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文\競舟
選自《青春》2012年第11期
【作者簡介】競舟:本名胡競舟,女,1963年出生,1992年開始文學創作,文學創作二級職稱。發表小說、散文數十萬字。中途輟筆十年,近年來主要從事散文創作。現在江蘇省作家協會工作。
當五個人同時端著酒杯站在面前,我真後悔下午那一剎那的猶豫,跟著老謝來參加這個聚會。餐桌上到處瀰漫著酒氣,菜還沒吃多少,酒已經開了四瓶。現在,唯一還算清醒的我,就成了他們圍攻的對象。
老謝是我小學同學,前天下午他打電話給我,說把當年小學同班同學找到十幾個,大家都有意願見一見面。我本來不想去,都二十多年沒見了,那些小學同學不知現在都變成什麼樣子,只不過一些陌生人罷了,不見還留個懸念,見了多半是失望。老謝說,還是與陌生人不一樣。我們有共同記憶。
天曉得哪來的共同記憶。
老謝本來就是碎嘴子,架不住他好說歹說,便答應了。一見面,大家都有些尷尬,沒有一個人能把小學同學的名字叫上來,即使老謝也不能全部對上號。當年那些拖鼻涕的同學,現在已是滿臉江湖,滿嘴裡跑舌頭,男同學好酒量,女同學也不甘示弱。十幾個人裡面,就我不太會喝酒,所以當他們激動得語無倫次不斷乾杯的時候,我幾乎都悄悄地躲了。
歲月把所有的同學都雕刻成了另外一個人,僅憑著姓名和當年的外號,大家就百感交集,想當然地把三十多歲的人復原到當年十歲左右的模樣。我是個刻板的人,怎麼也找不到他們那種激動。我只在他們乾杯的間隙,詢問他們的名字,在班裡坐哪一排,和誰同座位。其實問了也是白問。一個班裡,我只記得個把成績最好的,和幾個最調皮的,其他人的名字即使知道了,印象也模糊。等他們的酒喝得有些多了,忽然發現我還舉著筷子,對滿桌的菜餚挑三揀四,於是,五個人一起端著酒杯來到我面前。
你喝不喝吧,不喝,你就不是我們的同學,我們那六年的交情就算沒有了。他們說,一副法不容情的樣子。
我說我實在酒量有限,就喝一杯吧。
那不行。你喝誰的不喝誰的?我們都是你同學,你自己看著辦。
這時我簡直痛恨老謝,在這個關鍵時刻不來救我,他讓我來時應承得好好的,不會讓我喝多少酒,還說萬一硬要喝,他幫我代。我看看老謝,他已經喝多了,半閉著眼,不言不語地抽煙,對飯桌上發生的事情很遲鈍。我相信,這會兒他差不多快進夢鄉了,只是礙於面子才夾著一支煙,強撐著沒有趴在桌子上,臉上掛著癡傻的笑容。煙灰很長,掉在旁邊人的衣服上。
我端起一杯酒一飲而盡,然後是第二杯,第三杯。喝完第五杯,發現面前還有五杯。我臉上的笑容有些掛不住了。一個穿白襯衫的男生走過來,站在我和酒杯中間說,人家不會喝就不要強求了。那些拿酒杯的人把他擋開說,我們跟你是同學,跟她也是同學,憑什麼她就要聽你的不聽我們的?
那個男生說,我也不是說不聽你們的,我的意思是說,她不太能喝酒,或者不太喜歡喝酒,何必勉強呢?大家都是同學,以後還是朋友,相互照顧照顧。
男生說著,手臂下意識地搭在我肩上。我估計他是不勝酒力才這樣做的,一時沒有想好是不是應該讓他把手拿開。端酒杯的人眼睛也不瞎,立刻起哄。有人說,你這麼護著她,那你幫她喝了這些酒。男生說,可以啊。他數了一下酒杯,五杯,不多不少,我只能喝五杯。再多就不行了。
大家一看他說話時舌頭都不利落了,就說,五杯,就五杯。
男生輪個拿起酒杯,五杯酒一分鐘之內就喝完了。隨後,他在我左手邊坐下,指著我含含混混對大家說,你們不知道吧,她是我的初戀情人。
飯桌上一陣濫笑。我悄悄問右邊的人,他叫什麼名字,人家告訴我,他叫馬小斌。於是我認下了這個小學同學。人到中年,忽然想起來搞小學同學聚會,在我看來,所有的所謂回憶都近乎捏造。不過在社會關係不是疏離就是利益化的今天,能有這麼一些人,什麼目的也不為,單只為懷舊,倒也值得尊敬。
酒桌上的話題全部集中到我和馬小斌身上。
你向她表白過嗎?
我給她寫過紙條,她沒回。
有沒有約會過,或者給她什麼定情物?
給過。給過嗎?他轉頭問我。
我說不記得了,隨你們說吧。
醉酒的人又是一陣哄笑,你看,人家都不記得了,你應該再給一次,重新開始。我們同學裡面竟然至今沒有一對戀人,這是我們全體男生的失敗。這個缺失現在應該彌補,現在不補就再也沒機會了,我們男生,不僅是男生,我們全班都沒面子。
馬小斌在口袋裡摸了半天,一包煙,一隻打火機,一個記事本,一疊出租車票據,全部攤在桌子上。最後,他從上衣口袋裡掏出一把鈔票,一疊百元的,還有五元、十元的零錢。他把所有百元鈔票拎出來,放在我面前說,這個作為今天的信物。不,不是今天,是今生,是今生的信物。
我知道他喝了很多酒,可還是覺得有些不快。幾個女生立刻捕捉到了氣氛變化,她們本能地站在我這邊,指責馬小斌言行不當。更多人站在馬小斌這一邊,怪我小性兒,開不得玩笑,不管怎麼樣,人家剛才還替你代酒來著,誠意是不用懷疑的,不應該把話說那麼難聽。
這時,馬小斌看上去好像有些醒了,因為他一直沒有插話,可誰又能說他不是更糊塗了呢。他一再拍著我的肩膀說,你千萬別誤會,可能我剛才的行為確實有些不妥當,但我懷著一顆百分之百真誠的心。你知道,小學同學我忘得都差不多了,只有你,我一直沒忘。我這人一無所有,就一個死心眼,一條道走到黑,你懂我的意思。
之後,馬小斌一再重複那些毫無新意的句子,一再重複說,你懂我的意思。我也有些暈暈乎乎的,不知該怎麼辦。他邊說邊不停扭動身體,以支撐已經爛醉如泥的身體。桌布被他扯到了腳底下,桌上放的東西紛紛落地,還打碎了一隻瓷調羹,他全然沒有察覺,場面有些混亂。錢被人撿起來放在馬小斌面前,其他東西很快被那些騰雲駕霧的腳踩髒了。
我說那就這樣吧,我拿一張這個。我從他放在桌上的錢裡面抽了一張十元的票子,放在自己面前。所有人都在歡呼。這時,我已經身不由己。
你們倆拿這個錢買兩張去愛琴海的飛機票。
說話的是老謝,不知什麼時候他被我們的吵鬧聲驚醒了,現在正笑瞇瞇地看著我。
有人把手伸到我面前,取走了那張鈔票,然後問服務生要了一支筆,在錢上寫了幾個字,還給我。我一看,鈔票上歪歪扭扭寫著:愛琴海。
這不僅是你們倆的記憶,也是我們大家的共同記憶,好好保存。
馬小斌說,記住,這是我們今生今世的約定,愛琴海。你去過嗎?反正我沒去過,你陪我去一次,可以嗎?就我們倆。
我打斷他說,你的十元錢用處真大,你還是留著吧。
馬小斌一梗脖子說,怎麼這麼說呢,這是我給你的,是你的東西。快趕緊把它收起來。
老謝又在旁邊插話說,那你送給他什麼呢?
我暈暈乎乎地傻笑著,把頭上一隻鑲滿玻璃鑽的髮夾取下來,放在馬小斌面前。馬小斌拿著髮夾在眾人面前畫了一個大圈,然後放進口袋。我也把鈔票放進衣服口袋。
第二天,穿衣服時,十元錢掉出來。我依稀想起了那場同學聚會,似乎是件很遙遠的事,像一陣細雨悄悄下在夜深人靜的時候,迷迷糊糊中,有幾分天真,幾分任性,早晨起來,大地卻很乾淨。
可拿著這張錢卻讓我有些犯難。錢是別人的,是那個叫馬小斌的小學同學給我的。他幫我代酒,還給了我這張鈔票。現在它已經不僅僅是鈔票,而是一件有意義的東西,叫信物好像不合適,但它肯定不是一般的錢,必須單獨放。
我把它放在錢包有透明塑料膜的夾層裡,每次拿錢包出來買東西都能看到它。後來怕它丟了,又把它壓在書桌的玻璃板下面。還是覺得不妥,來來去去的人只要往桌子跟前一站就能看到它,開場白就是問我這張鈔票有什麼特別,為什麼要收藏。問的人多了,我覺得麻煩,就把錢包起來,裝在小匣子裡,藏到床頭櫃最裡面的角落裡。這種做法有點像舊式婦女收藏出嫁時娘家人給的壓箱底的寶貝,雖然沒有什麼實際的用處,但是它在心裡的份量超過所有有用的東西。
那次聚餐過後,我的小學同學又聚過一次,集體登山,馬小斌沒去。大家三三兩兩,前後相距有一公里。我落在最後,和幾個女同學說說笑笑到了山頂。一路上我都很想問問馬小斌的事,始終沒敢開口。沒有酒的時候,絕不可以讓自己成為眾矢之的。
在山頂,大家交換著吃各自帶去的午餐,到下午一點多,老謝就被一個電話叫走了。其他人也陸續下山,各自散去。熱情就像上山時身上出的汗,被山頂的風一吹,全干了,也冷了。可以繼續去做別的事了。
從人性的角度說,這也不奇怪。從小到大所有的事情都做得有始有終,偏偏在這件事上虎頭蛇尾,大家是在一個偶然的機會相遇,在一起相處了五年,算是轟轟烈烈開了頭,可還沒等回過味來,就散了,這不符合當代人的消費心理。現在,大家共同完成了這樁事情,滿足了彼此的好奇,心裡就踏實了。二十多年前起頭的一篇作文,到現在才算有了一個大結局。二十多年,也不算拖得太長。人生這篇文章往往會比我們想像的,比我們所能承受的都要長得多,需要我們年復一年用耐心去等待,等待最後那個結束語,然後牢牢地給它畫上一個句號。
從那以後,我再也沒有得到那些同學的消息,電話號碼是有的,可沒事給人打電話,說什麼呢?所以那些號碼也只是一組組的數字,社交場合的一種禮儀。我想他們一定也是這樣想的,否則自從登山之後,沒有任何人給我打過電話。就連老謝,也只是偶爾有事才打電話過來。
時間像銀子一樣從身邊流淌過去,上面漂著花瓣。有一回,我忍不住問老謝,馬小斌真是我們班同學嗎?坐在哪排的?老謝一笑說,嗨,他是隔壁班的,跟我關係不錯,你沒見過他?我們班好多同學都認識他,那時候經常到我們班來串門。這次聽說我們班同學聚會,非要來湊熱鬧。
我有種被人戲弄的感覺,很想對老謝發脾氣,想想還是忍住了。馬小斌是隔壁班的,說同學也沒錯,都是同校、同年級的,只隔一堵牆。他說認識我,誰又能說不是呢?就算我們這些坐在一個班裡的,難道真會比他多一些共同記憶?在回憶童年時,往往是一個人說,眾人含混地附和,最多再加一句,不太記得了。當過去並不確定或者根本不存在時,懷舊就是一種矯情。但是矯情也是必不可少的,誰還會沒一點眼下的苦惱呢。
那次聚餐之後我沒有再見到馬小斌。一年多以後,我們在街上遇到。我有些情不自禁,笑容滿面地跟他打招呼,我想我的驚喜可能太誇張了些,給人一種不合理的印象。馬小斌一愣,目光在我臉上停了一會兒問,你確定認識我?我說上次小學同學聚會,忘記了?他笑笑,好像想起了什麼,說,那天我喝得太多了,回家不省人事。你也參加那天的聚會了?真不好意思,那天很失態。也就是說,你是老謝的同學,能冒昧問一下你的名字嗎?
我猶豫了一下,厭倦像海浪,一陣一陣湧上心頭。酒醒了,飯也早就消化掉了,還能剩下什麼?
我說也可能是我認錯人了。對不起。
你不認識我嗎?我叫馬小斌,請問你叫什麼?
我叫李娟。
留個電話好嗎?
我匆匆離開。不用回頭也可以想見,馬小斌是多麼驚訝。如果他有心,再去向老謝核實,小學同學中有沒有一個叫李娟的人,老謝一定也滿頭霧水,保不準他會說,也許有,我不太記得了。
我目不轉睛地往前走。街上有人在吹肥皂泡,一團團五彩繽紛的肥皂泡浩浩蕩蕩從我眼前飄過,街道上空全是肥皂泡,在陽光照耀下,泡泡上的色彩變幻不定,構成一幅絢麗誘人的景象。許多人停下來,伸手去抓那些泡泡,手剛觸到,啪,泡泡就不見了,不留一點痕跡。不斷有人加入到吹泡泡的行列,抓泡泡的人也越來越多。
啪!啪、啪、啪。
一陣尖利刺耳的急剎車,滿街的肥皂泡不見了,只見擋風玻璃裡面一張不停開合的大嘴巴。一溜汽車排著隊停在我面前,而我正站在馬路中間。
時間原來是有份量的,它加在那張鈔票上,鈔票就很沉,日子越久,心裡越覺得承擔不起。儘管它只是一張面值十元的錢。只是它由希望中的元代官窯瓷器,一下子還原成了一件贗品。更重要的是,它不是我的。平白無故的,怎麼會去拿別人的錢?當時也是喝多了,稀里糊塗弄個麻煩在手上。後來想到老謝,老謝跟馬小斌是好朋友,可以幫我還這張鈔票的。對呀,這麼長時間怎麼沒想到呢。
我拿出錢包才想起來,錢包前不久剛換過,那張錢會在哪呢?記得我是把舊錢包裡裡外外翻個遍,確定沒有遺留任何紙片在裡面才丟掉的,好像並沒有看到那張錢。花掉了?應該不會。收藏品和消費品我分得很清楚,絕不會把收藏品當消費品,不會把清宮粉彩大花盤當餐具用;當然,把消費品當收藏品的情況還是有的,而且不只一次。不過這張十元錢對我來說,既不是收藏品,也不是消費品,它是別人的東西,不應該被我悄悄消費掉,那樣做是可恥的。
轉而又想,幹嗎非要認準那張錢?就錢而言,這一張與其他任何一張有什麼不同?打開我的錢包,十元錢就有七八張,誰也不能說這一張不是那一張,或者那一張不是這裡面的任何一張。隨便抽出一張來交給老謝,讓他幫我轉交馬小斌,這事就算完了。
我去找老謝,鄭重地將十元錢交給他。老謝說他不知道十元錢的事,我解釋半天,他才說好像有這麼回事,隨即又很不以為然,說酒桌上的事哪能當真,再說都過去這麼久了,即使把錢還給馬小斌,他也不會接受的,因為他根本不記得當天的事情,不覺得有十元錢在你這裡。
聽他這麼一說,我覺得無地自容。在別人看來芝麻大的事情,在我卻是一副要豁出去的樣子,折騰個沒完。是不是因為我生活太蒼白太貧乏,才會把這張鈔票當成一件重要的事放在心上?我覺得不是,別人的東西放在我這裡那麼長時間,終歸是一樁心病。
我說,如果馬小斌甚至都不知道有錢在我這裡,那就更有必要把這張錢還給馬小斌了,換了你,假如我醉酒的時候給了你一把錢,你會真的拿去花掉?
老謝大笑說,這可保不準,我是來者不拒。不信你現在就給我一把錢,看我還不還給你。再說,就十元錢,又不是一百元,一千元。那倒是個原則問題。
我說這不是錢的問題。
老謝看著我,表情怪怪的,說,那是什麼問題?哦,我倒是想起來了,你當時好像也給他一個什麼東西,是一隻髮夾,有這回事嗎?
我感到震驚,愣愣地看著老謝,足有一分鐘說不出話。從來沒想過自己還會有什麼東西在馬小斌那裡,難道我會給馬小斌一隻髮夾?可不是嗎,後來那只髮夾確實是找不到了。分明是一次聚會惹出的閒愁。這世上每天有那麼多見面,相識,有那麼多激動人心的偶遇和久別重逢,真不知有多少人會像我或者馬小斌一樣,輕率地就把自己的東西給人,然後忘得一乾二淨。
老謝看我的臉色紅一陣白一陣,就說,要不這樣吧,你自己去找馬小斌,把你們的事情說清楚。就不必把我扯進去了。再說,你把錢給我,我不會為這十塊錢去找馬小斌,那樣也太小題大做了。時間一長,說不準就忘了。所以,還是你自己去比較好,有什麼話當面說,有什麼意思當面表達。
還不還隨你,反正我這裡已經沒有馬小斌的錢了。
我把錢塞到老謝手裡,趕緊攔下一輛出租,重重地關上門。車子開出去半天,伸手摸摸臉,臉上滾燙,有灼傷感。我的髮夾在馬小斌那裡?如果是這樣,那只髮夾現在何處?只怕是酒醒第二天就被他扔掉了,應該是這樣的。他連我是誰都想不起來了,哪裡還會保留一隻髮夾。從今往後,我的靈魂就缺了一點點。
我重新審視自己今天的還錢舉動,到底是不是真的有什麼別的意思,還錢之外的。想想也是,都成年人了,有些話不需多說,只把它交給時間就好了。
當這件事情已由珊瑚變成珊瑚礁,沉到了海底,一個夏天的午後,我翻抽屜找東西,又看到了那十元錢。這張幽靈般的十元錢。
我的抽屜永遠像垃圾箱一樣,什麼都有,過期的刊物、報紙,單據,門票,火車票,醫院的化驗報告,舊病歷,密密麻麻寫著字的紙片,幾乎每個重要的歷史階段都能在抽屜裡留下痕跡。一些現在看來毫無意義的東西,在當時卻是命根子一樣地守護著。非要等待過了一段時間,淡忘了一些事情,與這些事情相關的東西才會慢慢被清除出去。近些年,生活懶散,抽屜越發不像樣了。就說那些合影照片,我在不同的時間與不同的幾個人合影,眼下除了自己,其他人是誰都忘記了,還留著。
我去找了個垃圾袋,把這些東西全部塞進去,抽屜裡的東西幾乎全扔掉之後,就在最裡面的角落裡看到了一個小匣子,打開來,裡面有十元錢。小匣子裡單獨放著十元錢,這事看起來有些蹊蹺,後來發現票面上寫著「愛琴海」三個字,才想起來,是幾年前別人在酒桌上給的一張鈔票。這樣說不夠準確,別人給我的錢,我已經還掉了。
我下意識地把錢放回匣子,準備關抽屜時,忽然覺得這個舉動很可笑。要是把一疊百元鈔票甚至金條藏在抽屜最裡邊倒還可以理解,沒來由的,藏這十元錢做什麼?這不是別人給我的錢,我大聲說,這錢是我自己的,是我工資的一部分,是從國庫中分離出來的一張。至於那三個字,不過是夢醒之後在臉上留下的一條睡痕。
看來我真的需要好好處理這十元錢,否則永無寧日。我把十元錢從匣子裡抽出來,把小匣子扔進垃圾袋。換好衣服,抓一把錢塞進衣服口袋,拎著垃圾袋走到大街上,把垃圾袋扔進街邊的垃圾桶。
太陽正猛,柏油馬路被汗珠和愁苦的臉弄得皺巴巴的。我找到附近一家冷飲店,把口袋裡的錢全部掏出來,放在櫃檯上。一小堆,看上去不少:一張五十的,兩張五元的,還有就是那張寫著「愛琴海」的十元鈔票,我讓店員按這個錢數給我冷飲。
店員問我要哪種冷飲,我說隨便。店員就揀最貴的拿,我面前的冷飲很快擺成一片,紅紅綠綠,各種造型,倒也誘人。我吃了兩隻,覺得索然無味。不過我堅持坐在那裡,直到那些冷飲開始坍塌變形,確認店員不可能再回收它們,才走出冷飲店。
後來老謝打電話問我,我們小學同學裡有沒有一個叫李娟的人,據說上次還參加我們聚會了。我告訴他,肯定沒有這個人。老謝笑著說,該不會是你吧?
我說,不管對童年的記憶有多麼模糊,這一點還是很確定的,李娟不是我。
原刊責編 裴秋秋本刊責編付秀瑩
責編稿簽:一次小學同學聚會,竟牽惹出了一段「閒愁」。隔著二十年的重重光陰,隔著山重水復的蒼茫人世,當年的懵懂記憶以及純真情懷,在現實世界的風沙中是否能夠依稀重現往昔的容顏?
小說以敏感纖細的筆觸,試圖努力探討人與人、人與世界之間的關係。「同學」在這裡彷彿一個隱喻,其背後隱含的深意令人嗟歎再三。歲月這把飛刀的磨蝕之下,所有的人與事終將面目全非,不可辨識。相對於悠然遠逝的光陰之箭,人以及其所置身的世界是如此脆弱無力。小說看似輕描淡寫,實則舉重若輕,於平靜克制的敘事中感慨遙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