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世紀,西方社會對同性戀問題開始爭議,並成為一個學術問題。人們爭論的焦點是同性戀是否屬於精神錯亂一類的問題。英國精神病學協會出版的《精神錯亂診斷及統計手冊》對同性戀的歸類可以反映這種軌跡:最早的分類是把它歸於具有性病態的精神病個性,第一版它被劃歸為「反社會和個性混亂」一類,第二版則把同性戀歸為性變異,並列在「個性錯亂和某些其他非精神病的精神錯亂」一欄下。這些變化表明人們的態度在逐漸變化,對同性戀的寬容從醫學界發展到整個社會。
美國人的研究在20世紀總是引領世界潮流,在同性戀問題上也一樣。1947年4月,這是同性戀歷史上非常重要的一個時期,美國精神病學協會對同性戀作了歷史性的總結,認為不應把同性戀歸為「精神錯亂」一類,為此他們創造了「性意向混亂」一詞,並作如下敘述:「這一範疇是指那些個體,他們的性興趣主要指向和他同性別的人。他們想改變自己的性意向,並且因此而陷入混亂和矛盾之中。這個範疇和同性戀不同,後者並不必然地構成精神錯亂。同性戀本質上是性行為的一種形式,和其他性行為形式一樣,它不是精神錯亂,不能歸為神經錯亂一類。」
美國學者福德和比茨在20世紀50年代初期研究了除美國外的76個社會,發現64%的社會至少是承認社會上某些成員的同性戀活動,並視之為正常現象。如新幾內亞的克拉基、澳洲的阿蘭達、北美洲的西畦斯等等,男性多有雙性戀傾向。當然,在剩下的36%的社會中,同性戀者還是被禁止的,要受到道德與法律的制裁。
美國性學界的先驅金西教授在50年代末發表的《金西性學報告》則更為驚人:在美國社會,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男人表示,在他們的一生中,曾有過一次以上的同性性行為。這使人們失色,轉而變為內心的歡喜,因為人們發現,其實每個私藏的行為都差不多,可以不受道德的譴責。這是統計學上的一次勝利,它竟然將神聖的道德推翻。人們似乎不再相信「真理是掌握在少數人的手裡」,不再信仰「唯一」的上帝的法則。
這是一次倫理上的失陷。顯然,金西的報告並非價值判斷,但人們將概念偷換了。為何這樣說呢?舉個例子,一個人的一生中,總會有一次或數次惡行,這雖然不能說明這個人是惡人,但是,也不能說因為人人都曾有過惡行就說惡行也是好的,是善的。同性戀問題也一樣。人們應該從本體上來研究,而不應該過分地相信現象。但是,事實上,在同性戀問題上,現象影響了人們對其本質的認識與態度,更何況其本質是模糊的、可疑的、不可深究的。
於是,從60年代的「性革命」開始,西方同性戀者活躍起來了。他們不僅組織了一系列的團體和運動爭取其合法地位,還形成了一股不可忽視的政治力量。例如,美國舊金山是同性戀者的重要聚居地之一,同性戀者約占該市總人口的10%左右。每年6月的最後一個週日,都有數以10萬計的同性戀者集會,慶祝他們的自由日,他們舉行遊行、運動會以至「選美」等等。1982午,當舊金山市市長范士丹否定了市議會通過的承認同性戀的家庭倫理地位的《同居法案》時,同性戀者被激怒了,他們立即組織了一場長達十多條街道的示威遊行,公開叫罵范士丹是「同性戀者的公敵」,並發動了一場罷免戰,在短時間內就徵集了35000個贊成罷免市長的簽名,達到了法定的人數。雖然最後因為范士丹得到了80%以上選票的支持,罷免宣告失敗,但是同性戀者的政治能量在此可見一斑。許多時候,政界人物也不得不與同性戀者妥協,例如1984年美國洛杉磯市曾舉行了一次參加人數達萬人的同性戀大遊行,市長和議員們也參加了遊行,以表明他們支持同性戀的態度。
因為學者的支持和某些政要的幫助,以及同性戀者的運動,他們終於取得了勝利。1973年12月15日,美國精神病學會又通過決議,將同性戀從「精神障礙」分類中取消。在1975年1月美國心理學會正式通過了一項關於同性戀的政策聲明:同性戀本身並不導致對判斷力、穩定性、可信賴性或一般社會和職業能力的損害。而且,美國心理學會呼籲所有的精神衛生專家發揮引導作用,消除長期以來將同性戀性傾向和精神疾病聯繫起來的偏見。
在1980年出版的美國官方分類診斷系統第三版(DSM—3)中,維持美國精神病學會的決議,同性戀從分類中徹底取消了。1982年12月,美國的舊金山通過《同居法案》,承認同性戀家庭為合法。
但是,正當同性戀者在歡慶自己的勝利時,艾滋病出現了,而且首先在美國少數男同性戀中被確認。往日的懷疑似乎有了明確的答案,上帝的懲罰終於來臨了。人們又一次把同性戀視為「疾病」、「魔鬼」和「瘟疫」。但是後來的研究發現,世界上近80%的艾滋病人和艾滋病毒感染者是由於異性性行為而染病的異性戀者,所以,為了全人類健康的利益,世界衛生組織提出了「共同迎接艾滋病的挑戰」、「共享權利,同擔責任」等「世界艾滋病日」的口號,並呼籲大眾社會對同性戀者持寬容的態度。在1995年9月召開的第三屆亞太地區艾滋病大會上,更進—步提出了「理解、承諾和關懷」的口號。
現在,人們雖然還將同性戀與艾滋病偶爾聯繫在一起,但越來越多的人們還是持寬容的態度。1991年3月1日,美國紐約市市長戴維·丁金斯鄭重宣佈,同性戀者完全可以具有異性戀者那樣的家庭關係,並可以收養子女,相互繼承家庭財產;如果是市政府的僱員,可以和其他僱員一樣同工同酬。這個法令宣佈以後,紐約市的同性戀者雀躍歡呼,第二天就有106對同性戀者到市政府去申請結婚,並簽署了「家庭伴侶協議書」,市政府官員還特別祝福他們能像傳統的夫妻那樣相親相愛。目前美國的50個州已有一半將同性戀合法化。
當然,除了美國之外,西方各國對同性戀的態度是不一樣的。瑞典在1944年就已承認了同性戀的合法性,英國的英格蘭、威爾士到1967年才正式把成年人之間自願而謹慎地進行的同性戀視為合法,而蘇格蘭到1980年才承認的。60年代的荷蘭已經有同性戀者結婚的,而丹麥則在1988年頒布了世界上第—部《同性婚姻法》。北歐國家對同性戀較為寬容,挪威於1972年承認其為合法。在俄羅斯,同性戀目前仍被視為非法,但同性戀團體的成員已佔總人口的3%至5%,1989年底,莫斯科出現了「性少數派協會」。
在當代西方世界,對同性戀的看法和態度已經相當寬容,同性戀「既不是罪惡,也不是病態」(Notasin,notasickness)。但是,由於很多根本性的問題並沒有解決,如人類為什麼會有同性戀?從人類現有的倫理學上如何解決同性戀的倫理問題?一句話,在形而上學和科學上都沒有拿出十分令人信服的答案,同時,宗教與傳統的觀念還在影響著人們的認識。有人說,決不能認為美國精神病學會或其他什麼團體通過幾個什麼決議和宣言,就把人們對同性戀的看法完全改變了。即使以似乎是最「開放」的美國而言,現在還有約一半的州視同性戀為「非法」。如此看來,對同性戀的研究還需要更深一層。
不知道我們能不能得到一個完全讓人信服的答案。不過,無論如何,我們都應該相信,只有愛是偉大的,真正讓人信賴的;只有寬容才是真正的人性,它使人與動物區分開來。從這一點來看,我們在沒有終極答案之前,更應該從精神的角度去看待同性戀者。