覺到的只有悲傷和痛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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