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橡樹嶺,我在聖瑪麗中學上七年級和八年級,相當於台灣的初一和初二。聖瑪麗中學是一所1950年創立的天主教公立中學,由於是義務制教育,因此學校的學費全免。在那所學校裡,教學樓建成教堂的模樣,老師大部分是修女,她們為人嚴肅認真,但是充滿了愛心。
在聖瑪麗讀書的兩年裡,每天早上、中午和下課,我都會和老師同學做三次禱告,禱告詞已經爛熟於心,到現在還可以脫口而出。我們在天上的父,
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我們日用的飲食,
今日賜給我們。
免我們的債,
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
救我們脫離兇惡,直到永遠。阿門!
在聖瑪麗中學的禱告,讓我第一次感覺到了宗教的力量,它滌蕩我的心靈,讓我感覺到寬容,仁愛。我們要去教堂「望彌撒」、「領聖體」,這讓我十分驚奇。這也許是我不知不覺與西方文化碰撞的第一步。
去美國之前,我只學過半年英語,因此,語言障礙成為我面臨的最大難關。剛開始,同學和老師說的話,我幾乎一句也聽不懂,那種感覺非常痛苦,那「催眠」一般的語速,總讓我在課堂上打起瞌睡,有時候,聽到同學們因為老師的一句笑話笑得前仰後合,我才從夢中驚醒,但還是摸不著頭腦。天書一般的英文,開始讓我有些望而卻步,後來,我乾脆帶幾本中文的武俠小說到課上去讀,因為覺得怎麼聽也聽不懂,還不如看小說。美國的教育頗為寬鬆,修女老師看到了,多半不會當面指責你,而是聽之任之。
其實,我心裡是暗暗憋了一股勁的。那麼聰明的我,不應該被語言絆倒啊!於是,我找了一大本英文單詞來背,經常背到半夜,不會的就一次次地翻厚厚的中英對照字典。不過,沒多久,我就發現這並不是學英文的最好方法,因為,即使當時記住了一個單詞,但是使用率不高的話,就會完全忘記。我終於悟到了,在沒有語境的情況下,背單詞是沒用的。
後來,我還是下定決心用多交流的方式來學習英文。下了課,我不再膽怯,站在同學中間聽他們說話。如果5個詞當中有4個聽懂了,只有一個聽不懂,我也會趕緊問,同學們會再用英文解釋一遍給我聽。回家以後,我會默默回憶我聽不懂的單詞,然後記下來。而上課的時候,遇到聽不懂的,我也勇敢舉手問老師,「Sorry,Ididn'tfollowCanyousayagainwhatyoumean?(對不起,我沒跟上,可以再說一遍你的意思嗎?)」
在到橡樹嶺聖瑪麗學校的第一年,修女老師們也對我十分照顧。校長瑪麗·大衛修女(SisterMaryDavid)甚至犧牲自己的午飯時間幫我一對一地補習英文,她複印了小學一年級的課文,每天拿來給我念。我還清晰地記得,她教我的第一篇課文是:
IhaveadognamedSpot(我有一條叫小花的狗)
SeeSpotwalk(看小花走)
SeeSpotrun(看小花跑)
從這樣簡單的課文起步,我們堅持了一年。在這一年裡,我的英文水平迅速提高。學校裡所有的老師還允許我享受「開卷考試」的特殊待遇,她們讓我把試卷帶回家,並且告訴我,「題目裡不認識的單詞,你就查字典吧,但是你不能看書找答案噢。」
瑪麗·大衛修女:幫助我的校長
我每次回到家都嚴格按照老師說的做,題目裡不認識的單詞就去查字典,但是從來沒有去翻書找過答案。因為,我覺得這是老師給我的最大信任,我不能辜負這份信任。
通過種種渠道的學習,我的英文終於逐漸接近同齡人的水平了。一年以後,我完全可以聽懂老師講的話了,英文會話也沒有問題了。我想,這和我年齡小,容易接受新的語言不無關係,但也和我大膽地使用,不怕出醜有關。後來我也發現,那些12歲以前到美國的孩子,往往都能學會沒有口音的英語。
到了暑假,我和媽媽經常去三姐在亞特蘭大的家裡玩,而她們也經常給我佈置很多背單詞的功課。到了初中三年級,也就是到美國兩年之後,我寫的作文《漠視——新世紀美國最大的敵人》居然獲得了田納西州的前十名。這對於我的英文水平,無疑是一個莫大的肯定。
州際作文比賽都是訂一個籠統的題目,然後讓寫作者在這個範圍內寫一篇文章。當時美國即將進入建國以來的第三個世紀,因此,當年州際作文比賽的題目是——《美國第三世紀最大的挑戰》,當時,很多參賽者將挑戰定義為能源危機、環境惡化等。而我另闢蹊徑,將挑戰定義在了精神層面,那就是——漠視。
我在文章裡寫道:
美國的成功是來自美國人對自由和快樂的追尋。但是,隨著越戰和其他社會問題的出現,許多美國人不再通過參與來實現價值觀,他們不再積極、漠視精神、放棄理想。他們失去了那種讓美國偉大的積極精神。許多美國人越來越冷漠,抽煙酗酒、吸食毒品,沒有目標。人們在心理上什麼都不在乎。以前,人們說美國人只關心自己,現在,美國人甚至連自己也不再關心,這是最大的問題。這種價值觀的潛移默化的變化,會使得人類一切進步的因素得以減弱,甚至倒退。因此,當今美國社會面臨的最大的挑戰,不是別的,而是我們如何改變人與人之間的漠視。
作文比賽的名次一公佈,整個學校就轟動了!人們不敢相信,這個中國台灣的男孩,來美國不過兩年,居然就在英文方面取得了這樣的成績。
但是,這並非故事的結尾。州作文比賽的傳統是評選出前十名優勝者,這十名優勝者還要通過一輪答辯決出第一名,誰的問題回答得好,誰就能取得最終的勝利。
當時,答辯在距橡樹嶺四個小時車程的另一個小鎮舉行。那個週末,嫂嫂驅車幾百公里把我送到了答辯地點。在答辯的過程中,戴著厚厚眼鏡的女老師溫和地問我,「如果你認為美國人當中缺乏熱情,存在漠視的情況,那麼你如何看待拉爾夫·納德(RalphNader)的觀點呢?」
「What?WhoisRalphNader?(什麼?誰是拉爾夫·納德?)」我被這個問題問得措手不及,腦子一片空白。我眼神裡流露出的驚訝被老師捕捉到了,也許是因為這個原因,我失去了得到州際作文比賽第一名的機會。
回到橡樹嶺,我對這個讓我與「第一」失之交臂的神秘人物產生了濃厚的興趣,趕緊去學校的圖書館尋找答案。我得知,納德是一個著名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倡導者,促成了一系列法案的產生。他一生都在與人們的漠視作鬥爭,他的行為與抗議漠視有著緊密的聯繫。
這件事情給了我很深刻的啟示,儘管納德在美國算不上是家喻戶曉的人物,但是,他確實和我的作文有著緊密的聯繫。我終於理解了,對於一種語言文化的掌握,遠遠不只是會說當地的語言,瞭解當地的風俗,更要對這種文化的歷史和這個國家的制度有深刻的瞭解。另外,在寫作方面,不僅僅要靠犀利的觀點、華麗的語言,還需要充足的論據,而這都需要傾注大量的心血和多年的積累。
有了這次印象深刻的答辯,在學習語言的時候,我也更加關注新聞事件背後的意義,我知道,只有多讀書,多查閱資料,多瞭解歷史,才能真正深入一種文化的內核。我徜徉在語言的汪洋大海裡,樂此不疲。
在努力攻克英文的同時,我也沒有忘記對中文的持續學習。媽媽每年來陪我住6個月,這期間,我們自然是用漢語交流,另外6個月,她要求我每星期給她寫一封家信,而且必須用中文寫,這樣我就不會忘記中文。而媽媽每次在給我回信的同時,都會把我的信寄回來,她會認真地修改,標出錯別字和用詞不當的地方,就跟批改作文一樣。我幾乎每天都在用中文寫作,這樣的習慣,讓我沒有像很多小留學生一樣,習慣了新的語言,卻漸漸丟掉了自己的母語。
我沒有忘記中文,還要歸功於大哥大嫂家成套的金庸小說和瓊瑤小說,那個時候,中文小說是我放鬆神經的一種方式,在哥哥嫂嫂家裡住了6年,我居然把金庸和瓊瑤的每一本書都讀了,金庸的小說還讀了整整5遍。
當時回台灣度暑假,我從來都不好意思主動說我讀過全套的瓊瑤小說,倒是經常跟外甥們比賽誰讀金庸小說讀得多,人物記得牢。他們後來都不和我比了,因為比不過我,就算某個人不自量力非要同我較量,也總是被人拉住好心地勸阻:「別,他真的誰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